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航空运输规则解读
锂电池托运方法和要求明细

锂电池托运方法和要求明细随着电子设备的普及,电池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在使用锂电池时,尤其是在托运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些关键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本文将详细介绍锂电池如何托运,并列出一些方法和要求明细。
1、锂电池需随身携带或放在手提行李中,锂电池是一种便携式电子设备的主要电源,具有高能量密度、轻便、可充电等优点。
然而由于锂电池的特性,它们在受到过大压力或撞击时可能导致电池发生变形,让电池内部发生短路,发生自燃爆炸的危险。
因此,在托运过程中,电池应尽可能随身携带或放在手提行李中,避免放在托运行李中。
建议在出行前将锂电池设备充满电,并确保它们处于关闭状态。
在机场安检时,将锂电池设备与其他随身物品一起放在手提行李中,以便接受X光检查。
如果锂电池设备太大或太重无法随身携带,需要放在托运行李中,那么应该将其放在一个坚固的防震袋中,以减轻潜在的撞击和压力。
2、充电宝、锂电池及备用电池数量需登记在旅客的登机牌上在乘坐飞机时,充电宝、锂电池及备用电池的数量需要登记在旅客的登机牌上。
这是为了确保旅客携带的电池数量符合航空公司的规定以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
在登记时,应将充电宝、锂电池及备用电池的数量、种类和额定能量等信息详细告知航空公司工作人员。
如果携带的电池数量较多或额定能量较大,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在获得许可后,这些电池才可以托运或随身携带上飞机。
3、托运行李中不能放置充电宝、电池及备用电池为了确保飞机的安全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航空公司在托运行李中是禁止放置充电宝、锂电池及备用电池的。
这是因为在托运过程中行李可能会受到过大压力或撞击,导致电池发生短路、起火或爆炸等危险。
如果旅客需要携带充电宝、锂电池及备用电池上飞机,应将它们放在手提行李中或随身携带。
如果确实需要将它们放在托运行李中,应将它们放在一个坚固的防震袋中,以减轻潜在的撞击和压力。
此外,旅客可以在到达目的地后尽快将电池取出,以确保它们不会受到行李传输过程中的潜在危害。
空运锂电池规定

空运锂电池规定
锂电池空运新规
我国民航总局对2020年1月1日开始的锂电池空运需要的UN38.3试验概要提出规范要求。
2019-2020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2003年6月30日以后生产的锂电池芯或锂电池的制造商和随后的销售商必须提供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 小节第38.3.5 段规定的试验概要(以下简称UN38.3试验概要)。
这种UN38.3试验概要必须自2020年1月1日起提供。
2020年12月,IATA发布IATA DGR-62版的航空运输规则的更新通告及2021年的规则变化,对各类危险品包括锂电池在内的相关空运规则作出了修订。
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官方消息,IATA对单独运输锂电池的法规进行了修订,4月1日后正式生效实施。
此次法规变化主要是对第63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条例》的多页包装说明PI 965和PI 968进行了修订。
此次危险品法规变化影响最大的是删除了PI 965是锂离子电芯和电池(包括移动电源)和PI 968是锂金属/原电芯和电池的包装说明。
这一变化不影响针对Section II含锂电池产品的PI 966、PI 967、PI 969或PI 970。
根据第II部分的规定,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均不得运送。
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

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锂电池是一种快速进展的能源储存方式,其重量轻、储能密度高、寿命长、使用便利等优点,使其在各种电子设备中得到广泛应用。
同时,锂电池也成为了航空运输中的紧要货物之一,但由于其性质独特,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国际民航组织(ICAO)及其它国际组织已经针对锂电池的运输订立了一系列安全规定。
本文将认真介绍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
一、锂电池定义锂电池,是以锂金属、锂合金或者用锂化合物为正极,设有一种或多种有机电解质溶液为电解质的二次电池。
依据其内部构造和化学构成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电池和聚合物电池两大类。
二、锂电池不安全特性锂电池,由于其突出的特性,存在着明显的不安全性:1. 短路: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一些物品与锂电池可能显现短路,导致火灾或爆炸,例如金属盒、金属制品等。
