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

合集下载

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

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

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
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的,具体的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项目的要求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消防排烟管道验收的一些基本标准:
1. 管道材质:消防排烟管道通常采用不燃材料制成,如不锈钢或镀锌钢板。

对于使用其他材料的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证明文件。

2. 管道铺设:消防排烟管道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铺设,包括管道的坡度、连接方式等。

管道连接处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渗漏。

3. 管道尺寸:消防排烟管道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管道的直径或截面积需要满足所需的排烟量。

4. 防火要求:消防排烟管道需要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包括防火隔离、耐高温等要求。

管道的防火措施需要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5. 管道布局:消防排烟管道的布局应合理,能够保证排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管道的弯头和支持方式也需要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6. 验收记录:对消防排烟管道的验收应做好记录,包括管道材质、尺寸、铺设方式等的记录,以备查证。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
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当地的规范进行确定。

在验收过程中,还需要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际检验和测试,以确保消防排烟管道的质量和安全性。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设备及配件进场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的规定。

表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320<b≤450450<b≤630630<b≤10001000<b≤12501250<b≤20002000<b≤4000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风机1 防、排烟风机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8部分:防排烟系统2020版内蒙古地方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8部分:防排烟系统2020版内蒙古地方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8部分:防排烟系统1 范围DB15/T 353的本部分规定了防排烟系统的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中防排烟系统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 要求3.1 一般要求3.1.1 设备、材料及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

系统中的强制认证产品还应有认证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3.1.2 系统主要设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应该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强制检验报告相一致,同时产品的实物也应与型式检验报告中的描述相一致。

3.1.3 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检验报告中未包括的配接产品接入系统时,应提供系统组件兼容性检验报告。

3.2 防烟系统3.2.1 送风机3.2.1.1 送风机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3.2.1.2 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

3.2.1.3 风机铭牌值的风量、风压、电流和电压应与设计相符。

3.2.1.4 风机应正常运转2.0 h,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3.2.1.5 送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

3.2.1.6 送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a)风机出口方向应正确;b)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600 mm;c)风机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且不得设置减振装置;d)风机驱动装置的外露部位应装设防护罩;直通大气的进、出风口应装设防护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并应设防雨措施;e)吊装风机的支吊架应焊接牢固、安装可靠,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要求;f)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外,且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g)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下部;h)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

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

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

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消防排烟管道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外观质量:管道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连接处无明显缺陷。

2. 风管吊装:吊装风管允许偏差为3/1000,且不应大于20mm。

3. 漏风量测试:主、干管漏风量测试应不大于相关规定。

4. 外观检查:支架形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应均匀,允许偏差为30mm。

5. 风管法兰:矩形法兰的四角应焊接螺栓,两对角线长度应相等。

6. 排烟管道的横截面积:为保证管道内空气流动速度稳定,其横截面积不应小于排烟设备出口面积的倍。

7. 垂直度测试:在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垂直度进行测试,确保符合要求。

8. 防晃支架:当水平悬吊的主、干管道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防晃支架。

9. 支架间距:管道安装时,支架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

10. 承重吊架:承重吊架的受力应与管道的走向一致。

11. 支吊架固定:支吊架的固定应牢固、平整,与管道接触良好。

12. 连接法兰:连接法兰时应保证平行、严密,并设置螺栓固定。

13. 波纹补偿器安装:波纹补偿器安装时应与管道保持同轴,不得偏斜。

14. 柔性短管: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防止对设备造成损坏。

15. 检查孔:在便于操作的位置设置检查孔,确保管道内部清洁。

16.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安装前应进行清洗,确保内部无杂物。

17. 风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漏风量测试,确保符合要求。

18. 排烟口应安装在相应的防烟分区内,并满足设计位置要求。

19. 防火阀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贴邻被保护对象(距防火墙或防火隔断墙不超过200mm)。

20. 防排烟系统的风机应满足设计的风量、风压及功率要求,并具有消防排烟使用的明显标志。

21. 排烟管道和正压送风管道均应作绝热处理,且防排烟管道铁皮厚度应满足高压风管厚度要求。

22. 检查防烟分区的设置、围合是否满足要求,确保排烟口安装在相应的防烟分区内且与设计位置一致。

23. 在验收过程中,应对各系统按比例进行抽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与技术规范标准手册-第十三章防排烟技术

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与技术规范标准手册-第十三章防排烟技术

%$#
Y=:!! "sY7.i[u:ZZ[sY|!! " #$ % Zrs$V=7sY|!! " #$ &!"#"<5{n#u7sY~.:tsdC &##’H
|%}&$
sY=?\tanoRc:~.@V~.17>Y~.|i:ta{$u)7JvS
#7_sY~."" &>Y~."# 7aZx7sii3/0 ($ HyVAJvB:sY7 ~.d2{?C"aV~.1A?>Y~.:&,’Z~. %/" )47$u:>"" " (&( & %" H
%E:%?lm=u7ABvw:\WR$uuH2<5^b=&p5H5E’z0d0
,zO8.&4d:EbQ‘cSs7zO8.H
AdDzy0s*Bsck*z"7f.’&Hz"’&7A.‘s78.\$u
][HzO8.+,y0’Dz"R0s*j7z"f.:=u’z[u *" &787H Iz’‘&ze5Xn7%E" +/14:x
h;<73V:<5{nks)~.13V:p!} -)) , 1))2:)!} 3)) , +)))2H
AsYI9iZ[iy,{nkB:tXfHq‘(+7.>Y]c:YtXf&i
+<S{7.i:sY~.zhM1&HsY7~. 45 d02{}1tp$1Y"v|
!" 6!+ !") /24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09年最新修订)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消防验收要求规范(防排烟篇)(DOC)

