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技能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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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技能培训资料发放通知

公司员工技能培训资料发放通知

公司员工技能培训资料发放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提高员工个人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公司决定开展一系列的技能培训活动。

现将有关培训资料的发放通知
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技能培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力提升:帮助员工提高团队管理能力,培养领导潜力;
沟通技巧:提升员工沟通表达能力,有效解决工作中的沟通障碍;
时间管理:教授科学合理的时间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团队合作:培养员工团队意识,促进团队协作;
创新思维:激发员工创新意识,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培训形式
为了更好地满足不同员工的学习需求,本次培训将采取多种形式:线上课程: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授课,方便员工随时随地学习;
线下讲座: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授课,互动交流更加生动;
小组讨论:组织员工分组进行案例分析和问题讨论,促进学习效果。

三、培训资料发放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公司将统一发放培训资料给各位员工。

具体
发放方式如下:
电子版资料:将在公司内部网络平台发布电子版培训资料供下载;
纸质版资料:将在各部门办公室设立领取点,员工可前往领取纸
质版资料。

四、注意事项
请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做好培训资料的发放和宣传工作,确保每位
员工都能及时获取到相关资料;
员工在学习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困惑,请及时与培训组织者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参与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公司一定会迎
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免费培训通知关于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免费培训通知关于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免费培训通知关于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尊敬的员工们:我公司为了提高员工们的职业技能素质,现决定开展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此次培训将包括多个专业领域,旨在让员工们拓宽视野、提高能力、助力事业。

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本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专业讲座、实操训练等方式,为员工提供一系列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本次培训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理论课程培训,第二阶段为实操训练。

具体时间和地点如下:理论课程培训: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每周二、四、六下午14:00-16:00,在公司大会议室举行。

实操训练: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13:00-17:00,具体地点将根据培训内容安排。

三、培训内容1. 企业管理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管理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方面,帮助员工提高管理能力。

2. 技术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操作、办公自动化、机器人编程、电子技术等方面,帮助员工掌握新技术,提高技能水平。

3. 职业素质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沟通能力、领导力、时间管理、自我管理等方面,帮助员工提高职业素质,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

四、培训对象本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全体员工,为期两个月,免费参加。

欢迎员工们积极参加本次培训,以提高自身职业素质,更好地适应企业需求。

五、报名方式如有意报名,请致电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

报名时请留下姓名、性别、所在部门、联系电话、所需培训项目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培训为免费培训,所有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2.为保证培训质量,员工报名后需全程参加培训,否则将取消培训资格。

3.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事先告知培训组织方,并按相关规定如实请假。

最后,希望本次培训对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提高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就业促进中心•【公布日期】2022.04.27•【字号】京人社能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负责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就业促进处,各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技能人才掌握前沿理论,提升技术革新、工艺改造能力,根据《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22〕6号),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促中心)将组织开展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

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修申报范围(一)重点申报行业:紧紧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根本遵循,兼顾各区发展规划。

结合工作实际,研修培训项目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十大科技创新产业,以及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相关产业所涉及的职业(工种)为主。

(二)申报单位范围: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师学院等具有职业培训条件和经验的单位。

(三)参训学员范围: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中,已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人员为主,对于企业重点培养的高精尖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的技能人才,可适度放宽到高级工。

参加研修培训的学员,应连续在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两年可参加一次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

二、研修培训要求(一)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内容应围绕行业和专业发展趋势,以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为主,结合生产实践中需要总结、尚待解决、急需破解的技术和工艺难题,加强同业高技能人才之间的交流协作,研讨技术创新和工艺革新,注重成果转化和对生产实践的指导,以及传授带徒传技的方式和方法。

公司员工专业知识培训通知

公司员工专业知识培训通知

公司员工专业知识培训通知
尊敬的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提高员工个人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公司决定开展一系列专业知识培训活动。

