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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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范文

《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范文

《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篇一一、引言近年来,同性婚姻的合法化逐渐成为了社会各界热议的议题。

此问题不仅涉及到法律层面的变革,更涉及到社会观念、文化传统以及人权保障等多个层面。

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态度和进程也各不相同。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背景、现状、影响及未来趋势,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背景及现状1. 背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出,源于对同性恋人婚姻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性别、性取向等多元文化的认识逐渐加深,对于同性恋者的接纳度也有所提高。

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关注人权保障,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作为一项基本权利予以保障。

2. 现状目前,全球范围内已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实现了同性婚姻合法化。

如北欧的荷兰、比利时、西班牙等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南非等国家均已将同性婚姻合法化。

此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允许同性伴侣注册为民事伴侣关系,享有部分婚姻权利。

然而,仍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同性婚姻持保留或反对态度。

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影响1. 社会观念的改变同性婚姻合法化有助于推动社会观念的改变,使人们更加关注性别、性取向等多元文化,减少对同性恋者的歧视和偏见。

同时,也有助于构建更加包容、平等的社会环境。

2. 人权保障的进步将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保障人权的重要举措之一。

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同性恋者的婚姻权利,有助于消除歧视,实现人人平等。

3. 家庭关系和继承权的保障同性婚姻合法化后,同性伴侣可以享受与异性夫妻相同的家庭关系和继承权保障。

这有助于维护家庭稳定,保障财产权益。

四、未来趋势及展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同性婚姻合法化已成为一种趋势。

未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以保障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

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改变,同性伴侣的生育问题也将得到更多关注和解决。

此外,为了实现真正的平等,还需要在法律、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进行努力和改革。

《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范文

《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范文

《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开放,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尽管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同性婚姻仍然受到法律和社会的限制,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将同性婚姻合法化。

本文旨在探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背景、现状及影响,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分析。

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背景与现状1. 背景同性婚姻是指同性别的人在法律上建立的婚姻关系。

随着人权意识的觉醒和性少数群体权益的关注,同性婚姻合法化逐渐成为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

尽管在过去,同性婚姻被视为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但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以保障同性伴侣的权益。

2. 现状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了同性婚姻合法化。

在欧洲,荷兰是最早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之一。

此外,美国、加拿大、南非等国家也相继将同性婚姻合法化。

然而,仍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禁止或限制同性婚姻的建立。

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影响1. 社会影响同性婚姻合法化有助于消除性少数群体在社会上的歧视和偏见,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尊严。

同时,它也有助于维护人权和性别平等,促进社会的多元化和包容性。

此外,同性婚姻合法化还有助于减少因性别歧视而导致的心理压力和健康问题。

2. 法律影响同性婚姻合法化意味着同性伴侣在法律上享有与异性伴侣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这包括财产继承、医疗保险、社会福利等方面。

这使得同性伴侣能够享受到更为平等和全面的法律保障。

同时,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也对刑法和刑法解释带来了影响,使同性间的犯罪行为受到更加公平的惩罚。

四、同性婚姻发展趋势随着社会观念的逐渐转变和性少数群体权益的日益关注,未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实现同性婚姻的合法化。

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对自身认知的深入,人们对于性别和性取向的观念也将逐渐发生变化。

这为同性婚姻的普及和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五、结论综上所述,同性婚姻合法化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有助于消除性少数群体在社会上的歧视和偏见,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尊严。

同性婚姻的法律认定与制度研究

同性婚姻的法律认定与制度研究

同性婚姻的法律认定与制度研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性别平等的认识的提高,同性婚姻话题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同性婚姻是指两个同性之间合法的、平等的婚姻关系,是一种新兴的社会现象和变革。

那么,同性婚姻的法律认定和制度研究有哪些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呢?一、同性婚姻的法律认定同性婚姻的法律认定是指法律对于同性婚姻的认可和管辖制度。

在传统的婚姻观念中,婚姻是指男女之间的爱情和家庭关系,而在同性恋者之间,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则需要个性取向的行使权利。

因此,同性婚姻的法律认定就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议题。

目前,世界上有29个国家和地区承认同性婚姻,这其中包括加拿大、美国、英国、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

在一些国家,同性婚姻已经成为法律的正式制度,同性伴侣完全可以享受到与异性夫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而在某些地区,同性婚姻还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同性伴侣在很多方面都不能享受到异性夫妻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并且时常面临社会上的歧视和压力。

