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国银行产品说明及操作流程

合集下载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国银行培训资料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国银行培训资料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操作模式及要点介绍中国银行公司金融总部 李晓玮 2010年8月目录一、试点主要进程回顾 二、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三、基本业务操作模式 四、中国银行业务实践一、试点主要进程回顾1、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基本定义 跨境:我国与境外各经济体之间,也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跨境: 跨境人民币业务:用人民币开展的各类跨境业务,包括资产、负债 跨境人民币业务: 和中间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

按国际收支平衡 跨境人民币结算 表,可分为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两大类。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实施细则》第二条)一、试点主要进程回顾2、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主要背景国际方面——窗口机遇 国内方面——坚实基础 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一、试点主要进程回顾3、试点的主要进程中国人民银行与8 中国人民银行与8个周边 地区和国家央行签署了 边贸本币结算协定。

2003年人民银行分别对香港和澳门银行开 2003年人民银行分别对香港和澳门银行开 办的个人人民币业务做出了清算安排,中 银香港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分别作为当地 唯一指定清算行承担了港澳地区人民币的 清算职责。

1997 1993 2003 2008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通过跨境旅游和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通过跨境旅游和 劳务输出等渠道,人民币现金大量进入港 澳、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市 场,人民币现钞跨境流通逐步增多,人民币 信用卡在这些周边国家出现。

自2008年12月以来,我国央 2008年12月以来,我国央 行与韩国、中国香港、马来 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 亚、阿根廷、冰岛、新加坡 签订了总计8035 8035亿元人民币 签订了总计8035亿元人民币 规模的货币互换协议。

一、试点主要进程回顾2008年12月24日 2008年12月24日,国务 院决定在长三角、珠三 角和港澳地区、广西、 云南和东盟地区之间的 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 算试点。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1. 概述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进行跨境支付和结算的业务。

该业务能够降低外汇风险、减少结算成本,并提升结算效率。

本文将介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操作流程。

2. 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1 开设人民币账户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之前,首先需在银行开设人民币账户。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经银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开设人民币账户。

2.2 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在开设人民币账户后,申请人还需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

申请人需向银行提供相关材料,如公司章程、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

银行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授予申请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

2.3 签订合作协议申请人在获得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后,需要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中会包含双方的权责关系、业务规定、费用结算等内容。

签订合作协议后,申请人即可正式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3. 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3.1 收集必要的交易信息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前,申请人需要收集必要的交易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交易货物的详细情况、交易金额等。

3.2 提交结算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银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系统或其他渠道,将结算申请提交给银行。

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的交易信息和支持文件。

3.3 银行审核银行收到申请后,会进行结算申请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质、交易合规性等方面。

如果申请符合要求,银行将继续进行后续处理;如果申请不符合要求,银行将给出理由并拒绝结算申请。

3.4 资金划付和结算经银行审核通过后,银行将根据申请人指示,进行资金划付和结算操作。

银行会将指定金额的人民币从申请人的人民币账户划付给收款方的人民币账户。

3.5 结算通知和凭证在完成资金划付和结算后,银行会向申请人发送结算通知。

结算通知中会包含结算金额、结算日期、交易摘要等信息。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基本定义跨境:我国与境外各经济体之间,也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跨境人民币业务:用人民币开展的各类跨境业务,包括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

