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的法律地位以及职权

公司总经理的法律地位以及职权
公司总经理的法律地位以及职权

公司总经理的法律地位以及职权

现代意义上的公司,股东会负责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策,同时还要承担股东会权限之外的经营决策。董事会为了履行自己的上述职能,就需要有一批专门的经营人员来帮助自己,特别是在规模比较大的公司,业务繁重,就更需要“专门机构”来辅助董事会进行业务执行和经营接触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此处的“专门机构”指的是经理层,包括经理以及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前者是日常管理中所称的总经理,后者主要指的是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治理结构主要是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的权利制衡问题。但实践中,经理层往往掌握着公司主要管理权,也是掌握公司控制权的主要群体。因此经理层的合理设置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同样有着重要意义。

一、公司总经理

(一)公司总经理的法律地位及职权

经理,实践中通常称为“总经理”,子啊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是指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业务实施机构。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概括起来,经理的主要职权就是经营管理权、内部规章制定权、人事任免权以及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四个方面。

(二)公司总经理的聘任及其劳动关系

按照《公司法》四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这是从《公司法》角度对其职务上的任免。

如果总经理不是公司的股东,而是通过外聘程序从就业市场上录用的职业管理人员,从《劳动法》角度看,总经理还有另外一个法律身份,即劳动者。在此情况下,公司有义务与总经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但考虑到总经理可能掌握公司公章,如果直接在其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则很难确认该合同的签署是否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在实践中总经理劳动合同的签署,一般应当由公司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签字生效。如此安排既可以防止总经理滥用权力,自行确定自己的福利待遇,也可以保证总经理权力得到保护,防止公司以其不知晓合同内容为由进行抗辩。

同样基于上述分析,总经理劳动合同解除,与其总经理身份的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公司解除总经理身份,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作出相应的董事会决议,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如果解除与总经理之间的劳动关系,则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供合法的理由,例如总经理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如果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理由,则公司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总经理对外行为的认定

我国法律没有就总经理对外行为的认定进行明确规定,理论界普遍认为如果总经理同时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以公司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欣慰,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总经理不是是的法定代表人,他与公司之间则是代理关系。因此,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对外以公司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应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如果公司总经理越权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和运营协议书

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和运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身份的人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领导。

7.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办事处)相关工作。 8.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并负责支付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设立的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应按本协议书附件格式,提供甲方认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担保书。 4.乙方运营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从事甲方要求的_________的销售、市场管理、信息搜集等工作。 5.乙方不得利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法》对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职权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职权规定 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法律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1、法律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2、《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3、刚修订的《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4、《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5、 6、2、作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公司法规定召集董事会、主持股东大会等权利。 7、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不需要法人的授权。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最新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李某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 A.可以暂时终止诉讼 B.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C.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D.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2、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3、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 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三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 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C.城建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 D.民政府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 4、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A.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 5、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 A.县委 B.县土地管理局 C.县人民政府 D.市土地管理局 6、恒生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被某海关作出扣押的决定,该公司不服,应向()申请复议。A.该海关 B.该海关所在市的人民政府 C.该海关所属省的人民政府 D.该海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在这种情形下,下列选项中那个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申请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受理 C.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上级行政机关直接受理

办事处的职责

办事处的职责: 1)确定区域的销售目标及促销战术组合,并报营销部批准后实施; 2)在营销部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报营销部批准后实施; 3)负责本区域的营销管理工作; 4)负责本区域的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5)负责本区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工作; 6)负责组织或帮助代理商组织各种产品促销活动; 7)公司临时指派的任务。 办事处的作用: 1)厂、商、客之间的销售桥梁 2)降低企业市场销售运营成本 3)深入市场全面开拓 4)创造更高销售业绩 办事处管理:主要管理好人事与财务 一、办事处人事管理 1、办事处应依照人事管理制度加强人事及其档案管理,使人事管理工作制化和规范化。 2、办事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公司任命;一般员工的的调入、调出,应由办事处提出意见,经公司批准后办理正式手续。 3、办事处要坚持公司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公司的销售策略、方案、计划。办事处负责人任免应广泛听取办事处业务人员意见,经公司通过后决定。 4、办事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行任期制,一般为二至三年,工作需要可以连任。 5、办事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原则上实行轮换制,三年轮换一次,特殊情况可不受年限限制。 6、办事处人员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素质好且具有独立工作能力。 7、公司按规定定期向办事处派驻管理人员进行巡回管理;将新聘员工分期分批地派到办事处锻炼。派驻期一般为6个月,期满后由公司统一安排。派驻的人员不进办事处编制,薪酬及其他福利由公司负责。 8、办事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亲属不得调入本办事处工作。 9、公司参照《目标管理制度》和《客户管理制度》对办事处人员进行考核。 10、办事处应坚持民主原则,加强团结,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11、办事处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工作能力。 二、办事处的财务管理 1、办事处应加强财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有关董事的薪酬。选举,更换股东代表委派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董事会的报告。可以通过监事会的报告。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制定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查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充替代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承担的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

