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
职业健康检查相关表格模板(1)

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信息汇总表用人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体检类别:□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单位名称(盖章):组织机构代码:□□□□□□□□-□邮编:通讯地址:市(县)镇(街道)联系人:电话:职工总人数:其中,女工数:生产工人总数:其中,女生产工人数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数:其中,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女工人数一、经济类型:1、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事业2、集体经济:□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集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以非国有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集体联营企业3、私有经济:□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4、港澳台经济:□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外商经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行业:01煤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2石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3电力:□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04核工业:□核燃料加工□核辐射加工□核力发电05冶金:□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炼焦06有色金属:□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07机械:□金属制品业□通用、专业设备制造业08电子:□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09兵器:□武器弹药制造10船舶:□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11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12医药:□医药制造业13铁道:□铁路运输设备制造14交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业15建材:□非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筑用工程用机械制造□电车制造□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16建设:□建筑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房地产业17地质矿产:□其他采矿业□地质勘查业18水利:□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9农业:□农、林、牧、渔业20森林工业:□林业21轻工:□采盐□农副食品加工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制造业22纺织:□纺织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纺织专用设备制造23航空航天:□航空、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航空航天器制造24商业:□仓储业、批发和零售25邮电:□通讯设备制造□邮政业26石化工业:□石油加工27回收加工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28其他:□航空运输□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三、企业规模: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化工企业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5篇)

化工企业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1.1、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属各部门及其全体员工。
2、总则2.1、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部门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2、技术开发部和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3、职责3.1行政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2、卫生所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3.3、各生产班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配合完成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4.1、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处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2、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有害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3、行政部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要点

廊坊京华塑料技术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单位:廊坊京华塑料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兴隆宫镇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电话:建档时间:2012 年7 月14 日廊坊京华塑料技术有限公司安全处制建档说明一、基本内容1、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2、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3、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一览表;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一览表;5、职业禁忌(包括疑似职业病)劳动者名单及处理和安置记录;6、职业病患者名单及诊疗安置记录;7、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汇总表;8、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评价报告书;9、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报告书;二、档案格式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在总封面和总年度目录后按年建立,每年的档案内容都包括封页、目录及以上基本内容,并采取活页夹形式装订。
总年度目录年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单位:廊坊京华塑料技术有限公司建档时间:年月日档案负责人:年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目录1、年度职业健康体检委托书;(注:包括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批准证书复印件)2、年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表1);3、年度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一览表(表2);4、年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一览表(表3);5、年度职业禁忌(包括疑似职业病)劳动者名单及处理和安置记录(表4);6、年度职业病患者名单及诊疗安置记录(表5);7、年度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汇总表(表6);8、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评价报告书;(注:必须由省卫生厅批准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评价)9、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报告书;(注:于每年9月30日前报告)表1:年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统计员:分管领导:统计时间:年月日可修改编辑可修改编辑表2:年度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一览表统计员:分管领导:统计时间:年月日可修改编辑可修改编辑表3:年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一览表统计员:分管领导:统计时间:年月日可修改编辑表4:年度职业禁忌(包括疑似职业病)名单及处理安置记录统计员:分管领导:统计时间:年月日表5:年度职业病患者名单及诊疗安置记录统计员:分管领导:统计时间:年月日表6:年度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汇总表统计员:分管领导:统计时间:年月日年度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报告书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我厂于年月日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在机构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机构具有相应资质),体检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人。
《职业卫生档案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矿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矿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一)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室,负责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二)负责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和人数的核定,配合卫生机构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负责职业病人的诊断与职业病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管理。
四、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一)职业卫生档案内容1、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名称、矿址、通讯方法、法人代表姓名及其他的企业基本信息;(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状况;(3)、主要产品;(4)、生产的工艺流程、设备布置等;2、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措施;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报告或建设项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卫生专篇、职业病危害评价、设计审查、卫生防护设施验收资料;6、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现场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维护使用情况资料;7、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8、既往的职业危害与职业危害事故资料。
9、职业危害因素超标的整改措施。
1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记录及报表。
11、职业危害申报现场核查意见书。
(二)健康监护档案内容1、健康监护档案册。
2、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5、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6、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

系统档案之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就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将自己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时限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安监部门)做出说明,以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准确的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的现状,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基础资料。
一、申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如实申报存在职业中毒危害项目。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二、申报的分类1、初始申报又称第一次申报,是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实施前以存在的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称“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第一次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所需材料。
2、变更申报是指当用人单位第一次申报后因各种原因使第一次申报的内容发生改变后,再次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变更材料。
它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发生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变更所使用的高毒物品品种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报。
(2)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向原受理机构申报变更内容。
(4)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构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三、申报的内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4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2月21日—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鉴定与诊断、职业病人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制定本制度。
1职业健康监护内容Ll内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1.2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及医学随访2职责2.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2.1.1负责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2.1. 2负责职业病人的诊断与职业病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
2.1. 3负责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
2.1. 4负责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和人数的核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的制定。
2.1. 5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确定劳动者的作业工种Q2. L 6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2.2办公室配合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3采购部门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报告本单位所用设备、材料和产品的职业病危害情况。
3上岗前体检的管理1.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为: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和转岗到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人员。
3.2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4职业禁忌证的管理4.1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4.2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4.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Q5在岗期间体检的管理5.1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为:5.1. 1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5.1.2虽不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但由于作业场所未隔开,防护设施未到位,导致与直接接触劳动者同样的或几乎同样的接触的劳动者。
5.2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如实告知劳动者。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2填表说明【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职工总数5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填写【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负责人】。
【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填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
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在岗职工人数】、【在岗女工人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上一年度。
【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指化学性毒物。
【副产品】包含废气、废液、废渣等废品。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是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
【设备状态】是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的密闭情况,分为全密闭、半封闭、敞开式。
【操作方式】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等情况,分为自动化、机械化、手工操作。
【浓(强)度】填写近1年内的最新检测结果。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填写近1年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体检的情况。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申报登记号:年度第号 (单位):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共件,现已接收,如你单位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申报人(签字):联系方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用印章)经办人:年月日注:本回执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单位。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申报登记号:年度第号 (单位):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共件,现已接收,如你单位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申报人(签字):联系方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用印章)经办人:年月日注:本回执共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报单位专项归档资料目录第二十二卷:环境管理(一)主要管理要求:1.应针对存在的环境因素,结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按程序要求进行报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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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制表:时间: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表
单位:广州XX电机有限公司编号:
序号
姓名
所在车间
岗位(工种)
原身体状况
接触有害因素名称
接触年限
体检时间
诊断结果
诊断
单位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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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
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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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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