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你公司呈报的宁明化〔2009〕21 号文及随文报送的《宁波市四明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和镇海区环保局镇环许〔2009〕70 号初审意见收悉。
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报告书评审意见、镇海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同意宁波市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现有厂址(宁波镇海蟹浦北海路801号)建设。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技改项目在公司现有4万吨/年合成氨生产基础上,新增合成氨生产规模8万吨/年,其中第一阶段产品方案为商品液氨5.48万吨/年、工业氨水0.7万吨/年、工业级二氧化碳3万吨/年;工业煤气8000万立方/年;第二阶段增加粗甲醇2万吨/年、双氧水6万吨/年。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12万吨/年的合成氨生产能力,将年产商品液氨7.48万吨、工业氨水1万吨、粗甲醇3万吨、工业级二氧化碳5万吨、双氧水8万吨、工业煤气8000万方、碳酸氢铵6万吨。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本工程建设必须采用造气炉DCS优化控制技术、拷胶888脱硫、PSA变压吸附脱碳、双甲化合成氨原料气净化精制、膜分离提氢及蒽醌法固定床钯触媒制过氧化氢工艺等先进生产工艺,确保各项清洁生产水平指标达到《清洁生产标准氮肥制造业》(HJ/T188-2006)中二级标准(国内先进水平)要求的同时,其新鲜水用量、氨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及吨氨废水排放量、吨氨废水中COD污染物排放量等主要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标准要求(国际先进的水平)。
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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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
海洋生物质量:近岸海域贝类质量与去年相比没有明显改善,
抽检贝类体内除粪大肠菌群含量均超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外,其 它监测项目均符合海洋生物质量一类标准,在检经济贝类中均未检 出麻痹性贝毒(PSP)、腹泻性贝毒(DSP)。
赤潮:宁波近岸海域共发现赤潮 6 起,累计发生面积 3277 平
方公里。赤潮生物及主要海产品均未检出麻痹性贝毒(PSP)、腹泻 性贝毒(DSP)和记忆缺失性贝毒(ASP)均,也未造成人员中毒和 大面积养殖生物死亡。
海洋污损事件及渔业污染事故:2008 年共发生海上溢油污
染事故 3 起,较大渔业污染事故 34 起,污染总面积为 420.6 公顷,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99 万元。
象山港海水养殖区环境监测 三门湾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监测 赤潮及海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1、5、7、11 月 重大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2008 年
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2009 年 2 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 护条例》和市人民政府赋予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海洋的职 责,我局组织实施了 2008 年度宁波海域的海洋环境调查、监视监 测和预警报工作,开展了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与趋势性监测及常 规性海洋要素预报,加强了对重点陆源入海排污口、海水增养殖区、 海水浴场、海洋保护区的监测和重大涉海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的 跟踪监测,加大了风暴潮、赤潮灾害等监测、预警报工作,并根据 监测结果及相关调查资料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 评价,编制了《2008 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现予以发布。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工作 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一、主要工作成效2022年,北仑分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高效统筹做好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等各项工作,美丽北仑建设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北仑区成功夺取全市首座省五水共治大禹鼎“金鼎”,成功创建全省首批全域“无废城市”,连续五年获得“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入选全省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体验地,连续三年荣获全市生态环境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
全省首个市级生态文明教育馆在北仑开馆,“浙江生态日”主场活动首次落户宁波北仑,全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工作专题现场推进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北仑召开,北仑分局荣获全省首家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竞赛一等奖、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集体三等功记功奖励。
2022年1-9月,北仑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2%,全市排名第2,PM2.5浓度均值20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3,O3第90百分位数值为155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4,六项主要污染物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区12个区控以上河道和9条入海河流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标率保持100%。
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为100%。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巩固创建成果,推动“两山”理念在北仑落地生根。
