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的经营管理,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施工单位的全体员工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以科学管理、提高效益、保障安全为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施工单位设立以下部门:1. 工程技术部2. 质量安全部3. 人力资源部4. 财务部5. 物资设备部6. 综合办公室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工程技术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工程质量监督等。
2. 质量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
4.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等工作。
5. 物资设备部:负责施工物资采购、设备管理、仓储等工作。
6. 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行政、后勤、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确保施工资料完整、准确、规范。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严格控制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了规范施工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安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二、组织架构1. 施工单位应设立总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职务,明确各自职责。
2. 各部门职责如下:(1)总经理: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经营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3)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质量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5)安全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施工准备阶段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 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会审,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水文、环境等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
4. 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设备、材料进行采购、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5. 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施工阶段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环境整洁、有序。
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5.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五、验收阶段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进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3. 施工单位应按照验收标准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3篇)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员工,负责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对其下属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安全管理职责1.负责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安全要求,并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项目经理应对各岗位的工作条件进行评估和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具,确保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3.工人应按照相关要求佩戴防护装备,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三、施工安全管理1.在进行施工前,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施工方案并向工人进行解释。
工人应在施工前受到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2.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示牌,设立临时围栏,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施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作,严禁疏忽大意和擅自修改工作流程。
4.对于高空作业和危险作业,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5.每天施工结束后,项目经理应进行现场巡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四、检维修安全管理1.在进行检维修前,需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记录,并确定安全操作规程。
2.检维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示牌,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3.工人在进行检维修工作前,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危险的检维修工作应由经过特殊培训的人员进行,其他人员应远离作业区域,并提供必要的支援。
5.每天检维修结束后,现场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现场的安全。
五、安全事故和隐患处理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经理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保障现场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工程维保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维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单位工程维保管理行为,保障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对工程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维保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维保管理细则,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工程维保管理应当充分尊重工程设施的技术特点,贯彻“预防为主、维修补救”的原则,做到预防维保与应急维修相结合。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维修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不断提高维修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设施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二章工程维保管理机构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维保管理机构,明确维保工程师、维保主管等岗位,并对其进行职责分工和权责明确。
第七条工程维保管理机构负责对工程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工程维保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维护计划、维护方案和维护记录,做好维护工作的跟踪和总结。
第九条工程维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维护人员通讯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协调应对,保障工程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工程维保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维修设备和工具的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提高维保工作效率。
第三章工程维保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维保管理制度,包括维护计划制定、维护方案制定、维护记录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维护计划应当根据工程设施的特点和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确保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维护方案应当根据维护计划制定,包括维护内容、工作流程、维护频次等内容,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
第十四条维护记录应当详细记录维护过程和结果,包括维护时间、维护人员、维护内容、维护结果等内容,可以作为后续工作的参考。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维保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程维保管理实施第十六条工程维保管理应当按照维护计划和维护方案进行实施,确保维护工作的及时高效完成。
修缮工程管理制度

修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修缮工程管理水平,保障修缮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修缮工程是指对建筑物、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改造和更新等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修缮工程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修缮工程管理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做到“节能、环保、低碳、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修缮工程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和管理,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和监督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七条项目部设立施工组、材料组、安全组、质量组等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