2. 过热:在充电和放电过程中,锂电池有可能过热,引起起火或爆炸,尤其是在过载或高温条件下。
3. 漏液:对聚合物电池尤其严重,漏液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
4. 臭味:在发生过载或短路的情况下,锂电池还会散发出特别的臭味。
因此,在航空运输中,我们必需实行相应的措施来保证锂电池输送过程的安全性。
1. 标签和标识:用充电状态标识、三角形包装标识和类别标签来标明各种不同类型的锂电池。
此次,贴上的标签必需符合固定大小和明显标注的要求,标签的部位不仅仅局限于外包装,还需在内部包装中加贴相应标签。
2. 注意原则:封好各种类型的锂电池,杜绝混装。
3. 较为清楚的跟踪号码:跟踪号码可能会为工厂内部产生的,因此要保证唯一,还要特别注意锂电池实际数量和虚拟的数量一致,4. 电子邮件电子订单以及电子产品确认单:存储正式的订单和确认单,以便管理机构随时浏览。
注意事项:1. 邮寄期间所使用的每一种单独的电池模块的额定电量均不能超过20W·h;所使用的每一种锂离子电池均不能超过100W·h。
2. 禁止在同一包裹中混放锂电池和电子设备。
3. 锂电池内部装有微小的金属丝,因此不能放在金属盒或铁桶中。
IATA53版《危险品运输规则》(DGR手册)关于锂电池运输规则的修订及锂电池空运包装详解

IATA53版《危险品运输规则》(DGR⼿册)关于锂电池运输规则的修订及锂电池空运包装详解IATA 53版《危险品运输规则》(DGR⼿册)于2012年1⽉1号正式实施,关于锂电池运输规则的包装指导PI965~PI970及特殊规定的更新。
IATA 53版《危险品运输规则》还具体介绍了锂电池空运时作为危险品的包装要求(联合国标准包装,即UN包装)和作为⾮危险品的包装要求(⾮联合国规范标准包装,即Non UN包装)。
1 关于锂电池包装指导PI965~PI970的更新锂电池包装指导PI965~PI970 与2010年的52版《危险品运输规则》(DGR⼿册)技术要求上并没有太多变化, 52版《危险品运输规则》(DGR⼿册)规定锂电池运输如果满⾜PI965~PI970第⼆部分的要求,可以不受《危险品运输规则》的其他要求限制。
⽽53版《危险品运输规则》(DGR⼿册)更加明确规定满⾜包装指导PI965~PI970的第⼆部分要求外,还需要满⾜以下要求:1.1 这些锂电池以旅客⼿提⾏李的⽅式运输时须满⾜由乘客或机组⼈员携带危险品的要求(参见《危险品运输规则》(DGR⼿册)2.3章节),即由始发国有关当局的批准,可以以⼿提姓李的⽅式运输超过100⽡时⼩于160⽡时的锂电池2块;1.2 这些锂电池以邮政航空运输时须满⾜危险品邮政航空运输的要求(参见《危险品运输规则》(DGR ⼿册)2.4章节),即禁⽌锂电池邮政空运;1.3 锂电池须满⾜事故报告要求(参见《危险品运输规则》(DGR⼿册)9.6.1和9.6.2章节),即必须报告锂电池事故。
从以上更新内容看,锂电池包装指导PI965~PI970没有太多技术⽅⾯的更新,只是更着重强调锂电池空运时除了要遵守PI965~PI970的规定外,还需要满⾜锂电池以⼿提⾏李⽅式运输的要求、邮政航空运输的要求以及事故报告的要求。
2 关于锂电池空运特殊规定的变更锂电池空运的特殊规定新增了A181,A182和A183三个特殊规定,修订了A88和A99两个特殊规定。
锂电池可以托运吗

锂电池可以托运吗锂电池是一种广泛应用于电子产品和交通工具中的高性能电池。
然而,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托运锂电池时需要遵守一些特定的规定和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锂电池的托运规定。
首先,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运输协会(IATA)的规定,托运的锂电池需要遵守一系列限制条件。
对于锂金属电池来说,乘客只可以携带一块额定能量不超过2克的备用锂金属电池或安装在个人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
备用电池或设备的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欧洲国际民航组织(ECAC)还对其有额外的限制,要求备用电池或安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的额定能量不超过2克,且只能携带2块备用电池。
对于锂离子电池来说,乘客可以携带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设备,或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
备用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60Wh。
这意味着,如果需要携带超过这个额定能量的锂离子电池,乘客需要取得航空公司的许可,并且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如相关文件、申请等。
如果需要托运的锂电池的额定能量低于100Wh(对于锂金属电池)或160Wh(对于锂离子电池),那么乘客可以将其放入随身携带的行李中。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需要携带高额定能量的锂电池,乘客可能需要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
航空公司会根据锂电池的类型、额定能量、数量等因素审查申请,并制定相应的托运规定。
