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施工场地交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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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1.施工前准备工作在开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工程的施工范围、施工流程、施工工期等内容。

同时,要做好场地清理、土地整理等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能够顺利进行。

2.土地改良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时,土地改良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土地改良过程中,需采取科学的方法,包括土壤复合改良、有机质添加、上下层土混合等,以提高土壤的肥力和透水性,为植物的生长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

3.植物选植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时,植物的选植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环境,选择适合的植物种类和数量,合理布局植物的位置和密度,确保植物的生长和发育正常。

4.施工质量控制在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包括对土地改良、植物选植、景观石材铺设、草坪铺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5.施工安全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时,施工安全是首要考虑的问题。

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教育和强化,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意外。

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1.完工验收在园林绿化工程完工后,需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实景效果、植物成活情况、园林绿化设施的安装情况等。

验收人员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2.工程保养在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合格后,需对工程进行保养工作。

包括对植物进行定期修剪、浇水、施肥等保养工作,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长期稳定和持续美观。

3.验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标准应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植物成活率标准、设施完好率标准等内容。

验收标准应由专业人员制定,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验收结果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形成验收报告,并据此对园林绿化工程的最终质量进行评定。

验收结果包括工程合格、不合格和待整改三种情况,不合格的工程需重新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园林绿化养护及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养护及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绿地维护管理,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进一步规范我区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管理工作,明确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单位和园林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权利及义务,保证新、改、扩建的园林绿化及设施正常投入使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内新、改、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建成后园林绿化及设施需要财政出资负担养护管理的,其设施的交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溧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科是溧水区园林绿化及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溧水区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工程由设施建设单位向园林绿化及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前,应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规定,符合有关园林绿化及设施的验收标准以及质量要求;2、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园林绿化设施专业规划和设计要求;3、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包括建设文本)必须符合南京市绿化管理要求;4、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有关要求于工程竣工后及施工养护期限满前的二个月送达园林绿化及设施专业管理单位;5、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应当按建设工程合同规定执行质量保修制度;6、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应按照设计图纸、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完成工程的建设;7、园林绿化及设施在建设前期、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的关键工序,必须征求园林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的意见;8、不能满足后期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的需要,将不予接收。

第二章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第五条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在开工建设前应先向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园林绿化及设施行政管养主管部门将根据设施情况,监管新建设施建设的关键工序。

环节包括:1、参与对项目的设计方案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等进行的认定。

2、参与施工期间的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出意见。

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移交。

验收合格后达到施工养护期限(一般为一年)的工程才具备移交条件,在工程养护期限满的前二个月应申请设施移交。

绿化园林技术交底

绿化园林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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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灌冻水园林树木的整个生命过程都离不开水。虽然冬季蒸发量小,需水量相对较少,但却影 响到园林树木的抗寒能力和来年的生长发育。因此,应在 11 月初,对树木尤其是新栽植的树木灌一次水。 也就是“灌冻水”,灌后结合封冻水,在树木基部培起土堆。这样既供应了树本身所需的水份,也提高了树 木的抗寒力。 (2)施肥秋后树梢停止生长后,根系又出现一次生长高峰。因此,应于秋末冬初视树龄大小和栽植时 间的长短,适当施一些有机肥或化肥,使肥料渗入,以促发新根,增强树势,为来年的生长发育打好基础。 (3)整形修剪根据园林树木不同的应用目的,进行正确的整形修剪,既可调整树形,还可协调地上地 下部分之间的关系,又可消灭病虫害。可在“冬至”前后进行此项工作。如果量大,可延至春节前后,根据 树木的生长特性,将枯死枝、衰弱枝、病虫枝等一并剪下,并对生长过旺枝进行适当回缩,改善树冠内部的 通风透光条件,培养理想的树形,对于较大的伤口,用药物消毒,并涂上铅油加以保护。 (4)树干涂白冬季树干涂白既可减少阳面树皮因昼夜温差大引起的伤害,又可消灭在树皮的缝隙中越 冬的病虫。 (5)清理杂草落叶杂草落叶不仅是某些病虫害的越冬场所,而且在干燥多风的冬季易发生火灾。因此, 应把绿地中的杂草落叶清理干净,集中处理,既消灭了病虫源,也消除了火灾隐患。 (6)伐挖死树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如树木衰老,病虫侵袭、人为破坏等,造成一些树木死亡,破坏 了整体景观,影响市容市貌。可利用空闲时间,对那些无可挽救的树木,尽早伐除,并补栽上相同规格的苗 木。 (7)需要冬季防寒的树木应采取必要防寒措施。 (8)设风障防寒应在迎风面搭设,高度应超过株高,风障架设必须牢固。 (9)不耐寒的树木要用防寒材料包扎主干或包裹树冠防寒。 10.6 其他质量保证措施 建立工程档案制度,各项技术资料及时归档。 坚持各工序交接班制度,道道工序把关,清除隐患,对各项隐蔽项目严格执行隐蔽验收制度。加强各分 部、项工程质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做好质量评定。 二、园建技术交底 基层土方施工→测量放线→地形整理→基槽及基础施工→混凝土施工→景石施工→廊架施工→砌体施 工→装饰施工 1、基层土方工程 1.1 土方开挖前准备工作 会同甲方、市政及土建施工队伍明确在施工区域的管线预埋是否有遗漏或有未埋管线,以免园建完工后 出现返工导致争议,同时确认已预埋管线的区域及预埋深度,并用白灰现场示意以示警示。

