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室六有标准

党员活动室六有标准

党员活动室“六有”标准

1.门口有醒目的“党员活动室”标志牌。

2.有主要的党建工作上墙内容,如:党旗、党的宗旨、指导思想、基本路线、党员权利和义务、支部组织架构、反映本支部党建特色和学习教育情况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内容等。

3.有相配套的桌椅、资料柜(书架),且布局规范,整洁美观。

4.有方便党员进行电教教育的相关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投影仪、专用电脑等)。

5.有一定数量的党史理论书籍、党报、党刊、电教片等党建学习资料。

6.有齐全的档案资料:党建工作制度、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建党对象名册等资料;有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活动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本、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记录本等资料;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党建特色工作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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