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基础验槽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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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验槽的质量检查要点及方法

基坑验槽的质量检查要点及方法

基坑验槽的质量检查要点及方法基坑和验槽的质量检查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基坑和验槽的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介绍基坑和验槽质量检查的要点和方法。

一、基坑的质量检查要点:1.基坑的位置和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地下室基坑的深度、宽度、长度等;2.基坑的坑底是否平整、整洁,坑底与坑壁的接触是否牢固;3.基坑的整体结构及施工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4.基坑周边的支护结构是否牢固,包括挡土墙、支撑框架等;5.基坑周边的地表是否有沉降、开裂等不良变形情况,是否影响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稳定性;6.基坑中的排水设施是否完善,排水系统是否畅通;7.基坑中的杂物是否清理干净,操作区域是否安全。

二、验槽的质量检查要点:1.验槽的位置和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深度、宽度、长度等;2.验槽的结构是否牢固、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3.验槽的内部是否有异物、砂石等杂质,是否干净整洁;4.验槽的周边是否有渗漏、裂缝等不良现象;5.验槽是否有遗漏、缺少装配件等情况;6.验槽的防腐、防水等处理是否到位;7.验槽的工作面是否有足够照明、通风设施。

三、基坑和验槽的质量检查方法:1.现场勘察方法:对基坑和验槽进行人工观察,注意观察其尺寸、形状、坡度、平整度、结构等情况,并进行适当测量;2.随机抽样方法:按照一定比例和规范,在基坑和验槽中随机选择部分进行检查,检查其质量和结构是否符合要求;3.设备检测方法:使用适当的设备和仪器,如测量仪器、压力表等,对基坑和验槽进行检测,以确定其尺寸、结构、密实度等参数是否满足要求;4.材料检验方法:对基坑和验槽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如混凝土、钢筋、防水材料等,通过检测其质量和性能来判断基坑和验槽的质量。

综上所述,基坑和验槽的质量检查要点包括位置和尺寸、结构的合理性、周边支护结构的稳固性、排水设施的完善性等方面。

检查方法可采取现场勘察、随机抽样、设备检测和材料检验等方式。

通过严格的质量检查,可以确保基坑和验槽的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基坑验槽的质量检查要点及方法

基坑验槽的质量检查要点及方法
3、基槽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验槽的重点:
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受力较大部位,如有异常应会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处理。
常见的地基处理有换填地基、夯实地基、挤密桩地基、深层密实地基、高压喷射灌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等方法。
基坑验槽的质量检查要点及方法
验槽时必备的资料和条件
1、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员到场。
2、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条件良好的基槽。
验槽内容
1、基坑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
2、观察槽壁、槽底土质是否异常,核对土质及地下水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

验槽验槽就是在基础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由设计、勘察、监理、甲方共同检验基础下部土质是否符合设计条件,有无地下障碍物及不良土层需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一、简介验槽是建筑物施工第一阶段基槽开挖后的重要工序,也是一般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最后一个环节。

验槽是为了普遍探明基槽的土质和特殊土情况,据此判断异常地基是否需要进行局部处理:原钻探是否需补充,原基础设计是否需修正,对自己所接受的资料和工程的外部环境进行确认。

当施工单位挖完基槽并普遍钎探后,由建设单位邀请相关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槽。

所有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

二、验槽目的(1) 检验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实际通常勘探孔的数量有限,布设在建筑物外围轮廓线4角与长边的中点。

基槽全面开挖后,地基持力层土层会完全暴露出来,首先检验勘察成果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勘察成果报告的结论与建议是否正确和切实可行,地基土层是否到达设计时由地质部门给的数据的土层,是否有差别,如有不相符的情况,应协商解决,修改设计方案,或对地基进行处理等措施。

(2)基础深度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持力层是否到位或超挖,基坑尺寸是否正确,轴线位置及偏差、基础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坑是否积水,基底土层是否被扰动。

(3)解决遗留和新发现的问题有时勘察成果报告遗留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某地质勘查单位对一幢学生宿舍楼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场地上有一个钉子户蛮不讲理,不让进院内钻孔,成为一个遗留问题,后来在验槽中解决。

