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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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混凝土材料检测职业技能等级标准(2021年版)

土木工程混凝土材料检测职业技能等级标准(2021年版)

土木工程混凝土材料检测职业技能等级标准(2021年1.0版)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制定2021年4月发布目次目次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适用院校专业 (3)5面向职业岗位(群) (3)6职业技能要求 (4)参考文献 (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涂怀健、于永军、田承宇、蔡大为、李贝、徐勇、李海滨、何德强、邱凯、刘望明、蒋伯杰、黄强、曾波、吕海霞、夏健明、李薇等。

声明:本标准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未经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允许,不得印刷、销售。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木工程混凝土材料检测职业技能等级对应的工作领域、工作任务及职业技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土木工程混凝土材料检测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与评价,相关用人单位的人员聘用、培训与考核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GJ190-2010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SL734-2016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JGJ190-2010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和SL734-2016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检测试验inspection and testing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筑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性能、施工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的过程。

3.2检测机构inspection and testing organ为建筑工程提供检测服务并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出具的报告为检测报告。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混凝土工.docx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混凝土工.docx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 6-29-01-03混凝土工(2019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敬业精神,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能力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混凝土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职业分为五级/ 初级工、四级 /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是在《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2011 年版)》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按照职业功能和特点,将混凝土工职业进行分类和细化;——增加了混凝土搅拌工、混凝土泵送工、混凝土模板工和混凝土浇筑工等四个工种。

——完善了混凝土工职业技能标准的主体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各工种的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大学、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江苏双龙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徐州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有:刘建忠、高建明、秦国新、张悠荣、朱春银、张丽娟、龙宇。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 : 河海大学、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浙江建设技师学院、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市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水泥混凝土制品工(职业)评价规划

水泥混凝土制品工(职业)评价规划

水泥混凝土制品工(职业)评价规划
一、职业(工种)相关信息
(一)职业(工种)、等级范围
(二)认定申报标准
三、评价实施相关信息
1、评价标准要求:
(1)职业等级:中级(职业技能四级):能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能运用专门技能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区分常见的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能操作常见的机械设备及进行一般的维修。

(2)职业描述:操作配料搅拌、成型等设备,将混凝土各组分材料制成水泥混凝土制品和构件的人员。

(3)作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有粉尘和噪声污染。

(4)职业技能构成:
职业技能分为安全生产知识、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三个模块,分别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基础知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知识两部分内容。

2)理论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三部分内容。

3)操作技能:基本操作技能、工具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两部分内容。

(5)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6)职业要求
(7)技能要求
(7)职业技能评价范围、课时和权重
2、评价方式要求:
(1)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分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考试两种。

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机读卡答题的方式。

考试时间为90 分钟,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者仿真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职业技能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建筑工职业技能混凝土工等级说明

建筑工职业技能混凝土工等级说明

建筑工职业技能混凝土工等级说明一般规定混凝土工职业环境为室内、室外、高空、自然气温条件下。

初级混凝土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理论知识:——建筑识图中常见的名称、图例和代号;——民用房屋的建筑组成,以及相关部位所起的作用和要求;——混凝土组成材料的种类和规格;——混凝土拌合物的搅拌、浇筑和震捣成型的操作步骤和方法;——一般钢筋混凝土基础、墙体、柱子和梁板的混凝土浇筑和操作要点;——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的一些基本要求;——混凝土养护的基本知识;——钢筋保护层的作用,以及钢筋保护层厚度的规定;——基槽(坑)人工开挖的一些基本要求;——本职业常用机具的使用和保养方法;——本职业一般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操作技能——会操作使用插入式和平板式震动器,并能做简单的维护保养;——会在高等级工的指导下浇捣一般的钢筋混凝土基础、梁、柱、板和楼梯等建筑结构部位;——会按柱、梁和板等结构混凝土中钢筋保护层的要求正确放置各类保护层垫块;——会按要求修复钢筋骨架在混凝土浇捣成型过程中变形和损坏;——会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基槽(坑)人工土方开挖;——会对混凝土表面的麻面、蜂窝进行修补;——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

