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100套(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

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一、华某系江塘市某化工厂制剂车间工艺员,负责工艺流程管理和记录,兼做清洗参观服等工作。
2006年3月26日午休时,华某提水桶到蒸气阀口处接热水时,被蒸气烫伤,经诊断,华某全身烫伤22%。
同年5月17日,华某父亲向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7月11日,该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华某不服,向江塘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华某仍不服,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因上班时其工艺流程记录不能中断,所以原告上班时间无法清洗参观服,只有利用午休时间进行清洗。
本人因工作受伤,理应认定为工伤,被告辩称,原告不是在上班时间被烫伤。
而且原告无法证明其午休提热水是为清洗参观服,故不应认定为工伤。
1.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事故的认定属于( )。
A.行政仲裁B.行政许可C.行政监督D.行政确认2.本案中,无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为( )。
A.江塘市某化工厂B.江塘市某化工厂工会C.华某D.华某同事3.依法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 )A.上班时间导致伤亡的B.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C.在上班时间前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4.关于上述材料中所涉及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华某及其父亲对是工伤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B.江塘市某化工厂对不是工伤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C.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承担举证责任D.江塘市人民政府对复议决定承担举证责任5.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工伤保险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B.本案因不服工伤认定而起诉,属于民事诉讼C.江塘市某化工厂是本案被告D.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被告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认定参考答案解析1.D【解析】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另1,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及解答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及解答一、选择题1. 事业单位的主要特点是()。
A. 公有制性质B. 盈利目的C. 个人所有制D. 自主经营答案:A2. 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主要包括()。
A. 预算制度B. 会计制度C. 资产负债制度D. 经济责任制度答案:B3. 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是指()。
A. 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B. 事业单位的法人属性C. 事业单位的经营范围D. 事业单位的管理层级答案:B4. 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主要由()组成。
A. 单一管理体制B. 双重管理体制C. 三重管理体制D. 多重管理体制答案:B5. 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主要通过()来评价。
A. 经济指标B. 社会效益C. 利润增长D. 资产规模答案:B二、判断题1. 事业单位可以自主决策和自负盈亏。
()答案:对2. 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日常运营和发展。
()答案:对3. 事业单位的员工薪酬和福利待遇由市场决定。
()答案:错4. 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由国家行政机关授予。
()答案:对5. 事业单位的经营决策权属于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
()答案:对三、简答题1. 请简述事业单位的定义和主要特点。
答: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地方政府授权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以提供公益服务为宗旨,不追求盈利的非营利性组织。
其主要特点是公有制性质、非营利性、独立法人地位、受国家行政管理和监督。
2. 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主要包括预算制度和会计制度。
预算制度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年度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的制度;会计制度是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的制度。
3. 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是怎样的?答: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主要是双重管理体制。
即事业单位既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和管理,又有自主权和独立经营权,可以自主决策、自负盈亏。
双重管理体制下,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100套(含答案)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案例分析题1.测试(案例分析题)1.郭甲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向郭甲走过来,递给了郭甲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20块钱再走。
”郭甲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
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
郭甲对宋丙说:“为什么要罚我?”宋丙说:“你超载。
”郭甲辩称:“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
”郭甲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
”这时,宋丙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20块。
”郭甲怕争辩不下,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块钱离去,宋丙未出具收据。
问:本案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D市某汽车修配厂私自拼装一辆汽车,欲将其出售,但惧怕该行为被发现,便委托D市邻区农民张某代为推销,答应事成后给一笔数目可观的好处费。
张某隐瞒汽车真象,与C市郊区农民王某签订了买卖汽车合同,并收取人民币35000元。
王某接到汽车后,发现该车是私自组装的,便向D市某汽车修配厂提出退货还款要求,即被汽车修配厂拒绝。
王某便向法院起诉。
经法院调查,认为此汽车确为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
两被告欺骗原告,属于违法行为。
故依法判决: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无效。
收缴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的汽车。
被告退回原告货款35000元及其利息。
被告张某与被告某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
问:本案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是否正确?答案1.本案中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郭甲所实施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罚款决定没有事实根据。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是以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的,违法行为的构成又以存在违法事实为条件。
