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报表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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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其他流动负债
17
长期借款
18
应付债券
19
长期应付款
20
专项应付款
21
预计负债#
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
总计
2000
经办人签字: 纳税人盖章:
附表三: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类别
行次
项目
金额
剩余财产计算
1
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2
清算费用
3
职工工资
4
社会保险费用
5
7
免税收入
8
不征税收入
9
其他免税所得
1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1
应纳税所得额(6-7-8-9-10)
应纳所得税额计算
12
税率(25%)
13
应纳所得税额(11×12)
应补(退)所得税额计算
14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15
境外应补所得税额
16
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14+15)
17
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清算期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类别
行次
项目
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
资产处置损益(填附表一)
2
负债清偿损益(填附表二)
3
清算费用
4
清算税金及附加
5
其他所得或支出
6
清算所得(1+2-3-4+5)

破产企业清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破产企业清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目的发生额,累计数破产企业从被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至本破产报表日期间有关项目的发生额。
破产企业应当在清算现金流量表附注中,披露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已经提存用于向特定债权人分配或向国家缴纳税款的金额。
(四)债务清偿表及其附注
债务清偿表
会清04表
编制单位:
_年_月_日
单位:元
债务项目
行次
期末数
经法院确认债务的金额
破产企业清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一)清算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
清算资产负债表
会清01表
编制单位:
------年月日
单位:元
资产
行次
期末数
债务及清算净值
行次
期末数
财产:
货币资金
负债:
借款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
存货
预收款项
其他应付款
金融资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债券
应付破产费用
投资性房地产
应付款项
——××银行
——××企业
小计
×
合计
×
本表反映破产企业债务清偿情况。
本表应按有担保的债务和普通债务分类设项。
期末数为负债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确定的金额。
经法院确认的债务金额为经债权人申报并由法院确认的金额;未经确认的债务金额,无需填
写该金额。
清偿比例为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当破产资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进行分配时所采用的比例。
“清算净收益”项目,根据“当期清算净损益”科目的当期发生额填列,如为清算净损失以”-”号表示。“清算净收益”项目金额应当为“清算净收益”和“清算费用”之和。

企业清算审计指南(底稿工具)

企业清算审计指南(底稿工具)

管理层声明书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贵所接受委托对本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审计工作,为了表示对贵所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尽我们所知,并在作出了必要的查询和了解后,谨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1.本公司已依照《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28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的清算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清算损益情况。

本公司破产清算组(管理人)对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本公司业已提供所有的财务及会计记录,公司和破产清算组(管理人)会议决议、用章记录以及贵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3.本公司所有交易事项均已记录并反映在报表及业务资料中,不存在账外资金等账外资产或未计负债。

有关事项已作出适当会计处理,所有需要调整、更正或披露的事项都已得到调整、更正或披露。

4.我们已向你们提供下列工作条件:(1)允许接触我们注意到的、与报表和提供资料编制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2)提供你们基于工作目的要求我们提供的其他信息;(3)允许在获取工作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你们认为必要的本公司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5.我们已向你们披露了由于舞弊可能导致的报表及业务资料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6.我们已向你们披露了我们注意到的、可能影响本公司的与舞弊或舞弊嫌疑相关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涉及本公司的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其他人员(如存在舞弊行为导致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

7.我们已向你们披露了从现任和前任员工、分析师、监管机构等方面获知的、影响报表及业务的舞弊指控或舞弊嫌疑的所有信息。

8.我们已向你们披露了所有知悉的、且在编制报表及业务资料时应当考虑其影响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9.我们已向你们披露了所有知悉的、已经或可能发生的、在编制报表及业务资料时应当考虑其影响的诉讼和索赔事项,并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进行了会计处理和披露。

清算报告和清算表格模板

清算报告和清算表格模板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根据《公司法》及XXX《章程》的有关规定,XXX已经于2011年1月25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

已于2011年12月28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

现将公司清算报告如下:一、清算组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组成。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公司于2012年1月7日在XX市晚报上进行一次登刊注销公告。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截止2012年1月6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0009元。

附《资产负债表》四、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无财产。

五、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公司成立至今经营项目不多,应收帐款余额不是太多。

只有5000元已作为坏帐处理。

其它应收款中的396500元为投资者借用。

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企业及时交纳各种税款,税款已结清,未拖欠职工工资及福利。

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六、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情况:目前公司除现金流以外无财产、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已全部清理。

没有任何遗留问题。

公司投资人为一人,所有的财产归属投资人。

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保存完整。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企业注销后的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人承担。

以上清算情况经公司负责人研究一致予以确认。

清算人签字:XXX2011年2月11日公司注销清算报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公司已经XXXX年XX月X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XXXX年XX月X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

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公司名称:XXXX类型: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住所:XXXXXX;成立时间:XXX年XXX月XXX日;注册资本:XXXX万元;股东:XXXXX,出资XXXX万元。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XXXX年XX月XX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担任。

公司制企业清算工作指南

公司制企业清算工作指南

公司制企业清算工作指南(适用内资有限公司普通注销)一、清算步骤: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依法成立清算组(以股东会决议、一人公司以股东签署的决定形式体现,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2、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报纸公告可以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的方式替代,优先推荐该方式);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为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3、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