在托运锂电池时,乘客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锂电池必须被正确包装,以防止短路或损坏。
包装应符合国际运输标准,并能够承受航空运输的条件。
2. 锂电池应尽量放在防火盒或防火袋中,以减少发生火灾的风险。
在包装中应放入足够的吸收剂,以吸收任何可能泄漏的电解液。
3. 在托运时,应在包装上标明锂电池的类型、额定能量和数量。
这有助于航空公司员工了解包裹中的物品,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4. 如果需要携带大量的锂电池,比如超过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所需数量,那么建议提前与所乘航空公司联系,了解其政策和要求。
总之,锂电池可以托运,但需要遵守特定的规定和要求。
机场旅客携带锂电池的规定

关于旅客洗携带锂电池的管理规定
一、携带锂电池的运输规定
1、锂电池额定能量在100Wh以下的电池或电池组,每名旅客可随身携带1块,备用电池不超过2块,不得托运。
2、锂电池额定能量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电池或电池组,需填写《100Wh-160Wh锂电池申报和放行单》,须
3、锂电池额定能量大于160Wh的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拒绝进入航空器。
4、对于无额定容量标识的锂电池,须由执飞航空公司出具同意运输书面证明后方可放行。
5、充电宝应作为备用锂电池,严禁放入托运行李。
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旅客在飞行途中要确保其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并不得在飞行途中使用。
6、充电宝的计量标准等同锂电池,计算公式即:
Wh(瓦特小时)=V(额定电压)×额定容量(Ah)
如果电池上只标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一般来说,充电宝的输出电压为5V。
以5V的充电宝计算,旅客可随身携带的充电宝额定容量为20000(mAh)以内。
额定容量超过20000(mAh),但在32000(mAh)之内的充电宝须经运营人同意方可运输;超过32000(mAh)的充电宝拒绝航空运输。
二、电池的绝缘防护措施:
1. 放置于原包装袋内;
2. 用绝缘胶带缠好暴露的接线端,做绝缘处理;
3. 把每块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内。
中国国航关于锂电池等准危险品运输安全的规定

中国国航关于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运输安全的规定随着科技的进展,越来越多的电子设备采纳了锂电池作为电源。
在运输过程中,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成为了一个紧要的运输安全问题。
作为国内领先的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国航”)一直高度重视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运输安全问题,不断加强相关规定和措施,确保安全稳定地完成航班任务并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的分类:依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港口联盟(IAPH)的相关规定,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分为以下几类:1. 锂金属电池:包括锂蓄电池和钴酸锂电池,可用于全埋地装置、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设备。
2. 锂离子电池:重要用于移动电话、平板电脑、手提电脑、MP3、MP4等便携式或可充电的电子设备。
二、中国国航运输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的规定1. 锂金属电池:(1)未装入设备的锂金属电池禁止携带和托运。
(2)装有设备的锂金属电池可以携带和托运,但是必需向中国国航航空公司申报,并符合国家航空安全管理机构的规定。
(3)每人限制携带和托运的装有设备的锂金属电池数量不超过两节。
2. 锂离子电池:(1)在搭乘中国国航航班时,禁止携带充电电池板、充电器、电源适配器等发热设备,以及未充分电的锂离子电池。
(2)锂离子电池允许携带和托运,但是必需符合国家航空安全管理机构的规定。
(3)搭乘中国国航航班的乘客可以携带装有电池的电子设备上机。
(4)每人限制携带和托运的装有锂离子电池的电子设备数量有肯定限制。
三、注意事项1. 在携带电子设备时,要注意不要将未充分电的锂离子电池与充电器混在一起。
2. 搭乘中国国航航班时,请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携带禁止物品。
3. 对于异常事件,例如电池弄湿、变形等,需要适时处理,避开引发安全事故。
四、为客户供给服务1. 在开展锂电池等准不安全品的运输前,中国国航向客户供给认真的须知和相关规定。
2. 当客户持有的装有锂电池的电子设备无法予以携带或托运时,中国国航会给客户供给适当帮忙和引导。
