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
中医人员培训制度范本

中医人员培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医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人员培训规划》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医人员培训制度适用于各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诊所等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中药师、护理人员等。
第三条中医人员培训制度的目标是:通过系统的培训,使中医人员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疗技能、中药知识、护理技能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
二、培训内容第四条中医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一)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等;(二)中医诊疗技能:望、闻、问、切四诊技能,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穴位注射等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三)中药知识:中药学、方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等;(四)护理技能:中医护理理论、中医护理技术、中医护理规范、中医护理管理等;(五)其他:医学伦理学、医学法律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信息技术等。
三、培训方式第五条中医人员培训方式包括:(一)脱产培训:组织集中授课、研讨、实地考察等;(二)半脱产培训:安排业余时间进行授课、研讨等;(三)在职培训:结合临床工作,进行业务学习、技术研讨等;(四)学历教育:鼓励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五)实践培训:安排到上级医院、知名中医机构实习或进修;(六)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等。
四、培训时间第六条中医人员培训时间按照不同岗位和职级要求制定:(一)新入职中医人员:不低于1年的规范化培训;(二)在职中医人员:每年不低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三年完成不低于30学时的专项培训;(四)中药师、护理人员等: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
五、培训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中医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中医人员培训工作。
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制度

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制度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中医住院医师、中药师业务素质,培养合格的中医药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制定本制度,望全院相关科室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1、高等医学院校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
2、医学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及新调入住院医师,按其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一、培训目标1、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要达到卫生部《卫生部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水平。
2、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二、培训方法(一) 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为两年。
第一阶段(第一年至第三年)第一阶段为二级学科基础培训,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掌握二级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方法以二级学科的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
医学理论:巩固大学理论知识,阅读本学科经典著作,学习培训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重危病人抢救、接待病人、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等技能。
专业外语:每小时能笔译2500个印刷符号以上。
文献综述:阅读指定的参考书刊及专题文献,完成一篇综述或论文。
完成第一阶段培训项目和内容,通过各项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第二阶段(第四年至第五年)第二阶段根据各学科特点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培训。
进一步加强本专业的“三基”训练,主要从事专业临床工作,安排一定的门、急诊和实验室工作。
打好本专业的临床工作基础,担任总住院医师或相当的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半年以上,并安排适当时间参加基层预防保健工作。
医学理论:巩固本学科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的相关理论,学习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通过专科培训,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完成专科病房高年住院医师工作,如承担专科院内会诊,带教实习医师晚查房等。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篇一: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加强中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从事城市社区、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概念和社区、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特点,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开展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达到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执业的基本要求。
三、培训方法1、结合我院及受培训地区人员的实际情况,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
2、教学方法采用理论授课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实践技能的培训,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四、培训内容1、培训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要求,内容包括全科医学概论、医学心理学与精神卫生、预防医学、中医养生保健学、中医康复学、社区基本诊查技能中医适宜技术应用、临床常见病证及处理等。
五、培训管理(一)成立领导组:组长:刘春云副组长:郝进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闫春兰(二)医院根据下达的培训学员数和轮转计划,具体安排每位培训学员的轮转时间,做好轮训带教的安排实施工作。
- 1 -(三)培训期间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培训对象、带教老师及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培训内容进行登记,并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对指导轮转医师态度不端正、带教不认真的带教老师,医院及时给予批评纠正,对不称职带教老师将取消其带教资格。
医院将带教老师的带教情况列入科室的年度考核,并与个人奖金挂钩。
(五)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各项培训考核任务。
如有违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不予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合格证书。
六、考试考核(一)培训考核分过程考核、结业考核。
中医规范化培训计划

中医规范化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中医规范化培训是为了提高中医药人才的专业水平,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具体培训目标包括:(1)提升中医药人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使其具备较高的临床实践能力;(2)强化中医药人才的规范意识,促使其遵循规范的临床操作和诊疗流程;(3)加强中医药人才的沟通与交流能力,促进中医药与现代医学的融合发展;(4)提高中医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医德医风,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服务态度。