4、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5、清算方案提交股东会(一人公司股东)确认。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事务。

7、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及时向债务人要求清偿已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应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式变相清偿。

8、清偿公司债务: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分别支付:a.公司的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b.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c.缴纳所欠税款;d.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9、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其全部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有剩余,清算组才能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公司剩余财产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0、制作报送清算报告:清算组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清算即告结束。

清算组应当制作完整的清算报告,并附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及其各种财务账册,向股东会(一人公司股东)报送,股东会(一人公司股东)经审查未发现问题的,应当予以确认,如果在审查时发现清算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有权要求清算组做出解释。

公司清算报告编制指南

公司清算报告编制指南

公司清算报告编制指南一、引言清算是指将公司的业务停止,并对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财产分配的过程。

清算报告是清算程序的一部分,旨在提供有关清算事项的详细信息,确保合规性并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本文将介绍公司清算报告的编制指南,以帮助您准确、全面地准备清算报告。

二、清算报告的目的清算报告的主要目的是概述和解释清算过程的基本步骤、清算期间的交易、清算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以及财产分配计划的详细信息。

清算报告应提供透明、准确和可靠的信息,以确保有关方能全面了解清算过程并做出有关投资和债权的决策。

三、清算报告的基本结构清算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清算过程描述:详细描述清算的目的、程序和时间表,以及清算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

2. 资产和负债情况表:列出清算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并分别注明其价值和归属。

3. 代理人报告:由专业代理机构或独立代理人编制的报告,对清算过程进行审计和评估。

4. 财产分配计划:说明清算公司将如何分配其资产,并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护和满足。

5. 债权人清单:列出所有的债权人,并注明其债权的性质、金额和优先级。

6. 公告和通知:列出清算过程中发出的所有公告和通知,并提供相应的日期和方式。

7. 其他附加信息:如必要,可以提供其他与清算过程相关的信息,以便有关方了解清算公司的情况。

四、清算报告的编制要点在编制清算报告时,需要考虑以下要点:1. 准确性和一致性:清算报告应准确反映清算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交易,同时保持一致性,以确保报告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2. 透明度和披露:清算报告应提供充分的信息,以便有关方了解清算过程的所有重要事项,并判断清算公司的财务状况。

3. 可审计性:清算报告应具备可审计性,并提供清晰的审计证据,以便审计人员能够对报告进行独立审计和评估。

4. 合规性和法律依据:清算报告应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并参考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报告要求。

五、清算报告的编制流程编制清算报告的一般流程如下:1. 收集和整理清算相关的财务资料和交易记录。

(完整版)注销清算四表

(完整版)注销清算四表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清算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类别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行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项目资产处置损益(填附表一)负债清偿损益(填附表二)清算费用清算税金及附加其他所得或支出清算所得(1+2-3-4+5)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其他免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6-7-8-9-10)税率(25%)应纳所得税额(11×12)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14+15)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16+17)代理申报中介机构盖章:经办人签字及执业证件号码:代理申报日期:金额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受理人签字:受理日期: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应补(退)所得税额计算纳税人盖章:清算组盖章:经办人签字:申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行次项目账面计税可变现价值资产处置价值基础或交易价格损益(4)(1)(2)(3)=(3)-(2)1货币资金2短期投资*3交易性金融资产#4应收票据5应收账款6预付账款7应收利息8应收股利9应收补贴款*10其他应收款11存货12待摊费用*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其他流动资产1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持有至到期投资#17长期应收款#18长期股权投资19长期债权投资*20投资性房地产#21固定资产22在建工程23工程物资24固定资产清理25生物资产#26油气资产#27无形资产28开发支出#29商誉#30长期待摊费用31其他非流动资产32总计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行次项目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清偿负债清偿金额损益(4)(1)(2)(3)=(2)-(3)1短期借款2交易性金融负债#3应付票据4应付账款5预收账款6应付职工薪酬#7应付工资*8应付福利费*9应交税费10应付利息11应付股利12其他应交款*13其他应付款14预提费用*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其他流动负债17长期借款18应付债券19长期应付款20专项应付款21预计负债#22其他非流动负债23总计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类别剩余财产计算行次123456789101112项目金额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金及附加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额其他债务剩余财产(1-2- (9)其中:累计盈余公积累计未分配利润股东名称持有清算投资额分配的企业权益财产金性投资比额例(%)剩余财产分配13(1)14(2)15(3)16…17…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表及附表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表及附表
7
清算所得税额
8
以前年度欠税额
9
其他债务
10
剩余财产(1-2-…-9)
11
其中:累计盈余公积
12
累计未分配利润
剩余财产分配
股东名称
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
投资额
分配的财产金额
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
13
(1)
14
(2)
15
(3)
16