以下是本次培训通知的具体内容:
一、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员工不断学习、提升自我,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二、培训时间安排
日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时间:每周工作日晚上7:00-9:00
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市场营销策略
市场分析与定位
品牌推广与营销策略
客户关系管理
财务管理
财务报表分析
预算编制与控制
资金运作与风险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招聘与选拔
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员工关系处理
领导力与团队建设
领导力素养培养
团队沟通与协作
冲突解决与团队建设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将采用线下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公司内外专业讲师授课,并设置实践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环节,以提高学员的实战能力。

五、参训要求
所有员工必须全程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请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请假。

参训员工需认真学习,积极参与课堂互动,完成培训任务。

培训结束后,将进行考核评估,成绩优秀者将获得相应奖励。

六、总结
通过本次专业知识培训,相信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希望各位员工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共同进步,共创美好未来!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2022年9月15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市级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市级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市级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11.15•【字号】武人社函〔2017〕173号•【施行日期】201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市级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各承训机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印发《关于组织实施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3号)精神,经各区、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市人社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了396名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市级培养对象(见附件1),并确定武汉技师学院等6家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见附件2、3)。

为切实做好培养对象的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主要依托技工院校、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任务,由市人社局委托并签订《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职业技能培训合同》(见附件4),明确各自职责、培训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市人社局将加强对培养对象和承训机构的管理,大力支持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帮助解决培训教师、设施设备、培训场所、资金需求等相关问题。

培训对象所在单位要加强与承训机构的对接工作,派专人管理和服务本单位培训对象,确保他们安心参加培训。

三、承训机构要严格落实报送市人社局备案的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对象的专业、人数配备师资。

有关培训专业师资缺乏时,可聘请省内外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大型企业高级工程师或行业内有名气的高级技师作为特聘专家,对受训人员进行专业理论及实操培训。

四、各承训机构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培训合同和具体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备案。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川人社办发[2013]379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37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四川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的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2013年12月30日四川省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为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实施技师培训项目,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项目定位与目标适应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重点是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和具有技能传承作用、独具地方特色产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培养。

2014年到2020年,全省新增高级工100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15万人,其中,省重点支持8万名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二、主要内容技师培训项目包括新技师培训和高级技师岗位提升培训,主要内容分别是:(一)新技师培训。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京劳社培发[2003]35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03.02.28【实施日期】2003.0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3]3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局、总(集团)公司劳动教育部门,各有关社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为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相应职业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我市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试点范围这次试点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5个职业统一培训、鉴定工作。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其职业共设四个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子商务师职业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其职业共设四个等级: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心理咨询师职业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理,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其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技师研修培训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技师研修培训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技师研修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7.22•【字号】苏人保职〔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技师研修培训的通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的工作意见》(苏委办发〔2020〕2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府办〔2019〕226号)和《关于推进“金蓝领”培育工程的实施细则》(苏人保职〔2020〕16号)文件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提升我市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攻关、技能创新水平,形成技师队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重点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支持企业依托我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院校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研修能力提升培训。

到2021年底,实现技师研修培训模式区域全覆盖,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全市开展技师研修培训1000人次以上。

二、培训对象与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发展的产业相关的职业(工种)的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已取得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一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一级证书)。

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须满足在该企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三、培训形式以企业为主体,依托院校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培训以集中培训与岗位研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实施。

集中培训,主要是采取专题讲座、项目研讨、企业考察等形式,邀请知名专家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讲解前沿理论,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组织课题攻关研讨,赴知名企业进行现场技术观摩交流等,集中培训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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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技能培训的通知
为提高从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的精神,天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首次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权威认证考试,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上岗必备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并可以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全球9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

培训价格: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5800元
报名地点及电话:天津市南开区华苑路安华大楼5层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培训内容简介:
申报标准: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
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持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出具工作简历证明、二寸黑白免冠近照4张及所需费用。

考试时间:培训时间为8月初。

参加全国统一考核时间为11月12日
考试范围: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配置开发;员工培训与激励;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
考试方式: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

技能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包括计算题、问答题、分析题等。

证书:统考合格者,核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
证书》(全国通用)
天津汉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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