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
(工作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

农办经[2012]1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按照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部署,我部组织编制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遵照执行。
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为指导各地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等法律政策,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基本原则(一)保持稳定。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因地制宜。
按照试点地区的土地承包现状,缺什么补什么,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四)民主协商。
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五)注重实效。
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六)地方负责。
试点工作实行部省统筹安排,县级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基本类型及其操作流程(一)家庭承包方式登记1.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
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

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汇报人:日期:•工作目标和原则•工作任务和措施•工作要求和保障目•工作进展和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展望录工作目标和原则探索和建立适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制度和程序。
确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关键技术和方法。
培训和培养专业人才,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常态化。
提高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认识和参与度。
01020304工作目标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以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基础,充分考虑当地的历史沿革、风俗习惯、人口变迁等因素,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的原则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和标准,确保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当地特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方案,确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和措施确定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制定试点方案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地区作为试点单位确保试点地区具备开展试点的各项条件和资源保障对试点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管理确定试点地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工作要求和保障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试点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
加强部门协作试点地区农业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农业部部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方案为了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保障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实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该制度规定,个人或家庭可以通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样,农民就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为农业生产带来了新的活力。
然而,为了保护农民的权益,加强土地管理,需要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方案。
一、制定指导文件为了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从制定指导文件开始。
指导文件包括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信息管理系统和统计口径等方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每一环节进行规范和指导。
制定指导文件可以落实政策,确保优质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土地资源保障。
二、建立工作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涉及到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多重权益的管理和保障,所以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
建立工作体系的关键是明确各个环节的权限和职责,以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工作体系的建立需要将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构等各个方面的职责明确划分,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提供系统性的工作保障。
三、信息采集和核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信息采集和核实。
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土地资源的转移和流转逐渐加快,因此需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信息进行逐一收集,并核实相关权益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例如,需要核实土地权属证、承包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以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审批与受理登记申请完成信息的核实后,需要进入审批与受理登记申请的环节。
在这一环节中,需要对农民提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材料和信息,批准或驳回相关申请。
审核涉及信息的比对和审核人员的审查和判断,因此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严格的审查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厅〔202_〕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政〔202_〕69号)及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自202_年10月至202_年5月利用9个月时间,全面完成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做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实现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
利用土地二次调查成果和原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通过实地调查核实,依法确认集体所有土地的位置、界线、范围、数量。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农村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二、基本原则(一)保持稳定原则。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登记颁证。
严禁借机非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田地,严禁将确权登记实际测量后多出原承包地面积收归集体。
(二)依法规范原则。
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
(三)民主协商原则。
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
(四)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后遗症,保持农村和谐稳定。
(五)属地负责原则。
根据确权颁证实际,确权颁证工作由县统筹部署,镇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村组织实施,镇农经站、国土所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方案三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方案三篇篇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XX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年X月X日XX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保持我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具体实现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必要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是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根本手段。
另外,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明确参与流转的主体,这是确保农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转应当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家庭承包地的转让和互换,以及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流转,在客观上都需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来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的基本秩序,这不仅会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还可以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进程。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试点范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及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的相关要求,今年将在我省德惠市布海镇义和村四社、大安市太山镇张家村、延吉市三道湾镇屯田村和吉林市昌邑区二家子乡耿屯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
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范文【引言】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成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一环。
本文就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以期为实施工作提供参考。
【一、工作背景】经过多年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渐明晰和稳定,为农民创造了条件,推动了农业发展。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相关政策的调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及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原则】1. 法律法规原则:依法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登记;2.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便捷高效原则:采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登记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4. 综合治理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和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5. 安全保密原则:严格遵守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管登记资料。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范围、时间节点等细节内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2. 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农民广泛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目的、意义、程序和要求,提高农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3. 确定登记标准: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标准和指引,明确登记的范围、主体、要素等,确保登记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4. 开展田块调查:组织专业人员对农村各个村庄的土地进行彻底调查,包括土地面积、权属情况、承包期限等相关信息,建立土地档案;5. 登记信息录入:将调查所得的土地信息进行归类、整理,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数据库,并进行信息录入;6. 申报审核:农民依法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申请,县级登记机构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7. 发放证书:审核通过后,县级登记机构向农民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证书,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可靠性;8. 资料归档和管理:对已发放的登记证书进行归档,并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9.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登记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10. 问题解决:及时处理和解决农民在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保障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枣政办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3〕1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枣庄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枣庄市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枣庄市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权属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枣庄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7日枣庄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开展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规定,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严格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块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范文(2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范文____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得到有力保障,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流转权交易、资本金融化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本方案旨在规范和推动____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由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牵头的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任务;(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登记意识和主动参与度;(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工作。