17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7
免税收入
8
不征税收入
9
其他免税所得
1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1
应纳税所得额(6-7-8-9-10)
应纳所得税额计算
12
税率(25%)
13
应纳所得税额(11×12)
应补(退)所得税额计算
14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15
境外应补所得税额
16
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14+15)
17
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
17
长期应收款#
18
长期股权投资
19
长期债权投资*
20
投资性房地产#
21
固定资产
22
在建工程
23
工程物资
24
固定资产清理
25
生物资产#
26
油气资产#
27
无形资产
28
开发支出#
29
商誉#
30
长期待摊费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
总计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
附表二:
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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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报表及指南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日至年月日清算期间: 年月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类别行次项目金额1 资产处置损益(填附表一)2 负债清偿损益(填附表二) 应纳税所得额计3 清算费用算4 清算税金及附加5 其他所得或支出6 清算所得(1+2-3-4+5)7 免税收入8 不征税收入9 其他免税所得1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1 应纳税所得额(6-7-8-9-10) 应纳所得税额计12 税率(25%) 算 13 应纳所得税额(11×12)14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应补(退)所得15 境外应补所得税额税额计算 16 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14+15)17 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18 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16+17)纳税人盖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盖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清算组盖章:经办人签字及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申报日期: 代理申报日期: 受理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填报时间: 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账面计税可变现价值资产处置价值基础或交易价格损益(4)(1) (2) (3) =(3)-(2) 1 货币资金 2 短期投资*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 应收票据 5 应收账款 6 预付账款 7 应收利息 8 应收股利 9 应收补贴款* 10 其他应收款 11 存货 12 待摊费用* 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 其他流动资产 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 长期应收款# 18 长期股权投资 19 长期债权投资* 20 投资性房地产# 21 固定资产 22 在建工程 23 工程物资 24 固定资产清理 25 生物资产# 26 油气资产# 27 无形资产 28 开发支出# 29 商誉# 30 长期待摊费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 总计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填报时间: 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清偿负债清偿金额损益(4)(1) (2) (3) =(2)-(3) 1 短期借款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3 应付票据 4 应付账款 5 预收账款 6 应付职工薪酬# 7 应付工资* 8 应付福利费* 9 应交税费 10 应付利息 11 应付股利 12 其他应交款* 13 其他应付款 14 预提费用* 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 其他流动负债 17 长期借款 18 应付债券 19 长期应付款20 专项应付款 21 预计负债# 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 总计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填报时间: 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类别行次项目金额1 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2 清算费用3 职工工资剩余财产计算4 社会保险费用5 法定补偿金6 清算税金及附加7 清算所得税额8 以前年度欠税额9 其他债务10 剩余财产(1,2, (9)11 其中:累计盈余公积12 累计未分配利润股东名称持有清算投资额分配的财其中:确企业权益产金额认为股息性投资比金额例(%)剩余财产分配 13 (1)14 (2)15 (3)16 …17 …经办人签字:纳税人盖章: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指南一、企业清算的定义及政策依据(一) 公司企业清算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因合并、兼并、破产等原因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企业重组),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的活动。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

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企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企业清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是公司制企业注销必须履行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 公司企业清算的程序根据公司法和工商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备案;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刊登注销清算公告;3、开展清算工作;4、根据清算结果提出清算方案并报经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5、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算所得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5、向主管工商注册机关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三)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清算所得除另有规定外,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四) 《企业清算所得税工作指南》主要依据的政策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二、清算对象(一) 由西工区国税机关管辖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1)纳税人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导致解散的;(2)纳税人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而导致解散的;(3)纳税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导致解散的;(4)纳税人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的;(5)纳税人因其他原因终止正常生产经营的。

(二) 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以合法有效的合同、章程、协议等为基础,按照合法、公平、公允、及时和保护国家税收利益、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

三、清算期间的确认(一) 清算期间,是指纳税人自终止正常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至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止的期间。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纳税人应自开始清算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并缴清所有应纳税款。

纳税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进行清算申报的,比照延期申报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 纳税人清算开始之日具体为:(1)纳税人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其它解散事由出现之日;(2)纳税人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3)纳税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4)纳税人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清算开始之日;(6)纳税人因其他原因中止正常生产经营之日。

四、企业财产的清算(一) 纳税人的清算财产一般是指在清算处置时没有特别限制的财产,如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或担保的财产;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价值,超过所担保债务的差额部分,仍属于清算财产范围。

纳税人的清算财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和存货等。

(二) 清算开始日前12个月内,纳税人发生下列行为涉及的财产,应列入清算财产范围:(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处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的债权。

(三) 清算财产(资产)的计价依据: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可变现价值或公允价值为依据,个别情况下也可采用账面净值或重置完全价值。

(1)账面净值是指财产(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2)可变现价值是指将财产投放到相应市场上所能实现的市场价格。

(3)重置完全价值是指当前重新购置该项资产所需耗费的价值。

(四) 清算财产原则上以可变现价值做为确认清算财产价值的依据。

已经处置的财产可使用交易价格为依据。

分配给投资者的财产,可以使用公允价值为依据。

(五) 清算财产可变现价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提供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并按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评估价值作为清算财产的价值。

因财产已经处置等原因纳税人确实无法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原则确定财产可变现价值:1、存货资产按下列顺序确定财产可变现价值:(1)按纳税人清算开始日前三个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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