[整理版]锂电池运输规定及流程
![[整理版]锂电池运输规定及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1755045c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34.png)
锂电池运输规定及流程锂电池运输包括空运、水运、陆运,至此主要讨论的是最为常用的航空运输、海洋运输。
由于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金属,易延伸和燃烧,锂电池包装和运输,如处理不当,易燃烧和爆炸,事故也时有发生。
锂电池运输在包装和运输中的非规范行为而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受到重视,国际上多个机构颁布有多个规定,各管理机构也愈发严格,提高操作要求,不断的修改规定和法规(如:ITAT 针对锂电池运输每两年就修改一次规定)。
锂电池运输的基本要求(1)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划归第9类危险品;(2)所有锂电池(组)须通过UN38.3测试;(3)对部分第9类危险品锂电池运输提供了例外条款;(4)对运输样品作出了严格的限制;(5)携带的日用类锂电池的限制;(6)有缺陷的电池或损坏电池均禁止运输的限制。
锂电池运输包装和空海运要求1.包装要求和文件要求不考虑例外的情况下,这些电池必须遵守规则里(DGR 4.2 适用的包装说明)的限制进行运输。
它们必须依据适用的包装说明指导装在DGR 危险品规则所规定的UN规格包装里,并在包装上完整的显示对应编号。
符合要求的包装, 除标有适用的正确运输专用名称和UN 编号的标记外,还必须贴9类危险性标签。
托运人须填写危险品申报单,提供相应的危包证。
提供获得认证的第三机构出具的运输鉴定报告,并显示为符合标准的产品(含UN38.3测试, 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
2. 锂电池的航空运输要求(1)池须通过UN 38.3测试要求, 及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2)托运人提供的危险品申报文件, 标注UN编号;(3)外包装均须贴9类危险品标签,贴有”仅限全货机运输”操作标签;(4)其设计应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5)坚固的外包装, 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装内须预防与可引发短路的导电物质接触。
(6)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额外要求: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电池在包装内移动,包装的方式应防止电池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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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锂电池航空运输新规则的解读
2009年初,新版的IATA DGR规则及ICAO 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相继施行,其中对锂电池航空安全运输规则进行了大幅度的完善,其已被我国民航总局和各大航空公司及机场作为危险品航空运输操作的实施规范。
具体的规则摩尔实验室在前期有详细的描述(详见<<UN38.3锂电池航空安全运输新规则>>)。
2009年3月中国民航总局根据该新规则制定了《MH/T 1020-2009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并已于2009年6月1日其开始实行。
此新规范对锂电池产品虽然有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对一些具体的实施规则还是不够明确。
摩尔实验室(MORLAB)曾多次接到客户的相关咨询,为方便广大客户查询及了解新规范要求,特将一些常见的问题一一列明,并做出对应的解读。
1. 新规范对锂电池航空运输分为了几种情况?
答:它分六种情况,分别如下:
a.锂离子电池单独运输
b.锂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运输
c.锂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
d.锂金属电池单独运输
e.锂金属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运输
f.锂金属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
这六种运输情况下所需要符合的要求各有异同。
在计划运输前一定要清楚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并要清楚在该情况下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具体六种情况下的要求请查阅运输规范或联系摩尔实验室咨询。
2. 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的含量限制是一样的吗?
