【招聘面试)年公开选拔考试案例分析题
遴选法律案例分析真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某市A公司与B公司因一笔货物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货物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A公司认为,B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公司则辩称,货物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现就本案进行分析。
二、案例分析材料1. 合同内容A公司与B公司于2019年10月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下:(1)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货物总价为100万元。
(2)货物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标准。
(3)货物交付时间为2020年1月。
(4)货物交付后,A公司应在收到货物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2. 争议焦点A公司认为,B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以下质量问题:(1)货物表面存在划痕,影响美观。
(2)货物内部结构不符合国家标准。
B公司则辩称,货物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3. 争议事实(1)A公司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表面存在划痕,影响美观。
(2)A公司对货物内部结构进行检测,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
(3)B公司承认货物表面存在划痕,但辩称该划痕不影响货物使用。
(4)B公司认为,货物内部结构符合行业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三、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效力有效。
(二)货物质量问题1. 货物表面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本案中,合同约定货物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标准,B公司提供的货物表面存在划痕,影响美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因此,B公司应对货物表面质量问题承担违约责任。
2. 货物内部结构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本案中,A公司对货物内部结构进行检测,发现不符合国家标准。
因此,B公司提供的货物内部结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B公司应对货物内部结构质量问题承担违约责任。
招聘案例分析经典题目(附答案)

招聘——案例分析经典题目(附答案)案例分析(一)由于某高校在相应学生管理制度上还不够完善,使得从某地来成教班就读的X同学来校不久就练气功,有想当和尚的念头,老师极力劝说但还是无济于事,从而导致该同学走火入魔,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心理障碍。
通过与其家人沟通等侧面了解,得知该同学在中学就有过跳楼、喝农药的历史,但庆幸的是两次自杀都没有成功。
老师得知此事后,对其格外照顾和关心,并请同学协助看护,但一个周末,该同学谎称回家,第二天才得知其并未回家,而是离校出走了。
通过一定渠道,事件负责人Y老师获悉了该同学的两个可能去向,在去往可能的去向A 地寻找未果后,决定去B地。
在去往B地寻找的过程中,虽经过精心安排,但还是晚了一步,当大家发现时,该同学刚从缆车上跳下,自杀身亡。
该同学的家长情绪非常激动,想要把尸体拉运回家,但陪同司机不想拉运尸体,也急着回校,而且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就地火化。
最后,该事件被妥善处理,X同学家长也接受了现实,并和Y老师结成了朋友。
因该事件整个过程处理得当,Y老师也受到了学校及学院的表彰。
该事件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应由学校支付,但在找到该同学之前(得知该同学自杀身亡前),其家长还抱着较大希望,所以这之前的全部费用都是该同学的家长支付的。
最后,虽说该同学还是死了,但由于事情处理得当,该同学的家长对Y老师相当感激,所以回来时,该同学的家长就说:“虽然我们的孩子已经去了,但您是我见到的最好的老师,为了表示谢意,请将这些发票收下(在找到该同学之前的所有费用的发票,共计5 000余元人民币,这些发票完全可以向学校报销)。
”X同学的父母硬要Y老师收下,还说:“你要是不收下,就是看不起我们,而且连朋友也没得做。
’’盛情难却,Y老师收下了该同学家长送的这些发票,但报销后,Y老师将这些钱悄悄地资助了班上的一名特困学生。
问题:1.若您是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在得知X同学离校出走后,您会做何反应?2.若您是该事件的负责人Y老师,在得知X同学离校出走后,您会怎样确定X同学的可能去向?3.若您是事件负责人Y老师,为顺利找到X同学,到B地后,您会做怎样的安排部署?4.X同学自杀身亡后,其家长在一段时间内的情绪非常激动,若您是事件负责人Y老师,您会做怎样的沟通与协调?5.若您是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或学校其他相关领导,在得知X同学在B 地自杀身亡后,您会倾向以下哪种选择:A.自己晕机、晕车,就不用亲临现场了,由事件负责人Y老师全权负责。
面试经典案例分析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

面试经典案例分析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1. 在面试中,候选人频繁强调自己在团队合作中的领导角色,但对团队成员的贡献提及较少。
这可能暗示:A. 他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B. 他可能缺乏团队合作精神C. 他对团队合作有深刻理解D. 以上都不对答案:B解析:过于强调个人领导角色而忽略团队成员贡献,可能意味着更关注个人表现,缺乏真正的团队合作精神。
2. 面试者在回答关于解决工作难题的问题时,描述的方法复杂且不切实际。
这表明:A. 他思维活跃,富有创造力B. 他缺乏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C. 他对问题有深入思考D. 他具备应对挑战的信心答案:B解析:方法复杂不切实际,说明可能没有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能力。
3. 一位候选人在面试中对过去工作中的错误避而不谈,这可能反映出:A. 他善于总结经验教训B. 他对自己要求严格C. 他缺乏自我反思能力D. 他很自信答案:C解析:对错误避而不谈,往往意味着不能正视和反思自身问题,缺乏自我反思能力。
4. 面试中,求职者在被问到职业规划时,回答模糊不清。
这可能意味着:A. 他具有灵活性B. 他没有明确的职业目标C. 他善于随机应变D. 以上都不是答案:B解析:职业规划回答模糊不清,很可能是没有清晰明确的职业目标。
