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突击队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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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突击队实施细则

青年突击队实施细则

青年突击队实施细则一、成立青年突击队的意义与目的 1.意义:为了提高我梁场青年的适应新形势变化的能力,发挥团员青年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组织优势;并为青年提供一个更好的业务学习和工作能力提升的平台。

梁场团委决定成立青年突击队,突击队将紧密联系我项目部工作中心等各阶段工作,承担各项“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以服务“十二五”规划建设大局,巩固公路建设成果,为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储备一支拉得出、上得去、打得响的人才队伍。

2.目的:团结青年党、团员、努力加强团组织队伍建设,发挥我梁场的先锋突击作用,不断增强团员和青年队伍的凝聚力。

为团旗添光加彩,为青年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全梁场各项建设事业的辉煌成就作出新贡献。

二、青年突击队职责:发挥“青年文明号”的榜样力量,结合我梁场“双争双评”工作建设过程,主要职责有: 1. 积极投身于抢险救灾;
2. 重点工程建设;
3. 公益劳动、社会活动。

三、青年突击队管理、表彰原则 1、青年突击队接受梁场党政委的统一授旗。

2、青年突击队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细则。

3、从青年突击队授旗之日起,梁场团委将长期在突击队间开展以“投身梁场建设,激扬青春乐章”的青年突击队竞赛活动,推动突击队工作向前发展。

青年突击队规章制度

青年突击队规章制度

青年突击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青年突击队的组织管理和工作行为,提高队员们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青年突击队分为队长、副队长、干事和普通队员四个级别。

队长负责整个队伍的协调管理、任务分配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队员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干事协助队长和副队长工作,负责队伍内部文件管理和外联工作。

普通队员遵守队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第三章入队条件和退队程序1. 入队条件(1)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的青年人员。

(2)身体健康,具备完成任务所需的身体素质。

(3)热爱公益事业,有志于为社会做出贡献。

2. 退队程序(1)队员如需退队,应提前向队长或副队长申请,并注明退队原因。

(2)队长或副队长应尽快处理退队手续,将相关信息及时调整。

第四章工作职责1. 队长职责(1)组织制定队伍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队员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工作。

(3)协调各干事的工作,监督队伍的综合工作进展。

2. 副队长职责(1)协助队长制定工作计划,并协调队伍内部的工作安排。

(2)负责对新队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3)协助队长监督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干事职责(1)负责队伍内部文件的管理和档案工作。

(2)负责队伍的对外联络与沟通。

(3)根据队伍的具体需求,协助队长和副队长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4. 普通队员职责(1)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工作安排。

(2)遵守队伍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团队合作精神。

(3)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工作流程1. 工作计划制定流程(1)队长召集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年度工作计划经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正式实施。

2. 任务分配流程(1)队长根据工作计划和具体情况,将任务分配给各部门负责人。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任务要求合理安排队员的工作。

3. 工作汇报流程(1)部门负责人定期向队长和副队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青年突击队管理方案

青年突击队管理方案

青年突击队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青年突击队是领导员和教官发动、组织正式志愿入伍的高中毕业生和退伍大学生所编组的一种特殊少年团体。

由于青年突击队队员大多年龄较轻,素质有待提高,加上训练强度大,对于青年突击队的管理至关重要。

因此,本文阐述如何设计青年突击队的管理方案。

二、管理原则1. 师出有名领导在指导青年突击队时,要以理论结合实践、讲解原理和示范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此来影响和激励青年突击队成员。

2. 人性化管理在训练过程中,领导应该关心队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让他们在充满挑战性的训练中获得成长和收获。