(Shareholders Meeting)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行政部的主要职责

行政部的主要职责 下面是整理的行政部的主要职责,欢迎阅读。 篇一 1、负责服务、协调总经理办公室工作,检查落实总经理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总经理室,保证总经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 2、负责安排公司的年度工作会议、月度及每周工作例行等会议,做好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和决议,并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及时了解和反馈有关信息。 3、负责公司相关文件的起草、印制和分发,上级和外部来文的签收、登记和领导批示后的传阅、催办、回复。做好公司行政类文件的审核、编号、立卷、存档工作。 4、根据公司物料采购的品种、规格和批量,负责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合格的供方并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及供方资质评审; 5、负责各类物品的采购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采购任务,并保证所采购的物料质量符合要求;

6、完善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管理公司资产,做好物品的管理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建立员工制服管理制度,并不定期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着装要求的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8、拟制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根据公司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做出调整,报公司领导审批。 9、根据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作好员工的招聘、考核、选拔、调配、离职等工作。 10、负责制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各部门对公司员工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任免、奖罚建议,供公司领导决策时参考。 11、调查了解具竞争力企业的薪酬水平,制定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制度,报经公司批准。 12、根据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在每年12月底负责编制公司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 13、负责公司年度培训工作及临时性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14、负责检查各部门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从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 每小题1分,共20分) 1. 行政诉讼中,决定适用于( ) A.驳回起诉 B.起诉不予受理 C.指定法定代理人 D.财产保全和先行给付 2. 参加行政处罚的听证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 ) A.4—5人 B.3—4人 C.2—3人 D.1—2人 3.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除由法律规定外,还可以由( ) A.行政法规规定 B.地方性法规规定 C.法规规定 D.法规和规章规定 4.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 A.对等 B.平等 C.不平等 D.基本平等 5. 在第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 ) A.是可以的 B.须经法院同意后可以 C.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D.是不可以的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按照审计目的对审计监督进行分类的项是( ) A.专项审计 B.财政、财务审计 C.经济效益审计 D.财政法纪审计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由( ) A.人民法院解决 B.行政复议机关解决 C.行政机关解决 D.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解决 8.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行使其追偿权。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前提是有故意或者() A.过失 B.重大过失 C.过错 D.重大过错 9.《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的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A.5倍 B.10倍 C.15倍· D.20倍 10.下列制度中不是行政处罚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的有() A.说明理由制度 B.告知制度 C.表明身份制度 D.合议制度 11.能够接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 A.组织 B.组织或者个人 C.企业组织 D.事业组织 12.许可证的撤销是行政机关对违法的许可证持有人的一种() A.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处分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执行 13.执行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是() A.依法给予5元以下罚款的 B.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C.依法给予50元以下罚款的 D.依法给予1000元以下罚款的 14.排他性许可又称() A.独立的许可 B.权利性许可 C.特殊许可 D.独占许可 15.下列组织中,不属于行政机关的有() A.乡人民政府 B.村民委员会 C.县人民政府 D.镇人民政府 16.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与否,都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个人都应遵守或服从。行政行为的这种法律效力称为() A.执行力 B.确定力 C.公定力 D.拘束力 17.公安机关对轻微违法犯罪且正在流窜作案的嫌疑人采取的收容审查行为属于() A.执行性强制 B.预防性强制 C.教育性强制 D.制止性强制 18.下列措施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是() A.训诫 B.罚款 C.代执行 D.拘留

分公司法律地位

第四十六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五十条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第五十二条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三)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

部门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依据运行

第一部分部门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依据、运行流程及风险防范 郴州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一、行政职权(职能职责)及责任体系 1、负责公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置及审批; 2、负责市级教育基建投资项目审核工作; 3、负责中小学招生计划(高中阶段)编制工作; 4、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审核工作; 5、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审核; 6、负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审核; 7、负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审核; 8、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审核。 二、权力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4、《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5、《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职业教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实施细则》 8、《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9、《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