从国内情况来看,我国目前还没有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制度。

在我国,婚姻是指男女之间的法律约束关系,同性婚姻还没有得到法定的确认。

但是,近年来对于同性恋的认知和包容度越来越高,不少人对于同性婚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不过,无论是法律层面还是社会层面,同性婚姻的话题都离不开各种议论和争议。

二、同性婚姻的制度研究同性婚姻的制度研究指的是,探讨如何在法律层面和社会层面构建合适的制度来支持同性婚姻的开展。

同性婚姻在法律层面和社会层面都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例如:如何保障同性恋者的婚姻权利,如何保障同性伴侣的婚姻生活质量,如何解决异性和同性婚姻之间的不公平问题等等。

在国内,虽然同性婚姻还没有得到法律认可,但是已经有不少组织和人士在为同性婚姻争取权利和保障。

例如,在2019年,上海市常州路街道办事处首次证婚了一对同性恋恋人,这也是国内第一次出现同性婚礼。

此外,也有不少倡导者呼吁推进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进程,理性地探讨相关问题,并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法。

同性恋婚姻法律探讨

同性恋婚姻法律探讨

同性恋婚姻法律探讨摘要:同性恋婚姻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一议题也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旨在探讨现代法律视角下同性恋婚姻是否应该被合法化的问题。

文章首先探讨了同性恋婚姻的意义,然后叙述了国际上的同性恋婚姻法律地位。

接着分析了同性恋婚姻的利与弊,并从隐私权、平等权等法律原则出发对同性恋婚姻这一议题做出了系统分析和阐述。

最后,本文结合国内外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案例,提出关于同性恋婚姻法律化与否的建议。

关键词:同性恋、婚姻、法律、适用范围、法律后果正文:随着舆论的壮大和人们精神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通过立法让同性恋者的婚姻合法,这些政策和法律的变化是社会和文化的重要标志。

同性恋婚姻法律可能涉及到面广的法律问题,并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这一议题应该受到广泛关注。

同性恋婚姻在不同国家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

比较典型的是,欧洲、北美、南美等国家或地区已经或正在通过法律让同性恋婚姻合法。

但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仍然被视为非法。

对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否应该实施的问题,社会分歧很大。

有人认为同性恋婚姻存在着诸多正面效应,如促进同性恋者的精神和物质福祉和提高平等性和社会认同感,而反对者则认为同性恋婚姻违反了传统家庭和伦理道德观念。

从法律适用范围上看,如果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我们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同性婚姻法律适用的范围。

同性恋婚姻是指两个对性别相同的个体之间的婚姻。

由于传统婚姻不适用于同性恋婚姻,因此需要特别的法律方法。

从法律后果上看,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会引起很多法律问题。

首先,同性婚姻可以使同性伴侣享有婚姻法律上的各种权利,例如遗产继承权和福利受益人权利。

其次,同性恋婚姻还可能引发税收和社会福利问题。

一些人担心,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将会影响家庭价值观。

但是,在当今的社会中,随着自由和平等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重要,尊重和承认同性婚姻已成为一种打破传统价值观的趋势。

在隐私权和平等权的基础上,我们应该按照个人的选择和自由来决定合法化同性恋婚姻。

同性恋婚姻平权问题研究

同性恋婚姻平权问题研究

同性恋婚姻平权问题研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的观念逐渐开放,同性恋婚姻平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很多国家,同性恋婚姻已经合法,但还有很多国家未能实现同性恋平等婚姻的合法化。

本文将从法律、道德、社会和心理方面探讨同性恋婚姻平权问题。

一、法律视角同性恋婚姻平权的法律问题是最为关键的,也是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各不相同。

例如,在美国,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但在某些州,同性恋婚姻仍然是非法的。

而在中国,同性恋婚姻尚未得到法定认可。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同性恋婚姻平权问题需要制定一系列法律规定,以保证同性恋者能够享有和异性恋者同等的婚姻权利。

二、道德视角同性恋婚姻平权问题也是一个道德问题。

很多人认为,同性恋婚姻是不道德的,因为它违背了传统的婚姻观念和道德标准。

然而,这种观点忽略了道德的本质,即做出对人类和社会有益的决策。

从这个角度来看,同性恋婚姻平权是一种正确的决策,因为它能够推动人类的道德进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社会视角同性恋婚姻平权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

同性恋群体一直以来都遭受着来自社会的歧视和排斥,这种歧视和排斥对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和社会融入都产生了不良影响。