3. 以考核为导向训练团队应当将突击队员的考核作为训练的目标,合理安排训练计划,确保他们达到考核要求。

三、管理措施1. 提供适当的设备和教材领导应当确保青年突击队有充足的训练设备和教材。

为了避免队员过早地被训练挫败,训练中应该设置适宜的训练目标和具体训练计划。

2. 稳定训练对象训练团队应当避免改变突击队员的训练对象,以确保青年突击队员与队友之间的默契和协同性。

3. 强调考核青年突击队训练应当依据考核要求进行,领导应当提供全面的训练和培训过程,让队员了解考核标准和形式,以更好地完成训练和考核任务。

4. 激励机制训练团队可以通过激励机制鼓励青年突击队成员参与训练,比如设置优秀突击队员的奖项来提高队员的积极性。

5. 资源整合训练的效果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领导和教官应整合资源,发挥支持和协助的作用,让训练团队更有效地为青年突击队员提供训练环境和资源。

四、总结领导、教官和训练团队的配合是实现青年突击队管理方案的关键所在。

适当的设备、优质的教材、合理的训练服务及有效的训练计划可以让青年突击队员获得充分的发展和成长。

以上方案如能实施和管理得当,就可以创造出高素质的青年突击队员,提高队员的战斗力,从而为军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公司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

《公司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引导和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开展青年突击队活动,进一步弘扬“艰苦创业,崇尚实干,善于学习,锐意创新,拼搏奉献,争创一流”的青年突击队精神,更好的发挥青年在企业中的生力军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突击队是以青年为主体的劳动生产组织;是共青团组织带领青年在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三条青年突击队要坚持以企业生产为中心,加强队员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提高青年突击队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技术素质和管理素质,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安全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青年突击队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青年突击队,是在基层团组织领导下,由青年自愿报名参加的一种青年突击性组织,它分为临时、业余和固定三种组织形式:(一)临时性青年突击队,是以团组织为单位,在接受一项- 1 -规模较大的临时性生产任务或特殊任务时,动员青年参加的组织形式。

这种突击队人员组织一般为临时抽调,活动周期短,突击性强,活动结束后,人员即回原岗位工作。

(二)业余型青年突击队,是利用业余时间把青年组织起来,围绕生产上的急、难、险、重、新任务开展活动的组织形式。

这种突击队规模较小,活动灵便,有一定的组织制度和固定人员,通常以生产班组或团支部为单位。

(三)固定型青年突击队,是指独立承担生产任务的青年班、组、队等。

它又分清一色的青字号集体和以青年为主体,适当配备一些有生产经验和操作技术水平高的老工人、老技术人员当参谋两种类型。

这种突击队一般与行政编制序列相一致,人员、任务相对稳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便于组织和发挥作用。

第六条青年突击队集体人数不少于5名,35岁以下青年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第七条青年突击队队长应为业务骨干,政治思想好,应由懂行、敢管、带头、公正、责任心强、富于奉献精神的青年项目负责人或团支部书记担任,年龄一般不超35岁。

第八条青年突击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青年突击队队长由各基层团组织与行政单位协商任命或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青年突击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组织,旨在培养和锻炼青年的革命意识、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革命的胜利做出贡献。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组织青年突击队,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非常必要。

一、组织架构青年突击队的组织架构应该是多层次的,包括队员、小组、分队、队伍和总队。

队员是最基本的组织单位,由小组、分队、队伍和总队依次组成。

每个小组应该有一个小组长,每个分队应该有一名团长,每个队伍应该有一个指挥员,总队应该有一名总指挥。

每一级别的领导应该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权利限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选拔标准青年突击队的队员选拔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原则,选择出最具有表现和潜质的人才。

选拔标准应该根据队员所要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做出科学合理的调整,以确保队员的能力和潜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三、培训和考核青年突击队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组织,需要不断地进行培训和考核。

培训和考核应该涵盖队员的政治理论、组织管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确保队员能够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和任务要求。

四、工作任务青年突击队的工作任务应该紧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战斗需要,制定出明确的计划和任务,确保任务的完成质量和效果。

各级领导干部应该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领导与参与青年突击队需要有强有力的领导,领导干部应该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指导和管理队员,确保队员的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领导干部和队员之间应该实现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最大作用。