三、验槽内容不同的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础形式不同,验槽的内容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四、工作开展验槽工作,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的关键。

简述基槽验收的主要观察内容

简述基槽验收的主要观察内容

简述基槽验收的主要观察内容基槽验收是指在基槽建设过程中,对基槽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的过程。

基槽是建筑物或结构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支撑和固定基础混凝土,承受建筑物的重量和荷载。

基槽验收的主要观察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槽的尺寸和几何形状:基槽的尺寸和几何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时需要测量基槽的长度、宽度和深度,并检查基槽的平整度和直线度。

如果基槽的尺寸和几何形状存在偏差,可能会影响基槽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2. 基槽的材料和质量:基槽通常使用钢筋混凝土进行施工。

在验收时,需要检查基槽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对混凝土的强度和钢筋的质量进行检测。

如果基槽的材料和质量不合格,可能会导致基槽的破损和失效。

3. 基槽的施工工艺:基槽的施工工艺应符合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

验收时需要检查基槽的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和养护等。

如果基槽的施工工艺存在问题,可能会导致基槽的质量不达标。

4. 基槽与周边结构的连接:基槽与周边结构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验收时需要检查基槽与周边结构之间的连接方式和连接件的使用情况。

如果基槽的连接存在问题,可能会引起结构的位移和变形,影响基槽的使用性能。

5. 基槽的防水和防腐措施:基槽通常处于地下或水下环境中,容易受到水和腐蚀的影响。

验收时需要检查基槽的防水和防腐措施是否到位,包括基槽的防水层和防腐涂层的施工情况。

如果基槽的防水和防腐措施不完善,可能会导致基槽受到水和腐蚀的侵蚀,影响基槽的使用寿命。

6. 基槽的周边环境和安全措施:基槽的周边环境和安全措施也是基槽验收的重要观察内容。

验收时需要检查基槽周边的环境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威胁基槽安全的因素,如土体的塌方和水的渗漏等。

同时,还需要检查基槽周边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如警示标识和防护栏等。

基槽验收的主要观察内容包括基槽的尺寸和几何形状、材料和质量、施工工艺、与周边结构的连接、防水和防腐措施,以及周边环境和安全措施等。

基槽验收的主要检查内容

基槽验收的主要检查内容

基槽验收的主要检查内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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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尺寸复核:对照设计图纸,核查基坑位置、平面尺寸、基槽底标高,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③地基处理:对人工加固处理的地基,依照规范及设计文件进行质量验收。

④钎探报告审查:仔细审查钎探记录及布置图,评估地基承载力及有无异常情况。

⑤空穴古墓检查:检查基坑底部有无空穴、古墓等潜在隐患,防止后期施工受到影响。

⑥周边环境监测:评估基坑附近建筑物、道路安全,防止施工对其造成损害。

⑦资料审查:确认施工前具备详勘岩土报告、结构设计图等必要文件,核对地基承载力设计与实际土质匹配。

⑧施工准备检查:检查控制桩、标高标记准确性,确认开挖方案符合现场条件与规范。

⑨异常处理:记录不符合项,与施工方协商解决办法,必要时进行地基土处理或设计变更。

施工验槽内容

施工验槽内容

施工验槽内容
施工验槽是在施工过程中对槽口(如槽板、槽顶等)进行检查和验收,并确认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过程。

施工验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尺寸检查:对槽口的尺寸进行测量和检查,包括长度、宽度、深度等方面,确认其符合设计要求。

2. 平整度检查:检查槽口表面的平整度,使用直尺、水平仪等工具进行测量和判断,确保槽口表面平整度满足要求。

3. 垂直度检查:检查槽口的垂直度,使用水平仪等工具进行测量和判断,确保槽口垂直度满足要求。

4. 光滑度检查:检查槽口表面的光滑度,使用触摸和目测等方式进行评估,确保槽口表面光滑度符合要求。

5. 材料检查:对槽口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包括材质、强度、耐腐蚀性能等方面,确保槽口材料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6. 清洁度检查:对槽口进行清洁度检查,确保槽口表面没有杂物、污垢等,保持槽口整洁。

