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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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为了保证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对于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制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适用范围该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监理,包括以塔身支撑或刚性连接于建筑物或结构物上的塔式起重机。

二、监理类别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监理分为初次监理和中途监理两种类别。

初次监理适用于首次安装的塔式起重机,中途监理则适用于对已经安装的塔式起重机的中途进行的安全监理。

三、监理标准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监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升降机构的安全措施:塔式起重机必须装配防坠安全器,并配备制动器、限位器和限速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2.发电机/电控柜的安装:发电机/电控柜必须安装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及腐蚀性液体的场所。

3.钢丝绳的使用规范:钢丝绳的使用规范必须按照塔式起重机制造厂的要求进行。

4.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且按照塔式起重机制造厂的要求进行施工。

5.监理人员的资质:塔式起重机安装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并在现场经验丰富,能够熟练执行监理工作。

四、监理内容塔式起重机的安装监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现场试验:在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成后,需进行测试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试验内容包括静载试验、滑车轮压力试验和反应力试验等。

2.检查设备和配件:监理人员需在安装阶段对塔式起重机进行验收,检查设备和配件符不符合要求。

3.保证现场安全:监理人员需确保现场环境安全,防止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

五、监理报告对于初次监理和中途监理,监理人员需填写监理报告,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1.安装过程中的问题:监理人员需及时记录安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及时解决。

2.试验报告:监理人员需对试验结果进行记录,确保试验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

3.验收标准:监理人员需在报告中提供验收标准,以便确认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质量和符合性。

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引言塔式起重机是一种机电一体化设备,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码头、港口等工程施工场所。

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塔式起重机的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装拆安全监理措施1. 准备工作在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装拆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周密的准备工作。

包括:1.1 制定装拆方案。

根据具体的工程要求,编制详细的装拆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1.2 指定专人负责装拆工作。

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塔式起重机的装拆工作,并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2. 安全检查在进行装拆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包括:2.1 检查塔式起重机的工作状态。

确认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各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2.2 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

确保施工现场地面平整,没有障碍物和危险品存在。

3. 安装工作3.1 塔身装配。

按照装拆方案,将塔身各部分进行装配,确保连接牢固、稳定可靠。

3.2 安装起重臂和配重块。

根据具体的要求,正确安装起重臂和配重块,确保平衡、稳定。

4. 拆除工作4.1 拆除起重臂和配重块。

按照装拆方案,先拆除起重臂和配重块,确保安全脱离。

4.2 拆除塔身。

按照装拆方案,逐层拆除塔身,确保安全、顺利。

二、使用安全监理措施1. 设备维护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正常工作。

具体包括:1.1 清洁塔身。

定期清洁塔身上的灰尘和污垢,防止其对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1.2 检查电缆和线路。

定期检查电缆和线路的连接情况,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

2. 安全操作在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操作。

具体包括:2.1 检查起重机的工作状态。

在进行操作之前,要检查起重机的各个部分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2 严格控制载荷。

根据起重机的额定载荷进行悬挂物的装卸,严禁超载操作。

2.3 遵守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监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塔式起重机装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塔式起重机装拆与使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规定,维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调动监理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塔式起重机装拆和使用的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适用于塔式起重机的装拆和使用工程的监理,包括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调试、使用的全过程。

第二章塔式起重机装拆监理第三条塔式起重机装拆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

第四条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过程应由专业、熟悉工艺的作业人员进行,并且必须经过相关安全操作培训合格的人员。

第五条塔式起重机安装时,监理单位应对起重机的安装位置、地基、基础、支撑结构等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

第六条塔式起重机的拆除时,监理单位应对拆除计划、拆除工艺进行审查,并派专业人员对拆解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塔式起重机的装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对起重机、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塔式起重机使用监理第八条塔式起重机使用前,监理单位应对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许可证进行审查,检查起重机的设备完好、安全附件完备。

第九条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掌握塔式起重机的操作技能和相关安全知识。

第十条在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对起重机的监督,检查起重机的安全保护装置、限位装置是否完好可靠,监测塔身的竖直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起重机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围挡措施,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十二条塔式起重机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起重指令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准确判断起重机的承载能力,严禁超载操作。

第十三条塔式起重机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使用期满后应进行专业检测和认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工程项目组成及建筑规模:专业工程特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写)预计工程投资总额:计划工程的总工期(日历天)及开竣工日期:预计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勘察单位: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3.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建标(2000)第248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29号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6.《悬挑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TJ08-2002-2006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9.《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10.已批准的安全监理方案11.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三、安全监理工作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一)审核核验1、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悬挑脚手架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报审和方案报审,并填写相关报审核验表。

2、审核施工单位报送与悬挑脚手架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报审和方案报审资料,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3、审核悬挑脚手架验收手续。

(二)巡视检查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人员到岗工作情况;2、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3、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4、项目监理机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根据作业进展情况,每日不得少于1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记录。

