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云南文智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绿春分公司车辆调度中心(以下简称调度中心)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节约车辆运行成本,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驾驶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驾驶员,是指在云南文智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绿春分公司全体驾驶员。

第二章安全行车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其它道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调度中心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驾驶员要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不违章行驶。

第六条日常行车要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乱鸣笛,过人行横道减速让行,注意避让特种车辆,不乱停乱放。

第七条驾驶车辆时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准吃东西、打电话、吸烟,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停车时注意防盗。

第八条按规定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不破坏性使用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第九条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停车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不准带隐患行驶。确实不能自修时,应马上与本公司调度中心或分管领导联系修理。

第十条发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本公司调度中心或办公室及时处理。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全体驾驶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得参与非法集会和社会各种议论等。

第十二条熟悉和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性能,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管人员指挥。出车前应检查证件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交警部门安全行驶规定。因驾驶员违章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驾驶员休息室或调度中心办公场所区域范围内待命,不得随意远离岗位。有要事确需离开的,需告知调度中心去向及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驾驶员请假由调度中心领导批准。请假一律用书面请假,除特殊情况外,请假必须用加班或公休假来冲抵。

第十四条驾驶员凭调度中心《派车单》出车,出车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向调度中心告知。

第十五条驾驶员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办公室或调度中心主管领导反映。

第十六条驾驶员必须认真负责地作好车辆行驶里程、油料消耗的统计工作。做好车辆年审和各类证件的有效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夜间和双休日不出车时集中停放制度,因私自停放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第十八条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紧把安全关,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保持安全警钟长鸣。

第十九条驾驶员由公司调度中心统一管理、安排调度。驾驶员根据调度中心的安排按时出车,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返回,向调度中心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实行专人专车的管理原则,驾驶员对本人所驾驶的车辆负全责,行车前必须办理好一切手续,因自带手续不全造成的罚款和公司的损失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在行驶证、保险等手续到期前10天,及时告知公司调度中心和公司办公室,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

第二十二条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员利用出车机会办理私事。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若因酒后或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无故失联视为旷工,若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公司调度中心报备。

第二十五条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要保持自身形象,仪态衣着要大方整洁,并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对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车辆不整洁的现象要及时整改。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个人素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注意维护本公司及个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识,严禁有粗鲁、欺负、辱骂、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八条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执行任务回场后,向调度中心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和耗油量。

第二十九条车辆在外出车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须经调度中心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十条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

理。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第四章加油、维修及费用报销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实行一车一卡制,驾驶员必须持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第三十二条调度中心所有车辆维修纳入调度中心统一管理,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驾驶员填写维修单,注明维修部件,经办公室和调度中心负责人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持维修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修车后驾驶员应对修车费用签字确认。驾驶员私自到指定点以外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三十三条费用结算:燃油在每月的25日前结算一次,车辆维修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应本着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加油和维修,严禁给私人车辆加油或虚报维修费。

第五章违章处理

第三十五条驾驶员因违章被交管部门罚款,由当事人自负。

第三十六条驾驶员交通违章被扣完分的,一律自费参加培训后再上岗培训,培训学习及考试期间不记出勤,按事假处理。

第三十七条未经调度中心同意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三十八条驾驶员在出车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裁决,由本人负责。

第六章奖惩

第三十九条驾驶员安全行车10万公里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宣传和适当奖励。

第四十条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给予表彰宣传和适当奖励。

第四十一条一年内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按照国家相关管理条例,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十二条未经同意,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十三条对不爱护车辆,不保持车内整洁的给予通报批评,因日常维护不力造成车辆损坏的修理费自付。

第四十四条若对公司调度中心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云南文智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绿春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公司车队管理规定完整版