5. 当面试者被问到为何离开上一份工作时,给出的原因主要是外部因素,如公司搬迁等。
这可能:A. 是真实客观的原因B. 掩盖了自身存在的问题C. 表明他适应能力差D. 说明他运气不好答案:B解析:过多强调外部因素,可能在掩盖自身存在的导致离职的问题。
6. 候选人在面试中对所应聘岗位的职责理解有偏差,这可能:A. 是面试官表述不清B. 说明他没有做好充分准备C. 岗位描述本身有问题D. 以上都有可能答案:D解析:可能是上述多种原因导致候选人对岗位职责理解偏差。
7. 面试过程中,求职者表现得过于紧张,说话结巴。
这通常:A. 不影响对其能力的判断B. 表明他心理素质差C. 只是暂时的状态,不必在意D. 可能影响其正常发挥答案:D解析:过于紧张可能导致不能充分展示自身能力和优势。
招聘面试案例分析题

招聘面试案例分析题招聘面试案例分析题教师考试案例分析试题1.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参考答案】:我读的是师范类的专业,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是我最大的愿望。
现在公司之类的工作不够稳定,教师稳定性比较高,尤其是好的学校很重视对教师的培养,所以未来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3.你最赞赏的教学方法是什么?【参考答案】:以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课堂生动活跃的教学法是我赞赏的教学方法。
教学过程中,用一些平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来跟学生解释,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我想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它的独特之处,如果用得好了,用得恰当可以使课堂变得丰富多彩!4.为什么学生会偏科?【参考答案】:学生偏科有很多因素,我着重从以下三点来分析,第一兴趣,第二环境,第三老师。
如果具体分析,第一兴趣,学生因为兴趣爱好不同容易出现偏科现象;第二是环境,低年级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周围同学经常在一起讨论的科目会影响自己对某学科的偏好。
第三老师,部分学生因为某科老师而出现偏科现象。
当然也会有其他因素。
回答完毕。
5.做好一名教师固然离不开敬业、爱生、专业知识扎实,除了这些,你认为教学的最重要特质是什么?【参考答案】:做一名好老师除了敬业、爱生、专业知识扎实之外,老师拥有开朗的个性,良好的品德,比较渊博的知识更为重要。
6.你赞同“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这种提法吗?为什么?【参考答案】:赞同。
教学方法因人而宜,没有一个适合所有人的方法,但要适合个人,这就是贵在得法。
教师备课时要从教学实际出发,根据教材特点、学生实际、本校条件等,结合不同的教学目标、内容、对象和条件,因校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恰当地借鉴和选用国内外的教学方法,突出重点、攻破难点,并善于探讨、实践,教学其实就是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的过程。
3、你同意“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只有不合格的教师”这句话吗?【参考答案】:本句话源于教育家陈鹤琴老先生的名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只有不合格的教师”是其衍生出的众多“伟辞”中最为著名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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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仅对其酌情给付了 1000 元。 请问: (1)张某能否从李某那里要回房款 7000 元? (2)动迁部门对张某的处置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 (1)李某明知出卖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未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反而将违章建筑卖给张某,使张某遭受重大损 失,这一买卖合同的标的本身是不合法的,因此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按照处理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张某 有权要求李某返还购房款。 (2)根据法律规定,违章建筑不属于拆迁补偿的范围,其使用人不应得到补偿。可见,动迁部门的处理是正确 的,酌情付给张某 1000 元已是对张某极大限度的照顾了。 案例分析题 5 “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 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 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 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书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 192 元, 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我国宪法有关条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对县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任免,应由县人大常委 会履行法定手续。县委和县政府违反了上述宪法规定,因而是非法的、无效的任免,应予撤销。
案例分析题 4 动迁部门对张某的处置是否正确?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将面积为 30 平方米左右的两间违章搭建房子,以 8000 元的价
案例分析 152 题
招聘中的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人工智能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为了扩大公司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科技公司决定招聘一批优秀人才。
在招聘过程中,科技公司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了众多求职者。
在筛选简历和面试环节,科技公司发现了一名非常优秀的候选人,以下简称“张先生”。
张先生拥有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曾在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良好的技术能力。
在面试过程中,张先生表现出色,得到了科技公司面试官的高度评价。
