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追溯管理规程

合集下载

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销售的食品(以下简称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追溯等环节。

第三条本药店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遵循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追的原则。

第四条本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二章追溯体系建设第五条本药店应当配备食品安全追溯设施,包括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等信息标识,以及食品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系统。

第六条食品生产环节,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等食品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和保存。

第七条食品流通环节,应当对食品的运输、储存、销售等情况进行记录,确保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安全。

第八条食品销售环节,应当对消费者的购买信息进行记录,以便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追溯。

第三章追溯信息管理第九条本药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数据库,统一管理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

第十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删除、隐瞒。

第十一条本药店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分析食品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追溯责任落实第十二条本药店应当明确食品安全追溯责任,建立健全追溯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本药店应当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追溯知识培训,提高追溯能力。

第十四条本药店应当对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五条本药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控制、召回、报告等措施,并及时告知消费者。

第十六条本药店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药店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药店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范本

药店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范本

药店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安全追溯,是指通过食品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从原料采购、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实现食品全链条质量状况可查询。

第三条凡在本药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食品原料采购、储存、配送等相关活动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追溯体系构建第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追溯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药店应当采集记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信息,包括原料采购来源、储存条件、配送过程、销售记录等,保证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三章追溯信息管理第六条药店应当明确追溯信息的内容、格式、采集、存储、传输、查询等要求,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七条药店应当建立追溯信息查询系统,便于消费者、监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查询、追溯食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情况。

第四章追溯制度实施与监督第八条药店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确保追溯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药店应当加强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内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追溯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店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本制度的药店依法进行查处。

第五章责任与追究第十一条药店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追溯责任,对因追溯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监管部门、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药店所在地监管部门。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需结合药店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范文

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范文

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范文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加强药品追溯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追溯码作为一种重要的溯源手段,可以对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为此,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追溯码的定义和作用1. 定义:药店追溯码是指通过给药品赋予独一无二的标识码,通过扫码等方式进行查询和追溯,从而实现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和追溯。

2. 作用:追溯码可以帮助药店追踪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和隐患,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追溯码管理制度的要求1. 追溯码生成和标识要求(1)追溯码的生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其唯一性和防伪能力。

(2)追溯码应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标识,确保每一件药品都有追溯码。

2. 追溯码数据库管理要求(1)药店应建立健全追溯码数据库,确保追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药店应对追溯码数据库进行备份和存档,以防止数据丢失和篡改。

3. 追溯码查询和溯源要求(1)药店应提供追溯码查询的方便渠道,例如通过扫码查询、在线查询等方式,让消费者方便获取药品信息。

(2)药店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追溯码查询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药店应与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建立追溯码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药品的全链条追溯。

4. 追溯码管理和运营要求(1)药店应建立追溯码管理制度,对追溯码的生成、标识、存储、查询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

(2)药店应定期进行追溯码的检测和验证工作,确保追溯码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药店应加强对员工的追溯码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追溯码管理意识和技能。

(4)药店应建立追溯码运营团队,负责追溯码相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四、追溯码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1. 追溯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修订(1)药店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法规要求,制定和修订药店追溯码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药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范文药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追溯管理。

第三条药品质量追溯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开透明、法定程序、追责问责、协同共享、风险导向。

第四条药品质量追溯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体系,提高药品质量监管水平,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第五条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保障药品质量追溯管理的有效推进。

第六条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的可追溯。

第二章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第七条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包括基础数据库、应用系统、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等。

第八条基础数据库是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的核心,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药品仓储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的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通信息和质量信息等各种数据。

第九条应用系统是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药品追溯系统、药品监管系统、药品信息系统等。

第十条技术标准是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的基础,包括数据标准、信息安全标准、业务流程标准等。

第十一条工作流程是药品质量追溯体系运行的方法和步骤,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等。

第十二条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药品质量追溯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药品流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药品流通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药品流通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药品仓储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仓储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药品仓储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药品仓储质量管理体系。

零售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药品经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确保药品质量,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门店药品经营全过程的追溯管理。

内容:
1 .门店经营的所有药品,均从“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并与“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2 .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通过计算机系统应能查询所经营药品的相关资料或记录,实现药品可追溯。