公司车队管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公司车队管理办法 一、车辆管理 1、本公司的车辆由仓储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车辆调度。 2、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告知车辆性能、状况并到车队调度处备案。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仓储部车队调派(主管领导不能核准的部门,由主管领导签批授权委托书到车队备案)。 4、“用车通知单”应详细填写用车时间、路径、起止目的地。 5、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6、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按对方要求妥善停置车辆。 7、车辆出门按公司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有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有规章制度。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驾驶员应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的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5、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驾驶员出车归来后应到车队调度处登记当日出车路桥费,实际出车路线等其它特殊情况。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并将车门锁好。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驾驶员对车队调度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长反映。出厂后以生产销售为主,听从用车部门的工作安排。 9、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奖外,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按《2003年车队承包合同》的规定承担损失。 三、车队服务范围及费用分配 1、车队服务范围:销售部要求送货上门的客户(产品售价中包含运费)不包括主机厂相关人员的其它业务要求,制造部外加工单位(产品装饰费中已含运费的除外),采购部(外协加工单位不含运费,外购件除外),财务部、质管部、仓储部的零星用车。 2、车队各类车型费用标准按2002年标准和统计口径执行。 3、内部费用以“用车单”为准,按各部实际用车里程数与标准单价计算。 4、对于不属车队服务范围的用车,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一式二联,经用车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到车队进行费用核算,按实际用车里程与实际市场价格收取出车运费并

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云南文智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绿春分公司车辆调度中心(以下简称调度中心)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节约车辆运行成本,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驾驶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驾驶员,是指在云南文智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绿春分公司全体驾驶员。 第二章安全行车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其它道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调度中心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驾驶员要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不违章行驶。 第六条日常行车要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乱鸣笛,过人行横道减速让行,注意避让特种车辆,不乱停乱放。 第七条驾驶车辆时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准吃东西、打电话、吸烟,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停车时注意防盗。 第八条按规定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不破坏性使用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第九条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停车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不准带隐患行驶。确实不能自修时,应马上与本公司调度中心或分管领导联系修理。

第十条发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本公司调度中心或办公室及时处理。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全体驾驶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得参与非法集会和社会各种议论等。 第十二条熟悉和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性能,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管人员指挥。出车前应检查证件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交警部门安全行驶规定。因驾驶员违章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驾驶员休息室或调度中心办公场所区域范围内待命,不得随意远离岗位。有要事确需离开的,需告知调度中心去向及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驾驶员请假由调度中心领导批准。请假一律用书面请假,除特殊情况外,请假必须用加班或公休假来冲抵。 第十四条驾驶员凭调度中心《派车单》出车,出车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向调度中心告知。 第十五条驾驶员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办公室或调度中心主管领导反映。 第十六条驾驶员必须认真负责地作好车辆行驶里程、油料消耗的统计工作。做好车辆年审和各类证件的有效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夜间和双休日不出车时集中停放制度,因私自停放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第十八条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紧把安全关,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保持安全警钟长鸣。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做好车辆的维修与保养,节约用油和材料、加强对司机管理和教育,确保安全行车。为了更好地做好各部门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在遵守路桥公司总部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以外,根据本项目部特点,特另补充制订如下规定: 1、综合部统一进行车辆管理、指挥与调度,并采用部门相对合用的原则,正常上班时间由本辆调度负责人调度,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并且在出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本人有急事需要离开,需向综合办公室请假,超过一天的写好请假条给领导审批后方可,驾驶员每月休假不超过三天。 3、驾驶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确保安全行车,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安全奖上调至每月叁佰元。由综合部统一考核,于2015年3月起执行。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违者开除处理。超速三次以上及其它违章的扣分及罚款由驾驶员本人处理并承担费用,如有用油卡兑换现金和帮助他人加油的,一经发现按双倍金额在工资中扣除,并扣除当月安全奖,三次以上者作开除处理。 5、局派车辆修理及保养,车辆应由综合办指定修理厂

维修,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报综合部,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紧急情况时需打电话报批,后补办手续,否则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收车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7、夜间,车辆应停放在项目部或一、二工区驻地。未经综合部批准,晚间原则上一律不派用车辆,所有车辆晚上十点后出车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8、在项目部工地施工地点以内出车,无需向综合部说明驾驶员可自行接送,超出施工地点范围必须告知综合部统一调配。 9、驾驶员如不适应该工作需要离职的,必须提前十天通知综合部,十天后到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 10、本管理办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宁安高速A2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3月

