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厂牌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厂牌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X X集团厂牌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

为树立公司形象,增强员工荣誉感,并配合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力资源部制发厂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定义

第四条内容及要求

(一)佩带及出示要求

1)厂牌或胸卡一律佩带在上衣左胸或指定的位置上,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警告处理。

2)员工进出厂区、宿舍、领工资等,必须出示自己的厂牌,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放行或者进行相关登记,发放薪资等有权不予领取或者进行相关登记。(二)使用规定

1)员工厂牌为员工出入厂区、办公室使用,不作为其它身份证明。

2)员工出入未按规定配戴厂牌,且保安人员示意后仍不出示厂牌,保安人员有权禁止其出入。

3)员工厂牌不可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4)员工离职时,应将厂牌交回厂部办公室注销,未交还者扣款50元。

5)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正确使用厂牌。违规使用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违规使用,罚款50元;经教育仍不悔改,可罚款并开除。

6)一个月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累计超过该部、组员工总人数10%的,该部、该组负责人亦应罚50元。

7)各部门主管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三)遗失、损坏补办等规定

1)厂牌若有遗失或损坏,报人力资源部补办,并缴工本费10元/个。如人为故意损坏,申诫一次。因公损坏时应报请单位主管签证后,交办公室补发。(四)其它补充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

A.用厂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情者。

B.将厂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并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五)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条款另行补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