2. 1通过计算机系统能够查询药品的生产企业、供货企业、购进人员、购进记录、配送记录、验收记录、陈列药品检查记录、销售记录及销后退回记录等。

2. 2通过计算机系统能查询生产企业或供货企业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
(三)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四)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五)销售人员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质量保证协议书;
(七)注册批件、检验报告书、质量标准等产品相关资料。

大药房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大药房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大药房药品追溯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药品的经营管理,确保经营药品的可追溯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

3、范围:适用于药品的追溯管理。

4、职责:门店在册上岗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规定内容:5.1药品经营的可追溯是指药品从购进到销售过程中的每一步骤均有据可查,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以保证药品经营过程中患者用药的安全性;5.2门店的药品追溯管理从票据、雨人ERP医药管理系统等环节进行质量管理控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药品追溯系统,从而实现药品经营过程的可追溯;5.3票据环节:门店所购进药品必须具有配送企业配送清单,配送清单内容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做到票据环节可追溯;5.4雨人ERP医药管理系统管控环节:门店配备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雨人ERP医药管理系统从采购、收货、验收上架、销售、养护等环节进行质量管控,做到进销存相符,以满足国家药品追溯的要求;5.4.1采购环节:门店应当遵循《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以雨人ERP医药管理系统编辑要货计划从委托配送企业采购药品,配送企业需以电脑配送单和纸质随货同行单的方式向门店传递采购信息;5.4.2收货环节:当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核对电脑配送单,实货和随货同行单做到票、帐、货相符。

核对完成后在雨人ERP医药管理系统中做验收记录;5.4.3验收上架环节:门店需及时对到货的药品按照《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在电脑上做好验收记录备查,验收完后及时上架;5.4.4销售环节:门店销售药品时应在电脑上同步操作,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还应当严格按照处方销售,并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销售登记记录。

5.5在药品零售经营过程中,门店还需按照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及时记录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备案待查,以满足药品追溯的需求。

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一、背景在药品销售领域,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药店作为药品的经销商和销售商,必须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管理制度,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患者安全: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可以帮助药店追溯药品的来源、流向等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理有问题的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提高药店管理效率: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可以帮助药店建立规范的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4.建立品牌信誉:通过严格执行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可以树立药店的良好形象和品牌信誉,吸引更多顾客。

三、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要求1.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药店应建立健全的药品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药品的来源、生产批次、流向等信息。

2.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药店应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对进货药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3.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药店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

4.建立药品销售追溯机制: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追溯机制,记录销售药品的信息和销售记录,以便追溯药品流向。

四、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的执行1.药品追溯管理责任人:药店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追溯管理工作,定期审核和完善制度。

2.培训和考核:药店应对员工进行药品追溯管理方面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执行力。

3.定期检查和评估:药店应定期对药品追溯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升制度的执行效果。

五、总结药店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提高药店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药店应严格执行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控制,提升药店的管理水平,维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品追溯制度范文

药品追溯制度范文
药品追溯制度是指针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和质量问题出现时,可以通过追溯药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找到责任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种管理制度。

下面是药品追溯制度的范文:药品追溯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追溯制度是指在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凡涉及药品批次、质量问题的,相关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追溯措施,从源头到终端,记录并保存相关信息,以实现药品全程档案追溯。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

第四条药品追溯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追溯信息的录入和管理。

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追溯信息录入和管理系统,记录药品的生产、流通等信息,并进行合理的分类和管理,以便随时查询和追溯。

(二)药品追溯责任的明确。

相关单位应当明确药品追溯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药品追溯工作的及时、准确进行。

追溯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方应当进行相应的整改和处罚。

(三)药品追溯系统的建设。

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信息系统,包括技术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建设,以确保追溯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药品追溯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仅为药品追溯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具体制定。

药店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

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
1、严格审验所经销商品的质量及相关证明,审核供货商资格,对供货方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保证所经销的商品渠道正规,质量安全,标识说明真实、清晰。

2、推行购销挂钩、统一配供等协议准入制度,如实记录所购进商品名称、规格、批次、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络方式等内容,并按时间顺序或者类别有序保管、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定期检查库存商品,并进行登记,对自检或经执法部门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撤柜退市,公告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对行政执法机关通报、厂家通知或自行检查、群众举报投诉(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定性)发现的不合格、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商品,立即下架退市。