因此,应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规定,打破对同性恋群体的歧视和排斥,让他们能够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四、心理视角同性恋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也是同性恋婚姻平权问题需要关注的一个方面。

由于长期以来的歧视和排斥,同性恋者在心理上存在很多障碍,包括自我否定、自尊心低下、焦虑抑郁等。

与此同时,同性恋者还需要面对异性恋者无法理解和支持的心理问题。

因此,从心理角度来看,同性恋婚姻平权不仅是一种社会正义,也是一种保护同性恋群体心理健康的必要措施。

综上,同性恋婚姻平权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法律、道德、社会和心理等方面。

在未来的发展中,应该加强相关研究,逐步完善法律规定,打破对同性恋群体的歧视和排斥,促进社会的包容和进步。

同性恋的法律案件分析(3篇)

同性恋的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同性恋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同性恋者在法律地位、婚姻权益等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以美国奥克拉荷马州同性婚姻案为例,对同性恋法律案件进行分析,探讨同性恋者在法律权益保护方面的现状与问题。

二、案件背景2014年,美国奥克拉荷马州一对同性恋情侣布拉德利·克拉克和塞缪尔·阿什提出诉讼,要求州政府承认他们的婚姻合法。

然而,奥克拉荷马州法律禁止同性婚姻,州政府以保护传统婚姻和家庭价值观为由拒绝承认同性婚姻。

于是,这对同性恋情侣将州政府告上法庭。

三、案件审理过程1. 地区法院审理2014年,奥克拉荷马州地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禁止同性婚姻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原则。

因此,法院判决奥克拉荷马州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无效。

2. 州最高法院审理奥克拉荷马州最高法院受理了此案的上诉。

2015年,州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结果维持了地区法院的判决,认定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

3. 美国最高法院审理2015年,美国最高法院受理了奥克拉荷马州同性婚姻案的诉讼。

2015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投票结果判决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原则。

这意味着,同性婚姻在全美范围内合法化。

四、案件分析1. 同性恋者在法律权益保护方面的现状美国奥克拉荷马州同性婚姻案的成功,标志着同性恋者在法律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为同性恋者争取到了与异性恋者同等的婚姻权益,这是同性恋者在法律地位上的一大进步。

2. 同性恋者在法律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尽管美国奥克拉荷马州同性婚姻案取得了胜利,但同性恋者在法律权益保护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1)地区差异:美国各州对同性恋者的法律保护程度存在差异,部分州仍存在歧视性法律。

(2)国际差异:在全球范围内,同性恋者在法律权益保护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部分国家甚至存在刑事处罚。

(3)社会认知:社会对同性恋者的认知和接纳程度参差不齐,导致同性恋者在现实生活中仍面临歧视和排斥。

同性婚姻法律问题研究

同性婚姻法律问题研究

同性婚姻法律问题研究同性婚姻法律问题研究引言:自古以来,婚姻一直被视为社会稳定和家庭建设的基石。

然而,在过去几十年里,同性婚姻问题逐渐成为了公众议论的焦点。

随着全球范围内对同性婚姻的认可程度越来越高,其在法律层面的地位和权益问题也愈加突出。

本文将就同性婚姻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

首先,我们将概述同性婚姻的定义和历史背景;其次,我们将探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立法现状和争议;最后,我们将分析同性婚姻的法律权益和挑战。

一、同性婚姻的定义和历史背景同性婚姻是指两个相同性别的人以婚姻为形式建立起的伴侣关系。

虽然同性婚姻在历史上并不罕见,但对其合法化的辩论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关注。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对同性婚姻进行辩论和立法。

最早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国家是荷兰,该国于2001年通过了相关法案,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完全合法的国家。

此后,越来越多的国家跟进,如比利时、加拿大、西班牙和美国等。

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立法现状和争议在世界各国,对于同性婚姻的立法和认可存在着不同的立场和争议。

一些国家和地区已将同性婚姻合法化,授予同性伴侣与异性夫妻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还有许多其他国家一直持保守态度,认为婚姻只能是异性之间的联姻。