然而,在背景调查阶段,科技公司发现张先生在上一家公司离职时,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具体如下:1. 张先生在离职前一个月,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将公司核心代码上传至个人GitHub账号,并在其个人博客上公开分享。
2. 张先生在离职后,曾在多个社交平台上发表对公司不满的言论,并透露了公司商业机密。
二、法律问题1. 科技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是否有权对张先生进行背景调查?2. 张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公司商业秘密?3. 如果科技公司决定不录用张先生,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1. 科技公司是否有权进行背景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在招聘过程中,科技公司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属于了解劳动者基本情况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
因此,科技公司进行背景调查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调查内容与招聘职位直接相关,不得超出合理范围;(2)必要性原则:调查方式应当合法、合理,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知情同意原则:在调查前,应当告知劳动者调查目的、方式、范围等事项,并取得其同意。
2. 张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试题(案例分析)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试题(案例分析)第一题:某村有部分村民欠村里各种款项一直拖延不交。
2008年底,该村村委会决定,从中央发给农民的直补款中扣留上述欠款户的欠款,以缓解村级债务压力。
实施过程中,引发这些农户到县里、市里。
1、对此你有何看法?答:1、村委会决定,从中央发给农民的直补款中扣留欠款户的欠款,以缓解村级债务压力的做法是错误的,是违规违纪的。
一、国家有明确规定,中央给农民的直补款要发到村民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扣留。
二、该村委会执行国家政策及依法办事意识不强,违规实施,终引发农户,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村民欠村里的款项,村支两委班子要通过思想沟通予以讨要,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四、要对该村委会加强政治业务教育,增强执行国家政策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2、如果你代表镇政府处理此事,你会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处理好这一问题?(特别感谢gnzjd同学)一、迅速派人做村民的思想工作,抚慰村民情绪,劝其回来处理该事件。
二、对村民扣留的直补款迅速全额返还,并向村民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此类事件。
三、对村委会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增强其法制意识。
四、对这一事件进行总结经验教训,并在全乡进行通报,引以为戒。
五、对全乡的直补款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各村支付行为。
六、完善中央直补款支付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二题:四个材料:也是一个干部如何分配一天工作的材料1、领导吩咐你起草创先争优活动讲话稿,下午三点开会。
2、组织部调研组,调研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工作。
让你参加会议并发言。
3、100名群众到县里,堵住了纪委的大门,反映关于村会计的违纪的事。
书记乡长不在家,让你去接访。
4、一大堆办公室的公文要处理。
你如何安排工作顺序,并说明理由。
身份不明,试以办公室主任的身份回答此题。
一、安排办公室其他文秘人员,先起草创先争优讲话初稿,自己等会再审核修改完善。
理由:因为这个事情不是很紧急的事,分配给其他同志先写,自己等会完善,既可以培养人才,又节省时间处理其他紧急事件。
法律面试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0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设备,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30万元。
2020年3月1日,乙方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了设备。
然而,在设备验收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甲方多次与乙方协商解决,但乙方始终未给予答复。
2020年6月1日,甲方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定金30万元,并赔偿损失10万元。
乙方则辩称,设备的质量问题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且甲方在验收过程中未提出异议,故乙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例分析1.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该合同有效。
2. 乙方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方交付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已构成违约。
关于乙方辩称的不可抗力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案中,乙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不可抗力因素,故其辩称不成立。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对方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损失为10万元,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定金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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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面试)年公开选拔考试案例分析题2010年公开选拔考试案例分析题(三)案例分析题1不是行政机关,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1999年9月,某市海天饮食联合店办理了异地购买猪肉的手续,且于同年10月开始,从某市场和个体屠户手里购买猪肉2万千克左右,其中壹部分未经检疫。
海天饮食店将这2万千克猪肉全部分给下属饭店,当地群众反映个别饭店加工出售痘猪肉。