因此,作出行政处罚,必须首先查明当事人是否有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法第30条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公共基础知识材料分析题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材料分析题及答案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公共基础知识非常重要,而分析能力起着决定性作用。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材料分析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公共基础知识材料分析题(一)安徽阜阳假奶粉毒害婴儿事件出现后,在全国引起了极大反响。
在谈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否承担责任时,有人认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就是依法行政,除了法律之外,不再受其他规范的约束;有人认为,与那些只知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私而不择手段的行政机关相比,阜阳的相关机关算是好的;有人认为,市场主体的行为都是市场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义务去干预;有人认为,假奶粉毒害婴儿的责任在于制造者和销售者,消费者也有责任,因为缺乏起码的识别能力;有人认为,要唤起职业责任意识,只有严刑峻法,靠外在的他律,此外,别无他法。
1、“有人认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就是依法行政,除了法律之外,不再受其他规范的约束。
”此观点的错误在于( D )。
A、认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受法律的约束B、认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该依法行政C、认为法律就是道德D、认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只受法律规范的约束,不受职业道德规范等的约束2、“有人认为,与那些只知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私利而不择手段的行政机关相比,阜阳的相关机关算是好的。
”此观点的错误在于评价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时( AC )。
A、只把不为个人和小团体谋私利当成评价价值取向的标准B、没把为个人和小团体谋私利当成评价价值取向的标准C、没把为公共利益最大化当成评价价值取向的标准D、只把为公共利益最大化当成评价价值取向的标准3、“有人认为,市场主体的行为都是市场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义务去干预。
”此观点的错误在于( AC )。
A、把消极的不作为当成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价值取向B、把积极地履行社会义务和职责,主动承担道德、法律等职业责任当成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价值取向C、把市场经济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责任对立起来D、强调权责并重4、规范市场行为、保证交换公正等社会公正的责任主体是( D )。
2023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典型题题库(含答案)

2023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典型题题库(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下列有关九品中正制说法正确的是()。
A.从志、变、识、勇、性、廉、信七个方面考察选官B.是东汉后期主要的选官制度C.将官吏的任免权下放到了州县等地方机关D. 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2.下列关于诚信的认识和判断中,正确的一项是()。
A.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发展应有的法则,是为人之本B.诚实守信有利于个人发展,但与提高生产力是矛盾的C.是否坚持诚实守信要有一定的法则,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D.诚实守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应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3.元朝疆域空前广阔,曾东起日本海,西抵黑海、地中海,北到贝加尔湖,南至暹罗,国土面积达1400万平方公里,是中国疆域最辽阔的王朝。
“暹罗”指的是今天的()。
A.缅甸B.泰国C.马来西亚D.越南4.下列语句描述的历史故事不是发生在秦汉时期的是()。
A.萧何月下追韩信B.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C.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D.安石不出,如苍生何5.属于版记部分的是()。
A.附件B.页码C.签发人D.印发日期6.在外部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内经济面临____________压力的背景下,上半年中国经济的表现充分说明,____________风险挑战不足惧,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应对风险韧性强,不仅打得住、耗得起,还有更强大的潜力和生命力。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上行外在B.下行内在C.上行内在D.下行外在7.下列关于运动和静止的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A.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指物质存在的平衡状态,平稳状态和量变状态;静止是绝对运动着的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是有条件的相对静止B. 运动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稳定性、有条件性C.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D.运动是简单的位移运动,而不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8.下列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组是()。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某单位一货车司机甲,同装卸工乙驾车进城送货,为赶时间超速行驶,在拐弯处将正常骑车的丙撞成重伤(后因救助不及时,丙在被他人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甲见撞人后正在犹豫是否应停车救人,乙却极力让甲逃离现场,甲因惧怕罪责,在乙的指使下加速行驶逃跑。
一出租车司机丁见此情景后,驾车追赶,并示意其立即停车,但甲为摆脱丁慌不择路,驶进一个路人很多的早市胡同。
因只顾逃跑,甲看到人多也不采取减速等措施,又将路边一位骑车带小孩的妇女撞出10米,造成小孩重伤,妇女为保护小孩当场死亡。
同时甲还将赶集步行的两位老人撞成重伤。
另一老人戊手脚麻利、反应迅速,急忙闪到一边,结果将水果摊撞翻,并造成水果摊主骨折。
路人纷纷指责甲,甲仍未减速停车,不料丁绕路赶到该胡同出口处,意图拦截甲。
甲气急败坏,索性猛踩油门直冲向丁,妄图从出租车上碾轧过去,致丁当场死亡。
1.甲违章超速行驶将丙撞死的行为如何定性?( )A.构成交通肇事罪B.构成危险驾驶罪C.构成故意伤害罪D.意外事件正确答案:A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本案中,甲在拐弯处仍超速行驶,将正常骑车的丙撞成重伤,显然甲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甚至完全责任,且甲在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完全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属于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故A项正确。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故B项错误。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状态为故意,而甲显然没有故意伤害丙的心态,故C项错误。
意外事件。
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作为一名职业司机,甲在拐弯处超速行驶,应该能够预见此举有可能产生的后果,但其相信能够避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测试题及答案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测试题及答案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中(一)为单项选择题,在选项中选择最恰当的一项;(二)为不定项选择题,即每小题至少有一是符合题意的,请找出恰当的选项,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每题2分,共20分)(一)李老伯与村委会订立了50亩林地的承包经营合同,并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李老伯虽投入近10万元,但经营状况不好。
李老伯与本村张老伯协商将承包的林地与其承包的耕地互换。
村委会出面阻止,并称如果互换将收回两人的承包土地。