这些立场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宗教、文化、社会价值观等。

同时,在一些国家,虽然同性婚姻法律上得到承认,但公众对此可能持有不同态度,这种认同差异也存在一定的挑战。

三、同性婚姻的法律权益和挑战同性婚姻合法化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权益和挑战。

首先,同性婚姻合法化意味着同性伴侣享有与异性夫妻相似的权利,如财产共同所有权、继承权和医疗决策权等。

这为同性伴侣提供了法律保护,使他们能够在法律面前平等对待。

然而,同性婚姻法律化仍然面临许多挑战。

例如,一些国家可能还没有完善旨在保护同性婚姻伴侣权益的法律框架,导致同性婚姻伴侣在某些权益方面存在缺乏保护的情况。

此外,宗教、道德和道德约束的问题也时常引起争议。

《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范文

《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范文

《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篇一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平等、自由观念的认知不断提高,同性婚姻的合法化逐渐成为了全球的热点议题。

本篇文章将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以阐述其背后蕴含的复杂性与多面性。

二、同性婚姻的定义及历史演变同性婚姻是指发生在性别相同的两人之间的恋爱关系和家庭模式。

在世界各地,这一观念的接受度及实践方式有所不同。

在历史长河中,同性婚姻曾被视为禁忌,甚至被法律所禁止。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逐渐承认并保护同性伴侣的权利。

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全球趋势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

例如,荷兰是第一个在法律上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之后还有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也相继将同性婚姻合法化。

这一趋势表明,社会对同性婚姻的接受度正在不断提高。

四、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会影响1. 平等权利的体现: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是对同性伴侣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体现了社会的平等和公正。

2. 家庭结构的多元化:同性伴侣为家庭结构带来了新的形式和可能性,丰富了家庭形态的多样性。

3. 法律保障与权益保护:合法化的同性婚姻可以享受与异性婚姻相同的法律保障和权益保护,如财产继承权、医疗决策权等。

4. 社会观念的转变:虽然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在某些地区仍面临争议和挑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开始接受并支持这一趋势。

五、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观点及论据支持观点:1. 人权与平等的保障:尊重每个人追求爱情和婚姻的权利,是维护人权与平等的体现。

2. 家庭结构的多元化:允许不同性别的伴侣组成家庭,有助于丰富家庭形态的多样性。

3. 促进社会进步: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开放与包容。

反对观点:1. 传统观念的束缚:部分人仍受传统观念束缚,认为异性恋才是正常的家庭模式。

2. 生物学角度的质疑:有人从生物学角度出发,认为同性伴侣无法自然生育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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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法律问题研究[摘要]中国同性恋的群体日益庞大,他们的权利需求和权利缺失引发的社会问题也随之愈加凸显。

然而我国现行立法中却没有同性婚姻的相关规定,学者们对同性婚姻问题也是认识不一,没有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

因此,本文主要运用历史考察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欧美国家同性婚姻的历史进程和立法模式进行考察。

同时结合我国的社会现状,深入论证在我国进行同性婚姻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提出我国应参照“渐进式”立法模式,分三个步骤循序渐进地进行立法。

希冀通过对该课题的研究可以为立法机关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一些依据,并最终达到维护同性恋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关键词]同性婚姻权利立法模式引言近年来,随着同性恋解放运动和人权运动的兴起和发展,同性婚姻的立法活动在西方国家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成为了全世界婚姻家庭法的发展趋势。

我国的同性恋群体也日益庞大,但由于我国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学者们更没有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导致同性恋群体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

因此,笔者想通过这篇文章,为仍在“柜中①”的同性恋者献上一己之力,希望更多学者和法律界人士对这个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尽早结束我国目前这种制度的空白状态。

一、同性婚姻概述本文以“同性婚姻”的研究为核心,所以在文章的开始,有必要对同性婚姻的含义及历史进程作简要介绍,以便文章能够顺利地进行。

(一)同性婚姻的含义在讲同性婚姻之前,我们首先要理解“同性”这个词。

同性在这里是指两个同样性别的人,它不单指男同、女同或者同性恋,还包括双性恋、性转换者或第三性,这里强调的“同性”,可以是来自任何一个群体的两个成年人。

②同性婚姻需要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狭义上的同性婚姻是指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制度,即同性婚姻得到法律上的认可,不仅名称与异性婚姻相同,并且同性夫妇可以享有与异性伴侣完全相同的权利。

广义上的同性婚姻是指法律采取某种制度来对同性伴侣的关系进行规范,通过登记等程序给予同性伴侣部分或全部配偶权。

在这种意义上,同性婚姻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只要是对同性伴侣关系①戴娜娜.同性婚姻的法律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8,(4):11.②李银河.性文化报告[M].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113.加以确认,将其纳入法律体系,给予其相应的法律保护或是法律项下的利益,就可以被纳入该范围之内。