塔式起重机监理实施细则

塔式起重机监理实施细则

上海珠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名称上海中超卫浴新建厂房项目专业名称塔式起重机安拆编制人总监陈彩录2016年 11 月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弄创业中心5018室邮编:201700一、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1.1.1 建设规模:基地面积为41546㎡;总建筑面积为7402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3420㎡,计容建筑面积为62320㎡,不计容面积为1100㎡。

地下建筑面积为10600㎡。

本工程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型号为:PHC-AB400(95),桩长分别为12m/18m等,型号为:PHC-AB500(100),桩长分别为12m/14m等。

沉桩采用静压法。

经统计,预应力管桩约27402米。

本工程为工业项目,根据上海市青浦区民防部门审核意见,民防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核6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常6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护部。

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891.36㎡,设计面积为910㎡,位于1#楼投影范围和左上部分机动车库内。

本工程建筑设计合理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建设单位:上海中超卫浴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同大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珠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总包单位:福建省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电子工业岩土基础工程公司1.2本工程特点本工程1#楼为宿舍楼;2-38#楼为4-5层的生产用房;39、40#楼为一层仓库;41#楼为项目的门卫消控室;42#楼为项目的环卫用房;43#楼为地下一层机动车库。

本工程难点如下:1、本工程涉及的专业较多,各参建单位工作内容存在大量交叉和重复,内、外部矛盾必然存在,施工单位来自不同的行业,各自有不同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各自有着不同追求目标,在短时间内能否求大同存小异,同步协调工作大。

如何抓住矛盾重点,加强沟通,主动协调,有利于工作开展,将是本工程中的工作重点之一;2、本工程工程量较大,工期较为紧张,由于施工期间涉及到冬季施工以及春节长假,是否能够按照总工期目标的实现,按期交付不仅可以使投资建设的业主方的投资计划得到很好地落实,也能为业主带来较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是指在塔吊的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和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具体细则。

下面是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监督和管理能力。

2. 在塔吊的设备安装、拆卸、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全程参与,并保证施工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

3. 监理人员要对塔吊的施工图纸、材料和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并保证其满足安全要求。

4.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塔吊的基础、支撑结构和型式检验合格。

5. 监理人员需要对塔吊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及时记录和报告异常情况。

6. 监理人员要对塔吊的运行过程进行监测,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7.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8. 监理人员要与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密切合作,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9. 监理人员要及时报告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10. 监理人员要及时记录和整理施工资料,包括塔吊的安装、使用和运维情况。

以上是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

塔吊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塔吊安装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细则:塔式起重机编制人:XXX审批人:XXXXXX2019年5月20日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塔式起重机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2、塔式起重机的使用3、塔式起重机的拆卸四、附录A:起重机具安全使用要求五、附录B:塔吊安全控制要点一、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73㎡,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764.58㎡,包含1#、2#宿舍楼两栋、生产厂房一栋、能源中心一栋、仓库一栋、门卫房一栋、废弃物处理房一栋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99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33-200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J-2002)三、塔式起重机: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本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为QTZ80型号的TC5610塔吊,共有3台,分别安装在宿舍楼、厂房和能源中心上。

每台塔吊的建筑总高度分别为21.5m、23.8m和19.2m,塔吊型号均为TC5610,起重高度为56m,基础类型为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础和整板基础,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塔吊编号所附着楼栋建筑总高度塔吊型号1#塔吊宿舍楼 21.5m QTZ80(TC5610-6)2#塔吊厂房 23.8m TC56103#塔吊能源中心 19.2m TC56102、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在使用塔式起重机时,必须遵守起重机具安全使用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塔式起重机的拆卸在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拆卸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拆卸过程中不影响周围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

附录A:起重机具安全使用要求起重机具的安全使用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起重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2.起重机具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起重机具必须安装在稳定的基础上,并且能够承受其产生的荷载;4.起重机具的使用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起重机具的维护保养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塔式起重机监理实施细则

塔式起重机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塔式起重机是建筑施工中常用的重要设备。

为了确保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工程质量,需要进行监理工作。

本文旨在规范塔式起重机监理的实施细则。

二、监理机构的选择1. 根据塔式起重机工程的特点和规模,选择资质合格、经验丰富且具有良好信誉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工作。

2. 监理机构应当拥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技术实力,能够提供专业的工程监理服务。

3. 监理机构应当在工程施工之前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获得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

三、监理人员的要求1. 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背景和经验,并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 监理人员应当熟悉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规范,了解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3. 监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关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4. 监理人员应当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受他人影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

四、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1. 监理工作应当包括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的审查,确保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 监理工作应当对塔式起重机的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书、使用和维护手册等进行查验,确保塔式起重机的质量和安全性。

3. 监理工作应当对塔式起重机的基础施工、安装和调试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确保过程符合要求,保证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稳定运行。

4. 监理工作应当对塔式起重机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进行监督,要求施工方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并记录相关数据。

5. 监理工作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提供监理报告,记录塔式起重机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监理报告的内容和格式1. 监理报告应当详细记录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情况,包括相关数据、检查记录和图片(如果有)等。