车辆调度与使用管理办法

鄂尔多斯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调度与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整合车辆资源,实现安全、经济用车,更好地为电力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制定,是鄂尔多斯电力集团车辆管理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考核管理标准。 第三条鄂尔多斯电力集团车队管理的车辆范围包括集团领导和各处室、分公司公务用车、生产和工程、物资采购用车等。 第四条集团各处室、分公司公务用车由党政工作处下辖车队统一管理和调度,并设专(兼)职岗位具体负责。 第五条调煤车辆由设备物资处(汽修厂)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六条特种生产车辆(包括灰场运灰车辆)的管理仍由汽修厂调度管理,但特种生产车辆在电力集团厂区内施工,停放等必须服从电力集团车辆管理部门的指挥管理。

第七条驾驶员包括专职驾驶员和兼职驾驶员(以下通称驾驶员)。专职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的专职从事车辆驾驶的公司员工。 兼职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并经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批准,获得“准驾证”资格的各处室、分公司员工。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在贯彻执行“管车必须管安全”的同时,必须做好车辆的调度、保养、检修和检审等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工作标准 第九条专职驾驶员的劳资福利等由集团车辆管理部门管理,兼职驾驶员的劳资福利由所在处室、分公司管理。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及配套法规和电力集团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驾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须坚持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技能, 做到文明驾驶,耐心周到服务,不以车谋私。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维护,应经常清洗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卫生,对自己所开车辆须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十三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充分了解行车路线和路况,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

车辆调度使用管理规定

车辆调度使用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车辆调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蒙古京能霍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车辆统一管理,满足公司各项工作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公司车辆的日常管理、车辆调度、车辆维护修理、车辆用油管理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二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在保证公司正常用车的情况下,每天必须预留1台备用车辆和值班司机,以应付紧急用车。 第四条司机每次出车前,都应对车辆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及油电路、灯光、喇叭、轮胎等部位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 第五条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司机进行安全培训、技术测评、任务考核、驾车调配、车辆油耗考核、车辆行驶费用审核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七条车辆的证件、保险单、技术参数、维修记录等各类资料统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并建立车辆档案。 第三章车辆调度 第八条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公司公务、公司领导、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事项的工作用车。车辆的调度必须按轻重缓急、先满足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用车,再考虑其他员工的原则进行调度。