六、激励和奖励青年突击队的队员需要得到适当的激励和奖励,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激励和奖励方式应该多样化,涵盖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按照工作业绩和贡献的大小进行差别化奖励,确保公平公正。

七、自我监督和纠错青年突击队应该建立完善的自我监督机制,确保队员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行为符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避免工作中出现偏差和失误。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青年突击队是一支重要的青少年组织,旨在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等素质。

为了规范青年突击队的管理,保障组织运作的顺利进行,制订一套可操作性强、易于理解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一、组织结构青年突击队的组织结构包括队长、副队长、普通队员等。

队长负责突击队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工作,协调队员们的团队合作,保障每项任务的完成。

副队长协助队长进行管理工作,在队长无法到场时代替其进行组织工作。

普通队员依据队长的安排任务参与组织实践活动,为队伍提供充满活力和动力的参考。

二、入队条件青年突击队也有入队条件。

首先,需要年龄在18至25岁之间的同学,具备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热情和信心。

其次,在团队合作中,需要注重协作和沟通,具备出色的人际交往能力,以充分理解和分享团队内所有人的热情和态度。

三、队员管理在青年突击队中,队员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首先,必须建立队员档案,记录每位队员的基本信息及参与过的实践活动等。

其次,需要制定每位队员的职责分工,保障队员间的分工合理、任务明确。

在实践活动中,需要倡导和谐共荣、尊重差异、相互学习的团队精神,维护团队的互信互助、尊重协作等优良品质。

四、实践计划为了促进团队的顺利发展,必须制定全面、周密、易于实施的实践计划。

计划中应包含时间、地点、任务、分工等方面的详细内容,关于各项任务的难易程度、预计时间要求等细节都需要在每个计划中注明,以便队员们能够了解任务的整体情况和预计工作量。

此外,还需要倡导队员间积极参与实践任务和异族参与,促进团队的协作沟通。

五、奖励制度奖励制度是激励团队士气提升的有效手段。

首先,必须细化工作任务,对每个任务设置相应的分数评价标准,这样就能发挥奖励作用。

其次,需要设立团队和个人成就奖励,表彰和激励团队内各位成员的优秀表现。

最后,将表彰和激励机制与工作任务相结合,通过内部竞赛等形式来激发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是青年突击队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篇一: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青年突击队思想、组织、技术业务建设,培养一批技术精、素质高、拉得出、打得响、过得硬的青年突击队,使分公司青年突击队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针对生产中的急、难、险、重、新等关键问题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质量,良好地完成生产任务,达到“建功”与“育人”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2、青年突击队组建原则及条件青年突击队的组建原则是以青年团委、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

青年职工人数应占集体人数的60%以上。

青年突击队队长由各专业部团支部与部领导协商决定,并报厂团委审查备案。

青年突击队队长应由懂行、敢管、带头、公正、责任心强、富于奉献精神的青年或团支部书记担任,其龄一般不超35岁。

青年突击队队长的职责组织带领青年突击队队员针对工程关键,开展生产突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优质、高效地完成生产任务。

批评教育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和操作规程队员,对直接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的队员有权当即停止此工作。

对青年突击队员的评先、奖惩、提职、晋级、福利以及学习培训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权维护青年突击队员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及荣誉。

3、青年突击队管理工作要求和建设标准青年突击队要建立以队长、团支部书记和生产骨干组成的核心小组。

核心小组会议,由突击队长主持,研究突击队的生产计划,突击方案,安全生产、业务、文化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等问题。

青年突击队应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基础工作管理。

建立健全青年突击队工作的有关制度。

生产突击管理。

做到生产突击任务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做到生产突击前动员,突击中检查,突击后总结,并及时评比表扬先进,激发队员的劳动热情。

质量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标准化作业,积极组织队员“练功出武”,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和各二级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教育,竖持在突击活动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制度,切实保证青年职工的生产安全。

