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大专院校校医院(室)、中小学(含托幼机构)校医室(校医院)卫生保健室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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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提高学校卫生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和校医配备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以生为本、健康第一理念,深化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卫生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机制、人员配备、投入保障、考核评价,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规范科学、注重实效的学校卫生工作发展新格局,使我市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底,全市托幼机构必须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2022年底,全市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置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23年底,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按照要求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24年底,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全部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

二、主要任务(-)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学校校医配备到位1.配备标准。

托幼机构按照《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市(州)级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必须设立卫生室,并与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曰托每150名儿童设置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日托150名儿童以下,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招收全托儿童的托幼机构按照50名儿童设置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全托50名儿童以下可设兼职卫生保健人员1名。

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必须由托幼机构在职人员兼任,任职资格同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中小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校、普通中学和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必须配备校医。

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强新时代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建成教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是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现就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纳入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学校教育重要目标和评价标准,深化学校健康教育改革,夯实学校卫生条件保障,构建高质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基本原则——坚持健康第一。

教育学生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学会和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为人人终身健康、建成健康中国奠定基础。

——坚持面向全体。

将健康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相结合,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发挥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育与健康课教师和教职员工等全员育人作用,构建面向人人、人人有责的健康教育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

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普及健康知识,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引导树立正确健康观,以防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

——坚持问题导向。

着力破解制约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学生健康的重点问题,因地制宜,深化改革,综合施策。

3.工作目标2025年,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实施、社会参与的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2024年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2024年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2024年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1. 疫情背景
2024年,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全球各地都面临疫情爆发的风险。

学校作为人员密集的场所,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

2. 疫情防控措施
为了有效防控疫情,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 加强场所消毒,定期对教室、办公区域等进行消毒;
- 测量体温,要求师生员工每天入校时进行体温检测;
- 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确保室内人员密度不超过规定标准;
- 提倡戴口罩,要求师生员工在校内佩戴口罩,出行时也必须戴口罩;
- 鼓励打疫苗,推广疫苗接种,提高抗疫能力。

3. 疫情处置流程
一旦发现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将按以下流程进行处置:
- 立即隔离,将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隔离,避免交叉感染;
- 通报上级部门,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协作;
- 追踪密切接触者,对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隔离,防止疫情扩散;
- 加强宣传,对疫情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

4. 疫情结束后的工作
在疫情结束后,学校将继续加强健康管理,推动师生员工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以防止疫情的再次暴发。

5. 结语
疫情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遵守相应规定,相信一定能够共度难关。

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共同抗击疫情,保护自己的健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学校应对核酸阳性或疑似病例的预备策略

学校应对核酸阳性或疑似病例的预备策略

学校应对核酸阳性或疑似病例的预备策略1. 总述针对新冠病毒的传播与感染风险,学校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有责任确保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

为此,学校应制定应对核酸阳性或疑似病例的预备策略,以预防疫情扩散,保障教学秩序和师生健康。

2. 组织架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防疫办公室,负责日常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成员包括校医、卫生保健老师、辅导员、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人员。

3. 预防措施3.1 健康监测每日对师生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申报,建立健康档案。

对于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应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安排核酸检测。

3.2 卫生消毒定期对校园环境进行清洁消毒,特别是教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高频接触区域。

配备充足的洗手液和消毒剂,并教育师生正确使用。

3.3 防疫物资储备储备足够的口罩、防护服、手套等防疫物资,确保在疫情突发时能迅速投入使用。

3.4 健康教育加强师生防疫知识教育,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推广七步洗手法、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 应急处置4.1 阳性或疑似病例发现一旦发现核酸阳性或疑似病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病例转送至隔离点,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4.2 密切接触者追踪迅速追踪并确定密切接触者,对其进行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4.3 校园封控视情况对校园进行封控,限制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

4.4 信息发布及时向师生和家长发布疫情信息,保持透明度,避免恐慌。

4.5 协同防控与当地政府、卫生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协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5. 教学和生活安排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需要,调整教学计划和师生生活安排,必要时采取线上教学和分散就餐等措施。

6. 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疫情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和师生的应对能力。