第九条除公司领导用车外,所有车辆原则上由综合管理部调度。 第十条员工因公用车,必须使用《公司用车申请单》,经逐级审批后,按所填写的内容用车。 第十一条一般情况下,员工在霍林郭勒市内办事用车,经所在部门领导和综合管理部领导批准,综合管理部派车。 第十二条场区以外、霍林郭勒市内办事用车,由用车人填写《公司用车申请单》,经所在部长和综合管理部批准,方可派车。 第十三条单程在600公里以外办事用车,由用车人填写《公司用车申请单》,先由所在部长和综合管理部审核,最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 第十四条确属重大、紧急公务用车的,综合管理部向公司领导报告后,可以紧急派车,用车人事后补办有关派车手续。 第十五条凡可合并用车的,应予以合并。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合并用车的,综合管理部对该事项不予另外派车。 第十六条各部门在公司场区以外用车,提前半天通知综合管理部,非紧急临时用车,一般不予安排。 第十七条公司领导紧急用车,驾驶员可先行出车,并及时将去向通知综合管理部,事后由综合管理部补办用车手续。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外出期间,须按照用车单所申请的路线内容用车,需要改变行程的,务必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严禁公车私用或长时间占用公务车。 第十九条上级单位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车辆。设备厂家、施工单位以及其他业务单位除公司邀请外,公司一般不安排交通工具接送。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保障业务用车需要,最大限度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驾驶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是集团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资料保管、审验保险管理、维修管理、加油卡管理、油耗、行驶里程记录及核对和GPS监控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管理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 第四条公司车辆主要保障以下工作需要: 高级管理人员日常用车; 公司客户接待用车; 财务部门办理大额现金业务; 其他紧急、重要的工作需要的。 第五条除上述情形外,部门其他用车申请原则上不予安排。特殊原因确有需要用车的,须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使用。 第六条部门因业务活动、接待、工作检查等特殊原因需长途用车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车队安排出车。 第七条车辆原则上应指派专人负责驾驶、清洁、维护、年检等工作。 第八条除高管人员用车外,其他用车实行事先申请制度。具体流程: 用车部门填写《出车单》,写明出车时间,事由、路线等事项; 《出车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车队安排车辆出车; 出车后,司机在车队出车登记本上登记出车时间、出车人、出车事由等信息; 第九条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使用,特殊原因需借用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车辆借用归还时,车队队长参与车辆交接工作,并详细登记借车时间、里程表数、车辆外观、随车物品等情况。 第十条公司员工如遇急病就诊等紧急情况用车时,总经办可先安排出车,事后补办用车手续。 第十一条配备车辆的高管人员自购车辆在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实报实销原则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自购车辆用于部门业务用车的,部门可根据情况从业务经费中给予相应补贴;当月用车费用超过部门业务经费总额20%者,部门可据实向集团公司总经理申请补贴。 三、车辆油料管理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安全学习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 8000~10000 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维修费用(包括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 元以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 1000 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维修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通知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进行维修,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维修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 、严格执行修理费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编号:SY-AQ-0794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motor vehicles and drivers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保障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确保我公司工作、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和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及外聘人员,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多经实体也应参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提高全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好交通事故的防范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第四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协调在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关系,发布指令性安全措施计划。 第五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各用车部门和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的车辆管理人员。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车辆管理部门为机动车辆安全的主要责任部门,其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制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二)实施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编制实施车辆的更新、改造、大修和保养计划,组织车辆年检工作。 (三)实施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证照审验等工作。建立健全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制度。 (四)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要求进行职工伤亡登记和向上级报告工作。

(完整版)某公司车辆调度制度流程

为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证货物运输正常秩序和生产安全,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统一调度,合理调配,节约 运力,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公司所属货物运输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调度和使用汽车运输货物人员,必须掌握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安全生产作业的要求;掌 握监督、检查及违章处罚的有关规定。 三、调度应以货物配送计划指导车辆运营调度,严格用车管理制度,以全局观念调度车辆,公正、公平、合理, 不徇私情,大公无私。 (一)所有货运车辆由调度中心统一派车。 (二)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派车指挥(除特殊情况外)对于不服从调度室派车驾驶员,初次口头警告并要写检讨,如重犯者立即停工作待岗处罚,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司处理。 (三)为保证驾驶员安全作业及充沛精神状态,如遇驾驶员确需休息的,须预先向车辆管理人员或调度员请假, 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当旷工处理。 (四)驾驶员需服从调度室派车安排,如遇车辆故障如须补胎、维修等特殊情况而不能出车的,须即时反馈回调度室处,并由当日值班调度员作出相应的车辆配送调整。

(五)驾驶员载运货物时,要保护货物不受损耗,中途不得换卸货物,若因驾驶员不负责任人为造成货物或其 它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 (六)驾驶员要加强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学习,对待客户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有问题应及时反映给调度室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得与客户吵闹,更不能打骂客户,如收到投诉经查实为驾驶员不对所为的给予警告, 严重过失者提交公司处理。 (七)所有货物运输配送均要根据公司的要求签收,返回磅单须交回调度室,以方便财务与客户核对、统计; 当日配送未按要求签收、返回磅单的驾驶员即因此所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当班驾驶员自行负责。