7. 符合规范需求:验槽时还需要检查槽口是否符合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要求,如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等。

根据施工验槽的检查结果,可以评估槽口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以确保施工质量。

基坑验槽要点

基坑验槽要点

基坑验槽要点
基坑验槽是在进行基坑开挖前,对基坑边坡进行检查和验收的过程。

以下是基坑验槽的几个要点:
1. 基坑验槽时间:一般应在基坑开挖前的一周内进行,以确保验槽结果对开挖工程有指导意义。

2. 基坑验槽区域:验槽应涵盖整个基坑边坡范围,包括边坡的不同高程和坡度部分。

3. 验槽方法:验槽可采用人工挖掘或机械挖掘的方式,以确保边坡的稳定性和土质的情况。

4. 验槽记录:验槽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每个验槽点的位置、挖掘深度、土质情况、地下水位等信息,并拍摄照片作为记录。

5. 验槽结果分析:根据验槽结果,对基坑边坡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加固措施。

6. 加固措施选择:根据验槽结果和地质勘察报告,确定基坑边坡的加固措施,如加设支撑结构、施工坑道和排水系统等。

7. 验槽报告:验槽结束后,应编制验槽报告,详细记录验槽的过程和结果,以供施工人员参考和遵循。

基坑验槽是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和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边坡
的挖掘和分析,可以确定加固措施,并提供施工指导。

基础验槽注意事项

基础验槽注意事项

基础验槽注意事项1.验槽是为了普遍探明基槽的土质和特殊土情况,据此判断异常地基的局部处理;原钻探是否需补充,原基础设计是否需修正,对自己所接受的资料和工程的外部环境进行确认。

1.1 地基土层是否是到达设计时由地质部门给的数据的土层,是否有差别,主要由勘察人员负责;1.2 基础深度是否达设计深度,持力层是否到位或超挖,基坑尺寸是否正确,轴线位置及偏差、基础尺寸;1.3验证地质报告,有不相符的情况下协商解决,修改设计方案;1.4基坑是否积水,基底土层是否被搅动;1.5有无其他影响基础施工质量的因素(如基坑放坡是否合适,有无塌方2.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1.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1.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1.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3.无法验槽的情况: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3.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3.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3.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3.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3.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

4.验槽前的准备工作:4.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4.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4.3 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4.4 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4.5 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4.6 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

5.推迟验槽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5.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5.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5.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6.浅基础的验槽:深、浅基坑的划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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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

验槽时一般应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1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1.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1.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1.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2 无法验槽的情况: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2.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2.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2.3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2.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2.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

3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3.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3.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3.3 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3.4 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3.5 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3.6 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

4 推迟验槽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4.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4.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4.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5 浅基础的验槽:深、浅基坑的划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一般就建筑物来说,浅基础是指埋深小于基础宽度的或小于一定深度的基础,国外建议把深度超过6m(20ft)的基坑定为深基坑,国内有些地区建议把深度超过5m的基坑定为深基坑。

本文采用此种方法,即基础埋深小基础宽度、深度小于5m的基坑为浅基坑。

一般情况下,除质控填土外,填土不宜作持力层使用,也不允许新近沉积土和一般粘性土共同作持力层使用。

因此浅基础的验槽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种情况:5.1 场地内是否有填土和新近沉积土;5.2 槽壁、槽底岩土的颜色与周围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5.3 局部含水量与其它部位有差异;5.4 场地内是否有条带状、圆形、弧形(槽壁)异常带;5.5 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5.6 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5.7 填土的识别:5.7.1 土内无杂物,但也无节理面、层理、孔隙等原状结构;5.7.2 局部土体颜色与槽内其它部位不同,有可能是在颜色较浅部位的填土颜色较深,也可能是深色部位填土的颜色较浅;5.7.3 包含物与其它部位不同,以粘性土为主的素填土主要表现在钙质结核的含量与其它部位的明显差异上;5.7.4 土内含有木炭屑、煤渣、砖瓦陶瓷碎片、碎石屑等人类活动遗迹(尤其是木炭屑应仔细辫认);5.7.5 土内含有孔隙、白色菌丝体等原生产物,仿佛是原状土,但孔隙大而乱,排列无规则,土质松散5.7.6 以粗粒土为主要场地,主要表现在矿物成分与其它部位有所差异,粒径差异明显,充填物的不同等;5.7.8 所含钙质结核是否光洁,是否为次生或再搬运所致。