答:不一样。
锂离子电池要求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应超过2g。
计算方法:
a.额定能量计算方法:如果已知电池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
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x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电池上。
如果电池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
例如:电池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
760 mAh ÷ 1000 = 0.76Ah;3.7V×0.76Ah=2.9Wh
b.锂电池中锂的含量计算方法: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
细则》(ICAO Doc 9284 AN/905,以下简称《技术细则》)第3部分第3章A45条款,锂电池的锂含量可按如下方法确认: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
锂含量是指其锂电池芯的阳极上的锂质量;对于锂离子电池,其等质总锂含量的克数可通过以安培小时为单位的额定容量乘以0.3获得。
比如:电池电流为4600mAh,则锂的含量就是4600mAh ÷1000 × 0.3 =1.38 克,是小于2克的,符合安全标准。
3. 新的锂电池操作标签样式是强制的吗?可以直接印刷在外包装上吗?
答:对于新规则的操作标签,外边框必须有红色斜阴影线,符号和文字使用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的黑色。
如果标签和包装材料的颜色对比足够明显,锂电池操作标签也可以直接印刷在外包装上。
4.什么情况下不需要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
答:以下两类锂电池包装件不需要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
a. 符合包装说明965-970中第I节规定(即贴有第9类危险品标签)的包装件不需要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
b. 锂离子电池或锂金属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其包装件符合包装说明967(锂离子电池)和970(锂金属电池)第II节的规定,且一个包装件内
安装在设备中不超过4个电芯或不超过2个电池。
这些包装件不需要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
5.根据上面第4个问题,若一个包装件内装有一个笔记本电脑,1个锂离子电池(由4个锂离子电芯Pack而成)和2个锂金属纽扣电池芯被安装在电脑中。
这种情况需要贴操作标签吗?
答:不需要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
此时,该锂离子电池中含的电芯数量不计算在4个电芯的限制中。
此外,内装不超过2个电池或4个电芯的包装件,可以多个组合制成合成包装件,无论是单个包装件还是合成包装件都不要贴标签。
6.当一个包装件内同时装有锂金属和锂离子电池时,是否可以只用一个标签?
答:可以。
可以用一个标签来同时标明包装件内既有锂离子电池,又有锂金属电池。
7.锂电池操作标签上的电话号码有什么要求?
答:在锂电池操作标签上填写电话号码的主要目的是要获取与货物有关的产品详细信息。
这个电话号码须是对整个货物信息了解(如托运人)。
例如某种设备的制造商托运内部含有锂电池的设备时,不能只填写电池制造商的电话,须填写托运人(设备制造商)自己的电话。
这个电话并不要求在货物运输的全过程中随时保持有人接听,只要在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可以打通即可。
当然,在锂电池操作标签上填写24小时应急电话是最好的。
8.锂电池包装件是否可以放在一个合成包装件内?
答:可以,根据最新的技术细则,合成包装件可以由危险品包装件和不受限制的货物包装件组成,只要内装物相互之间不发生危险反应即可。
合成包装件必须贴锂电池操作标签,除非包装件上的标签清晰可见。
此外,“合成包装件(OVERPACK)”字样必须标记在合成包装件上。
9.对于锂电池和设备包装在一起运输的情况,如果设备贵重,是否可以不进行1.2m整箱跌落测试?
答:不可以,其必须进行1.2m跌落测试。
但个别情况下可用电池包装代替。
例如笔记本电脑和锂电池包装在一起运输,如果电池外面有一个独立、密闭、硬质的包装,则可以用这个包装进行1.2米跌落试验。
但若电池外面只有柔性的包装,则必须用整个包装件(包括笔记本电脑)进行1.2米跌落测试。
10. 锂电池如果没有通过UN38.3安全测试,是否可以按照危险货物进行航空运输?
答:不可以,相关规则明确规定,锂电池不管是按照非限制性货物进行航空运输,还是按照危险货物进行航空运输,都必须通过UN38.3安全测试。
未通过UN38.3安全测试的锂电池不允许航空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