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

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 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十堰市**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车辆驾驶人员。 第二章相关人员责任 第1条:公司所有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统一高度,其安全由相关人员负责。 第2条:综合部负责所有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督促所有司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第3条: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规范合法安全停车,使用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之前再次检查确认。 2.司机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因隐瞒不报而产生的后果由使用该车辆的驾驶员负责。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配件发生故障,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驾驶员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承担维修费用。 第三章车辆安全检查 第1条: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综合部主管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未经相关领导的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2条: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第3条: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 第4条:行驶中检查,长时间行驶后,应停车检查各配件和刹车系统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第5条: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进行及时的保养或维修。 第6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时; 2.刹车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驾驶人员极度疲劳、酒醉未醒或身体状况不好时; 4.驾驶人员情绪正处于极度不稳定时; 第7条: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每天下班前应将车辆开回公司停放,因在外送货太晚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确认车辆停放地安全。 第4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1.所有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所有驾驶人员入职时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效的驾驶证,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范及要求 1、车队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规定准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驾驶证年审和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并做好各自的车辆保养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行车。 3、驾驶员应持有效证件出车,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驾车现象。 4、实行驾驶员每月安全学习制度。车队在每月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安全学习应有记录,并实行签到制度。驾驶员业余时间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队驾驶员必须做好所保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按要求能随时出车。按各台车辆实际情况,一般按每行驶 8000~10000 公里二级维修保养一次。 2、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确保机动车安全部件的可靠性。驾驶员应勤检查,发现车辆隐患应立即处理,使车辆处于完好性能状态。进行正常保养时,如: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驾驶员应先申请,批准后再安排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司每年对维修服务点进行

询比价或招投标,选择有资质、诚信、技术好、性价比优良的厂家作为定点维修厂。

4、维修费用(包括更换轮胎、更换配件等)1000 元以内由车队长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 1000 元以上由驾驶员先填审批单或书面报告经车队长签意见后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总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更换轮胎应根据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实际磨损程度经车队长和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6、车辆在行驶途中或出差期间出现故障,须紧急维修未能先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先电话通知车队长,并经随行人员证明后,可先进行维修,但返回后按本节第4条款补办审批手续,并将更换配件带回车队办公室确认。 7、维修保养更换的旧配件及旧轮胎应及时交回车队办公室,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备查。 8、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维修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 9、办公室车队每季度对台车维修费用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11、随着车龄的变化、台车每公里修理费限定也作相应的调整。 12 、严格执行修理费控制限定标淮,无故超支,驾驶员、车队长、办公室分主任承担超支部分的20%。 三、车辆油量管理 1、凡属公司车辆,一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并实行定车、定卡、定油品使用。原则上不得用现金加油(外省部份加油站除