第八条管理部门负责修缮工程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当配合项目经理做好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审查等工作。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施工质量问题。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动工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报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做到优质高效。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材料进行质检和验收,确保材料符合要求,符合施工标准。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合同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领导和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保障施工进度。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维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提高施工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所有维修工作,包括日常维修、定期检查、应急维修、设施设备维修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维修管理制度,明确维修职责,规范维修流程,提高维修效率。
第二章维修管理职责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维修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维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维修工作有章可循。
(二)组织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维修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负责维修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实施,确保维修任务按时完成。
(四)监督维修质量,确保维修工作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五)收集、整理维修资料,建立健全维修档案。
第三章维修流程第六条维修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维修申请:发现维修问题时,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填写维修申请单,报维修管理部门。
(二)维修评估:维修管理部门对维修申请进行评估,确定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维修计划:维修管理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维修计划,明确维修时间、人员、材料等。
(四)维修实施:维修人员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作业。
(五)维修验收:维修完成后,相关责任人应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六)维修记录:维修管理部门对维修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维修质量与安全第七条维修质量要求:(一)维修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二)维修材料、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确保维修质量。
(三)维修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条维修安全要求:(一)维修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维修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安全作业。
(三)维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维修成本控制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维修成本的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维修成本控制措施:(一)合理制定维修预算,严格控制维修费用。
施工维修管理制度(3篇)

施工维修管理制度(3篇)施工维修管理制度(精选3篇)施工维修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减少设备维修、检修中不规范的行为和操作等原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维修、检修施工的安全管理。
3.职责3.1.各部门根据本补充规定,对本部门所有参加维修、检修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及作业票的跟踪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整改。
3.2.安管办负责制订和修改维修、检修安全规定,并会同监管会跟踪安全规定的落实及做好平时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本规定执行的部门和员工,监管会、安管办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4.内容4.1进入维修、检修、施工现场的规定a)为了防火安全,维修、检修时不准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b)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工作现场c)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d)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e)检修设备时,安全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f)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g)进行登高作业时,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固定不牢,不准居高作业。
h)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被动式电动工具,不能使用。
i)断电检修的设备,必须挂警示牌,同时要有人在现场监护。
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4.2动火作业的规定a)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b)重点部位监护人未到,禁止动火。
c)不与生产系统可靠绝缘,禁止动火。
d)不清洁,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e)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f)不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g)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4.3进入容器、管线等设备设施作业的八个必须a)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b)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指容器、管线等设备设施与运行系统隔开)c)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指防尘、防水、防爆灯)d)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e)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f)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品。
g)必须有人在容器或管线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甲方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甲方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甲方作为项目的主导方,需要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成本等目标的实现。
为了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施工前期管理1、合同管理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合同签订前,甲方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和可操作性。
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
甲方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施工人员和设备管理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施工人员,并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和资质证明。
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设备应符合工程要求,并提供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甲方有权对施工人员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核实。
二、施工过程管理1、工程进度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甲方应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进度滞后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2、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甲方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对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应经过甲方的审批。
对于重大工程变更,甲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和评估,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甲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行为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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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维保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维保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对各单位维保队伍的管理, 进一步提高维保质量及客户满意度, 根据各小区现场实际情况及过去维保中遇到的问题, 特制定本制度。