新编整理青年突击队规章制度

新编整理青年突击队规章制度

青年突击队规章制度篇一: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下寺湾采油厂“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下寺湾采油厂青年突击队建设,使其在厂内的建设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青年突击队”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排忧解难,充分展现企业青年一代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青年突击队是以青年为主体的劳动生产组织;是共青团组织和带领青年在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基本组织形式;第三条青年突击队要坚持以企业生产为中心,用科学发展观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武装队员。

努力提高青年突击队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技术素质和管理素质、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安全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青年突击队的组建原则是以团支部、青年团队、班组或团小组为单位。

35岁以下青年职工人数应占集体人数的60%以上。

第五条青年突击队队长应由懂行、敢管、带头、公正、责任心强、富于奉献精神的青年项目负责人或团支部书记担任,年龄一般不超35岁。

第六条青年突击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青年突击队队长原则上由同级团组织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青年突击队长可采用行政任命或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

青年突击队长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政治思想好。

3技术业务过硬。

4生产组织能力强。

5具有群众基础。

第八条青年突击队队长由各团支部与部门领导协商决定,并报厂团委备案。

第九条青年突击队应拥有一定数量的固定突击队员,成员较多的青年突击队应设立突击小分队。

并实行分队长负责制。

第十条青年突击队实行垂直管理,各单位青年突击队成立后及时上报厂团委,同时将各突击队的突击任务一并上报,各单位的青年突击队由本单位团组织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青年突击队的建立或撤销、名称确定或变更,需报厂团委审批。

第四章考核和标准第十二条青年突击队主要考核标准:1、思想作风:坚持和发扬以“顽强拼搏的奉献精神、知难而进的敬业精神、敢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勇于争先的开拓精神、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为主要内容的青年突击队精神,针对青年建设者的思想实际,精心设计、组织各种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学习活动,注重典型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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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青年突击队建设,促进青年突击队在实现集团“五四战略”发展目标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青年突击队的基本定义是:在工程建设战线(企业机关)以青年为主体、以生产竞赛(提供服务)为基本活动形式的劳动生产组织(青年服务组织),是共青团组织、带领青年参与(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

第三条青年突击队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知道,坚持“政治建队,建功育人”宗旨,弘扬青年突击队精神,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人才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青年突击队的基本任务是:以企业经营生产为中心,优质、高效、低耗、安全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并在实践中努力提高青年突击队的职业文明素质,服务企业的改革发展,促进广大青年突击队员建功成才。

第五条青年突击队精神是:艰苦创业、崇尚实干,善于学习、锐意创新,精诚团结、服务大局,拼搏奉献、争创一流。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青年突击队领导机构包括集团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子(分)公司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段(厂)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三级机构。

集团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主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共青团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团委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相关业务部(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团委,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组织机构改革的实际,成立由党、政、工、团领导组成的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团委。

第七条青年突击队的基本组织形式有:生产型、管理型、科技型、劳务型、服务型五种。

前四种类型青年突击队的组织形式应与企业的生产组织形式相适应。

第八条生产型、管理型、科技型、劳务型青年突击队应具有健全的团组织,并设立队长、副队长、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环保检查员、顾问等职位。

同时,管理型青年突击队还应设立党组织、工会组织;服务型青年突击队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参照其它类型青年突击队科学合理地设立队内职位。

第三章职责第九条各级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领导本单位青年突击队工作,努力培养职业化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社会化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正规化的高素质外协工青年劳动者队伍,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促进集团经济建设、人才建设和文化建设,为实现“五四战略”发展目标做贡献。

第十条各级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同级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和上级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青年突击队活动的策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