消防验收要求规范(防排烟篇)(DOC)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320<b≤450 0.6 0.8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消防验收标准规范(防排烟篇)

消防验收标准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320<b≤450 0.6 0.8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1.1.1 一般规定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 送风系统排烟系统b≤320 0.5 0.8 320<b≤450 0.6 0.8 450<b≤630 0.6 0.8630<b≤1000 0.8 1.01000<b≤1250 1.0 1.01250<b≤2000 1.0 1.22000<b≤4000 1.2 按设计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1.4 风机1 防、排烟风机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1.1.5 其他附件1 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作,活动挡烟垂壁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2 电动的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2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1.2.1 一般规定1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制定必要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

2 承担防、排烟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及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3 防、排烟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其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1.2.2 管道系统的施工1 对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应按其材料、系统类别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别进行,主要包括材质、规格、强度、严密性与成品外观质量等项内容。

2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检验以主、干管道为主。

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1)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2) 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低压系统风管QL≤0.1056 P0.65 [m3/(h·㎡)]中压系统风管QM≤0.0352 P0.65 [m3/(h·㎡)]排烟管道均按中压系统的规定。

式中:QL ,QM ——系统风管在相应工作压力下,单位面积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m3/(h·m2)];P ——指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Pa),风管系统按其系统的工作压力划分为三个类别,见表7.2.2,其中防、排烟系统为低压、中压系统。

表1.2.2 风管系统类别划分系统类别系统工作压力P(Pa)低压系统P≤500中压系统500<P≤1500高压系统P>15003) 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风管规定值的1.5倍;4) 低压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可采用漏光法检测,检测不合格时,作漏风量测试;中压系统应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作漏风量测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并进行系统的强度和漏风量测试。

1.2.3 金属风管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风管长边尺寸b (㎜)法兰材料规格(角钢)螺栓规格b≤630 25×3M6630<b≤1500 30×3M81500<b≤2500 40×42500<b≤4000 50×5M 103 风管的接缝应采用咬口连接,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必要时可辅以密封胶嵌缝或其它方法密封,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4排烟管道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如矿棉、岩棉、硅酸铝等),绝热材料的施工应按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法兰的规格应分别符合表1.2.4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2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得小于风管板材的厚度。

表1.2.4 无机玻璃钢风管法兰规格(mm)风管边长b 材料规格(宽×厚)连接螺栓b≤400 30×4 M8400 <b≤1000 40×61000<b≤2000 50×8 M10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2.5 砖、混凝土风道的制作应保证管道的气密性,灰缝必须饱满,内表面水泥砂浆面层应平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2.6 管道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 管道的规格、安装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管道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有效截面;2 风管吊、支架的安装应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3 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4 送风口、排烟口与管道的连接应严密、牢固;5 管道与风机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连接。

如风机仅用于防排烟时,可不用柔性连接。

6 风管穿越隔墙时,管道与隔墙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砂浆等非燃材料严密填塞。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尺量、观察检查。

1.2.7 管道部件的安装1 送风口、排烟口应可靠地固定在设计位置上,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

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常闭排烟口、送风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操作检查。

1 安装的方向、位置应正确;2 手动或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动作检查。

1.2.9 风机的安装1 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并不设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2)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出口方向应正确;3) 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2 排烟风机宜设在该系统最高排烟口之上,排烟风机宜设置机房,机房与相邻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1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隔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1 排烟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 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应能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3) 电动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应灵活、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动作检查。

2 挡烟垂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 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数块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3) 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装置的安装应能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动作检查。

1.3 系统调试1.3.1 一般规定1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2 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

系统调试的实施可以是施工企业本身或委托给具有调试能力的其它单位。

3 系统调试前,承包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调试结束后,必须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4 防排烟系统的试运转及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1) 设备单机试运转与调试;2) 系统联动试运转与调试。

1.3.2 设备单机运转与调试1 对常闭的送风口、排烟口进行手动开启、复位试验。

执行机构动作应灵敏,脱扣钢丝的连接应不松弛,不脱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2 对自动排烟窗、活动挡烟垂壁进行手动开启、复位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3 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运转和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1) 手动开启风机,风机应正常运转30min,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 核对风机的铭牌值,应与设计相符,并测定风机入口处的风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测定、查阅试运转记录及有关文件。

4 根据设计模式,开启送风机和相应的送风口,测试风口处的风速,以及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的余压值,应分别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测定、记录。

5 根据设计模式,开启排烟风机和相应的排烟口,测试风口处的风速应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测定、记录。

1.3.3 系统联动试运转及调试1 对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进行联动试动转应包括下列项目:1) 当任何一个常闭送风口开启时,送风机均能自动启动;2)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

当火灾报警后,应启动有关部位的送风口、送风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2 对机械排烟系统进行联动试动转应包括下列项目:1) 当任何一个常闭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均能自动启动;2)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