按国际收支平衡表,可分为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两大类。

与外币结算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不需要核销。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一般贸易预收、预付来料加工退(赔)款、贸易从属费用等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电汇信用证托收四、基本业务操作模式基本流程1港澳清算行模式港澳地区以及内地以外的其他地区的银行(境外参加行)在中银香港/澳门中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人行大额支付系统(CNAPS)清算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清算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2代理行清算模式境外银行、境外参加行在深圳、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分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SWIFT清算CNAPS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1境外参加银行a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的境外银行b可以是外国金融机构,也可以是我海外分支机构c在境内代理行或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开有人民币清算账户如:香港地区的香港汇丰、渣打、花旗、南洋商业、集友等银行;澳门地区的澳门兴业银行等;东盟地区:越南外贸银行、印度尼西亚银行、菲律宾大众银行等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a境内试点地区商业银行b需具备国际结算能力c为境内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3境内代理银行a境内试点地区结算银行b与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开户c代理境内、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跨境清算业务d为境外参加行提供铺底资金兑换服务e为境外参加行在限额内购售人民币f为境外参加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六、境内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能做a属于公布的试点名单企业b在我行开有人民币结算账户c与境外交易对手签署贸易合同约定使用人民币结算d明确清算路径e进、出口已或将采用人民币报关(特别提醒: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项下报关无需提供核销单,以免影响出口退税!企业可凭人行下发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与海关沟通)f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为主报告银行七、境内企业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需要哪些材料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b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c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d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e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f企业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SWI FT 、、、1汇入汇款(含电汇、信用证、托收)需要的材料a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b涉外收入申报单c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d发票原件、复印件e人民币出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报关单上不能含核销单号!)汇入(港澳清算行模式)、、、、、、、、、、、、、、、、、、、、、、、、、、、、、、、/、、、、、、、、、、、、、CNAPS、、、、、、、、、、、、、、、、、、、、、、、、、、、、汇入(代理行清算模式)、、、、、、、、、、、、、、、、、、、、、、、、、、、、、、、、、、、、、、、、、、、、、、、、、、、、CNAPS、、、、、、、、、、、、、、、、、注意事项1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a书面情况说明b出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c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合同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原件、复印件2预收人民币资金超合同金额25%a书面说明: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预计报关时间b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3逾期未收货款(即货物出口后210天境内未收到人民币款)企业应当自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向其结算银行填报《企业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申报备案表》并提交a书面说明:该笔货物未收回货款金额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b相关未收款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4出口项下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a书面说明:存放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账号、用途;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SWI FT 、、2汇出汇款(含电汇、信用证、托收)需要提供的材料a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收款说明b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c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d发票原件、复印件e人民币进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报关单上不能含核销单号!)汇出(港澳清算行模式)、、、、、、、、、、、、、、、、、、、、、、、、CNAPS、、、、/、、、、、、、、汇出(代理行清算模式)、、、、、、、、、、、、、、、、、、、、、、、、、、、、、、、、、注意事项1预付人民币资金超合同金额25%a书面说明: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预计报关时间b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九、申报1试点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试点企业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

中银跨境汇款操作流程

中银跨境汇款操作流程

中银跨境汇款操作流程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境汇款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需求。

中银作为中国大型银行之一,提供了便捷的跨境汇款服务。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中银跨境汇款的操作流程。

一、开立银行账户您需要在中银开立一笔专门用于跨境汇款的银行账户。

您可以前往中银的分支机构或者通过中银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开户。

在开立账户的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和资金来源证明。

二、填写汇款申请完成账户开立后,您可以登录中银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在汇款栏目中填写跨境汇款申请。

您需要提供汇款收款人的姓名、账号、收款银行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同时,您还需要填写汇款金额、用途和付款人信息等。

三、确认交易信息填写完汇款申请后,您需要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确保收款人的账号、银行信息以及汇款金额等都正确无误。

同时,还需要确认您的账户余额是否充足以支付本次汇款。

四、选择汇款方式中银提供多种汇款方式给客户选择,比如电汇、信汇、票汇等。

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和汇款金额选择合适的汇款方式。

不同的汇款方式可能会收取不同的手续费和汇率费用,您可以在中银的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上查看具体费用信息。

五、确认汇款在确认交易信息和选择汇款方式后,您需要再次核对汇款申请的内容。

确保所有信息都准确无误后,您可以点击确认汇款按钮,完成汇款操作。

在确认汇款前,中银会提示您本次汇款的费用和到账时间等信息,您可以仔细阅读后再进行确认。

六、支付汇款费用完成确认汇款后,您需要支付本次汇款的手续费和汇率费用。

中银会根据您选择的汇款方式和金额自动计算出相应的费用,并从您的账户中扣除。

您可以在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上查看本次汇款的费用明细。

七、等待汇款到账完成所有操作后,您只需要等待汇款到账即可。

中银会根据您选择的汇款方式和收款银行的不同,估计出到账时间。

通常情况下,电汇方式的汇款到账时间较快,而信汇和票汇方式的汇款到账时间可能较长。

八、确认收款一旦汇款到账,您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查询到账情况。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人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以及《人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等,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

跨境业务包括跨境贸易、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和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试点地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

第三条国际业务部负责全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工作,负责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和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的数据报送工作;科技管理部负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入和管理维护工作。

第二章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第一节业务管理第四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及其项下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纳入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体系管理。

产品准入、业务审查审批和操作以及贸易融资授权、授信等有关规定均按国际结算及国际贸易融资现有管理办法执行。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收费执行现有外汇中间业务收费标准,所收取的中间业务收入按业务种类计入对应的手续费收入科目。

