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优秀word范文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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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国家税务总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word范文模板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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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篇一:十大典型案例:59家公司虚开1720份增值税发票十大典型案例:59家公司虚开1720份增值税发票 201X-01-14 07:09: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姜宏建我要评论分享到: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姜宏建通讯员梁涛报道本报济南1月13日讯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这十大典型案例是:1、枣庄市公安局破获王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X年8月,枣庄市公安局在国税部门的配合下,成功破获了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并被公安部经侦局列为督办案件。

该案涉及6个省115家企业,价税合计6.5亿余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挽回税款损失7000余万元。

同时,该案是201X年全国涉税领域第一起成功收网的集群战役。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青岛市公安局破获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X年5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破获了青岛某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摧毁了以安徽人郑某某为首的涉及7个省20余家受票企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滨州市公安局破获“7·06”特大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201X年8月,根据公安部经侦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部署,滨州市公安局破获山东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经查,201X年11月至201X年12月,该医药公司以向当地农户收购中草药材的名义,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合计16.77亿元。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济南、菏泽市公安局破获“7·15”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X年7月,根据公安部经侦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部署,在公安部、省厅直接指挥下,济南、菏泽两地同时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向购买方开具的,用以证明交易事实、记载交易内容的书面凭证。

第三条发票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四)强化服务、优化流程。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与内容第五条发票分为以下几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普通发票;(三)其他发票。

第六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一)发票代码和号码;(二)开票日期;(三)购买方名称、地址、电话;(四)销售方名称、地址、电话;(五)商品或者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六)数量、单价、金额;(七)税率、税额;(八)开票人、复核人姓名;(九)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还应当包括:(一)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二)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三)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四)发票代码和号码;(五)开票日期;(六)购买方名称、地址、电话;(七)销售方名称、地址、电话;(八)商品或者劳务名称、规格、型号;(九)数量、单价、金额;(十)税率、税额;(十一)开票人、复核人姓名。

第三章发票的印制与领购第八条发票的印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发票的样式、规格、颜色、字体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二)发票的防伪措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三)发票的印制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九条企业需要领购发票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二)税务登记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放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条例

增值税发票管理条例

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怎样写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篇1一、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

二、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四、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

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

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六、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七、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八、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殊规定,按有关相应的规定执行。

九、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篇2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

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条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条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

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条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减少无谓的经济纠纷,避免企业的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向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开具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购货单位为本公司),及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向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销项税专用发票(发票上销货单位为本公司)。

第三条税务机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长有效抵扣期为90天,超过90天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进行抵扣。

第二章进项税发票处理第四条公司采购员采购商品(原主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委毛坯、产成品、固定资产)时,原则上应该先对供应商送来的商品按合同条款进行验收(固定资产如含包安装条款的,应该在安装结束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员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天内将发票、合同和《物资验收单》第三、四联送交财务部审核。

第五条检修、维修工程、运输任务应该在工程、任务完工后,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确认。

合格后,经办人员(采购员、设备员、调度员)才能通知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办人员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0天内将发票、合同等相关材料送交财务部。

第六条经办人员与材料会计办理交接时必须有清楚的签收记录,否则视同未办理交接。

第七条材料会计在月底之前将所收到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进行整理,编制明细表并以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向税务会计移交。

第八条税务会计在收到材料会计移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立即到税务局办理进项税抵扣手续。

如果收到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有问题不能抵扣,应及时向材料会计反映。

第九条材料会计在收到税务会计反馈的信息后应立即与送交发票的采购员、设备员、调度员沟通,要求他们及时与开具发票的供应商联系并更换发票。

第三章销项税发票处理第十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售人员、废旧处理人员必须将购货单位详细税务资料(第一次)送交财务部税务会计。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一、概述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依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用于纳税人开具和领取的用于增值税税款申报、退税和决算结算的特定发票。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二、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种类和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普通票和电子票两种形式。

普通票是指印制的纸质发票,电子票是指通过电子方式生成的发票。

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税款的申报、退税和决算结算时,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使用1.开具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包括发票的格式、内容、计算方式和开票人的资格要求。

2.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保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虚假开票或伪造发票。

3.企业应及时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税务系统,并保存相关的票据和记录,以备税务部门查询和核实。