园林绿化施工场地交接要求

园林绿化施工场地交接要求

园林绿化施工场地交接要求各专业工种的施工力争做到按顺序流水作业,但在施工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各专业工种的施工可穿插进行.各生产部门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按分阶段、分层次、分栋号等办法进行工序间的交接:1、园林交接施工场地要求1.1、主要的给、排水及其他管线已经安装完毕,土方回填到位;1。

2、场地标高达到场地交接标高要求,未达到施工标高的场地,由土建部门负责回天至于施工场地标高;1。

3、土建工程施工完毕或不影响园林绿化的施工。

2、交接方式2、1、在满足移交和接收条件后,土建部门向园林绿化交接施工场地,并填写交接表,必要时由工程管理中心协调双方进行工作面交接。

2.2、对于基本满足移交和接收条件,局部存在一般性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的部位,在不影响接收园林绿化施工的情况下,接收部门应予以全部接收,但移交部门应与接收部门协商限期整改完成,限期整改通知由接收部门下发,工程管理中心监督执行。

2.3、对于完全不具备移交条件的施工场地,移交部门不得申请移交,园林绿化部可拒绝接收。

2.4、自行协调交接时,移交部门和接收部门双方项目主管应签字确认具体交接时间和内容,2。

5、工程管理中心协调双方进行交接时,三方签字确认具体交接时间和内容。

所有签字确认记录三方各持一份,所有工序之间的交接时间由“管理小组”统一标明在“项目工序交接及验收情况记录表"上,并及时报公司领导和项目老总;2。

6、各专业工种进行工序间交接后,接收部门同时承担交接后前面施工项目成品质量的保护,凡因接收部门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损坏,由接收部门主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水电施工协调1.1、园建水电随园建进度安排施工,特别是景观水池的水电安装,必须按园建的工艺流程安装1.2、管线埋深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以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管道1.3、机电设备砼基础在绿化种植前浇筑1.4、给水管应该在绿化种植前安装并供水1.5、园建构筑物上的灯具及其他水电设备安装,必须在饰面完成前1.6、如确实需在已完成园建铺装上打凿进行水电设备安装的,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经园建主管及项目同意后方可施工,以签证的形式由园建修复1.7、未经同意自行安装水电设备造成园建的损坏,由安装部门予以修复。

CJJ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整版

CJJ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整版

C J J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 CJJ/T82-2012 2013年5月1日1 总则1.0.1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栽培植planting soil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2.0.2 客土improved soil imported from other places 更换适合园林植物栽植的土壤2.0.3 地形造型terrain modeling一定的园林绿地范围内植物栽植地的起伏状况。

2.0.4 栽植穴、槽planting hole(slot)栽植植物挖掘的的坑穴。

坑穴为圆型或方形的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称为栽植槽。

2.0.5 裸根苗木bare root seedlings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6 容器苗seedling in container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0.7 分支点高度height of trunk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支点的高度。

2.0.8 胸径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乔木主干高度在1.3m处的树干直径。

2.0.9 地径ground diameter树木的树干贴近地面处的直径。

2.0.10茎密度stem density草坪单位面积内向上生长茎的数量。

设施空间绿化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顶面、壁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82-2012

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订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

术语;3.施工准备;4.绿化工程;5.园林附属工程;6.工程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增加了施工现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使工程质量事前进行控制。

2 增加了水湿生植物栽植、设施空间绿化、坡面绿化、重盐碱及重黏土土壤改良、施工期的植物养护以及园林附属工程的施工、验收要求。

3 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划分以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要求.4 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邮政编码:300381)本规范主编单位: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目次1 总则2 术语3 施工准备4 绿化工程4.1 栽植基础4.2栽植穴、槽的挖掘4。

3 植物材料4.4 苗木运输和假植4.5 苗木修剪4。

6 树木栽植4。

7 大树移植4.8 草坪及草本地被栽植4。

9 花卉栽植4。

10 水湿生植物栽植4.11 竹类栽植4.12 设施空间绿化4。

13 坡面绿化4。

14 重盐碱、重黏土土壤改良4.15 施工期的植物养护5 园林附属工程5。

1 园路、广场地面铺装工程5.2 假山、叠石、置石工程5.3 园林理水工程5。

4 园林设施安装工程6 工程质量验收6.1 一般规定6。

2 质量验收6。

3 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附录A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附录B 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附录C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D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工程工序场地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工序场地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工序场地交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工序场地交接管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中的工序场地交接管理。

三、工序场地交接责任单位1. 业主单位:负责提供清晰明确的工程交接单,明确工序交接标准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工序场地交接管理。

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交接单要求进行工程工序场地交接管理,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工序场地交接管理,对交接过程进行记录和评价。