2. 完善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工作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流程;(2)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解读,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科学性;(3)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3. 组织调研和摸底(1)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农村进行调研和摸底,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际情况;(2)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排查和整理土地权属、流转、闲置等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4.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1)制定确权登记的相关规程和指南,确保登记结果的准确和可靠;(2)建立健全确权登记的数据库,保护农民的个人信息和土地财产权益;(3)制定登记期限和程序,积极引导农民主动申请登记,确保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不被侵犯。
5. 加强宣传和培训(1)利用媒体宣传和大型农村晚会等方式,提高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认知和知识水平;(2)组织培训班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3)推进社区(村)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宣传媒介的建设和利用,方便农民查询工作进展和结果。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领导小组,由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统一决策、协调推进和督导检查工作;(2)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分工负责,形成合力;(3)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登记意识和主动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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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推开提供经验,按照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农〔2016〕8号)和省农业厅等六厅局《关于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农管发〔2016〕27号)要求及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2016〕1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是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是深入落实农户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有效形式和方法,是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管理的需要。
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可以明确参与土地流转主体,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有利于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式向依法登记管理转变,有利于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有利于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基本原则(一)确保稳定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是在二轮土地延包土地台帐、三十年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基础上开展清查,通过清查进一步明确承包地坐落、现有的实际面积、等级等,并制作相邻关系平面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对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是重新调整原有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
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坚决不允许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户的承包地。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通过对现有土地进行实际测量,并把实际测量的面积连同原有承包面积如实记录在登记簿上。
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的,要在登记时以现承包人确认,及时变更承包关系。
要实现“四统一”和“五到户”,即:承包地面积坐落、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经营权登记簿相统一;承包地面积登记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落实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
(三)尊重历史的原则。
要原则上维护农户现有的承包面积,测量后与原承包合同面积不一致的,“多不收,少不补”,对原有的承包关系和面积不做调整,也不改变根据原承包面积确定的惠农政策数量和相关责任义务。
对于在二轮土地延包时,因土地等级差别抵顶面积、林遮地等折合承包面积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承包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并注明实际折算面积,取得承包户的认可。
对于农民侵占蚕食用于耕种的林地,不能作为耕地进行登记,保证国土地类不改,林地权属不变。
对农村土地与国有林地、草原及水库、河道泄洪区存在土地面积或权属争议的,清查中暂不予以确认和登记,待争议解决后,再确认登记。
(四)民主协商的原则。
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对土地清查、丈量、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
对于在试点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必须要有群众共同参与,事先征求群众意见,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对于大多数群众坚决反对的事情不硬性操作。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一)工作目标。
试点的工作目标是发现问题,研究方法,总结经验,为更好地开展登记工作打好基础。
通过试点,实现“两清”:即查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含国有村用)耕地、四荒等土地资源情况,查清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情况。
(二)主要工作任务1.摸清农村土地面积底数。
要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农村土地面积的清查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和实际测量,查清农村土地面积底数。
要以二轮承包工作为基础,依据既有的土地承包关系状况,完善相关手续,拾遗补缺。
3 / 10要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落实到户,标明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
2.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
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依据清查核实的土地承包状况,对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根据农业部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的意见》(农经发〔2016〕1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内容真实有效、信息完整、实体安全。
要结合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登记簿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制作并规范登记。
3.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
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
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承包地被征占、面积发生变化的,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实施变更登记。
为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的真实有效,凡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受申请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变更、注销的每宗承包地块组织核实。
对土地经营权权属难以确定或存在争议的,暂不列入登记范围。
4.开展基本农田到户入证工作。
在登记簿和经营权证书上采取插页、在地类项标注等方式,对基本农田进行标注。
对照已设立永久保护标志的基本农田区位,做好基本农田到户入证工作。
5.建立和完善登记试点工作相关制度。
建立健全土地清查、档案管理、经营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制度,探索形成一套完整的确权登记工作制度。
四、试点范围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经县推荐、市批准张家堡镇张庄村为市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村。
五、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2016年9月30日前)1.成立机构。
成立涿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具体工作人员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进行宣传动员。
一是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动员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试点乡、村要分别召开乡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此次登记工作的意义、目的和原则,采取推荐的方式推选各户代表,代表家庭全体成员参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是以村为单位用横幅、标语、广播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每户发放登记试点宣传提纲,做到家喻户晓。
5 / 103.开展培训。
在参加了省、市组织培训的基础,我县将安排专人对试点村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确试点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0月1日—10月20日)对二轮土地延包台帐、三十年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整理。
一要摸清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
二要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提前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三)清查核实阶段(2016年10月21日—12月15日)1.实施清查。
由县聘请专业公司勘测核实面积,划定试点村所有土地的边框四至,绘制平面图,明确土地所有权。
在此基础上,结合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等档案资料,对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各农户承包的土地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实地测量,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与实测结果的区别,制作村组土地承包实际情况表。
2.梳理和解决矛盾。
对村组土地承包实际情况表进行公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收集农民的意见,对清查核实阶段新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依据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细则,提出解决矛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审核登记。
对清查的情况和对各种问题的处理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每一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及边框四至,制作承包地块位置(电子)平面图并公示。
对承包合同记录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不符的,以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完善土地台帐,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簿,并标注实际测量面积,不得换发合同。
对于权属存在争议的地块,暂不进行登记,待争议调处后再进行登记。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情况再次公示,确无异议后,建立正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进行正式登记。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6日—30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完成后,乡镇要认真总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经验、作法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并将试点工作总结于2016年12月25前上报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7 / 10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见附件),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清查确权等工作。
乡镇的试点实施方案要在准备阶段结束前报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部门配合。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好职责。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按照省市要求,试点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要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承担,不得向农民收取。
国土资源局要及时提供土地利用现状和基本农田有关数据资料,配合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做好基本农田到户入证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附件:涿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附件涿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谢宝军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王树祯县委顾问单国军县委农工委常务副部长成员:任胜峰县重点办副主任王库县财政局局长唐成县农牧局局长朱建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兴明县档案局局长麻智超张家堡镇人民政府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委,办公室主任由单国军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县委农工委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登记试点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登记试点工作经费;县国土资源局协助提供试点乡镇、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相关成果资料;县档案局负责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9 / 10三、议事办法(一)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范围。
涉及登记试点整体工作的共性问题,研究部署登记试点工作计划、验收总结、督导检查等,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会议议事范围。
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具体工作,督导、调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试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指导小组会议提出工作建议。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领导小组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