第五条我行应按照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类型确定业务审核要点,办理跨境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我行应审查境内企业试点资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试点企业名单办理跨境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办理跨境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业务,我行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为试点地区内登记注册且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非金融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业务,并完成相关单据的审核及后续信息报送等工作;除上述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外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按照个案试点审批制办理,逐笔报当地跨境办进行审批。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一、清算行模式(一)定义客户将款项付到其境内结算银行后,境内结算银行将汇款指令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再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最后才发到境外客户的结算银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通过港澳清算行进行清算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目前我行可开展与港澳地区清算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操作流程1、付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货到付款项下须登录国家口岸执法系统核注相应报关单),扣划客户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

③我行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④港澳清算行收到汇款指令后指示境外参加银行贷记收款人账户。

⑤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收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港澳清算行根据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扣划其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并通过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③我行收到汇款指令并贷记收款人账户。

④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二、代理行模式(一)定义境内客户将相关款项付到境内代理银行后,境外交易对手的结算银行须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直接将汇款指令发到境外参加银行,汇款指令采用SWIFT国际标准格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代理行模式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三)操作流程1、付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目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 (3)一、报关 (3)二、结算及相关业务办理 (3)〔一〕交单及审核 (3)〔二〕人民币资金的清算和结算 (4)〔三〕国际收支申报与外债登记 (5)〔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购售和融资业务 (5)〔五〕收付汇核销手续 (6)三、出口退税 (6)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注意事项 (7)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适用范围 (7)二、企业初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7)三、商业银行初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7)四、主报告银行确实定及其职责 (8)五、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 (8)六、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超比例收入人民币业务的办理 (8)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逾期未收货款的办理 (9)八、跨境贸易出口人民币收入留存境外的办理 (9)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清算须知 (10)一、参与清算银行 (10)1、境外参加银行 (10)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 (10)3、境内代理银行 (10)4、港澳清算银行 (11)二、清算模式 (12)1、港澳清算行模式 (12)2、代理行清算模式 (12)三、清算流程 (12)1、汇入汇款 (12)2、汇出汇款 (1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一、报关〔一〕试点企业如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且进出口的货物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在进出口海关申报环节,进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即可;出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批准文号”栏免于填报外汇核销单编号。

〔二〕试点企业可以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无须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

二、结算及相关业务办理〔一〕交单及审核1、企业交单: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业务时,应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单证〔合同、发票〕,并连同以下材料及国际结算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一并提交境内结算银行:对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提供相应的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简化实施方案

银行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简化实施方案

附件:xx银行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简化实施方案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业务操作的通知》(xx银行跨函[2013]012号),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广东省内分支机构(深圳除外),深圳分行及省外分行应秉承“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的原则,按照当地人民银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相关程序报备后实施,实施前报备总行。

第三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业务,不包括资本项目业务。

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可简化业务流程:(一)在我行已办理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且以往记录良好。

(二)未在我行办理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经企业所在网点调查,企业业务资质完整、贸易背景真实。

第五条以下企业不得简化业务流程:(一)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以下简称重点监管企业)。

(二)非重点监管企业办理监管部门明确提示的高风险业务(如涉及黄金和集成电路加工、转口贸易、保税物流等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第六条我行为符合简化业务流程要求的企业办理以下业务时,原则上无须审核交易单证,直接凭业务凭证办理:(一)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收款业务。

(二)单笔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付款业务。

(三)单笔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跨境人民币收付款业务。

第七条我行为符合简化业务流程要求的企业办理收付款业务所需的业务凭证为:(一)收款业务1、《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

2、《xx银行涉外收入申报单》。

(二)对外付款业务1、《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2、《xx银行境外汇款申请书》或《xx银行境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第八条办理单笔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付款时,我行除按第七条要求审核相关业务凭证外,还应审核以下交易单证:(一)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按国际结算惯例审核有关商业单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有进出口经营权;
3.中国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及其细则和相关管理规定中批准开展相关业务的进出口企业。
办理流程
1.企业到中国银行营业场所提交业务办理申请;
2.提供人民币计价结算贸易合同、进出口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及中国银行国际结算或贸易融资业务办理所需其他材料;
产品特点
1.规避汇率风险,防止外币贬值带来的损失;
2.锁定财务成本,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3.精简流程,简化手续,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4.丰富跨国资金调配选择,降低资金错配风险;
5.有利于企业拓展贸易领域,开拓海外市场,促进其贸易业务的持续开展。
适用客户
主要适用于有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需求的公司客户,满足企业在使用本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简化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拓展海外市场等各方面的贸易需求。
3.中国银行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并将业务信息报送RCPMIS系统。
跨境人民币结算
(RMB Settlement in Cross-border Trade)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应客户申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细则以及相关管理规定,为企业提供各类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产品,如各种信贷、结算、融资、担保、资金及理财产品等,目前中国银行现有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均适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