四、工序场地交接管理流程1. 准备阶段(1)业主单位填写工程交接单,明确工程工序场地交接标准和要求。

(2)施工单位接收工程交接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并进行讨论,确定工程工序场地交接的具体方案。

2. 工序场地准备(1)施工单位按照交接单要求准备工序场地,清理卫生,设置警示标识。

(2)检查场地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确保施工安全。

3. 交接准备(1)确认工序场地准备完毕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检查场地是否符合要求。

(2)签署交接单,明确交接责任人和日期。

4. 工序场地交接(1)由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工序场地交接。

(2)检查工序场地是否符合交接标准,记录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

5. 交接后工序场地管理(1)交接完成后,交接双方要及时处理交接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监理单位每月对工序场地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工序场地交接管理要求1. 准确记录交接前后要准确记录工序场地的状况,包括现场照片、问题记录等。

2. 及时处理交接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拖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严格执行交接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不得私自更改交接标准和要求。

4. 定期检查监理单位要定期对工序场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整改跟踪对于交接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直到问题完全解决为止。

六、工序场地交接管理违规处理1. 对于不按要求落实工序场地交接管理的单位,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绿化工程质量,提高绿化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制定本验收制度。

二、验收范围本验收制度适用于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工作。

三、验收标准1、绿地面积:绿地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未经批准擅自减少面积的不予验收。

2、植被:植物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植株应健康生长,无病虫害。

植物配置应合理,色彩搭配宜人。

3、草坪:草坪应平整,草坪面积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草坪草色翠绿,生长均匀,无杂草。

4、灌木及花卉:灌木及花卉应布局合理,植株健康,无病虫害。

花卉色彩艳丽,花朵鲜艳,花期长。

5、园路:园路应铺设整齐,与周围植被相协调,无坑洼、杂草。

园路边缘应设置护栏、树池等设施,确保安全。

6、景观设施:各种景观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整洁,结构牢固。

设施功能完善,能正常使用。

7、绿化保护:绿化工程过程中的各类绿化保护设施应完好无损,保护措施应符合要求,无破坏行为。

8、环境卫生:绿化工程验收时,应对周围环境的卫生情况进行评估,要求绿化工程不得影响周边环境的整洁。

四、验收流程1、申请验收:绿化工程完成后,业主或责任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绿化验收申请。

2、验收组成:验收由绿化工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代表等组成的验收组负责。

3、验收准备:验收前,申请单位应提供绿化工程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并清理场地保证验收顺利进行。

4、验收过程:验收组将根据验收标准对绿化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完毕后开展讨论,确定验收结果。

5、验收结论:验收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通过验收,并发放验收报告。

6、验收交接:验收通过后,双方签署验收文件,确认项目交接完成。

五、验收管理1、建立档案:验收通过后,应建立绿化工程档案,包括施工过程、验收记录等。

2、跟踪管理:在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定期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绿化工程质量。

3、问题整改:如发现绿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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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施工场地交接要求
各专业工种的施工力争做到按顺序流水作业,但在施工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各专业工种的施工可穿插进行。

各生产部门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据具体情况可以按分阶段、分层次、分栋号等办法进行工序间的交接:1、园林交接施工场地要求
1.1 、主要的给、排水及其他管线已经安装完毕,土方回填到位;
1.2 、场地标高达到场地交接标高要求,未达到施工标高的场地,由土建部门负责回天至于施工场地标高;
1.3 、土建工程施工完毕或不影响园林绿化的施工。

2、交接方式
2、1、在满足移交和接收条件后,土建部门向园林绿化交接施工场地,并填写交接表,必要时由工程管理中心协调双方进行工作面交接。

2.2 、对于基本满足移交和接收条件,局部存在一般性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的部位,在不影响接收园林绿化施工的情况下,接收部门应予以全部接收,但移交部门应与接收部门协商限期整改完成,限期整改通知由接收部门下发,工程管理中心监督执行。

2.3、对于完全不具备移交条件的施工场地,移交部门不得申请移交,园林绿化部可拒绝接收。

2.4、自行协调交接时,移交部门和接收部门双方项目主管应签字确认具体交接时间和内容,
2.5、工程管理中心协调双方进行交接时,三方签字确认具体交接时间和内容。

所有签字确认记录三方各持一份,所有工序之间的交接时间由“管理小
组” 统一标明在“项目工序交接及验收情况记录表”上,并及时报公司领导和项目老总;
2.6 、各专业工种进行工序间交接后,接收部门同时承担交接后前面施工项目成品质量的保护,凡因接收部门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损坏,由接收部门主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水电施工协调
1.1、园建水电随园建进度安排施工,特别是景观水池的水电安装,必
须按园建的工艺流程安装
1.2、管线埋深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以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管道
1.3、机电设备砼基础在绿化种植前浇筑
1.4、给水管应该在绿化种植前安装并供水
1.5、园建构筑物上的灯具及其他水电设备安装,必须在饰面完成前1.6、如确实需在已完成园建铺装上打凿进行水电设备安装的,必须以
书面形式申请,经园建主管及项目同意后方可施工,以签证的形式由园建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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