车辆调度管理规定

?车辆调度管理原则 ?公司所有的运输车辆由调度室统一派车; ?车辆调度员按照“先到先发、长短线结合、公平调度”的原则进行车辆调度; ?所有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派车指挥,按照调度派车时间发车、按规定时间到达,当遇到与本人或相关人员有利益相抵触时,应顾全大局,以调度指令为准,对于不服从 调度派车的驾驶员,将追究有关人员或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在未得到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前,各车辆或驾驶员不得随意开车、停车以及不得有其他耽误运输工作的行为。 二、车辆调度工作的内容 1、调度员根据邮局调度的计划安排,建立车辆日计划排班表,组织好车辆的运输。 2、调度员要掌握车辆运行使用情况,及时了解车辆运输进度。 3、调度室车管人员要及时掌握车辆维护保养执行情况,以及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情况。 3、调度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全面掌握运输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力争使发出的调令及时、准确、灵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4、调度室对调度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调度计划的制定与反馈程序 1、调度员需要与邮局调度以及装车班长及时沟通联系,每天按规定时间之前将做好排班计划表发送给邮局调度。 2、调度员要通过GPS监控系统及时与车辆运输人员沟通,实时了解车辆运行状况,并建立车辆运行日报表,每天上午9时和下午17时把当天的车辆运行报表发送在长快邮路管理群里。 3、在出现运输情况异常等问题时,调度员要及时与邮局调度做好沟通协调和报备工作。 4、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各车辆驾驶员应及时向调度员汇报: 发生交通事故、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车辆出现故障,需要进行检修不能按计划完成;运输途中出现道路修建、交通堵塞等道路异常情况;其它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 5、调度员应及时记录好各运输车辆驾驶员的汇报内容,并立即进行处理,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向上级领导汇报。 运输人员奖惩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调动运输人员积极性,加强邮件运输工作的管理,杜绝事故隐患,特制定本规定。(一)基本要求 1、所有运输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意识,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运输人员在班前24小时及运输全程中的饮酒行为,属于严重违章,对当事人罚款3000元/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停班或除名,随车人员如有隐瞒不报的,给予1000元罚款。 3、运输人员必须服从调度的工作安排,包括车辆运输安排、车辆的监控调度等等,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每出现一次扣罚500元,连续两次不听从调度指令的予以停班或除名。 4、运输人员是公司对外的窗口,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须时刻注重自身的形象及言谈举止。在客户单位必须遵守客户单位的相关制度及服从客户单位的装卸货安排,对客户单位的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及时向公司管理人员反映,严禁与客户单位发生直接争执,若出现与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车辆日常使用管理规范: 1.1.1所有车辆在作业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车速行驶,避免因超速出现的扬尘或作业质量下降现象,驾驶员可根据路面情况适当调整车速并保证作业质量。 1.1.2作业过程中如需停车进行作业必须在离车辆4米外放置警示牌或雪糕桶,警示过往车辆、行人。 1.1.3工作时间驾驶员不得从事与岗位无关的事情,不准停在路边睡觉不得漏扫。 1.2车辆日常管理: 1.2.1车辆必须按时保养、维修并做好车辆“一车一档”登记管理。 1.2.2司机每天需保证车辆各项性能良好主主可出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如因司机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人为地造成车辆损坏的,交由司机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1.2.3日常出车要做到符合标准。检查转向、制动、传动系统各部位紧固螺母是否牢固可靠、灵敏有效。启动后听察有无异响,各仪表、灯光工作是否正常,有无漏水、漏油情况,扫地车、清扫车、自卸车、水车等相关系统是否灵敏有效,禁止车辆带病工作。 1.2.4行驶或作业中:应注意各仪表、警示装置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在运转中有无异响和异味、转向、制动系统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同时应注意清扫车扫盘适度清扫情况。 1.2.5收车后:视情况补充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并将电源总开关切断,存在故障的车辆必须及时报修,保证次日以最佳状态投入生产。 1.2.6车辆须保持清洁, 驾驶员应每天擦洗自己驾驶的车辆,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包括车箱内、车身及其他配置设备),反光标贴清晰干净(反光标贴陈旧模糊不清,应由车队立即申领更换)。严禁出现“驾驶室脏乱、车厢内油腻、车辆外观不整洁、遮挡牌照”等现象。 1.2.7车辆专人专车、严禁私自挪用,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工作;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长同意;因特殊作业需求,一名司

公司车辆调度管理办法

办公室车辆调度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统一管理、降低成本、高效运营的目的,为更好更合理的安排和使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公司拟对现有车辆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公司现有车辆归由行政部和总经理做统一安排调度; 2、行政部作为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对公司车辆车况进行登记备案,实行用车 申请登记制度; 3、驾驶人员应谨慎、安全驾驶车辆,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及从事其他违法违 纪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4、各部门应根据业务需求按月(周)编制用车计划报行政部备案,因公用 车须提前一天向行政部提出用车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单; 5、部门员工办理公务,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需要派车的, 由本人填写用车申请,部门主管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用车手续; 6、行政部对用车部门申请进行审查,并结合其他部门需求情况,根据办公 室现有车辆情况,尽量安排共同使用提高车辆利用率,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车辆调配,对车辆做出统筹安排后签发派车单; 7、车辆驾驶员见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并认真填写随车车辆行驶信息登记 卡,记录行驶信息,同时需驾驶人员和用车部门人员签字确认; 8、未经行政部及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公司车辆; 9、节假日、礼拜天因公用车等特殊情况,经行政部及公司领导同意可先