调整美丽北仑议事机构,设立六个工作专班,全面强化美丽北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宁波海洋研究入选全市首批生物多样性体验地。
完成生态文明教育馆改造升级,省政协副主席周国辉等领导参与开馆仪式,并先后接待卢山副省长等一批领导干部。
成立全国首个区(县、市)级环保基金会,募集首批公益资金1700余万元,持续加大反哺力度。
镇海棘螈保护案例入选“美丽浙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十佳特色案例”。
二是降碳减污协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发放绿色贷款67亿元。
宁波市营商环境分析及优化建议

2021年第03期·浙江经济/宁波市营商环境分析及优化建议文/何建莹沈丽娟裘梦义据不同主体发布的各类营商环境报告,宁波整体营商环境排名靠前,重点企业满意度稳步提升。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需建章立制、扬长补短、管服并举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赖以生存的空间,也是一座城市招商引资、招揽人才的必要条件。
宁波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必须加快形成15项具有中国气派、浙江辨识度、宁波特质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其中第二项是“建成口碑一流的营商环境优秀城市”。
宁波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根据不同主体发布的各类营商环境报告,宁波整体营商环境排名靠前。
202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宁波市是营商环境示范城市,位列第十二,低于上海、杭州、厦门、衢州、南京、武汉等城市,高于成都、西安、苏州等地。
2020年11月1日,全国工商联发布了《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宁波营商环境位居全国第七,略低于杭州、上海、苏州、南京、温州等地,高于深圳、广州、成都等地。
根据CCTV发布的《2019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宁波市营商环境排名第十位,低于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杭州,高于青岛、苏州等地。
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21世纪经济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0年中国29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营商环境报告》中,宁波市营商环境排名第十二位,略低于杭州、南京、长沙、武汉、西安等地,略高于厦门、青岛、苏州。
综合比较分析结果得到,宁波市的营商环境在全国城市中排名第十位左右。
民营企业对宁波市营商环境评价较好。
根据2020年11月1日,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满意程度明显好于2019年,在要素环境、法治要素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方面均受到了民营企业的高度认可。
从具体指标来看,宁波市要素环境排名全国第三,略低于温州、杭州,高于上海、苏州等城市;宁波市法治要素环境排名全国第四,略低于温州、德州、衢州;宁波市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均受到企业高度认可,排名全国第二,仅次于苏州,高于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宁波市创新环境排名全国第四,略低于杭州、苏州、上海,高于广州、南京等城市。
宁波水质分析报告

宁波水质分析报告1. 引言水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之一,而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
本文对宁波市的水质进行分析,旨在了解宁波市水质的现状,并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依据,以保障市民饮用水的安全性。
2. 数据收集为了进行水质分析,我们根据宁波市相关的水质监测数据进行了数据收集。
这些数据包括不同水源地和不同时间段的水质监测结果,涵盖了水中常见的有害物质以及营养元素的含量。
3. 数据处理在获得数据后,我们对其进行了处理和分析。
首先,我们对数据进行了清洗,剔除了异常值和缺失值,以保证分析的准确性。
然后,我们计算了各个水质指标的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以了解不同水源地的水质差异和稳定性。
4. 水质评价指标为了评价宁波市水质的好坏,我们采用了一系列的水质评价指标。
其中包括pH值、溶解氧(DO)、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总悬浮物(TSS)等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水体的酸碱性、溶解氧含量、有机物质分解情况和悬浮物的浓度等。
5. 水质分析结果根据我们的数据分析,宁波市的水质总体上是良好的。
大部分水源地的pH值在合适的范围内,溶解氧含量也符合饮用水标准。
而BOD5和COD的浓度则较低,说明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较少。
此外,总悬浮物的浓度也在可接受范围内。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水质问题。
部分水源地的pH值偏酸或偏碱,需要进一步的调节。
另外,部分地区的水中存在微量的重金属元素,虽然浓度低于国家标准,但仍需要引起重视。
此外,部分地区的水中硬度较高,可能会对饮用水的口感造成一定影响。
6. 结论与建议在宁波市水质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宁波市大部分水源地的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标准;•部分水源地存在pH值偏酸或偏碱的情况,需要进行调节;•部分地区的水中存在微量重金属元素,需要加强监测和管控;•部分地区的水硬度较高,可能会影响饮用水的口感。
基于以上结论,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加强水源地的管理和保护,减少人为活动对水质的影响;•定期检测和调节水源地的pH值,确保水的酸碱平衡;•增加对微量重金属元素的监测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研究和采用合适的水处理方法,降低水硬度,改善水的口感。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1.2亿只一次性铝箔餐盒新建项目环评报告

