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测风制度(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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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测风制度

煤矿测风制度

测风制度
为贯彻执行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一通三防”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测风记录。

第一条严格执行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制度。

第二条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随时测风。

第三条对矿井的总进、总回及各采区、各水平的总进、总回均应建立标准的测风站,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格的测风点。

第四条测风站(点)内均应保持良好的卫生和支护完好,并悬挂测风牌板,每次测风结果均应如实填写在测风牌板上。

测风地点的选择:
(一)采煤工作面测风以回采面上口、回风巷前20米以外无分流分支,支架完好的地点进行测量。

(二)掘进工作面测风以风筒出风口为测量依据,或以距掘进工作面迎头向后20米一30米的巷道较为规整的地点所测巷道回风为依据。

(三)嗣室的测风以风窗口测的风量为依据。

第五条每个地点的测风应以三次平均值作为实测风量,并要求三次测量数据误差不大于2%。

第六条测风时必须保证仪器仪表完好灵敏,测风断面准确、可靠。

第七条测风员上井后应及时将测风情况向工区汇报,并及时真报测风报表。

第八条测风员在现场测风时,如发现风量变化异常,应及时向科内及调度室汇报,并查找原因,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继续测量。

第九条通防工区应根据测风结果,随时掌握井下风流动态,需要采取措施时,应上报公司后,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

附件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测风管理制度(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矿井测风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20版)以及《XXX能源公司井工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版)》(XXX新〔2022〕459号)管理规定,结合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井测风管理内容主要为对矿井风量的全面测定,了解总进风量、总回风量和各个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以及矿井的漏风、有效风量等现状及变化情况,为不断提高矿井通风管理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所规范业务内容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制定,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修订一次,矿井测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发生变动调整时,需对本制度重新修订。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矿测风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成立矿井测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风队长副组长:通风队副队长成员:通风队技术员、测风工第七条矿井测风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组长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矿井测风工作,审阅测风报表,分析排查矿井可能存在的通风系统隐患,制定措施,安排人员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副组长职责:负责协助组长组织开展矿井测风工作,审阅测风报表,根据井下采掘工作面分布和风网结构的变化,及时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满足各用风地点风量要求。

3.成员职责:按照责任分工开展矿井测风工作,统计汇总测风报表,及时将测定报表报送通风队长、通风副总工程师和总工程师进行审阅。

第三章矿井测风管理第八条矿井必须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填写测风报表,测风原始记录存档。

第九条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按照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工对每次测风结果做记录并将结果填入测风牌板,做到符合现场实际、无漏测。

第十条矿井外部漏风每年至少测定一次,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测风工作,确保矿井安全,保护矿工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及其他矿井。

第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测风管理制度,明确测风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提高矿井测风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矿井应设立测风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测风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和安全监控。

第五条测风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修订矿井测风管理制度;(二)组织测风仪器设备的购置、校准和维护;(三)组织矿井测风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四)制定矿井测风计划,并监督其执行;(五)评估矿井风险并提出控制建议;(六)及时汇报和处理矿井测风异常情况。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矿井测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单位对所在矿井进行定期测风,制定测风计划和任务,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和支持。

第七条矿井测风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测风操作资格证书,具备熟练操作测风仪器设备的能力。

第八条矿井测风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矿井测风计划进行测风工作;(二)维护和校准测风仪器设备,确保测风数据的准确性;(三)及时向矿井测风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汇报测风结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矿井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测风计划,并确保按计划开展测风工作。

第十条矿井测风人员应按照测风计划的要求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测风。

在测风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矿井测风人员应熟练掌握测风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按照操作手册和要求进行测风操作,保证测风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测风数据的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测风结果应及时上报矿井测风管理部门,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支持,用于决策和控制风险。

第十四条矿井测风管理部门应根据测风结果,及时分析、评估矿井风险,提出控制建议,并追踪和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五章安全措施第十五条矿井测风人员在进行测风工作时,应全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等。

煤矿测风制度

煤矿测风制度

测风管理制度一、入井前必须将使用的风速表、秒表、瓦斯检定器、温度计、卷尺、风表校正曲线、记录本、记录笔、粉笔等佩带齐全,并要妥善保管。

二、检查风表开关、回零装置是否灵活好用,检查风表指针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停摆现象,检查风表外壳及各部螺丝有无松动,全部完好,方可下井使用。

三、总进、总回、各翼、各水平、各采区进、回风巷均要设立固定的测风站。

四、测定有效风量地点的选择:1、主要进、回风大巷及各采区、工作面进、回风巷的测风点,应选在固定测风站内。

要求测风站前后10米内巷道无拐弯,断面无变化、支护形式不变,风流无分岔及巷内无杂物、材料、设备等。

2、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测定对压入式应在局扇进风口以前10---20米处测定。

3、硐室及其它独立通风的用风点应在入风处测风。

4、测风站的选择,应符合质量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顶板良好、支架完整,要经常校正测风站断面。

5、严格测风制度,至少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风量有变化、巷道贯通和局扇安装,都要及时测风和调节。

6、所用的风表必须与测定地点的风速相适应,如风速大于10米/秒,应选用高速风表;风速在0.5至10米/秒,应选用中速风表;风速小于0.5米/秒,应选用低速风表;风速低于0.2米/秒,则用烟雾法或气味法测定。

7、测风前首先关闭离合闸、压下回零杆,将表针归还零位。

8、在选好的断面进行测风时,采用定点法或路线法测定,测风员侧站立巷道中,一手持风表、一手持秒表,测定时先使风表空转20-30秒,然后,风表于秒表同时启动,测风过程中风表移动要均匀,不得有震动和摇摆,到时间风表与秒表同时关闭。