二、培训内容中医规范化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规范操作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1)中医理论知识:包括中医基础理论、诊断学、治疗学、药物学等方面的知识学习;(2)现代医学知识:包括基础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知识、医学科研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学习;(3)临床实践:包括临床实习、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案例分析等方面的实践学习;(4)规范操作:包括中医诊疗规范、临床操作规范、医疗服务规范等方面的规范学习;(5)职业道德:包括医德医风教育、医德医风考核、医德医风宣传等方面的素质培养。
三、培训方式为了达到培训目标,中医规范化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包括:(1)理论授课:通过专业老师的讲解,向中医药人才传授理论知识;(2)临床实习:安排中医药人才到医疗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提高其临床操作能力;(3)案例讨论:通过案例分析,促使中医药人才学会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诊疗中;(4)规范操作培训:通过操作演示、实践训练等方式,提高中医药人才的规范操作水平;(5)医德医风教育: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促进中医药人才的职业道德建设。
四、培训机构中医规范化培训可以由相关医疗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包括:(1)医疗机构:包括中医院、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可以提供临床实践和规范操作培训;(2)教育机构:包括中医药大学、医学院、中医药技校等机构,可以提供理论学习和医德医风教育;(3)行业协会:包括中医药学会、中医药协会等行业组织,可以组织医德医风教育和规范操作培训。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1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临床医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其目标是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和必要的西医知识与技术,能独立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诊疗工作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特别是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第三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四条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中医药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职责负责本地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六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的培训标准实施。
第七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主要在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中医五官等学科轮训。
第二阶段根据学员预期从事的专业选择在相应的学科以及相关科室轮训。
培训学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增设或调整培训学科,须报请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临床轮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后,即确定一名中医临床工作8年以上、主治及以上医师作为其跟师学习的指导老师。
中医医护人员岗前培训计划

中医医护人员岗前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中医医护人员在岗前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提高中医理论和实操能力,以确保其胜任日常工作。
二、培训内容
1.中医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掌握
2.中医诊疗技术的训练与提升
3.中药知识的系统学习
4.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5.中医医院内部管理规定和流程的了解
三、培训形式
1.理论课程的授课
2.实践操作的指导
3.观摩病例和师傅指导
4.讨论与交流
四、培训计划
第一阶段(1周)
•学习中医基础理论,包括经络、气血、阴阳、五行等
•参观中医药博物馆,了解中医药发展历史
•学习中医养生保健常识
第二阶段(2周)
•学习中医诊断技术,包括望、闻、问、切
•学习中医处方的制作和调剂
•实地参与患者诊疗,进行实践操作
第三阶段(1周)
•学习常用中药药性和功效
•学习中药煎煮、配伍禁忌等
•进行中医诊疗技能考核
第四阶段(1周)
•学习中医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
•进行临床实习,师傅指导和辅助
五、培训评估与考核
1.参训人员需要参加每个阶段的培训考核,达到满分及格方可进入下一
阶段
2.培训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根据成绩确定是否合格
六、培训师资
1.医院内部专业医师和主治医生担任理论和实践课程讲师
2.院内资深医护人员担任督导和辅导员
七、总结与展望
通过岗前培训,中医医护人员将全面提升专业素养,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中医诊疗服务。
希望未来能进一步完善培训计划,促进中医医疗水平的提升。
以上是中医医护人员岗前培训计划的具体安排和内容,欢迎参与者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努力提升中医医护水平。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公布日期】2023.09.28•【文号】国中医药人教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中国中医科学院,教育部直属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改革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突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特色,促进中医专硕研究生培养与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进一步提高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我们组织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地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办法)等,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抓好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和培训标准的贯彻落实。
附件:1.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2.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3.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2023年9月28日。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XX中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各科室:按照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25号)要求,结合山东省卫计委和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卫中综合发[2015]2号)规定,特制定了《XX中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请各科室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XX中医院XX中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25号)、《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鲁卫科教国合发[2013]6号)等要求,为推动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顺利开展,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师,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坚持以强化临床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中医住院医师职业素质,加强培训过程管理,规范培训模式,统一培训标准,不断提高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专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合格临床医师。
第三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对象是从事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岗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细则适用于在本医院进行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住院医师。