2. 监理报告应当客观真实,阐述存在的问题和需改进的地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 监理报告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确保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及时了解塔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细则范文(4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塔式起重机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塔式起重机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主要任务本细则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塔式起重机施工的安全监理措施,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操作及维护,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第四条安全监理的原则安全监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范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进行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且具备一定的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职责监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监理机构审查。

监理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施工人员的培训施工单位应对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操作程序、安全注意事项等。

培训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出具相关培训记录。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准备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场地平整、设立防护措施等。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施工设备的验收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塔式起重机,并委托监理机构对施工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的质量、性能等。

第三章施工过程的监督第十一条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并向监理机构报备。

监理机构应对措施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施工单位对监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积极配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塔式起重机是一种常用于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它具有起重力大、工作范围广等特点。

由于其使用环境较复杂,安全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施工,以下是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安全监理组织1.成立安全监理组织并指派专人负责,负责制定安全监理计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并监督实施。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

3.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监理工作。

二、施工前安全准备1.塔式起重机施工前,需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有正式的使用资格证书。

2.检查塔式起重机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包括地基、基础、运输道路等。

3.确保塔式起重机的升降装置、传动装置、控制系统等设备功能正常。

4.检查并确保塔式起重机的各种安全装置完好,并进行测试,确保安全装置的灵敏度符合要求。

5.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措施,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程操作。

三、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1.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2.操作员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确保能够正确操作。

3.操作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操作员在操作塔式起重机时,不得饮酒、吸烟等。

5.操作员在操作塔式起重机时,应保持稳定的心态,不慌乱,以免发生事故。

6.操作员在操作塔式起重机时,应密切注意工作环境的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工作并报告。

四、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1.定期进行塔式起重机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2.定期更换润滑油和润滑脂,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3.检查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有问题应及时更换。

4.清洁塔式起重机的外观,并定期进行防锈处理,确保设备的寿命和安全性。

五、塔式起重机故障处理1.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塔式起重机存在故障,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维修。

2.故障维修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并记录维修记录。

3.维修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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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5062(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safety supervision of tower crane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工程项目组成及建筑规模:专业工程特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写)预计工程投资总额:计划工程的总工期(日历天)及开竣工日期:预计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勘察单位: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3.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建标(2000)第248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29号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6.《悬挑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G/TJ08-2002-2006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9.《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10.已批准的安全监理方案11.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三、安全监理工作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一)审核核验1、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悬挑脚手架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报审和方案报审,并填写相关报审核验表。

2、审核施工单位报送与悬挑脚手架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报审和方案报审资料,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3、审核悬挑脚手架验收手续。

(二)巡视检查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人员到岗工作情况;2、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3、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4、项目监理机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根据作业进展情况,每日不得少于1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记录。

6、对施工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7、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应保留记录。

(三)告知1、项目监理机构以联系单告知建设单位应尽的业务责任以及相关事宜,如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项目监理机构以联系单告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及其他提示性要求。

(四)通知1、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3、施工总包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五)停工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2、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六)会议1、每次例会由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总结上次例会后的安全工作情况并结合下一段施工情况提出安全工作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是重大危险源。

2、必要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

3、结合上级部门发布的安全文件组织学习。

4、会议要形成纪要,参会代表要会签。

(七)报告1、施工现场发送安全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以电话形式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3、针对某项具体安全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以专题报告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八)监理日记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2、监理日记应记录当日安全监理状况,主要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

(九)安全监理月报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月度安全工作监理情况以安全监理月报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四、安全监理工作巡视检查主要内容(一)督促总承包方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监督:(1)、力矩限制器1.分析许多倒塔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

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是机械型。

电子型在显示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有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应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塔吊在转换场地重心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

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5.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器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

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

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

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2)、限位器1.超高限位器。

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变幅限位器。

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

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l小车变幅。

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

下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l动臂变幅。

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

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

并指示仰角度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

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3.行走限位器。

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做时不发生出轨事故。

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

(3)、保险装置1.吊钩保险装置。

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

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开口处脱出。

2.卷筒保险装置。

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3.爬梯护圈l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

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l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4)、附墙装置与夹轨钳1.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附墙装置l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l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

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l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l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并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3.夹轨钳。

轨道式起重机露天使用时,应安装防风夹轨钳。

4.夹轨钳装置必须保证卡紧后的制动效果,当司机午饭、下班以及中间临时停车需要离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夹轨钳全部卡牢后方可离开。

(5)、安装与拆卸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又危险的工作,再加上塔吊的类型较多,作业环境不同,安装队伍的熟悉程度不一,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

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专业队伍并取得市级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并设专人指挥。

(6)、塔吊指挥1.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2.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挠,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7)、路基与轨道1.塔吊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规定进行。

一般情况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3~15t)0.12~0.16Mpa;重型塔(l5t以上)>0.2MPa。

并应整修平整压实,其上铺砂、碴石,并有排水措施。

2.枕木材料可使用木材、钢筋混凝土或钢枕木,其截面尺寸按说明书规定(如160×240、180×260等),枕木长度应至少比轨距尺寸大1200mm。

当使用一长两短枕木排列时,应每隔6m左右加设一根槽钢拉杆以确保轨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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