无奈,李老伯将林地转包给了本村王某,双方签订了转包合同,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村委会以李老伯擅自转包为由,书面通知李老伯解除原承包合同,并与本村陈某签订了该50亩林地的承包经营合同,李老伯坚决不同意将林地交给陈某经营。
此时,县政府修建道路要占用该50亩林地中的30亩。
村委会将征地补偿款直接支付给陈某,李老伯认为村委会再次侵害了自己的权利。
1.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定承包期应当为()。
A. 20年B. 10年C. 30~50年D. 30~70年2.在李老伯与村委会订立承包合同并登记后,该林地的所有权应当属于()。
A. 李老伯所有B. 村集体所有C. 李老伯和村集体共有D. 国家所有3.对李老伯与张老伯协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应当允许,但经登记才生效B. 应当允许,不经登记也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C. 不应当允许,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经登记不得变动D. 不应当允许,但村委会同意者除外4.对李老伯将承包的林地转包给王某,村委会因此重新发包给陈某的行为,应当认定()。
A. 李老伯违约,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B. 村委会违约,李老伯有权行使土地转包权C. 李老伯与王某的转包未经登记,所以转包行为无效D. 陈某是善意第三人,有权取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5.30亩林地被征收的征地补偿款应当支付给()。
A. 李老伯B. 王某C. 陈某D. 村委会(二)海城市甲、乙公司都生产磁疗健身器。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8. 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甲将一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三年。
一年后,甲向丙借款100万元,期限为一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
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评估,该栋楼房价值200万元。
1.乙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涉及知识点:案例分析2.丙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丙无优先购买权,我国《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涉及知识点:案例分析3.如果案外人丁愿出价300万元,则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购得此房?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所以,丁若想购得此房,需要经过抵押权人丙同意,并需要甲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丙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另外,如果丁同意替甲清偿债务以消灭抵押权,则不经丙同意也可购得此房。
涉及知识点:案例分析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共同出资建立。
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
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
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3万元;②存料91万元;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他财产,共计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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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案例分析题1.测试(案例分析题)1.郭甲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向郭甲走过来,递给了郭甲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20块钱再走。
”郭甲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
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
郭甲对宋丙说:“为什么要罚我?”宋丙说:“你超载。
”郭甲辩称:“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
”郭甲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
”这时,宋丙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20块。
”郭甲怕争辩不下,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块钱离去,宋丙未出具收据。
问:本案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D市某汽车修配厂私自拼装一辆汽车,欲将其出售,但惧怕该行为被发现,便委托D市邻区农民张某代为推销,答应事成后给一笔数目可观的好处费。
张某隐瞒汽车真象,与C市郊区农民王某签订了买卖汽车合同,并收取人民币35000元。
王某接到汽车后,发现该车是私自组装的,便向D市某汽车修配厂提出退货还款要求,即被汽车修配厂拒绝。
王某便向法院起诉。
经法院调查,认为此汽车确为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
两被告欺骗原告,属于违法行为。
故依法判决: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无效。
收缴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的汽车。
被告退回原告货款35000元及其利息。
被告张某与被告某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
问:本案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是否正确?答案1.本案中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郭甲所实施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罚款决定没有事实根据。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是以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的,违法行为的构成又以存在违法事实为条件。
因此,作出行政处罚,必须首先查明当事人是否有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法第30条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本案中宋丙对郭甲所实施的罚款行为,没有对事实进行查实,是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作出的处罚。
②未向当事人郭甲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直接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本案中宋丙未对郭甲说明任何事项,就直接交付了罚款决定书。
③不听取郭甲的陈述和申辩。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条和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为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本案中宋丙不仅不听取郭甲的申辩,反而因郭甲的申辩对其加罚20④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34条第2款对当场处罚的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事项作了具体规定,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本案是适用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进行的罚款,其处罚决定书只有罚款数额和行政机关印章两项,其他事项没有载明;决定书中“根据有关规定”字样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处罚依据应当明确具体,写明根据哪部法律、法规的哪一条款。
⑤实施处罚没有告知当事人复议与诉讼的权利。
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在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和起诉的权利,以及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期限。
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室书中应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本案中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没有载明此项内容,宋丙也未口头告知郭甲。
⑥当场收缴罚款未向当事人郭甲出具收据。