该市卫生监督检测所发现后,进行了调查,查明海天饮食联合店购买的2万千克猪肉大部分未经检疫,且混有痘猪肉分配给下属饭店加工销售。
据此,该食品卫生检验所作出了对该联合店罚款6000元的决定。
该饮食店不服,欲对该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请问:(1)食品卫生检疫所为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2)海天饮食联合店应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参考答案】(1)食品卫生检疫所是法律授予行政权的组织,能够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
(2)海天饮食联合店应向市卫生局申请复议。
本案例涉及到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确定及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的确定。
市食品卫生检验所是壹个事业单位但也是壹个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28条第3款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复议人。
”所以本案中食品卫生检验所是合格的被申请人。
对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申请复议,其管辖机关壹般难以确定。
因为这种组织很难从名称、外表上见出其对口的行政机关,尤其是这些组织同行政机关的组织方式不壹样。
但《行政复议条例》第十五条第壹款规定:“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直接主管该组织的行政机关管辖”。
而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卫生检验所是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
所以本案由该市卫生局复议。
案例分析题2本案中的复议机关是谁?郭甲(女)和张乙(男)于1985年6月结婚,生有俩个女孩,自1987年起,郭有精神失常表现。
1987年12月20日住进县精神病医院,经诊断患有癔病。
1988年2月郭又住进县精神病医院,后又连续数次住院,均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1991年12月17日,郭甲和张乙达成离婚协议,填写了离婚申请登记书,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作了适当处理,芳草湖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以县民政局的名义给郭和张发了离婚证。
后郭的弟弟以其姐姐患有精神病为由,认为芳草湖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给离婚证违法,向县民政局申诉。
请问:(1)本案中复议机关是谁?(2)对离婚登记不服能否申请复议?【参考答案】(1)复议机关应是县民政局的上壹级行政机关。
从本案情况见,芳草湖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显然不具有法定的进行婚姻登记的权力。
其权力来自县民政局的委托。
因为根据《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由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进行婚姻登记的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没有规定某壹级计划生育办公室能够进行婚姻登记。
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对受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壹级行政机关管辖。
据此规定,本案的复议机关不应是县民政局,而是县民政局的上壹级民政机关。
(2)对离婚登记不服能够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条例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的,能够申请复议。
婚姻自主权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政部门是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法定主管机关,其依职权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涉及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行使,也是壹种具体行政行为,对此行为不服,当然能够申请复议。
案例分析题3李某的复议请求该不该受理?1997年12月8日,李某因殴打他人受到县公安局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且被裁决赔偿受害人医疗费504元。
李某于接到县公安局送达的行政处罚裁决后,既未申请复议,又不履行裁决义务。
为此,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6条规定,于1998年1月5日以李某拒不执行处罚裁决为由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
李某未交保证金,亦未提供担保人,县公安局于1998年1月10日对李某执行拘留。
李某当即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认为县公安局对他作出的第壹次行政处罚过重,第二次拘留程序不合法,要求复议机关改变第壹次处罚,减少罚款数额;撤销第二次拘留处罚。
问:(1)市公安局对李某的复议请求(即改变第壹次处罚,减少罚款数额)应否受理?李某能否就第壹次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县公安局对李某又处以行政拘留是否合法?市公安局应做出何种复议决定?【参考答案】(1)市公安局对李某的第壹项复议请求不应受理,因为李某已丧失对县公安局行政罚款的复议申请权。
根据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本案中李某于1997年12月8日接到县公安局对他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到1998年1月10日才提出复议请求,显然已经超过复议申请期限,因此市公安局不应再受理他的第壹项复议请求。
同时,李某也丧失了对该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县公安局对李某又处以行政拘留是合法的,市公安局应做出维持的复议决定。
案例分析题4警察不能违法拘人警察王某根据壹卖淫女的指认,将正于街上行走的青年朱某带至派出所。
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朱某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