中级混凝土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理论知识:——建筑识图的基本方法;——单层工业厂房的组成,以及相关部位所起的作用和要求;——混凝土组成材料的质量、性质、用途和保管方法;——混凝土拌合物的搅拌、浇筑和震捣成型的操作步骤和方法;——较复杂钢筋混凝土基础、墙体、柱子和梁板的混凝土浇筑和操作要点;——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的一些基本要求,以及坍落度的测试方法;——普通水泥的水化凝结过程和混凝土养护的方法和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分类和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件的制作和养护方法;——钢筋在混凝土结构中的作用;——基槽(坑)放坡开挖的基本要求,以及素土、灰土和三合土垫层分层夯实的要求;——本职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 北京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 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5]84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 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 程》(JGJ/T55-2000)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普通混凝土配 合比设计规程》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 规 程 参 编 单 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符号;3 基本规定;4 混凝土配制强度的 确定;5 混凝土配合比计算;6 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7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 配合比设计。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与 2000 年以后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2 增加了 混凝土耐久性要求的规定;3 修订了普通混凝土试配强度的计算公式和强度标准差;4 修订 了混凝土水胶比计算公式中的胶砂强度取值以及回归系数αa 和αb;5 在混凝土试配中增加了 耐久性试验验证的内容;6 增加了高强混凝土试配强度的计算公式;7 增加了高强混凝土水 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和砂率推荐表。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 云南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宁波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沈阳飞耀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天津港保税区航保商品砼供应有限公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
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4.04.24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62号
•【施行日期】2024.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4年第6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修改为《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标准编号修改为GB/T50010-2010。

局部修订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4月24日附件: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

2024年混凝土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混凝土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混凝土工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混凝土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混凝土工作的劳动者,包括混凝土搅拌、浇筑、抹平等工作环节。

第三条混凝土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并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四条混凝土工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混凝土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操作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六条混凝土工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应实施应急撤离,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七条混凝土施工现场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和标准,设置合理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设施。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九条混凝土搅拌机和泵送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安全可靠。

第四章混凝土搅拌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在进行混凝土搅拌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具,并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搅拌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搅拌机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严禁未经培训和授予权限的人员操作。

第十二条搅拌机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搅拌机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发生异常情况。

第五章混凝土浇筑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三条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操作时,必须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和质量。

第十四条浇筑前,必须进行地基和模板的检查,确保其结构安全和稳定,防止发生倒塌和滑坡等事故。

第十五条浇筑时,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保持沟通畅通,协调配合,避免发生误操作和事故。

第六章混凝土抹平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六条在进行混凝土抹平操作时,必须做好护栏和防护措施,防止人员从高处坠落。

第十七条抹平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清除杂物和障碍物,确保施工环境整洁和安全。

第十八条抹平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稳定的位置,避免站在抹平材料上或悬空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混凝土工。

1.2 职业定义将混凝土浇筑成构件、建筑物、构筑物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室外,常温,有噪声。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有准确的观察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7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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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混凝土工。

1.2 职业定义
将混凝土浇筑成构件、建筑物、构筑物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
室外,常温,有噪声。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有准确的观察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7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 100~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 180~300 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能满足技能鉴定所需要工具和设备的专用考场进行。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

(2)遵章守纪,安全生产。

(3)尊师爱徒,团结互助。

(4)勤俭节约,关心集体。

(5)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2.2 基础知识
2.2.1 建筑材料知识
(1)砂、石子的种类、性能、适用范围。

(2)水泥的种类、性能及适用范围。

(3)搅拌混凝土用水的基本要求。

2.2.2 房屋构造知识
房屋建筑与构筑物的组成。

2.2.3 混凝土基本知识
(1)混凝土的分类和特点。

(2)组成混凝土的材料。

(3)混凝土的技术性能。

(4)混凝土级配的一般知识。

(5)混凝土拌制的一般要求。

2.2.4 混凝土工程的冬期、雨期施工知识
(1)混凝土结构工程冬期施工。

(2)混凝土结构工程雨期施工。

(3)冬、雨期施工的安全技术。

2.2.5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
3.2 中级
3.3 高级
4. 比重表4.1 理论知识
4.2 技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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