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制度及程序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制度及程序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制度是指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其中,“麻”药品分为三级管理,即一级麻醉药品、二级精神药品和三级普通药品;“精”药品是指处方药品中的一种特殊分类。
下面将就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药品三级管理1.一级麻醉药品:一级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极强的麻醉作用,并且有很高的滥用和依赖性的药品,如鸦片类药品、可卡因等。
这类药品严格受到国家的控制和监管。
2.二级精神药品:二级精神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有一定的麻醉作用,存在一定的滥用和依赖性的药品,如苯二氮䓬类药品、安眠药等。
这类药品必须通过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
3.三级普通药品:三级普通药品是指没有麻醉作用和依赖性的药品,如感冒药、退烧药等。
这类药品可以在医疗机构的药房、超市、药店等地方购买和使用。
二、五专制度五专制度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实施的五项专项管理制度。
具体包括:1.药品生产专项管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生产管理、生产质量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2.药品流通专项管理:对药品的批发和零售环节实施监督和管理,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保证药品的正常流通和避免流通环节中的质量问题。
3.药品使用专项管理:对医疗机构和个人用药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4.药品广告专项管理:对药品广告宣传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5.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专项管理:对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理,对药品的安全性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程序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制度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1.立法程序:相关部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等文件,确立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原则。
2.监管程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执法检查、抽查、监测等手段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保障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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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现代医院是一个庞大的医疗机构,涉及到大量患者的诊疗工作。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医院需要建立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和流程。
其中,麻精药品的管理尤为重要,因为这类药品具有一定的毒性和成瘾性,如果管理不当,将对患者和医务人员造成极大的危害。
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麻精药品的采购管理。
医院应该建立健全的采购程序,确保麻精药品的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
在采购过程中,需要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确保其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
同时,医院要定期对采购的麻精药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二是麻精药品的存储管理。
医院应该建立专门的麻精药品存储区域,确保其安全、干燥、通风,并设置专门的标识和标本,以便及时发现和排查问题。
对于易燃易爆麻药品,更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三是麻精药品的配送和使用管理。
医院应该建立完善的配送程序,确保麻精药品的送达和用药过程受到严格监控。
在使用过程中,医务人员要按照严格的用药程序和用药标准,避免误用或滥用麻精药品,避免对患者和医务人员造成危害。
四是麻精药品的销毁管理。
医院应该建立规范的麻精药品销毁程序,确保过期、变质或者不合格的麻精药品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在销毁过程中,需要有专人负责监督和记录,确保销毁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
医院需要重视麻精药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对麻精药品的监管和控制,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共同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广大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医院或药房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或药房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在医院或药房中,麻精药品的管理至关重要,因为这些药品的特殊性质需要严格的控制和监管。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药物的合理使用,医院或药房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本文将对这一制度和流程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论述。
一、麻精药品的定义和分类麻精药品是一类对中枢神经系统起到镇痛、失去知觉或产生幻觉等作用的药品。
根据药物的不同特性和作用机理,麻精药品可以分为麻醉药品、镇痛药品和镇静药品等几个分类。
二、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为了对麻精药品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医院或药房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麻精药品采购管理医院或药房应当设立相关职责部门,负责麻精药品的采购工作。
采购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求、药物的特性和供应商的信誉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并按照程序进行采购。
采购过程中要保证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 麻精药品储存管理医院或药房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并按照规定对麻精药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
储存区域应当具备适当的温湿度条件和通风设施,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麻精药品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感染和药物误用。
3. 麻精药品配制和分发管理麻精药品的配制和分发是一个关键的环节,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
医院或药房应当配备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药师和配药人员,确保配制和分发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配制过程中要注意药品的稀释、注射器具的清洁和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和药物污染。
4. 麻精药品使用和监测管理医院或药房应当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麻精药品使用和监测管理系统。
这个系统应当包括麻醉医师或临床药师的参与,按照临床需要和患者的个体差异,合理选择和使用麻精药品,并对其使用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进行药物治疗的调整和优化。
三、麻精药品管理流程的规范化为了保证麻精药品管理的规范化和流程化,医院或药房应当制定明确的管理流程和规范化操作指南。
药房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药房麻精药品管理制度药房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药房麻精药品的安全、有效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药房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 药品采购管理:- 药品采购应由经过资质认证的合法渠道进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药品采购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物质量来决定,采购的药品应具备有效的质量证明和合格证书。
- 药品采购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包括制定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等。
2. 药品入库管理:- 药品入库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记录药品的数量、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 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完好性、标识准确性、质量合格性等。
- 入库后的药品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阴凉的环境,避免与其它药品混放。
3. 药品储存管理:- 药品储存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光线等要求进行。