请问:(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定程序?为什么?(2)哪种位阶的法律规范能够设定行政拘留?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3)朱某能够通过哪些法律途径获得救济?【参考答案】(1)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行政拘留应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相当于县壹级的公安机关作出。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能够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
(3)朱某能够要求复议:向该派出所的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也能够提起诉讼:向该派出所所于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题5杨某能提出行政赔偿吗?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
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
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
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认,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且追缴赃物。
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
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
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
请问:(1)杨某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提出赔偿要求?(2)杨某应当向谁提出赔偿请求?(3)鉴于50台彩电已被拍卖,所得款项应如何处理?(4)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参考答案】(1)杨某应当依据《国家赔偿法》提出赔偿要求。
(2)杨某应当向区法院和区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
(3)所得款项应当返仍杨某。
(4)应当向杨某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每日赔偿金按照上年度国家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
案例分析题6张某应由哪个机关来赔偿?水沟乡人民政府委托水沟乡派出所(系子林县公安局于水沟乡设立的派出机构)对缴纳“上缴”任务确有困难的贫困户张某实施行政拘留。
拘留期间,张某于夜间翻墙逃离,被值班人员王某发现,王某速喊人开车追张某。
王某和同事李某、吴某于路上拦截张某,欲将张某抓回,张某反抗。
吴某将张某抱住后,王某气急,狠踢张某要害,致其死亡。
张某之妻早死,有壹母85岁,眼瞎耳聋,有壹子,患痴呆症。
对张某的拘留决定后来被子林县公安局确认违法。
请问:(1)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谁?为什么?(2)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人是谁?(3)赔偿义务机关可否追偿?如果能够,应当向谁追偿?【参考答案】(1)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水沟乡人民政府。
因为本案中拘留张某的行政处罚决定实质上是由乡政府作出的,派出所是受委托实施的,受委托的组织于行使委托的行政职权时侵犯相对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2)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人为张某之母及其子,为共同的行政赔偿请求人。
(3)赔偿义务机关能够追偿。
应当向王某追偿。
因王某于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张某死亡之损害有重大过失。
案例分析题7该案应如何赔偿?2002年3月7日,某县红庙镇农民代甲、代乙、代丙和代丁四人,分乘代甲所有的俩辆农用三轮车到仪封乡耿庄村非法收购棉花。
当他们将收购的棉花装上车,准备驾车离开时,恰遇仪封工商所的工商执法人员到该村检查,见代甲等人正开车离去,工商人员驱车紧追。
由于道路不平、车速过快,开于前面的壹辆农用车炸胎撞树,后壹辆农用车为躲避追尾而翻入河中。
代甲和农用车壹且落入水中,但人未受伤,只是棉花被水冲走。
代乙从车上摔下造成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代丙双手截肢,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代丁则当场死亡。
工商执法人员追到现场后,见状掉头离去。
事后,代甲等人提出国家赔偿。
请问:(1)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谁?(2)对代甲损坏的农用车和被水冲走的棉花应当如何赔偿?(3)对代乙应当如何赔偿?(4)对代丙应当如何赔偿?(5)代丁的损害赔偿请求应由何人提出?该如何赔偿?(6)代乙和代丁上有老、下有小,且均无劳动能力,对此应当如何赔偿?【参考答案】(1)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县工商局。
本案工商所属于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其行为视为委托,应由其所属行政机关即县工商局承担法律责任。
(2)对损坏的农用车应当修理恢复原状,如不能修复则应按损害的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对于被水冲走的棉花可不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至于被水冲走的棉花,因其不属于合法财产,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3)应赔偿代乙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
误工费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残疾赔偿金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壹项规定,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该条第二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4)应赔偿代丙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5)由代丁的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提出赔偿请求。
应当赔偿代丁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国家赔偿法》第6条第2款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第27条第三项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