4、下架商品进行销毁或按照与供应商、厂家之间协议处理的,留有文字记录备查,不得将下架退市商品改头换面再进入市场销售。

药店药房药品追溯的规定

药店药房药品追溯的规定文件编号文件题目文件种类编制人编制日期质量管理制度年月日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版本号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A/1□√新订□修订批准人批准日期页数共2页年月日药品追溯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经营全过程追溯系统的管理。

3.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4.责任:各岗位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在药品采购、销售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

5.2药品追溯系统由计较机办理环节,票据追溯环节,采购、销售流向查询环节,款项检查环节统组成。

5.4系统追溯:建立购进、销售全过程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各类数据的录入、修改、保存等操作应当符合授权范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5.5票据追溯:仔细核对相关票据,确保票,账,货,款一致,实现可追溯。

5.6随货同行单追溯:药品到货后,收货验收人员应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48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随货同行单(票)应与公司留存的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的一致,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5.7追溯: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供货单位提供的。

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销售药品,如顾客需要开具,应当如实开具,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7购销流向追溯:7.1采购、销售药品应当建立采购、销售记录。

7.2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品追溯管理规程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
修订部门:审核部门:
1.目的:建立健全药品全链条可追溯体系,以便于在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时,及时召回药品,防控风险扩散;便于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时的责任界定;便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消费者确认药品的真实性,以利于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索赔。

2.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GSP》及其附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品追溯体系的管理。

4.职责: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本公司建立以电子追溯系统为基础,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销售复核、台账记录为核心的药品追溯管理体系,以实现从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5.2电子追溯系统:电子追溯系统包括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KSOA系统)、电子监管码系统、省市局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监管系统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监管系统)。

5.2.1质量管理部应当在KSOA系统建立供货单位基础数据
库,并将相关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出库专用章)、随货同行单、发票、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样式上传到计算机系统,供采购、收货及验收人员查对。

供货单位基础数据库应当包含以下信息:供货单位编码、供货单位全称、注册地址、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营业执照编号及有效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及有效期、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
5.2.2质量管理部应当按照《商品基础资料描述标准》的规定在KSOA系统建立药品基础数据库,药品基础数据库应当包含以下信息:商品编码、药品通用名称、制剂规格、最小销售单元包装规格、大包装规格、剂型、生产厂、批准文号及批准文号有效期、所属药品经营范围、药品本位码、贮存条件及仓库、养护周期、近效期预警周期、批准文号预警周期等内容,中药饮片还应当包含产地。

5.2.3 KSOA系统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收货记录、验收记录、库存记录及配送出库记录,记录应不可更改,并按日备份。

(1)采购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采购员姓名、供货单位销售员姓名、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
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2)收货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随货同行单及出库专用章查验情况、收货员姓名等,冷藏、冷冻药品还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进行记录。

(3)验收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论、验收日期、验收员姓名等内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4)配送出库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门店全称、配送数量、单价、金额、配送日期、运输员姓名、运输工具等内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5.2.4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在购进入库、配送出库时应按规定进行扫码,并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

5.2.5质量管理部应定期将药品购进、出库、库存及不合格药品数据上传至省市局药品电子监管系统
5.3购进药品应当对药品和供货单位的资质进行查验,确定药品的合法性和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5.3.1查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其是否真实、有效: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相关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出库专用章)、随货同行单、发票、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样式;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5.3.2采购首营品种应当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1)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2)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3)药品说明书、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原件或复印件;
(4)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4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随货同行单和发票。

(1)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金额、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销售员姓名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2)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3)随货同行单应按照KSOA系统入库单流水号顺序逐月整理装订归档,并按规定至少保存五年;
(4)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发票应按有关规定保存。

5.5收货人员应当按照药品收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收货时应查对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是否与供货单位留存的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样式一致,不一致的应拒收,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

5.6验收人员应当按照药品验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对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及药品检验报告收加盖的质量管理专用章是否与供货单位留存的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样式一致,不一致的应拒收,并向质量管理员报告。

5.7出库复核人员应按照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出库药品逐批进行复核,确保配送药品票、账、货相符。

5.8门店销售药品时,应对照KSOA系统核对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并向顾客提供至
少包含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生产批号、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的销售小票。

5.9门店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详细登记顾客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销售日期等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