- 药品应分类摆放,按照不同的类型、性质进行分区分层储存。
- 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整齐,防止灰尘、异味等污染药品。
4. 药品销售管理:- 药品销售应由持有相关资质的药师进行,严禁销售过期药品或无批号的药品。
- 药品销售应向购买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和注意事项,并记录相关信息。
- 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购买者需要提供相应的处方或医嘱。
5. 药品库存管理:- 药品库存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盘点,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 库存过多或过少的药品应进行合理调整,避免造成药品浪费或缺货现象。
- 临近过期的药品应优先使用,及时报废或退回制造商。
6. 药品质量管理:- 药品质量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 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以上是药房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一些可能内容,具体实施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落实。
2023年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2023年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2023年的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是基于对麻精药品行业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而进行的一系列改进和完善。
在制定这一管理制度及流程时,旨在保障社会公众的用药安全,提高麻精药品的质量和监管效能,促进麻精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管理制度:1. 区分麻精药品的分类和等级:将麻精药品分为处方药、非处方药和特殊用途药品,同时对不同等级的药品进行监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加强麻精药品的注册和批准程序:加强对新药的临床试验和评价,完善药品注册和审批制度,确保审批程序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建立麻精药品的质量控制标准:制定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麻精药品质量标准,严格管理麻精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 完善麻精药品的生产和销售监管机制:设立麻精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许可和备案制度,建立相关监管机构,加强对麻精药品生产和销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 推动麻精药品的创新与研发:加强对麻精药品创新和研发的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新药研发和技术创新,提高麻精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二、流程:1. 药品注册流程:企业在申请药品注册时,需要提交完整的注册申请材料,包括药品的质量控制和临床试验数据等。
相关监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最终进行审批和注册。
2. 生产过程监管流程: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质量控制标准,如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等。
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生产设备、环境和操作规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药品的生产过程符合要求。
3. 销售和监管流程:麻精药品的销售需要经过合法的销售渠道,如医院、药店等。
销售企业需要进行药品的备案和许可,监管机构对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严禁非法销售和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
4. 不良反应和投诉处理流程:监管机构建立不良反应和投诉的监测和处理机制,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和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权益。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总结词:制定预案
详细描述:针对可能发生的药 品安全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 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和责任人。
总结词:组织演练
详细描述:定期组织应急处置 演练,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 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紧急情 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THANKS
药房应对退回的药品进行清点、核对,确保药品的 来源、质量等信息准确无误。
退回的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确保 不发生药品流失或滥用。
04
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培训与教育
• 总结词:强化意识 • 详细描述: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麻精药品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对麻精药品的认识和意识,确保他们能够
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 总结词:提升技能 • 详细描述:通过专业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麻精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技能,
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 总结词:加强宣传 • 详细描述:开展麻精药品的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麻精药品的知识和安全使用方法,提高公众对麻精药品的
认识和意识。 • 总结词:增强意识 • 详细描述:通过宣传和教育,使医务人员和公众充分认识到麻精药品的危害和风险,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审批流程
需求计划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采购计划 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调整与更新
根据实际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采购计 划。
供应商选择与资质审核
供应商资质
01
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信誉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
应的稳定性。
资质审核
02
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到货验收与入库管理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本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麻精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麻精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麻精药品是指具有化学制品性质,可用于制造麻醉品、精神药物等的药品。
第四条麻精药品的管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麻精药品的管理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第二章麻精药品管理职责第六条麻精药品管理工作由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药品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和流程;(二)负责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三)组织开展麻精药品的质量评价和不良反应的监测;(四)制定和组织实施麻精药品的培训计划;(五)定期向上级药品监管部门报送麻精药品管理情况。
第三章麻精药品管理流程第八条麻精药品的采购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一)明确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和临床需求,确定需要采购的麻精药品种类和数量。
(二)编制采购计划:根据需求确定采购计划,包括麻精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来源、采购方式等。
(三)采购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采购程序,明确采购的流程和责任。
(四)招标和比价:根据采购计划,进行招标或比价,确定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注明麻精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
(六)验收收货:在供应商发货后,进行验收,确保麻精药品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相符。
(七)入库管理:将验收合格的麻精药品进行入库管理,包括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标识、整理等。
第九条麻精药品的储存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一)储存条件:按照麻精药品的特性,确定适宜的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
(二)储存区域规划:根据麻精药品的特性,设计储存区域,包括仓库、货架、柜子等。
(三)储存管理:对储存区域进行分类、标识,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麻精药品的储存安全。
(四)防火防盗:制定相应的防火和防盗措施,保障麻精药品的安全。
