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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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范本

企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范本

企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民主决策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公司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定义和职责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参与公司决策、监督的公司董事、监事。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同等权利,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履行代表职工利益的职责。

第四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公司在职职工;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群众基础,坚持原则,公正廉洁,能够代表和反映员工意愿;3. 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保守工作秘密;4.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议事能力。

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和聘任1.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数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聘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后,及时予以聘任。

第六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包括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对公司经营和管理提出建议和质询等。

2. 义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认真履行职务,代表职工利益,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监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七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和补选、罢免1. 任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相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2. 补选、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补选、罢免应按照选举产生的方式进行,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决定。

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范本

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职工董事职责: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 监督公司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公司合法权益;3. 负责与职工代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职工意见和要求,向公司董事会反映;4. 参加董事会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5.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职工监事职责:1. 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2. 监督公司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公司合法权益;3. 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4. 参加监事会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5. 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 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情况;3. 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提案;4. 要求公司对提案进行答复;5. 完成其他职责所需的权利。

第三章任职条件与程序第七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职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公正廉洁;2. 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法律知识;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5.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1.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2. 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任期相同。

第四章履职管理第九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管理:1.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定期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履行职责;2.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工作;3.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定期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评议和监督;4.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职工监事制度范本

职工监事制度范本

职工监事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1. 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

2. 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和股东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第三条监事会的职责1. 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检查公司的财务报表、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2. 监督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3. 监督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四条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1. 监事会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和个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以便履行监督职责。

2. 监事会有权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了解公司的决策过程和管理情况。

3. 监事会的监督意见应当在监事会会议上形成决议,并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4. 监事会成员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5. 监事会成员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在监督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

第五条监事会的运作1. 监事会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 监事会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监事同意方为有效。

3.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题、讨论内容和决议等情况,并由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确认。

4. 监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提交监督报告,报告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

第六条监事会的更换与罢免1. 监事会成员因辞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应当及时更换。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模版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模版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选举、任职、权利义务和职责等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如本制度与公司章程存在冲突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四条企业将通过合法途径确保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其他董事、监事之间的平等权益和合作关系。

企业将加强与监事会的合作,建立良好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第二章职工董事第五条本公司职工董事的产生和选举应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第六条职工董事候选人由职工大会推荐,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第七条职工董事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并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声望;(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四)清楚了解和掌握公司发展情况,熟悉公司章程。

第八条职工董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职工董事的选举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职工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不能担任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职务。

第十条职工董事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公司决策,行使董事的权利;(二)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三)参加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五)参与公司章程的修订和制定。

第十一条职工董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二)依法行使董事职权,维护公司的利益;(三)履行巡视、检查公司经营状况的职责;(四)参加董事会会议,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五)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三十一章职工监事第十二条本公司职工监事的产生和选举应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第十三条职工监事候选人由职工大会推荐,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第十四条职工监事候选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并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声望;(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四)熟悉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3篇)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3篇)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是指在企业中设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制度。

职工董事是由企业职工选举或推荐产生的,代表职工利益参与企业决策和监督的一种特殊类型的董事。

职工董事在企业董事会中享有与其他董事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参与企业的战略决策、财务决策和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职工董事的产生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另一种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推荐,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决定是否任命。

职工监事是由企业职工选举或推荐产生的,代表职工利益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监事。

职工监事的主要职责是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保护职工的权益,防止企业内部腐败、违法行为等。

职工监事具有与其他监事相同的权力和义务,可以参与董事会的监督和决策。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职工的权益,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通过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参与,可以把企业决策和监督的权力下放到基层,减少董事会集权,提高企业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同时,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参与也可以增强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防止腐败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2)是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设立旨在保障职工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制度的理念和历史背景、实施的条件和目标、制度的运作方式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各界关注和研究企业治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制度的理念和历史背景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的设立,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理念和要求。

它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背景下逐步形成和完善的,旨在让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分享企业的利益,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实施也受益于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先行经验,如欧洲一些国家的职工代表制度等。

二、实施的条件和目标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的实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企业所有者要能够理解和接受这一制度,认识到它对于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意义。