4.企业在收到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及时核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入账和处理。

四、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归档1.企业应建立健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包括发票的存储、保管、审计和归档程序。

2.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归档,保存时间为五年,归档期满后应及时销毁。

3.企业应定期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盘点和核对,确保存储的发票数量和金额的准确性。

4.如发现发票遗失、破损或异常情况,企业应及时报告税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五、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规和处罚对于企业违规开具、使用或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罚。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开票、伪造发票、私自销毁发票、擅自转让或挪用发票、不按规定进行入账和处理等。

处罚的形式和程度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裁定,包括罚款、吊销发票领用资格、列入黑名单等。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还可能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范本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范本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发票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保证企业财务的合法、准确、完整,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经济实体。

第三条发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正确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保护企业和国家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票管理的原则是合法、准确、透明、便捷。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规定,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提高发票管理水平,防范和避免各种财务风险。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第六条企业应当合法开具、使用以下种类的发票:(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记载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不动产的开票凭证。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记载全国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开票凭证。

(三)其他税收凭证: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开具的各类税收凭证。

(四)其他经济业务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收据、支出凭证等。

第七条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税务机关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发票的开具第八条发票的开具应当由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财务人员或者税务专业人员负责。

第九条发票的开具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填写开票内容:开票人应当准确填写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或劳务的名称、数量、单价、税率等。

(二)填写纳税人信息:开票人应当将销售方和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等信息填写清楚。

(三)填写金额和税额:开票人应当准确计算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金额和税额,并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

(四)盖章和签字:开票人应当在发票上加盖企业公章,并填写开票人的姓名和日期等信息。

第十条发票的开具应当按照法定的时间要求和税务机关的监督指导进行。

第四章发票的使用第十一条发票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发票专用存放:企业应当专门设立发票库房或者保险柜,将发票存放在安全、密封的环境中。

(二)发票专用章管理:企业应当对企业公章、财务章等相关章管理严格,防止发票被冒用或篡改。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保管、开具、传递流程,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3.3《大连港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引》4管理内容4.1发票类型4.1.1本办法指的发票包括开具、收取的各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4.2发票的领购、保管4.2.1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2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财务部人员负责到税务局申请领购。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4.2.3 领购的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IC卡由财务设专人保管存放保险柜,决不能丢失。

发生丢失,由保管人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

4.2.4 发票由财务部税务管理会计保管,供水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可向税务管理会计申请分拨,税务管理会计通过金税系统对发票进行分拨,已分拨给供水部门的发票,由供水单位设专人保管,出现任何问题,由保管人负责。

4.2.5 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机构和个人购买发票,一经发现违规取得发票,将依照相应金额给予处罚,触及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3发票的开具4.3.1除少量供水业务由供水部门根据已分拨的发票自行开具发票外,其他一切发票的开具,均应由财务部完成。

4.3.2财务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1)”有效,供水部门开具的发票需加盖“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2)”有效。

以上印章必须在综合部备案。

4.3.3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4.3.4 发票开具时点。

a.预付款以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与实际付款时间孰先为原则;b.进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点开具发票;c.决算项目需在决算报告日期一个月内开具发票,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公司增值税专票的管理制度

公司增值税专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的管理,规范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环节,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门、岗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专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专票开具、使用、保管等环节合法合规。

2. 安全保密:加强专票安全管理,确保专票信息不被泄露。

3.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岗位和个人在专票管理中的责任,确保专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 便捷高效:优化专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发票开具第四条公司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条开具专票时,应确保以下内容真实、完整、准确:1. 发票代码和号码;2. 开票日期;3. 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4. 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5. 商品或劳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6. 专用发票代码、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等信息。

第六条开具专票时,应使用规定的发票专用章和防伪专用品。

第三章发票使用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岗位和个人在使用专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专票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不得转让、转借、代开;2. 不得擅自涂改、伪造、买卖、销毁专票;3. 不得将专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4. 不得利用专票进行虚假交易、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发票保管第八条公司应建立专票保管制度,确保专票安全。

第九条专票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专票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专用保险柜中;2. 专票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24小时值班看守;3. 专票保管人员应定期对专票进行清点、核对,确保专票数量与账目相符;4. 专票保管人员应按规定办理专票领用、开具、缴销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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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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