(五)安全保护: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包括制定储存区域的准入制度、安全巡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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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2891-14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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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在医院内管理、开具、调剂麻醉、精神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管理要求1. “枣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领导组成。
设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下称麻、一精)药品基数的相关科室、病房必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兼职)管理,该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承担。
2. 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科室目标责任制。
麻精药品实行:药库、药房、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实行: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
麻精药品入库、出库、使用实行批号管理。
药学部建立麻、一精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 医院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一精药品周转柜,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一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4. 药学部建立并严格执行麻、一精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5. 医院定期对涉及麻、一精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6. 对麻、一精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二、采购1. 麻、一精药品采购:由药学部指定专门药学专业人员,凭印鉴卡向具有麻精药品经营权的批发企业定点购买麻、一精药品。
药学部负责人应对每次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严格审查。
第二类精神药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2. 麻、一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须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处方权获得1. 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本院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一精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一精调剂资格。
2. 医师取得麻、一精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一精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药师取得麻、一精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医院调剂麻、一精药品。
3. 医务部须将具有麻、一精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和签名留样及时在药学部存档,四、处方开具与调剂1. 处方原则1) 医师须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
2) 医师必须使用麻醉、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麻醉、精神药品。
3) 开具的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
4) 处方前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疾病名称。
住院患者还应写明床号。
5) 处方正文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6) 处方后记必须有处方医生签全名并盖章。
医师处方签字须与备案签名字样一致。
7) 凡在我院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患者,必须建立病历,患者病历必须交医院病案室保管,严禁将病历交患者保存。
开方医师必须将临床诊断、使用药品情况详细记录在病历上,以备检查。
8) 在医院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不到麻、一精药品时,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医师提出申请。
具有麻、一精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要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一精药品。
9) 除需长期使用麻、一精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10) 医院须要求长期使用麻、一精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2. 处方流程:1)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一精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确定患者需要使用麻、一精药品。
医生与患者共同签署《麻、一精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患者持签名并有经治医师盖章的知情同意书到病案室建门诊病历,病案室留存知情同意书原件,复印患者身份证,如患者委托亲属代办,应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将两者身份证复印件及知情同意书复印件贴在门诊病历中,并在门诊病历封面上加盖麻醉药品使用章。
患者持盖章后病历回诊室开药后,到药房领取药品;患者取完药后将门诊病历交回病案室。
2) 其它门诊、急诊需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患者患者,患者或代办人到挂号室挂号后持患者加盖麻醉药品使用章的门诊病历直接到医生办公室开药。
3. 处方用量1) 除需长期使用麻、一精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2)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3)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4)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一精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5)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一精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6)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院内使用。
4. 处方调配1) 对麻、一精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2) 药师应当对麻、一精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3) 药学部须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
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4)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5) 使用麻、一精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须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6) 收回的麻、一精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 麻、一精药品不得退药,对剩余的麻、一精药品须无偿交回药学部,由药学部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5. 门诊药房设置固定发药窗口,有专人负责麻、一精药品调配。
6. 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五、储存1. 医院须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一精药品。
专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使用保险柜。
专库和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 各相关科室、病房储存麻、一精药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一精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六、报损与销毁医院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破损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由医院保卫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七、监督管理1. 药房每月将本院麻、一精药品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以及流向进行清点。
2. 一旦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案发部门须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科负责人,医务部,主管院领导,医院立即上报公安、卫生、药品监督相关管理部门。
八、法律责任凡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按有关罚则处罚。
九、本制度由医务科、药学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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