出车,但应做好车辆行驶信息记录,回程后补办用车手续(申请表和派车单); 10、用车结束车辆驶回公司后,为不影响他人使用,用车人第一时间应立即持随车行车信息卡及派车单到行政部进行回程登记,以便行政部及时合理安排他用; 11、报销停车费、过路费等票据时应附带用车申请表和派车单; 12、未经行政部及公司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13、因公用车超出郑州市市区范围及在外过夜者,须经总经理审批; 14、行政部每月对所有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备核,并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做出处理; 二、车辆维修保养要求 1、确保及时缴纳车辆保费,进行年检、维修等工作,所有车辆每月例行自行检查一次,确保公司正常业务用车不受影响; 2、驾驶员须及时对车辆外观内饰的整洁和卫生情况进行维护,做好车身广告的维护清洁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驾驶员应加强对车辆的机油、制动液、电解液、水箱等的检查,以确保不影响公司用车; 4、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应及时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等,最多不能超过10000公里。 三、违规约定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1.目的: 根据XXXXXX公司[2015]XXX号文通知精神,为了加强本行公务车辆及专职驾驶员的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维护维修。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提高车辆安全使用效率,降低办公成本,为我行各项业务发展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行公务车辆及专职驾驶员的管理。 3.定义: 3.1公务车辆:是指由本行全额出资购买并配备至总部机关及各(分)支行的用于支持工作业务发展的车辆。 3.2专职驾驶员:是指取得有效驾驶证件并在本行车辆驾驶员岗位上工作的专职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 4.要求及原则: 4.1车辆管理要求:公务车辆管理必须遵循“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制度和我行有关安全规定。 4.2车辆管理原则: 4.2.1车辆管理实行“科学管理、厉行节约”的原则。 4.2.2车辆调度实行“统筹兼顾、高效规范”的原则。 4.2.3车辆使用坚持“先远后近、先急后缓”的原则。 4.2.4车辆维修保养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的原则。 4.3专职驾驶员管理原则:

4.3.1总行主要领导;实行“相对固定”的原则。 4.3.2副行级领导;实行“统一调配”的原则。 4.3.3行总部对外重要接待;实行“优先安排”的原则。 4.3.4各部室及(分)支行临时用车;实行“统筹安排”的原则。 5.职责: 5.1后勤服务中心: 5.1.1后勤服务中心是公务车辆及专职驾驶员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行公务车辆及专职驾驶员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1.2负责全行车辆的购置、处置、报废等工作。 5.1.3负责对全行专职驾驶员进行业务操作、安全常识、规章制度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 5.1.4负责根据公务安排,调度公务车辆及驾驶员。 5.1.5负责对全行公务车辆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5.1.6负责对总部专职驾驶员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 5.1.7负责对总部机关车辆年检、维修维护和保养。 5.1.8负责建立全行公务车辆固定资产台帐,并定期协同相关部门对车辆进行盘点。 5.2计划财务部: 5.2.1负责根据后勤服务中心提出并获得批准的购车计划,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股东大会审议。 5.2.2负责对各(分)支行是否满足购车条件进行审核(异

车辆调度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车辆调度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车辆调度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车辆,使车辆出车率达到最高,特制定本制定 (一)所有车辆由车辆调度员统一派车。 (二)司机要服从调度员派车指挥(除特殊情况外)对于不服从调度派车司机,停工并处罚。 (三)司机确需要休息的,必须预先向调度员及分管副队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当旷工处理。区队司机需休息者的,需向本区队队长请假,经本区队队长签字同意后,向队调度员及分管副队长请假,需车队司机向区队顶班的,提前申请说明,否则当旷工处理。 (四)、各区队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区队队长批准后及时交给调度员。无“使用申请单”口头传送的不予派车。无“车辆使用申请单”擅自派车,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五、“车辆使用申请单”应详填写用车班次、作业地点、作业内容、所需车型、申请数量、运距、核定趟数,以便派车。 六、调度员要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填写“派车单”,合理安排车辆,使车辆达到最高使用效率。 七、井口登记员做好车辆井口出入的登记,详细登记车型、车号、服务单位、司机姓名、入井时间、作业地点、升井时间、作业趟数(台班小时)。 七、调度员要严格按包机制派车,严禁乱派车,保证车辆的完好率。 八、驾驶员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车辆故障和其他需队里解决的问题及时通知调度,调度员要做好记录,详细登记时间、汇报人、汇报服务单位、存在问题、值班人。并及时向值班队领导反馈情况。 九、司机要严格按派车单作业,准时到达作业地点。 第 2 页共 4 页