10、《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 11、《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8〕336号) 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意见的通知》 1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15、教育部关于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相关政策 16、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年度招生工作和招生计划安排的相关政策 17、《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18、《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湘财教〔2007〕62号) 19、《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的实施意见》。 20、《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办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的运行结构及相关的职责、权利、义务。 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股东大会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股东大会三种类型: 1、法定大会 半年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 2、年度大会 每年召开一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年度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 3、临时大会 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答案

期末复习小册子中的论述题归纳 一、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自身特殊性的特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 .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 .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 产生和存在的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方面: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行政行为不

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不得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或追求。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二、论述公务员的概念和双重身份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律地位,便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公务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承担的义务才是其实质内容。作为公民的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当公务员依法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他就具有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身分,从而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由于自然人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分,二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其特点: 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需要承担行政职责;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三、论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法制监督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国家公务员和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

办事处管理制度

办事处销售制度和相关规定为贯彻万仕总部2009年营销计划,使办事处的各项管理更趋正规化及合理化,以保证万仕销售公司销售渠道的更加畅通,在结合办事处的实际运作情况及总部相关营销政策的基础上,特制定对关于北京办事处的具体管理方案。北京办事处各级人员必须切实遵照执行。 一、管理模式及方向: 1.市场执行的销售模式:根据万仕销售公司市场规划,前期以北京办事处为中心,依据北京市场的拓展情况,加强围绕北京各大设计院的开发及项目的协销工作,强化北京办事处以客户的终端协助销售工作为中心,全面协助公司销售加强销售公司围绕北京办事处的管理。 2.加强、完善办事处人员表格化管理。 3.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所有费用先书面申请,后操作实施的原则。 二、北京办事处的工作职能: 北京办事处是万仕的驻外服务机构,是总部向市场延伸的重要窗口,其管理直属于北京办事处营销管理部。北京办事处须履行如下职能: 1.根据总部的年度营销方案,承担三部下达的年度销售任务,并组织销售人员的二次分配。 2.根据总部下达的任务指标,可按要求报人员需求计划,经总部审批后由办事处组织、招聘、培训所需要的销售代表。 3.办事处负责当地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开发和管理。 4.办事处代表销售公司负责与当地客户的联系协调和销售业务的往来。 5.办事处对所辖区域总部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处理客户和消费者的投诉。 6.办事处主动提出促进当地市场销量的促销方案,在总部的指导下做好产品宣传、企业形象宣传达及提升品牌宣传的销售活动。 7.办事处负责对当地职能部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好总部在当地的公共关系,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8.办事处行使对总部在当地的财产的保护管理权,确保总部的财产安全。 9.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当地市场信息及同业竞争品牌的营销动态,并负责当地销售渠道的管理工作。 10.根据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和负责各项资金回笼、费用结算工作。 三、办事处岗位职责 1.办事处主任的职责 1)对本区域销售工作的管理 (1).代表北京办事处接受总部分配给该办事处的全年任务,并确保如期完成。 (2).办事处主任在接受总部分配的任务后,要认真分析研究市场,并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合理细分,并对工作过程作书面陈述向销售公司领导汇报。 (3).负责作出全年销售工作计划,并对本区域的销售任务进行二次分配。将本区域的销售代表分区域、定任务,以书面形式呈交营销管理三部作为全年工作考核依据。落实二次承包考核方案,作为工资核算依据。 (4).积极开拓市场网络,配合销售公司正确选择和开发客户,准确了解和掌握客户的情况,搞好销售预测。 (5).加强应收货款的管理,防止拖欠款出现,每月按时完成与客户合作的往来帐目核对工作。(6).主动收集当地市场营销及新闻媒介的相关资料,积极配合销售公司和销售三部的市场调研工作。严格执行总部新产品推广及宣传计划。

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职权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释义: 本条是关于股东会职责和股东会书面议事方式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规定了股东会的职权,归纳起来有六个方面的内容。 (1)投资经营决定权,是指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做出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是公司经营的目标方向和资金运用的长期计划,这样的计划和方针是否可行,是否给公司带来赢利并给股东带来赢利,影响股东的收益预期,决定公司的命运与未来,是公司的重大问题,应由公司股东会来做出决定。 (2)人事权。股东会有权选任和决定本公司的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于不合格的董事、监事可以予以更换。在现代社会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股东会拥有用人权是必须的。董事、监事受公司股东会委托或委任,为公司服务,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当然应当给予其相应的报酬。报酬事项包括报酬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都应由股东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报酬不需由股东会决定。 (3)审批权。本条规定的审批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批工作报告权,即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批准。这体现了工作责任制和股东的投资者权益。二是审批相关的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案权。即公司的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进行审议,股东会认为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反之则不予批准,而责成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重新拟定有关方案。根据本法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利,也有义务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拟定上