所以广义上的“同性婚姻”包括那种狭义的婚姻制度,又包括那种类似于真正婚姻的法律制度,比如,“民事结合”以及“家庭伴侣”制度。

(二)同性婚姻的历史进程虽然同性婚姻与同性恋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同性婚姻的出现与同性恋现象并不具有同步性,而是有其自身的历史演进过程。

1、权利缺失时期自同性恋开始出现,西方社会就对其持较为严厉的态度,认为同性恋者是罪人或病人。

人们总是将同性恋同疾病、犯罪和社会越轨行为联系在一起,同性恋者遭受了许多来自法律、社会的压力与非难。

在这个时期,同性恋者受到了极其残酷的对待,它不仅被认为不符合宗教教义、败坏道德、有伤风化,甚至被刑事化,同性恋就意味着严刑和极端待遇。

因此,同性恋者不得不在社会中隐藏其同性恋身份,他们连基本人权都无法得到保障,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更无从谈起了。

2、权利解放时期同性恋权利运动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的“同性爱运动”①。

在这一时期,同性恋者长期以来遭受的不公正待遇的反抗终于爆发出来,他们通过缔结秘密团体的形式,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同时注重身份的自我认同,使很多孤独的同性恋者能够得到“回归”,从而产生一种群体意识。

第二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的同性恋权利解放运动。

同性恋者此时由保守走向开放,开始把民权运动引入同性恋运动,并且形成一定的规模,实现了与政府之间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对话。

他们开始了争取“平等、自由、人权”的斗争,并且提出了“同性恋者合法结婚权、配偶权”等权利主张。

同性恋者在权利解放运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权利意识影响了各国当时的立法,最终使他们的权利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使同性婚姻的实现成为可能。

3、权利实现时期目前,世界各国对同性恋已经开始采取宽容的态度,同性恋者在各方面的平等权逐渐得到实现,这一进展在婚姻家庭权利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正视同性伴侣的婚姻要求,全部或部分承认同性婚姻,并通过立法对同性配偶的权利加以保障。

在荷兰、比利时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婚姻不再是异性之间的结合,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在权利义务方面己无实质区别。

①北欧所有国家(瑞典、挪威、丹麦、冰岛、芬兰和格陵兰)的注册伴侣法赋予同性伴侣除收养权以外的所有平等权益,包括联合纳税权、医院探访权、遗产继承权、劳保继承权、外籍伴侣的移民权等,实际上已经接近或等同于婚姻法所能给予的一切。

①夏吟兰.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3.①M·克斯特尔,邓建中.欧洲同性恋立法动态的比较考察[J].比较法研究,2004,(2):15.在美国,佛蒙特州的“公民结合”赋予了同性伴侣们州方所给予的一切平等权利,如扶养权、医院探访权、联合缴纳州税的权益等等。

虽然同性恋者的婚姻权目前只在少数国家和地区获得不同程度的法律认可和保护,但从同性婚姻的整个历史演进过程来看,不难发现,通过立法来规制同性恋者的各种权利义务,特别是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义务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二、国外的同性婚姻立法模式(一)“伴侣式”立法模式在“伴侣式”立法模式下,由专门的登记机关对有共同生活意愿的同性恋者予以登记,保护他们之间的合法权利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和歧视。

渴望共同生活的同性恋者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申请共同生活的同性恋者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参照比利时婚姻法,男性为23岁,女性为21岁)。

伙伴关系不能自行解除,需要向法定部门(如法院)申请并由其予以解除。

因同性伴侣关系的特殊性,法院一经受理,无须进行实质审查,即应做出解除判决,且不适用调解原则。

在“伴侣式”立法模式下,同性伴侣无论是在人身关系上还是在财产关系上,都具有与婚姻制度下配偶关系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但是作为婚姻关系的替代物,又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伴侣式”立法模式的具体内容与婚姻制度仍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之处。

其中最为明显的是有关收养和人工生育问题。

采用登记伴侣制度的国家中,在财产权利、社会福利方面各国都比较慷慨地赋予了同性伴侣们,有些国家只是在幅度上有所保留,但是在医学辅助生育和共同收养子女方面却几乎都有限制。

像加拿大魁北克那样完全赋予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一样的收养权和人工生育权的例子还是不多见的,绝大多数国家都是有所限制。