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

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14版第51号)《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王超2014年9月4日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版本起草人部门主任制度建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签发人是否修订签发日期下次评审日期2 014何枫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全体成员王超-2014.92015.9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解释部门政工部(工会办)实施及完工团管理善执行人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政工【2014】第21号)1 目的规范公司系统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充分发挥职工董事、监事在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中的作用。

2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3.1 职工董事的权利3.1.1 董事会在讨论决定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1.2 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3.1.3 可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3.1.4 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3.2 职工监事的权利3.2.1 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2.2 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对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3.2.3 可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3.2.4 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的目的和基本原则1.为了切实维护企业法治化建设,深化企业民主管理,提高职工参加企业决策的权益保障和监督机制,订立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遵从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职工在企业决策中的代表权益,实现职工和企业的共同进展。

第二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基本职责1.职工董事是由企业职工自行推选,代表全体职工参加企业董事会的决策议事活动,为职工发声,提出建议。

2.职工监事是由企业职工自行推选,代表全体职工对企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企业利益。

第三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产生和选举1.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产生,依照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法进行,选举周期为三年。

2.具备选举资格的职工依据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法进行推选,最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

第四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任期和继任1.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原则,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任期结束后,应当立刻组织选举产生新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

第五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权益和保障1.职工董事享有参加董事会决策的权益,有权提出适当建议,并享有签署董事会决议的权力。

2.职工监事享有对企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进行监督的权益,有权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批判和建议。

3.企业应当为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供给必要的培训和支持,确保他们履职顺当进行。

第二章职工董事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第六条职工董事的管理标准1.职工董事应当谙习企业的经营情形和进展战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

2.职工董事应当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个人形象,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

第七条职工董事的考核标准1.职工董事履职情况应当以董事会决议和企业进展情况为基准,以评酬制度进行考核。

2.职工董事的考核应当包括工作表现、责任担当、执行力和决策本领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第三章职工监事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第八条职工监事的管理标准1.职工监事应当谙习企业的经营情形和内部掌控体系,了解监督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范本(2篇)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范本(2篇)

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发展和员工利益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企业职工董事第一节产生和选举第一条企业职工董事由企业职工通过选举产生,实行同等竞选、平等投票、多数当选的原则。

第二条企业职工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组成,负责组织和监督企业职工董事的产生和选举工作。

第二节职责和权力第三条企业职工董事有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进行监督。

第四条企业职工董事有义务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保障员工权益。

第五条企业职工董事可以提出议案,对董事会决策提出质疑和异议。

第六条企业职工董事有权参加董事会会议,并享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第七条企业职工董事应当履行其在董事会中的职责,不能泄漏公司商业秘密。

第三节任期和换届第八条企业职工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没有连选连任的,顺序按照得票数选出替补董事。

第九条企业职工董事的换届选举应当在任期结束前三个月进行。

第四节奖惩制度第十条企业职工董事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公司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企业职工董事,公司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度处罚。

第三章企业职工监事第一节产生和选举第十二条企业职工监事由企业职工通过选举产生,实行同等竞选、平等投票、多数当选的原则。

第十三条企业职工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组成,负责组织和监督企业职工监事的产生和选举工作。

第二节职责和权力第十四条企业职工监事有权监督董事会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企业职工监事应当履行其在监事会中的职责,不能泄漏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企业职工监事有权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节任期和换届第十七条企业职工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没有连选连任的,顺序按照得票数选出替补监事。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监事的换届选举应当在任期结束前三个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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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 第51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已于 9月4日经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 现予发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 王超
9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
导审核
制度建设
领导小组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何枫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全体成员王超- .9 .9









解释
部门
政工部( 工会办)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工团管理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
( 政工【】第21号)
1 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职工董事、监事工作, 充分发挥职工董事、监事在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中的作用。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职工董事的权利
3.1.1 董事会在讨论决定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 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1.2 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 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3.1.3 可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3.1.4 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3.2 职工监事的权利
3.2.1 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2.2 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对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3.2.3 可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3.2.4 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3.3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义务
3.3.1 熟悉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3.3.2 经常或者定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 为董事会、监事会提供决策依据。

3.3.3 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 在董事会和监事会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 提出明确的意见和主张。

3.3.4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活动, 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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