公司行政部门职责

行政部门职责 一些较大公司的行政部门分工很细,一般设臵总务办,下设办公室、后勤等几个部门岗位,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侧重点也具体有所不同。总务办的服务对象一般上至公司高层管理,下至基层员工,服务对象广泛,处理的日常事务也包罗万象。不同公司有具体的规定范围。 一、日常行政事务处理: (一)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语言应亲切简练、礼貌、和气,公话严禁私用,一律不得拨打信息台;对来访者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要认真倾听来访者的叙述。如未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跟进落实。 (二)文件制发及档案管理:文件制发后应将文件内容传达到应周知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督导落实。文件制发后,应先分类整理再按要求进行归档,公司内部综合类档案原则上以半年为周期进行建档。公司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公司和社会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三)例会组织与纪要:按要求安排好人员的发言顺序,发言要短小精悍,有效地利用时间,讨论实质性的问题。与会人员均应将手机设臵为会议状态。 (四)车辆使用及管理:提高汽车使用率,合理使用,降低能耗。

公务用车,公司领导人员在市内参加各种业务活动,派车接送;到外地出差,送到火车站或机场。公司其他员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可酌情批准派车。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五)日常制度监管:在现有的管理模式中,加大行政督导的执行力度,有效地实施行政制度及监管,及时调整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与高效运作的工作效率。 二、行政管理工作: (一)制度建立与完善: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乎企业现状的规章制度,知会各部门及人员,收集合理化建议,并在企业发展中及时调整和完善,使制度更加规范和合理,提高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切实可行地提高员工工作主动性和规范性。 (二)部门沟通与人员协调:了解近期的工作重点、业务要点及管理方面的思想。准确理解公司领导意图、做好上情下达的工作。以主动谦虚的态度与其他部门人员充分沟通,尽可能及时了解各项业务的进展情况,并将信息及时整理反馈给公司领导,有效地协助上级推进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与其它部门和同事的协作,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服务意识。 (三)绩效考核: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考核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考核原则是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之间的异同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 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一是“资本确定原则”。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二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三是“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

国内的有限公司,不是外资的,如果要在外省市设立分公司或者办事处,需要什么手续? 分公司和办事处在工商税务上有什么区别? 提问者:sdzbgj - 助理二级最佳答案 办事处与分公司区别 办事处:没有公司的性质,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 分公司:是一个完整的公司,拥有公司的职能,跟大多数公司一样,可以独立开票,收款。 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 分公司:则可能是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 开分公司和办事处有什么区别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7-7-28 14:39 提问者:g_hui - 试用期一级最佳答案 总、子、分公司与办事处区别 所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谓分公司是一指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存在,在国家税收中,它往往与常设机构是同义词。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由于法律上认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实体,因而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并入总公司帐上;而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同一法律实体,其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可以和总公司相抵。因此,当企业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到国外或外地设立分支机构时,可以在进入地的初期,针对当地情况不熟、生产经营处于起步阶段、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考虑设立分公司,从而使外地发生的亏损在总公司冲减,以减轻总公司的负担。而当生产经营走向正轨,产品打开销路,可以盈利时,应考虑设立子公司,可以在盈利时保证能享受当地税收优惠的政策。 办事处一般可不单独核算,可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其业务类似于民法规定的行纪,只联系业务,一般不单独与客户形成直接的购销关系;而分公司则不然,分公司一般应单独进行工商登记,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单独计缴流转税,除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计缴以外,其他的业务可以按总公司的业务处理(当然,部分业务须总公司授权如对外担保等),类似于子公司,除所得税以及所有者权益核算(分公司收到总公司启动资金应作上级拨入资金,总公司作拨付所属资金,并可设置内部往来科目核算与总公司往来,报表可单独报送税局,总公司应编制汇总报表对外报送,而子公司与母公司则应编报合并会计报表)。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 根据《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2005)》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東力。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違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由此可见,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的载体,既赋于股东权利,亦使股东承担义务,是股东在公司的行为准则,股东必须

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案中,原告安盛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虽主要是关于取消股东身份的规定,但该条第二款明确记载有“股东会决议罚款”,根据章程本身所使用的文义进行解释,能够得出在出现该条第一款所列八种情形下,安盛公司的股东会可以对当事股东进行罚款。鉴于上述约定是安盛公司的全体股东所顶设的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的一种制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体现了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特征,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被告祝鹃亦在章程上签字予以认可,故包括祝娟在内的所有股东都应当遵守。据此,安盛公司的股东会依照(公司法(2005))第三十八条第(十ー)项之规定,享有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处以罚款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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