(二)“婚姻式”立法模式同性婚姻立法模式是通过直接修改法律中有关婚姻的定义和相关的内容以及民法中相关的部分,不再将婚姻的缔结双方限制为男女异性双方,从而将民事婚姻制度向同性恋者开放,使同性恋者享有与异性恋者一样的婚姻家庭权益。

如荷兰,有关婚姻的定义在2001年4月1日生效的《荷兰民法典》第三十条第一款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是异性或同性的两人之间所缔结的契约关系”①。

同性婚姻立法模式真正地将婚姻制度向同性恋者开放,使同性恋者具有了结婚权,成为了婚姻法调整下的配偶关系,而不是与婚姻相区别的登记伴侣关系或是民事互助契约关系。

那么,同样处于婚姻制度调整中的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到底有没有区别呢?答案是肯定的,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的惟一区别仅在收养小孩和亲权方面。

在收养方面,比利时的法律不允许同性婚姻的配偶收养小孩,荷兰的法律则是仅允许同性婚姻的配偶收养本国的小孩。

而在亲权上,异性配偶与子女间的父母身份的自然推定不适用于同性配偶。

①刘冰柔.中国同性结合制度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9:36.如荷兰同性婚姻法律规定,同性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不是生身父母一方必须经过收养程序,才能取得其伴侣所生子女的法定家长身份。

而在其修改后的法律中又规定了所有女的同性婚姻或女的同性伙伴和所有的异性伙伴将自动享有共同监护权。

同性婚姻立法模式真正实现了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平等,无差别的婚姻地位,是一种宽容与无偏见的做法。

但由于目前在大多数国家中,占主流地位的异性恋者或由于传统观念或由于宗教影响,还无法接纳同性恋,或虽然接纳同性恋,但是不能接纳同性恋者进入传统的婚姻。

所以,采取同性婚姻立法模式来调整同性伴侣关系的国家还是很少,多数国家对此持谨慎态度。

(三)“渐进式”立法模式与上述两种立法模式不同,“渐进式”立法模式暂时并未赋予同性结合者与异性婚姻配偶相同或类似的身份权或法律地位,它给予同性结合者的仅是异性婚姻配偶享有的部分权利和保障,等到制度环境和人民接受程度发展到时机成熟,再制定类似于婚姻法的同性婚姻法律法规。

法国及美国的部分州采用了该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立法机关针对同性伴侣最初制定一系列的单行条例,例如有关共同的家、社会保险、因他们的伴侣关系所引起的债务责任和继承权等。

随着社会态度的转变,人们认可程度的提高,再修改民法、刑法等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以保障同性伴侣的人身权。

最后,当同性恋现象被社会充分认可,再制定专门的同性婚姻法。

遵循这种模式的国家考虑到社会和经济的各种现实,缓解了过去法律将长期的伴侣关系等同于陌生人而导致的困境。

这种渐进式的立法模式是跨越古老的“要么是婚姻,要么不是婚姻”二分法的很好选择。

三、我国同性婚姻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我国同性婚姻立法保护的必要性1、对同性恋现象的漠视、歧视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知道,同性恋本身并不是社会问题,它是人类的一种正常性倾向,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模式。

但是长久以来,我国社会一直对同性恋采取漠视甚至是歧视的态度,并将同性恋者视为怪物、道德败坏者、社会丑类,从而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

例如男同性恋人群中艾滋病病毒的感染率居高不下、一些同性恋者因心理压力过大自杀自残、因同性恋而引发侮辱、伤害、敲诈勒索等现象、因同性恋而引发诉讼等。

具体到婚姻家庭领域,因对同性恋的歧视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更加严重、广泛。

根据学者的调查,中国90%以上的同性恋者都认为会不可避免的要与异性结婚。

但是他们并不都是双性恋者,他们的婚姻也并没有或很少具有异性恋的成分,而是迫于社会、家庭的压力不得不以结婚作为一道“护身符”。

很明显这样的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且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根据学者对270例已婚的同性恋者的调查发现,婚后有纠纷的占91%,对方受虐待的占9%,离婚的占33%之多。

据学者的分析,我国同性恋者约占成年人口的3%——4%,也就是大约3600万至4800万人。

①如果按照每个家庭平均3.6人计算,因同性恋引发的家庭问题而可能受影响的全国人口总数可以达到1.3亿——1.72亿之众。

因此在像我国这样人口基数较大的国家,对于这么一个相对人口比例较小但绝对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对于这么一个存在着潜在巨大社会问题的社会现象,我国的学术研究和法律法规是不可以继续沉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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