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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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范本【正文开始】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安全可追溯,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三、主要内容1.食品追溯的定义和原则食品追溯是指从食品安全事件发现到问题溯源、责任追究、风险管控等环节,通过系统化的手段,实现食品溯源信息全链条记录和真实反映。

食品追溯原则:全程追溯、真实追溯、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依法依规。

2.食品追溯体系建设a)建立食品追溯信息平台,整合各个环节的溯源信息并实现共享。

b)制定食品追溯标识规范,统一标识食品追溯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c)建立食品追溯数据管理和维护机制,确保数据的及时上传和更新。

3.食品追溯的管理和操作流程a)食品生产环节追溯:i.原料和辅料的追溯:收集原料和辅料的供货方信息、生产日期、质检报告等相关信息。

ii.生产过程的追溯:记录生产设备、操作人员、生产时间、生产卫生条件等数据。

iii.成品和半成品的追溯:标识产品追溯码,记录产品批次、包装日期、出厂日期等详细信息。

b)食品流通环节追溯:i.进货追溯:记录食品供货方信息、进货日期、数量和质量检验报告等内容。

ii.销售追溯:记录销售商信息、销售日期和销售数量等必要信息。

c)食品消费环节追溯:i.消费者投诉追溯: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的机制,对消费者投诉进行记录和跟踪。

ii.食品召回追溯:建立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确保对问题食品的召回和销毁。

4.食品追溯的监管机制a)建立监管协调机构,协调各环节的参与方,维护食品追溯体系的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b)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进行巡查,确保追溯工作的有效实施。

c)开展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者和消费者对食品追溯的认知和意识,增强安全意识。

五、责任和处罚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2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2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的目标本制度旨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到消费的全过程追溯,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三条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的原则(一)全程记录原则: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二)信息化管理原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提高追溯效率。

(三)协同管理原则:各方参与者共同参与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形成协同共治的局面。

第四条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的主体(一)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信息。

(二)食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消费者、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有权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行监督。

第五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记录与保存(一)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应当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去向等信息。

(二)记录信息应当使用电子化手段,并在食品包装、标签上注明相关信息。

(三)记录信息应当保存至少两年,以确保食品安全追溯的完整性。

第六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共享与查询(一)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便于消费者查询。

(二)食品监管部门、消费者、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可以通过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三)查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隐私保护的规定。

第七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评价与改进(一)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二)食品监管部门应当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行定期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追溯体系提出整改要求。

食品可追溯制度范本(4篇)

食品可追溯制度范本(4篇)

食品可追溯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流通和销售的食品。

食品生产者、流通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食品的可追溯管理。

第三条食品可追溯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全程可追溯的体系,确保食品的来源可靠、质量可控、流向可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

第四条食品可追溯包括食品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和消费等环节的全程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可追溯的管理主体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和食品销售企业。

第六条食品可追溯的具体实施,应当遵守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第七条国家对食品可追溯的要求和管理制度,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将不同食品的可追溯要求和管理办法具体规定。

第二章食品可追溯的要求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生产可追溯体系,包括食品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生产记录,并保存一年以上,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询。

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流通可追溯体系,包括食品的采购、存储、运输等环节。

第十一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食品流通记录,并保存一年以上,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询。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销售可追溯体系,包括食品的采购、存储、销售等环节。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并保存一年以上,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询。

第三章食品可追溯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食品可追溯的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可追溯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食品可追溯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和推广,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十六条食品可追溯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可追溯信息的管理,确保食品的可追溯信息的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隐瞒食品的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上传食品的可追溯信息,确保食品相关信息的可查询。

食品可追溯制度范例(四篇)

食品可追溯制度范例(四篇)

食品可追溯制度范例产品标识和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实施《____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加强食品企业内部的追溯监管,保证食品原材料来源安全,明确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员工的责任,有效减少食品生产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记录追溯管理;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索证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追溯管理;以及生产场所卫生状况记录追溯管理。

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职责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工作职责如下:3.1市场部负责原辅材料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中所涉及的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方面工作;3.2质检部负责原辅材料查验和产品质量检验所涉及的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同时,会合其他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3.3生产部门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所涉及的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方面工作;3.4生产、包装、保管人员各自负责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3.5其它工作职责按相关制度中界定的职责履行。

4标识定义4.1标识标识是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它说明物等表示。

4.2标识划分企业的产品标识,通常分为原材料标识、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成品标识、标识管理、标识追溯。