9、在同一断面测风不少于三次,每次测风时间为一分钟,将三次测得的结果取平均值,即为该点的测风值。

三次测量误差不超过3%,如果误差太大时,应重新测量。

10、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太近,以免引起测风误差。

11、注意保护风表,要轻拿轻放,不要碰触和拔动翼片,不要随便松动螺丝和打开护盖。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矿井风险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其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测风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测风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测风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人员的安全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测风数据必须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的管控和解决。

第六条矿井测风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煤矿企业根据需要制定,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测风工作职责第七条矿井测风工作包括测风仪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测风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等工作。

第八条测风工作由专业测风人员负责,其职责包括:1.负责检查和维护测风仪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2.负责收集和整理测风数据,准确分析气流情况;3.及时上报测风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相关建议;4.负责矿井风险的预警和处理。

第九条矿井测风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矿井测风人员必须遵守测风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不得擅自更改或泄露测风数据。

第十一条测风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技术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测风仪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第十二条测风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测风仪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其具体职责包括:1.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所有零部件的正常运转;2.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3.对于超过使用寿命的仪器设备,提出更换的建议;4.做好仪器设备的标定和校准工作,确保测量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测风仪器设备的维护记录必须详细记录下来,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测风仪器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仪器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第四章测风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第十六条测风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是测风工作的核心内容,必须准确、及时地进行。

煤业公司测风制度

煤业公司测风制度

煤业公司测风制度
一、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每月5、15、25日对矿井、采区、局扇、硐室及其它巷道的风量、风速、温度、湿度、瓦斯等进行全面测量。

二、经常对各站的断面进行实测核实,达到断面标准,数据准确。

三、必须经常检查通风系统中的各种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漏风情况,发现风流异常要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技术副矿长、矿长汇报,并组织力量及时处理。

四、每次将所测得的数据准确计算,将其填写在测风报表上,然后经通风队长、矿技术负责人及矿长核实、签字后报有关单位。

五、每次将所计算出的各种数据如实填在测风牌板上,同时测风牌板由测风工负责管理,如丢失由测风工负责赔偿。

六、测风员必须经常将风表拿到质检部门进行校验,坚决使用准确的测风仪表。

七、测风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有误差的数据发生,一旦发现数据有误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模版(一)为加强井下测风管理,及时了解煤矿风量分配及变化情况,为不断提高煤矿通风管理水平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40条:“煤矿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____天至少进行____次全面测风”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测风人员负责每旬对全矿井所有用风地点的风量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定,在测风站填写测风记录牌板。

根据测风结果及时填写测风旬报和月报,经技术员、通风负责人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阅。

(三)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时,测风人员要及时对有关地点进行风量测定,做到配风合理。

(四)定期分析全矿井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及用风地点的风量情况,根据所需风量进行系统调整和风量分配。

(五)测风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测风仪表必须经过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六)对于测风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如配风量不足、系统不畅、设施损坏、风筒漏风、风速超限等),必须安排通风人员及时处理。

(七)必须建立测风档案台账,旬报、月报报表齐全并且有主管领导签字。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证井下测风工作的安全、有效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为《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测风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井下测风工作的组织、安全措施、操作规程、管理责任等方面。

第二章井下测风工作组织第四条组织机构井下测风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测风人员要求1.测风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2.测风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测风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应急队伍煤矿应建立测风应急队伍,由经过培训的人员组成,储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工具。

第三章井下测风安全措施第七条前期准备工作1.在进行井下测风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估,确定测风区域的危险情况。

2.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证矿井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严格执行规程,对井内各供风地点、主要巷道测风站的风量、风速、重要气体含量、气温等,每月应检查三次。

每次测定的结果应填入测风牌板、记录本中。

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随时测风,要求测风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

测风实行旬报制。

第三条、按配风计划要求,及时调整井内供风地点的风量、风速。

随时掌握供风情况,满足规定要求,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作业巷道、采面供风不足、或者通风系统不合理影响到供风时,应及时请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室,采取措施即将处理,直到达到供风要求。

第五条、测风计算结果的记录必须准确。

现场牌板、记录本、表“三对口”并准确无误。

每月的风量分配计划、暂时调风决定都应及时报送矿总工、矿长审阅。

没有批准的风量分配计划、暂时调风决定不得实施。

第六条、测风员应妥善保管和爱护通风仪表仪器,没经过定期校验的仪器仪表不得继续使用。

矿井测风管理由总工、安全矿长负责。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普通规定(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管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通风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门负责矿井通风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具体按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管理原则开展通风管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以风定产、以产配风”的通风管理原则,保证矿井有足够的风量。

(四)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通风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通风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二、矿井通风技术规定(一)井下空气成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 规定。

表 1 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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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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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测风制度(标准版)
煤矿测风制度(标准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指令、政策等。

第二条坚持每月5日、15日、25日三次全面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站内的测风牌上,并将每次的测风结果及时填报矿总工程及有关领导。

第三条坚持每周一次的局扇风量、工作面风量的测定,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领导,做到安全生产。

第四条根据需要,随时进行采掘工作面的测风,进行风量调配,满足工作面要求。

第五条测风员要经常检查井下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第六条遇到新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测风调配风量,满足生产需要。

第七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生
产。

第八条通风系统改变后,必须立即组织测风,根据测风结果,科学合理调整风量,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第九条每次测风结果,必须有基础记录,并存档。

XX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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