5.8 新近沉积土的识别新近沉积土具有承载力低、变形大、有湿陷性等特点(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力学性质不如沉积时间10 年以上的素填土),可能会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有较大的危害。

但在勘察工作中,由于孔内取土的限制,有时不能全部辨认出,在基础验槽时应特别加以注意。

①堆积环境:主要存在于土、岩丘的坡脚和斜坡后缘,冲沟两侧及沟口处的洪积扇和山前坡积地带,河道拐弯处的内侧,河漫滩及低阶地,山间凹地的表部,平原上被淹埋的池沼洼地和冲沟内。

②颜色:一般表现为灰黄、黄褐、棕褐,常相杂或相间。

③结构:土质不均、松散,大孔排列杂乱。

常混有岩性不一的土块,多虫孔和植物根孔。

锹挖容易。

④包含物:常含有机质,斑状或条带状氧化铁;有的混砂、砾或岩石碎屑;有的混有砖瓦陶瓷碎片或朽木片等人类活动的遗物,在大孔壁上常有白色钙质粉末。

在深色土中,白色物呈菌丝状或条纹状分布;在浅色土中,白色物呈星点状分布,有时混钙质结核,呈零星分布。

5.9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

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

5.10 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5.11 本地区季节性冻土的冻深为0.40m,因此基础埋深从自然地面起不得小于0.40m。

5.12 当建筑场地为耕地(草地)时,一般耕土深度在0.6~0.7m之间,因此基础埋深不得小于0.70m。

.6 深基础的验槽就建筑物来说,深基础是指基础埋深大于其整体宽度且超过5m的基础(包括桩基、沉井、沉管、管柱架等形式)。

本文深基础指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所对应的基础。

当用深基础时,一般情况下出现填土的可能性不大,此时应着重查明下列情况:6.1 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提供地质报告是否相符。

6.2 场地内是否有新近沉积土。

6.3 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6.4 边坡是否稳定。

6.5 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

6.6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

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

6.7 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7 复合地基(人工地基)的验槽复合地基是指采用人工处理后的,基础不与地基土发生直接作用或仅发生部分直接作用的地基,与天然地基相对应。

包括用换土垫层、强夯法、各种预压法(先期固结)、灌浆法、振冲桩法、挤密桩法处理等复合地基的验槽,应在地基处理之前或之间、之后进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7.1 对换土垫层,应在进行垫层施工之前进行,根据基坑深度的不同,分别按深、浅基础的验槽进行。

经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7.2 对各种复合桩基,应在施工之中进行。

主要为查明桩端是否达到预定的地层。

7.4 对各种采用预压法、压密、挤密、振密的复合地基,主要是用试验方法(室内土工试验、现场原位测试)来确定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8 桩基的验槽.对桩基的验槽,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8.1机械成孔的桩基,应在施工中进行。

干施工时,应判明桩端是否进入预定的桩端持力层;泥浆钻进时,应从井口返浆中,获取新带上的岩屑,仔细判断,认真判明是否已达到预定的桩端持力层。

8.2 人工成孔桩,应在桩孔清理完毕后进行。

8.2.1 对摩擦桩,应主要检验桩长。

8.2.2 对端承桩,应主要查明桩端进入持力层长度、桩端直径。

8.2.3 在混凝土浇灌之前,应清净桩底松散岩土和桩壁松动岩土8.2.4 检验桩身的垂直度。

8.2.5 对大直径桩,特别是以端承为主的大直径桩,必须作到每桩必验。

检验的重点是桩端进入持和层的深度、桩端直径等。

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对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土类不宜小于1d;季节冻土和膨胀土,应超过大气影响急剧深度并通过抗拨稳定性验算,且不得小于4 倍桩径及1 倍扩大端直径,最小深度应大于1.5m。