宁波甬绿——环评内审表本页不足可另附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1.2亿只一次性铝箔餐盒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波科乐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4年7月23日申请报告奉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单位)委托宁波甬绿环境保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已编制完成了宁波科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亿只一次性铝箔餐盒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报上,请贵局审批。
同时,本人(单位)郑重承诺:(一)本人(单位)对报送的宁波科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亿只一次性铝箔餐盒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人(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本人(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前不开工建设。
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本人(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特此申请和承诺。
单位法人签字:年月日(单位盖章评价单位:宁波甬绿环境保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科乐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继誉(环评工程师登记证编号B20240110500)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三、环境质量状况四、评价适用标准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七、环境影响分析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阶段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建筑垃圾搬运、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动力扬尘。
根据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甬政办发[2010]238号文《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甬政办发〔2011〕29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2019年修订)-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13号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2019年修订)正文:----------------------------------------------------------------------------------------------------------------------------------------------------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十三号)《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4月18日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2007年4月11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2月27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18年12月26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保障环境安全与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污染防治活动。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依照海洋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环境污染防治问责制度。
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执行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境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或者对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不力,以及有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对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宁波统计年鉴2020:海曙江北仑镇宁海鄞州奉化余姚慈溪象山各区县市环境保护基本情况(2019)

5137.51 7582.83 21184.23 10731.60
869.93 862.40
7.51
海曙区 Haishu
9398.56
江北区 Jiangbei
3401.52
858.42
111.07
8520.11
3290.45
1250.92
497.73
418
37
31
36
128.60
60.9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Volume of General Industrial Solid Waste Utilized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量
万吨
Volume of General Industial Solid Waste Treated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 吨
Volume of General Industrial Solid Wastes Dumped Discarded
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额 万元
Investment Amou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 Three Simultaneous "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环境噪声达标面积
平方公里
注:本表数据来自宁波市生态环 境局。工业“三废”统计范围为重 Note: Data in this table are obtained
37.82
8.55
497.13
105.16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62.61
159.53
35.42
4.05
35.18