7. 心理健康关怀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帮助师生缓解疫情带来的压力和焦虑。

8. 总结学校应时刻关注疫情动态,不断完善应对策略,确保在疫情面前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保护师生健康,维护教学秩序。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07•【文号】国卫办疾控函〔2020〕363号•【施行日期】2020.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3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为科学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复学复课,针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习生活环境状况、学生不同年龄段特征等情况,我们组织制定了《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2.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5月7日附件1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一、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

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络人。

2.加强联防联控。

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应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2023年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3年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3年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通用5篇)疫情防控期间出入管理制度1一、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1.仔细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湖南省、益阳市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了解和驾驭疫情防控学问,主动协作疫情防控工作。

2.增加自我爱护意识,自觉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

学生出入学生公寓、教学楼栋、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需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废弃口罩投入特地的垃圾桶。

主动协作进行体温检测(每天两次)。

坚持自主适当运动,暂不集中组织晨跑晨练。

不外出、不聚会、不参与聚集性活动。

3.遵守国家法律和网络道德规范,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

4.按规定仔细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必需第一时间报告学院辅导员,不得隐瞒。

主动协作学校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隔离视察、治疗等。

5.保持心理健康。

对因疫情延期开学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学生应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领导等报告。

同学之间应相互关爱,主动开展朋辈帮扶,确保身心健康。

6.疫情防控期间校内实行封闭管理。

无特别状况,学生一律不得离开学校。

因特别缘由的确须要外出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批,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由学生工作部(处)核发通行证。

7.已获批准通学的学生,凭学校保卫处办理的出入证进出学校,出入证只限本人运用,不得转借他人运用。

8.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

严禁私自组织聚集性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必需向所在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并限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消毒。

9.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必需按学校要求到食堂错峰就餐,严禁将饭菜带入学生公寓,一律禁止点外卖。

10.每位同学必需严格遵守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出入公寓楼务必刷校内卡,在公寓内不得相互串门、聚会。

进入宿舍后先洗手消毒,宿舍常通风,保持清洁,提倡在学生公寓自主有序开展晚自习。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要点梳理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要点梳理

关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的要点梳理一、各级各类学校1、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校可实施分区管理。

3、疫情解除后,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幼儿园要及时恢复开园。

4、学校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

5、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

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6、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7、学校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

8、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有条件的设立单向流动通道。

9、加大图书馆桌椅间距,合理分配空间,保持安全距离。

10、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

11、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中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12、学校协同对口医院开展多场景、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及时发现解决堵点和漏洞,提高转运效率,确保一旦出现重型和危重型病例,迅速激活绿色通道应急救助体系,快速精准响应,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流畅对接。

13、学校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会同社区开展师生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开展健康管理。

14、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

校医疫情防控考试题

校医疫情防控考试题

校医疫情防控考试题目录试题 (1)答案 (7)试题1、高风险人群划定标准()。

A、高风险、中风险人群以外的师生员工。

B、近14天有发热(腋温≥37.3C、额温≥36. 8"C)、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C、近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阳性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史的师生员工,即被判定为密接、次密接的师生员工。

D、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

2、学校师生员工入校时要执行“三必要求”,下面不属于“三必要求”的是()。

A、必验身份B、必测温合格C、必登记D、必戴口罩3、开学复课后,活动管理不合理的是()。

A、学校合理管控师生员工活动范围及规模,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减少人员交叉流动。

B、加强校园聚集性活动管理,非必要不举办。

C、提倡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会议。

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控制参会人数,遵循相关防控要求,保持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桌椅等进行消毒。

D、确有必要举办的活动,不经属地教育部门批准,要求全体师生聚集参加。

4、在晨、午、晚检过程中,发现额温超过36. 8°C或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的人员时应对措施错误的是()。

A、发热或疑似症状人员戴好N95口罩,原地不动。

B、同班级(办公室、寝室)人员戴好N95口罩,原地不动。

C、校医做好个人防护,用水银体温计对发热人员进行复测(公用水银体温计要用一消)。

D、复测结果腋温超过37. 3"C的或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使用抗原检测。

5、师生员工在校出现疑似症状或抗原自测阳性时应对措施错误的是()。

A、做好信息上报和抗原检测B、做好人员疏散和区域消杀C、做好流调排查和措施落实D、做好宣传引导、关心关爱和涉疫人员返校6、消毒剂储存方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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