2.保修范围:各承建单位和维保组常备维保队伍配置的现场维保人员,负责业主的日常报修项目维保施工。
负责处理业主紧急事项、无法分清责任的事项、承建责任方不履行职责的事项、有偿服务事项及公司责任内需整改的事项。
3.定义:
3.1 .甲方: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下属工程报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3.2 .乙方:工程项目总包、分包单位、维保组常备维保队伍(以下简称乙方)。
3.3 .现场维保工人:属乙方安排在已交付项目现场的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乙方的保修责
任的服务人员。
3.保修责任:
3.1 .乙方:各工程项目总包、分包单位负责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保修、维保责任。
3.2 .乙方:维保组常备维保队伍负责处理业主紧急事项、无法分清责任的事项、承建责任方不履行职责的事项、有偿服务事项及公司责任内需整改的事项。
3.3 .乙方在维保过程中给甲方和业主造成的直接和连带损失,由各维保施工队伍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3.4 .乙方必须在接到维保组或业主通知后派人准时赶到现场进行修理,并保证在对该维保项目约定时间内完成需维保的项目。
3.5.乙方必须按国家建筑强条、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
3.6 .乙方的现场维保工人必须接受甲方和小区物业管理处的统一管理。
4.保修实施基本要求:
4.1 .人员管理要求:
4.1.1 .乙方的现场所有维保人员及管理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保事务,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否则甲方可以另委托他人完成乙方责任内的保修、维保事务。
4.1.2 .乙方必须保证上述人员为专业技术工人。
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技术考核,若有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乙方必须立即更换。
4.1.3 .乙方在以上配备人员不够时,接到甲方通知8 小时内需增加的人员赶到现场。
4.1.4 .乙方负责保修服务的管理人员和现场维保施工人员必须到管理处办理小区出入证,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1.5 .乙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任何物品(包括:领用、借用物品)丢失和损坏,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
4.1.6 .乙方安排在现场维保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到甲方的保修事务主管部门签到、打卡登记二次(8: 30、18:00),每人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罚款Y 100元。
该考勤记录作为乙方履行维保职责的证据之一。
4.1.7.维保人员须在指定区域休息或停留,不得在小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疯狂嬉戏等,避免影响业主生活和休息。
4.2.乙方赶到问题现场和完成问题维保服务的时间规定:
4.2.1 .乙方接到甲方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或工程质量缺陷或未完工程项目的通知(包括:口头、电话、书面通知),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论证,精心组织施工并最终对维保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422 . —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保责任,并需业主和甲方维保工程师确认;
4.2.3 .紧急情况乙方必须(包括:洁具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卡死无法开
关、电器线路漏电、短路、打火、跳闸;突然停水停电等)1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完成维保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维保工程师确认。
4.2.4 .防水工程渗漏水(外墙、厨卫间楼板、屋面、门窗塞缝处)4 小时内赶到现场,在天晴情况下 5 天内完成维保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维保工程师确认。
4.2.5 .乙方同时应严格按承包合同的时间要求履行。
4.2.6 .乙方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履行对房屋业主、甲方的约定和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专业单位处理完成和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因此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3.保修、维保质量要求:
4.3.1 .乙方必须保证每项工程质量维保一次性彻底解决。
4.3.2 .乙方完成每项工程维保工作后必须请业主签字确认,没有业主的房屋或设施由甲方维保工程师签字确认。
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维保职责,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专业单位处理完成,由此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3.3 .乙方人员在工程质量缺陷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做法;有使用不合格的维保材料,有偷工减料的行为。
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处理,因此发生所有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4.3.4 .乙方未严格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上述规定履行职责,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专业单位处理完成和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因此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保修施工作业人员现场服务行为处罚办法:
5.1 .乙方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整洁(服装由世茂提供),出入小区须佩戴管理处的《出入证》,违反一次处罚Y 50元。
5.2.乙方人员离开维保现场时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整洁,不得有任何遗留物;必须关闭门窗、水、电开关。
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Y 200元。
5.3 .乙方人员进入业主家中进行维保前,事先应征得业主同意方可进入,不得擅自翻越围墙、阳台、栏杆入内;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进入的非维保施工作业的区域。
装修后的房间维保
人员应着鞋套。
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Y 500元。
5.4.乙方人员不得在业主家中大声喧哗、哼小调、开玩笑、看书、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纸屑、返修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快餐盒饭、抽烟或无故逗留等,不得在住户家中抽烟,不允许使用业主家中任何物品。
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Y 200元。
5.5.乙方人员不得在业主家与业主(住户)或自己的同事发生争吵,说出不文明的语言。
如引起住户投诉,不论原因。
违反一次一人处罚Y 200元。
5.6 .乙方人员在预约或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并完成维保项目,而引起住户的投诉或赔偿;
5.7.同一维保施工需连续多次到业主家中,维保施工人员在离开维保现场时未与业主约定好下一步工序的到场时间和完成时间的,乙方除应承担业主索赔外,并处一项一次Y 200元的罚款。
5.8 .乙方人员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当日归还。
违反一次
处罚Y 100元。
5.9 .未经允许,乙方人员不得以世茂的名义承担为装修队搬运垃圾,为业主进行装修、
改造,处一项一次Y 1000元的罚款,造成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5.10 .乙方每次维保完毕,须将返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整洁,严禁将将已交付
小区的房屋作施工材料仓库和部件加工间。
处一项一次Y 1000元至Y 5000元的罚款,出
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外。
5.11 .乙方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损坏设施、装修、家具由乙方承担赔偿,并处一项一次Y 500元至Y 5000元的罚款。
5.12 .甲方有对乙方现场违规人员及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驱逐退场的权利,并责令乙方改正或换人;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改正,甲方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的人员完成属乙方的修缮任务,发生所有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5.13.因工作需要甲方召集举行的有关工程质量保修工作会议,在通知到乙方后,如乙方
未准时参加或缺席。
无故迟到一次处罚Y 50元;无故缺席一次处罚Y 200元; 5.14.甲方开出《世茂现场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零星维保工程现场调度通知单》等公函,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等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的所有费用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5.15.乙方承诺质量保修联系函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真实有效,若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并由甲方签收,因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失去联系,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处一项一次Y 500元。
同时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5.16 .对业主电话表扬和书面表扬的,将向公司申请适度金额的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