车辆管理流程制度

车辆调度流程 一,车辆调度流程 集团职能部门及分公司用车流程:由职能部门或分公司用车人员,填写车辆租用业务单,写明事由、目的地,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向车队负责人申请车辆,由车队负责人根据车辆调度情况派车,出车完成后,由驾驶员填写起始里程、终止里程,用车人员签字确认。

二,车辆外出长途车用车流程: 职能部门或分公司用车人员外出长途时,由用车部门提前一天,通过内网长途用车审批流程系统,填写车辆租用业务单,并根据系统提示,写明事由、目的地、用车人员数等,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同意后,由车队负责人申请车辆,根据车辆调度情况派车,扯扯完成后,由驾驶员填写起始里程、终止里程,用车人员签字确认,车队电话通知集团办车辆安全返回。

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 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 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 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 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 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 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 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 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 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 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车辆司机管理制度及表格

办公室办公车辆司机“应知应做” 一、办公车辆司机注意事项: (五注意) 注意纪律。按时上班、按时出车、有事先请假、禁止酒后驾车。 注意协调。及时反映车况、及时联系维修、及时联系用车人。 二、办公车辆司机日常出车规范: 1、无提前出车的正常情况下,司机每日早上要签到,并在办公室等 待出车通知。 2、司机出车必须按派车员填写的派车单或口令出车, 严禁无令出车。 3、关于派车单的规定: 1)周一至周五,每日一单,周六、日两日一单。 2)每日早晨接派车单出车。在同一天中发生另外的用车情况, 需司机认真填写用车人及用车事项和出车路线。 3)派车单必须经用车人签字之后用车里程才生效,司机在每次 出车填写好事项和路线之后都应主动让用车人签字。 过期之后, 用车 人有权拒绝签字。 4)司机妥善保管手中派车单,遗失不补,并于每月 21 日前将签 字完整的派车单按顺序整理之后交由派车员, 按派车单出车里程核计 司机出车里程。 1、 注意安全。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车辆安全。 2、 注意卫生。个人卫生、车辆卫生。 3、 注意节约。控制油耗,经常维护以避免大修。 4、 5、

4、办公车辆需缴过路费按照谁用车谁垫付的方法执行,事后由用车 人报交派车员, 经派车员审核后申请报销。 (特殊情况会有特殊交代) 5、车辆发生的罚款仅指超速罚款,各自的车辆各自交纳。事后将罚 款通知和罚款收据交由派车员审核保管, 年底按管理制度规定一并处 理。(因公发生的罚款情况除外) 6、严禁司机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特别是无驾驶执照的人驾驶。 (特殊 情况由派车员特殊安排) 三、办公用车的补充规定。 1、土石方和桩工两项目部配备专职司机。 司机由办公室考核确定录用,遵守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 工资参照:(底工资 +月奖金)的分配方式,属于服务岗; 司机由项目经理调配和考核,归项目部管理; 车辆过路费由各自项目部自行实报实销。 2、项目部车辆必须充分利用,出现特殊情况急需办公室配合派车的 情况,必须由项目经理亲自申请派车,并说明出车事项和路线。 3、关于公司机关用车的补充规定: 1)涉及到集体大型的活动可以申请派车; 2)周边 30 公里以内,交通便利、不紧急的事件自行坐车解决。每 次自行办事发生的车票将应如实填写《办公交通费用申请报销表》 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每年 7月 15日、 12 月 15日,各自统一整理 后,由部门领导统一报交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核,进行统一报销。 2) 4) 车辆罚款处理参照公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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