对岩面较为平整且上覆土层较厚的嵌岩桩,嵌岩深度宜采用0.2d 或不小于0.2m。

桩进入液化层以下稳定土层中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算确定,对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类不宜小于1.5d,碎石土类不宜小于1d,且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密实粉土,坚硬粘土尚不应小于500mm,对其它非岩类土尚不应小于1.5m。

9 施工勘察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勘察和监测:9.1 基槽开挖后,岩土条件与原勘察资料不符;9.2 在地基处理及深基坑开挖施工中;9.3 地基中溶洞或土洞、地裂缝较发育,应查明并提出处理建议;9.4 施工中出现有边坡失稳危险9.5 场地内有湿陷性、膨胀性、土岩组合岩土等特殊性岩土时9.6 对湿陷性岩土场地,尚应对建筑物周围3~5m范围内进行探查和处理。

10 局部不良地基的处理方法10.1 验槽时,基槽内常有填土出现,处理时,应根据填土的范围、厚度和周围岩土性质分别对待。

10.1.1当填土面积、厚度较大时,一般不建议用灰土进行局部处理,尤其是周围岩土的力学性质较差时,因灰土的力学性质与周围岩土的力学性质差异太大,极易引起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而对建筑物造成损坏(具体情况,可根据与灰土垫层处于同一位置的岩土的压缩特性、建筑物的抗变形能力等通过计算沉降量确定。

灰土的压缩模量可取Es=30MPa)。

此时,宜用砂石、碎石垫层等柔性垫层或素填土进行处理;或在局部用灰土处理后,再全部作300 至500 厚的相同材料的垫层进行处理。

10.1.2 基槽内有小面积、且深度不大的填土时,可用灰土或素土进行处理。

10.2当基槽内有水井时,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把填土清到底并逐步放台处理。

对与废弃的水井,可以对主要压缩层内采用换土处理后用过梁跨过;仍可使用或仍需使用的水井,且水位变化幅度在坚硬岩土层内时,可用加大基础面积、改变局部基础形式的方法,并用梁跨过。

10.3 对于扰动土,无论是被压密的还是已被剪切坡坏的(俗称橡皮土),均应全部清除,用换填法进行处理。

10.4对经过长时间压密的老路基应全部清除,老建(构)筑物的三七灰土基础、毛石基础及坚硬垫层,原则上应全部清除,若不能全部清除的,按土岩组合地基处理。

10.5当机械施工时,对硬塑――坚硬状松散粘性土和粗粒土,应预留300mm左右用人工开挖,对含水量较高(可塑以下)的粘性土和粉土,应最少预留500mm用人工开挖,严禁基槽土被扰动。

10.6冬季施工,当基槽施工完毕后当天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的,本地区应虚铺200――400mm厚的粘性土以防被冻。

若出现基槽岩土被冻的情况,所有冻土应全部清除,换填处理。

10.7 被雨、雪及其它水浸泡的粘性土地基,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换填处理。

10.8 基底为粘性土时,应禁被曝晒。

若因被曝晒而龟裂的槽底岩土,应全部清除。

10.9 若在安全距离之内有老建筑物,当未采取支护措施时,基槽应分段施工。

11 本地区特殊性岩土应采取的地基和防水措施当基础持力层为特殊性岩土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11.1 膨胀岩土对膨胀类岩土,本区大气影响深度为5m,大气急剧影响深度为2.25m,因此,较重要的建筑物,当未采地基和措施时,基础埋深不得小于2.25m(自然地面下)。

11.1.1 以宽散水为主要防治措施时,散水宽度在Ⅰ级场地为2m,在Ⅱ级场地为3m时,基础埋深可取1m。

11.1.2一般建筑物,在平坦场地上的Ⅰ级膨胀性岩土,可铺设厚度不小于300mm的碎石、砂石等柔性垫层,其宽度不应小于基础宽度,且两宜采用与垫层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做好防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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