行政处罚法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本案中宋丙收缴了郭甲当场缴纳的40元罚款后,未向郭甲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
2.《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被告某汽车修配厂未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和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鉴定、批准、检验合格、开具准予生产的证明,也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照,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核发经营汽车的营业执照,私自组装汽车并出售,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被告张某明知该汽车是私自组装,属违法商品,仍然代其出售,也是错误的。
因此,人民法院判令代理人张某与被代理人某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是正确的。
2.测试简答题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2.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答案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由引可见,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市场经济,即社会资源主要由市场来调节和配置的一种经济形式。
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①具有经营自主性的企业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前提;②在商品交换中通行的平等关系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③竞争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④开放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本性;⑤健全的法制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3.测试案例分析题1.潘某系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国有)特艺科、包装科业务员。
某年某日,某印刷社找潘某,要求调拔纸张给该社。
潘提出白版纸,玻璃纸每令分别加收15元和25元“奖金”。
印刷社领导研究认为,即便付“奖金”,也比买高价纸张便宜,便同意潘的要求,印刷社先后9次向潘买纸,潘本人从中获款1万多元。
另外,潘某还违反规定,先后五次向另一印刷厂低价卖出30多吨白版纸,从中获取好处费1万多元。
问:潘某前后两次行为构成了什么罪?2.张甲因事与邻居李乙发生争吵,李乙动手打了张甲,致使张甲轻微脑震荡、鼻孔出血。
张甲请求本县公安局予以处理。
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的规定,裁决给予李乙警告和罚款250元的处罚。
问:县公安局对李乙的处罚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答案1.潘某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潘某的职责就是管理纸张的销售,他在销售过程中,订立名目,从中索取“奖金”和接受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完全符合受贿罪的特征。
再者新刑法规定,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潘某正好具备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符合受贿罪的主体特征。
所以,被告人潘某构成了受贿罪。
2.县公安局对李乙的处罚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一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据此,县公安局对李乙的处罚行为有两点违法:①对李乙的罚款超过法律规定的200元的限额,明显违法;②给予李乙警告、罚款双重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并处往往是针对情节较严重的情形,是对违法者的从重处罚。
适用并处,不仅要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并处”,而且还须具备法定情节,否则不能适用并处。
显然,县公安局对李乙的并处是违法的。
因此,县公安局对李乙的并处罚行为违反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因此,县公安局对李乙的处罚行为违反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是违法无效的。
4.测试案例分析题1.郭甲(女)与张乙(男)于1985年6月结婚,生有两个女孩,自1987年起,郭有精神失常表现。
1987年12月20日住进县精神病医院,经诊断患有癔病。
1988年2月又住进县病医院,后又连续数次住院,均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1991年12月17日,郭甲与张乙达成离婚协议,填写了离婚申请登记书,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作了适当处理。
芳草湖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以县民政局的名义给郭甲和张乙发了离婚证。
后郭甲的弟弟以其姐姐患有精神病为由,认为芳草湖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给离婚证违法,向县民政局申诉。
问:①本案中复议机关是谁?②对离婚登记不服能否申请复议?2.赵某,男,35岁,农民。
在1988年换届选举中,赵某先向两个带笔的选民索要选票,遭到拒绝后,他又向其他选民索要选票。
有些选民以为他要自己代笔,便把选票交给他。
他就这样拿到33张选票,违背选举人的意志,擅自在两个候选人的名字上打了“X”,而在另选人栏内填上他自己的名字。
由于赵的破坏,致使两个候选人的票都没有超过半数,造成选举无效。
某人民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
问:制裁赵某的宪法和法律根据是什么?答案1.复议机关应是县民政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从本案情况看,芳草湖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显然不具有法定的进行婚姻登记的权力。
其权力来自县民政局的委托。
因为根据《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由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进行婚姻登记的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没有规定某一级计划生育办公室可以进行婚姻登记。
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对受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据此规定,本案的复议机关不应是县民政局,而是县民政局的上一级民政机关。
②对离婚登记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条例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的,可以申请复议。
婚姻自主权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政部门是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法定主管机关,其依职权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涉及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行使,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对此行为不服,当然可以申请复议。
2.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为了保障宪法赋予公民选举权的实现,我国选举法对公民选举权的行使作了具体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了对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制裁措施。
赵某防害他人行使选举权,破坏选举,违反了上述宪法的规定,因而受到制裁。
5.测试案例分析题1.1987年5月,某县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发出免去一位同志的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和任命另一位同志担任该职务的通知。
在县人大常委会还没有讨论这两位同志的任免事项时,县政府就发出了任命拟免去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同志为县农委委员的通知,县委一位负责同志也找拟任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同志谈话,让他离职就任。
对于这种不按法定程序任命干部的作法,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县委提出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