4.03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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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2012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一、综述2012年是宁波市环境保护系统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加快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重要建设年,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坚持保护环境和优化发展相结合,坚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解决突出污染问题相结合,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在经济保持稳定快速发展的同时,重点开展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2012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6.84万吨和1.41万吨,比上年削减4.86%和2.8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4.69万吨和26.29万吨,比上年削减5.23%和5.43%;顺利完成了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平稳,环境质量在全国120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处于中等水平。
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灰霾天数减少,空气质量优良率有所上升,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保持安全水平,生态环境质量优。
但由于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我市环境质量状况仍然严峻,存在平原河网水质以轻度污染为主,饮用水源地水华风险较高,近岸海域富营养化,局部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缓慢,酸雨污染程度较重等问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水环境(一)基本状况1、饮用水源2012年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其中Ⅰ类水的水源地1个,Ⅱ类水22个,Ⅲ类水12个。
5个市级饮用水源地80项特定项目监测中除锑、钡有检出外,其它挥发性、半挥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农药类指标均为未检出,锑、钡检出值均不到标准限值的1/10,与天然水中平均含量基本相当。
湖库型饮用水源地水体营养程度多数处于中营养状态,浮游植物生态结构均衡,藻类多样性状况良好,水华风险处于相对安全状态。
2、地表水2012年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总体较低,水质状况评价仍为轻度污染。
全市80个市控以上监测站位优良水质率为35%,功能达标率为56.3%,优良率与2011年持平,功能达标率比2011年提高8.75个百分点,总体水质状况比2011年略有好转。
全市80个市控地表水监测站位水质类别百分比统计全市水质优良及功能达标的水域主要分布在甬江水系各支流源头,宁海、象山境内入海溪流,平原河网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普遍较低。
石油类、总磷、氨氮等指标浓度过高是造成平原河网水质普遍不能达标的主要原因。
全市各水系平均综合污染指数比较(1)甬江水系甬江水系由甬江干流和姚江、奉化江两条一级支流以及奉化江上游剡江、县江、东江、鄞江四条二级支流组成。
甬江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
优良断面比例60%,无劣Ⅴ类重污染断面,功能达标断面比例85%。
主要污染项目为石油类、氨氮和总磷。
与2011年比较,水质无明显变化。
(2)市区内河市区内河主要监测月湖、西郊河、北斗河、南塘河、大河、梅墟大河、甬新河、庄桥河、江北大河和慈江等10条内河。
市区内河水质为轻度污染,以Ⅳ类水质为主,无劣Ⅴ类重度污染断面,功能达标率为90%,水质有所好转,主要污染项目为总磷、石油类和氨氮。
(3)鄞州河网鄞州河网以奉化江为界分鄞西河网与鄞东河网。
鄞州河网水质为中度污染,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断面比例均为12.5%,劣Ⅴ类重度污染断面比例25%。
主要污染项目为石油类、总磷和氨氮,水质无明显变化。
(4)镇海河网镇海河网主要位于中大河水系和蟹浦大河。
镇海河网以Ⅳ类水质为主,属轻度污染,水质优良率20%,功能达标率100%,水质无明显变化。
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生化需氧量和溶解氧。
(5)北仑河网北仑河网主要由毗邻小港的小浃江、流经新碶的岩河与泰河及途经柴桥的芦江组成。
北仑河网水质为轻度污染,功能达标率与水质优良率均为33.3%,水质无明显变化。
主要污染项目为化总磷、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
(6)余姚河网余姚河网主要是指姚西北平原河网(不包括姚江)。
余姚河网以Ⅳ类水质为主,属轻度污染,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均为20%,水质无明显变化。
主要污染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总磷、石油类。
(7)慈溪河网慈溪河网纵横交叉,网状水系特点明显,水体流动甚微,自净能力较差。
慈溪河网以劣Ⅴ类水质为主,属重度污染,水质优良率10%,劣Ⅴ类的重度污染断面比例70%,功能达标率为20%,水质无明显变化。
主要污染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
(8)奉化内河奉化内河主要包括甬江水系奉化江上游的剡江、县江、东江三条支流。
奉化内河以Ⅰ~Ⅲ类水质为主,水质良好,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均为85.74%,无劣Ⅴ类重度污染断面,水质有所好转。
主要污染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
(9)宁海内河宁海河流大部分为山溪性河流,源近流短,自净能力较强。
宁海内河以Ⅰ~Ⅲ类水质为主,水质良好,水质优良率为75%,功能达标率为50%,水质无明显变化。
主要污染项目为总磷和生化需氧量。
(10)象山内河象山河流更具入海溪流的特点,主要水系为大塘港和南大河。
象山内河水质属中度污染,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均为60%,水质无明显变化。
主要污染项目为石油类、总磷和氨氮。
3、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2012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5.6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1亿吨,占全市污水排放量的35.7%。
全市废水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6.84万吨,其中工业排放2.01万吨;氨氮排放1.41万吨,其中工业排放1019吨,工业排放石油类42吨。
(二)措施与行动1、继续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以总量减排重点工程为抓手,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进一步提高,达到8万吨/日;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投入试运行,新增处理能力8万吨/日,鄞西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年底开始进水调试,新增处理能力8万吨/日。