通常称销售包装标签的标注,其内容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

4.3状态的标识不同状态的产品应作不同的标识,以便于识别。

5标识标注程序5.1标识的内容5.2标识的方式通常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摆放等方式,并配以表格登记。

外购产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等到货后,按本公司验货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并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标识及登记记录;外购产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经验货后需对其质量检验检测的,按本公司验货制度相关规定,并按执行标准要求和方法实施;验货后检验合格的入库存放在指定区域,并作标识,内容包括:批次号、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入库数量、入库日期、生产厂家等。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1、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功能用房配备合理、名称统一。

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

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可密闭的干湿垃圾桶。

一个工作单元结束后,及时清除。

2、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或容器内),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

砧板立式存放,做到无霉斑,干爽清洁。

3、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各功能间(区)均有盛物架、刀架。

专间、专池、专用工具专用。

4、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 ,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5、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按要求进行留样登记:①重量 100克;②密封;③生熟均要留样;④要冷藏;⑤张贴标签;⑥时间要达标,即熟食48小时,生食24小时。

6、紫外线消毒灯离墙、离地,悬挂高度在2.0- -2.5m 之间,并有金属挡板。

7、同一房间内禁止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火源(如液化气、煤、电炉等)。

使用锅炉的学校应保证锅炉在使用年限内,每年进行技术检测,锅炉工要办理《锅炉工证》,填写司炉日志。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患者和家属不得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为由,无理取闹,影响单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领导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乡成立由乡长任组长,人大副主席、副乡长任副组长,乡党政办、安办、卫生院、民政所、综治办、计生服务站、财政所、小学、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卫生院,两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进口等环节,旨在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追溯体系构建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以下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一)明确追溯责任,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确保追溯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建立追溯档案,记录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进口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三)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追溯信息电子化、网络化。

(四)确保追溯信息的可查询性,方便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询。

第三章追溯信息内容第五条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内容应包括:(一)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二)食品原辅材料来源、生产过程、加工工艺、检验结果等信息。

(三)食品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进口等环节的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食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合格产品处理等信息。

(五)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

第四章追溯信息管理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追溯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追溯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一)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追溯信息管理工作。

(二)对追溯信息进行分类、归档、保管,确保信息安全。

(三)定期检查追溯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四)对追溯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依据。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七条食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一)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追溯体系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追溯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

(三)对不合格食品追溯信息进行追查,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制度范文)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制度范文)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制度范文)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推进食品安全追溯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相关食品追溯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以食品安全为核心,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通过全程记录和溯源追踪,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与可追溯性。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追溯制度,推行全程追溯,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第二章追溯制度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生产记录和追溯档案,全程追溯食品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上市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食品生产记录应包括原材料来源、生产工艺、质量检测、包装、出厂日期等信息,需保存至少三年。

第八条食品追溯档案应包括食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物流信息、消费者投诉等相关信息,需保存至少五年。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配备专门负责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的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其追溯技能和意识。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与相关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确保原材料的可追溯性。

第三章追溯技术支撑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追溯系统,确保追溯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追溯系统应能够实时记录和追踪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质量检测、包装出厂等环节。

第十三条追溯系统应能够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和召回信息,并与监管部门的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第十四条追溯系统应具备数据存储、查询、分析、打印等功能,并能够提供自动生成报表和统计分析结果。

第四章监管与处罚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抽查追溯记录和档案,对发现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纠正和整改。

第十六条对违反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生产等。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应当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信息,并确保追溯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二章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与维护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生产工艺、供应链等情况,建立适合自身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明确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确保追溯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食品追溯信息数据库,记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信息。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对追溯信息进行定期审核和更新。

第三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记录与传递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物资时,应当记录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过程中,应当记录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工艺、生产人员等信息。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应当记录销售日期、批号、客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餐饮服务过程中,应当记录餐饮服务日期、批号、客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追溯信息传递给下游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等相关主体,并确保传递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四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查询与使用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向社会提供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查询服务,方便消费者和其他相关主体查询。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确保查询服务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不得篡改、删除、遮挡追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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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食品安全追溯
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需
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X整理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供应部做好送羊户调查管理工作,对养殖户进行登
记编号,并根据养殖户的饲养规模、饲养条件、出栏情况制
定收购计划。

二、供应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送羊户的登记编号管理工
作,检疫员按编号顺序进行宰前检验,并填写宰前检验记录。

三、生产部屠宰车间根据养送羊户编号对准宰的活羊进
行编号,便于屠宰时实施同步检验,屠宰完毕,质检员根据
活羊编号填写宰后检验记录。

四、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的产品编写批次号,质检部
按批次号顺序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五、成品库负责对销售的产品按生产批次号填写成品出
货记录,销售部负责填写销售记录,注明: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往的国家或地区、联系方式
等。