第四条本科学历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3年;已取得中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根据是否有临床经历确定培训时间。
硕士培训一般不低于2年,博士培训一般不低于1年。
第二章培训管理和组织领导第五条医院作为山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只对本单位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住院医师进行规培。
第六条成立XX中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第七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务科、科教科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安排专人负责轮转培训管理工作,实施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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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
为了确保我科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质量,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并结合我院中医药工作现况及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
(一)从事中医药工作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二)从事中医住院医师工作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的中医主治医师以下级别的工作人员。
(四)从事中医药工作不满三年的其他医务工作者。
二、培训目标
经过规范化培训,使培训对象达到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所规定的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三、培训年限
(一)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五年。
(二)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研究生,培训三年。
(三)往届本科毕业生按其毕业年份及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不得少于两年。
(四)非本科毕业的中医住院医师,按其取得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年份及现有知识和能力,比照相应各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确定年限,不得少于三年。
四、培训内容和方法
(一)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进行培训,参照目前中医科设置情况,现阶段暂设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内科、针灸科等。
(二)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应注重临床工作能力的培养,加强专业知识的补缺培训,同时重视医德医风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以及医古文、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
(三)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在岗实践训练,主要在科室负责人和上级医师指导下,通过临床实践进行。
整个培训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科基础培训,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研究生培训时间为两年。
培训对象为参加本学科及中医药相关科室的医疗工作人员,并且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训练,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
同时,学习有关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巩固和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成为能独立从事本学科工作的住院医师。
第二阶段为专业定向培训,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两年,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研究生培训时间为一年。
在第一阶段培训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本学科临床工作的各种技能,继续学习有关专业理论,使培训对象全面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达到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五、考核项目和办法
(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项目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医学理论、专业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等。
(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类型:
1.轮转考核。
中医药工作人员必须完成3个以上西医临床科室和3个以上功能科室转科,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该科室主任或者医务科对其在本科室轮转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
考核,并在培训考核手册上记录。
2.阶段考核。
中医药工作人员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后,由医院负责对其进行本阶段各项培训内容考核,并在培训考核手册上记录。
各项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3.考试。
对各项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应用等,由医务科或委托相应科室定期组织考试,成绩记入培训考核手册。
4.综合考核。
任何一位中医药工作人员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后,由医务科或委托相应科室对该中医药工作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合格者可取得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实行学分制,每年100学分,三年300学分,五年500学分。
年度学分分配:临床实践时间20学分,临床医疗工作能力50学分,专业理论20学分,专业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应用等根据统一安排分别参加考试,每年10学分。
(四)各项考核要求:
1.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合格者在培训考核手册上记录。
2.临床实践时间的考核,按年度参加医疗实践时间计算。
除国家规定公假以外,病、事假超过30天者,临床实践时间依次延长。
3.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考核:
(1)考察病历、医嘱、处方等医疗文件的书写能力。
(2)考察体检技能,评定体检手法的规范性、准确性及阳性体征的发现水平。
(3)考察中医诊断、鉴别诊断、辨证论治的能力,全面分析及中医基础理论与临床实际结合的能力。
(4)考察临床工作中(包括门诊和病房)独立处理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掌握中医药应急能力。
(5)考察本科临床操作技术的熟练程度与准确性,常用方药的熟练应用程度。
(6)考察正确地掌握临床检验指征及其他医技检查报告的临床意义。
(7)考察病房管理能力。
(8)考察临床教学能力,包括指导实习、进修医师临床工作,授课等。
(9)考察临床科研能力,包括文献综述、病历报告分析、参加临床科研等。
4.专业理论的考核,主要参加我院统一考试,考试科目由各医务科自行确定。
考试成绩合格后授予相应学分,记入培训考核手册。
5.专业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应用等考核,主要是参加相关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授予相应学分,记入培训考核手册。
六、临床培训基地师资条件:
(一)人员配备:
1、每位带教医师带习参加培训人员不超过2个。
2、培训基地内医师组成:至少有5名有相对固定的中医执业医师队伍;师资队伍中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年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带教医师条件:
1、带教医师必须通晓全科医学基础知识或接受过市级以上全科医学培训,并获得证书。
2、带教师资应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年资住院医师或名老中医。
七、待遇及奖惩
(一)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一年级和二年级中医药工作人员不参加科室奖金绩效考核,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参加规范化培训,根据轮转科室考勤考核情况由医院发放生活津贴。
三年级中医药工作人员进入专科科室,参加科室的绩效考核。
(二)未完成中医药工作人员范化培训任务的不得晋升中级职称及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