到2012年底,全市已建成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1座,其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16座,全市污水处理总能力达156万吨/日,污水实际处理量4.24亿吨,其中生活污水处理量3.41亿吨。
2、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
编制印发《宁波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各类水库127座,并建立各类污染源名录,进一步完善了饮用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
全市102个水源地全部建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覆盖面达100%,合格率达100%。
3、深入开展十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污染整治工作,首批电镀、印染行业整治中全市158家印染企业和225家电镀企业基本完成整改验收任务,其余化工、造纸、铸造等八个重污染行业目前已制定整治方案4、继续开展“绿剑”系列、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专项执法活动,完善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
2012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1976人次,检查企业30918家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330件,罚款总额5791万元,责令停产企业934家,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拘留19人,起到了环境执法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震慑作用。
5、持续开展河道环境整治。
开展新河、护城河等河道局部水质长效管理试点,加强水质跟踪监测,并通过鱼苗放养活动和沉水植被恢复试点项目,提高内河水质净化能力。
实施后袁河、张家畈河沟通工程,进一步沟通河道水系,改善内河水质。
继续实施内河河道生态调水,改善市区河道生态环境,全年河道生态调水1.4亿方。
6、重视水质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开展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工程,象山、宁海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完成站房建设和监测设备招标工作。
三、海洋环境(一)基本状况全市近岸海域共划分8个环境功能区,其中一类环境功能区1个;二类环境功能区3个;四类环境功能区4个。
2012年宁波近岸海域海水均为劣四类水质,不能满足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要求。
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无机磷,其中无机氮指标所有监测站位均超过四类海水标准。
宁波近岸海域水质均属营养型,富营养化程度总体呈加重趋势,主要污染因子为无机氮和化学需氧量。
其中杭州湾南岸二类区营养程度最高,达到严重富营养状态,镇海-北仑-大榭四类区、象山港一类区为重富营养,其它均为中度富营养。
杭州湾无机氮、化学需氧量浓度比其它海区明显偏高,镇海-北仑-大榭海区的无机氮浓度处于次高,两个功能区的海水水质主要是受钱塘江、长江口大环境海水水质与本地排污的叠加影响;象山港由于港湾内外海水交换缓慢与港湾西半部与西沪港的海产网箱养殖与陆源排污的叠加影响,无机磷浓度与“十一五”相比有较大幅度升高。
(二)措施与行动1、强化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监管。
完成13个市管项目和7个国控项目的现场监视监管工作。
贯彻落实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级制度,市海洋与渔业局建立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委员会,组织开展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和核准,出具海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核意见12个,出具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64个。
2、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执法管理。
加大对采砂的打击力度和涉海项目环境跟踪监管,采用疏堵结合,规范城市建筑渣土倾倒行为。
严格取缔违法渔业养殖和违法捕捞行为,在象山港海域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以打击电捕、无证捕捞作业为主的联合执法行动。
做好伏休前期的执法管理工作,全市4601艘应休渔船全部按时回港休渔。
3、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韭山列岛自然保护区完成码头连接线改造,管理用房建设等基础,北渔山岛完成200亩山体复绿工程,开展了海监直升机坪建设工程的选址等前期工作,进一步提升管护能力,4、继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韭山列岛、渔山列岛、象山港海域共放流毛蚶1200多万颗、青石斑鱼5万多尾、黄姑鱼18万尾、大黄鱼100多万尾。
5、实施海洋牧场建设及生态修复。
南韭山海域建设20余座人工浮礁,10余万平方米人工浮礁藻场的,60余万平方米的海洋碳汇实验区。
继续推进象山港海洋牧场实试验区建设,投放人工鱼礁数量1015个,投放鱼礁单体13550立方米。
增殖大规格毛蚶苗种2000多斤,放流青石斑5万尾和岱衢族大黄鱼100万尾、黑鲷10万尾、褐鲳鮋1万尾,丰富和补充牧场人工渔礁区资源。
四、大气环境(一)基本状况1、环境空气质量2012年,宁波中心城区8个国控站点提前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发布6项污染物实时监测数据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API评价空气质量优良率93.4%,AQI评价优良率80.3%,优良天数342天,三级(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数24天,灰霾天数96天。
三项常规监测因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分别为0.025毫克/立方米、0.044毫克/立方米和0.080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我市环境空气优良率在全国120个重点城市中我市排名第65位,华东35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8位,同长三角地区重要城市相比,优于南京、杭州和苏州,差于上海,省内11个地市排名第8,优于杭州、绍兴和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