六、质检部根据宰前检验记录、宰后检验记录、成品出
货记录、销售记录填写产品销售追踪记录表,便于进行产品
质量追溯。

七、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
提升食品安全,根据等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
会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等法律法规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
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
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
点(如:投料记录、温湿度记录、消毒杀菌记录等)、出厂检验、销售等关键环节,设立若干个质量安全监控点,以文件
记录,结合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新技术手段,以产品
批号为切入点,实现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全程可记录、可
监控、可查询和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
责任主体,企业应根据规模大小确定其管理部门或管理人
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自查食
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运行情况,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内容主要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等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不合格品记录管理、产品流向管理、原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管理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等制度。

第七条、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过程记录三个层面建立起从原料采购到出厂销售的全过程体系架构,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确保可追溯。

第八条、企业应当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逐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记录档案并统一归档管理,没有保质期限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产品有效期长于两年的,应保存至有效期满六个月以上。

第九条、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信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先进技术为手段,实现食品生产电子信息化追溯。

第十条、本制度由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1、目的
为了贯彻实施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
溯性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
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
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职责
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
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质检科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查
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
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生产科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
与追溯;
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
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4、定义
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
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
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
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
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不合格产品,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
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召回,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召回的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召
回、处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5、工作程序
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内容:产品属性(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品名、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
出库保管员等;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
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食品加工过程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
合表格记录。

公司可追溯的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统
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的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采购品的标识
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等外购产品到公
司后,采购人员或需采购部门相关人员根据供方的送货单进
行清点收货,进行初步验货;
验货根据各部门对产品具体的标准要求和方法实施检
验和试验;验货后检验合格的入库在指定区域存放,分区域
存放无法达到识别要求是,配合进行产品标识,标识内容包
括:批次号、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入库数量、入库日期、
生产厂家等。

不合格品按执行,做好退货或者交换良品的工
作准备,必要时进行“不合格”标识,分区域存放、处理;
仓管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入库处理。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生产过程半成品标识:按和要求进行生产人员代号标识
及相关生产质量控制表格的填写;生产中相关配件上均表明生产人员编号(用黑色记号笔写在相应位臵),严格遵守生产规程要求,如果下道工序人员发现产品没有编号及时返回。

产品生产时填写的相关表格必要时输入电脑,做成产品
出厂原始记录,便于查询。

各个工序的检验和测试状态及加工状态,可通过放臵于
不同区域反映出来,必要时配合进行产品标识。

对于经检验
为返工/返修的产品,直接返回上道工序,或放入返工/返修区表明情况。

对于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废品,放臵于不合格区。

生产完工的产品送至测试区,测试后须返工的产品放入
指定区域写明情况,返工之后的产品,重新检验。

当计量检测设备失准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流
出厂时,发现部门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部相关人员,转回上道
工序或按发货批次进行追回、检验和返工/返修。

生产部门生产过程中,各种标识资料必须随产品一起交
接,确保追溯时的准确性。

成品标识
成品的产品标识是规格型号、编号、加工日期、数量等。

最终检验、测试不合格的成品,应放臵于有不合格标识
的区域;
包装人员在装箱以后在箱外进行标识(含顾客名、品名、规格、数量等),顾客要求的特定产品要照定单要求执行。

产品出厂时封装好相关资料,并将产品出厂时间填写到
原始记录表中。

标识的保护
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不因产品流转中诸因素(如搬运、移臵、管理不善或雨淋等)的影响而损坏或消失,保持其可
追溯性。

在产品实现和生产运作过程中,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
关部门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严禁涂抹、撒毁,保证标识整洁、醒目、完好地保持原有状态,防止误用产品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标识,无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转序或出厂;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标识的产品立即向标识的责任部门报告,产品暂停流转,直到重新正确标识后方能流转。

6、产品的可追溯
公司产品(服务)的追溯要求可以追溯到生产历史,根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和工序质量、检验记录、入库有关记录等。

当顾客要求或公司产品出现批量不合格时,销售部应当会同技术部、生产部等有关人员查阅产品各种记录进行分析和处理。

对让步接收、紧急放行、特别处理产品,流转部门进行书面记录、标识中注明如“让步接收”等字样,以便进行追溯性验证。

用户使用产品时,根据用户安装位臵,填写指导安装记录(本公司人员参与情况下),产品安装时间。

看过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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