1、结合企业要求和青年突击队特点,制定青年突击队工作规划;2、围绕企业经营生产任务,组建青年突击队,组织开展生产竞赛等活动;3、指导本单位青年突击队竞赛活动,提高青年突击队竞赛水平;4、协调相关部门对青年突击队进行检查评比,选拔优秀队伍;5、对青年突击队长和骨干队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6、做好青年突击队工作经验总结和典型宣传工作,为树立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推动企业经营生产、弘扬青年突击队精神做贡献。

第十一条青年突击队要坚持“政治建队,建功育人”宗旨,继承和弘扬青年突击队精神,争做企业改革发展的生力军和先锋队,努力成为培育优秀青年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技术人才和服务人才,创建优质青年工程和优秀青年文化,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摇篮。

1、加强青年突击队中的党、团组织建设,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良好队风;2、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施工管理、人才管理、财务管理、文化建设等规章制度,不断优化自身建设和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

3、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工程的质量、安全、产值、效益、成本、工期及文明施工、人才培养、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等指标达到集团本专业先进水平;4、加强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努力提高青年突击队的科技素质和工程的科技含量;5、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教育,努力提高队员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6、建立青年突击队培训工作体系,组织和参与行业管理政策措施、科学文化知识、岗位技能等培训工作,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7、参与各级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组织的生产竞赛、先进评选等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导师带徒”、创新创效等活动;8、继承和发扬青年突击队的光荣传统,结合企业施工生产中的急、难、险、重、新任务开展生产突击和服务活动,特别是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先锋队作用;9、对队员进行登记造册,根据队员工作岗位和职务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并将队员名册及变更情况及时上报所在企业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办公室。

10、落实青年突击队有形化建设,并与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既要尊重企业自身的形象标准,又要充分展示青年突击队品牌的视觉形象,促进青年突击队文化建设。

第四章程序第十二条凡属于集团生产战线的企业基层生产组织或整建制的外协工队伍,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比例在60%以上或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向所在企业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批准、授旗,均可成立生产型、管理型、科技型、劳务型青年突击队;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认为符合条件的生产组织有必要成立青年突击队时也可为其授旗成立。

服务型青年突击队一般由突击队领导小组从企业机关驻地青年中抽调人员组建,也可由青年自发并履行相关程序组建成立。

第十三条青年突击队长采用行政任命或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

青年突击队长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40周岁以下;2、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或服务意识;3、较强的技术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4、良好的工作作风;5、较好的群众基础。

第十四条以“争当优秀青年突击队、争创优质青年工程(优秀青年科技项目、优质青年服务项目)”为内容的生产竞赛(简称“双争”竞赛)是青年突击队活动的基本形式。

“双争”竞赛分年度开展,竞赛周期为每年3月开始至次年3月结束。

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结合企业工作重点,确定本单位青年突击队竞赛主题,组织青年突击队开展以“赛政治建队、赛安全质量、赛工期效益、赛人才培养、赛文化建设、赛宣传报道”等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劳动竞赛。

抓住每年4、5月份青年突击队上线或重点工程开工、工程决战等时机,通过授旗仪式、誓师大会、队旗传递签名、印发倡议书等切实有效的形式启动或推动竞赛活动。

每年5月底前向集团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青年突击队参赛申报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青年工程参赛申报表》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青年突击队、青年工程参赛情况汇总表》。

1、每年5月至12月,各单位对“双争”竞赛活动进行调研、指导和检查评比,掌握竞赛活动动态,发现、培养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任务和先进事迹。

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双争”竞赛检查评比工作;多支青年突击队共同参与建设的工程项目部(指挥部)应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评比。

检查评比参照《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青年突击队建队及考核评价标准》执行。

评比结果作为申报上级评比表彰的基础。

2、每年年底,各单位完成竞赛工作总结,并按集团公司团委下发的“双争”竞赛活动评比表彰通知要求,填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优秀青年突击队申报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优质青年工程申报表》。

3、每年1月至3月,集团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结束上一年度“双争”竞赛检查评比工作,对各类先进进行表彰。

第十五条各级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可结合重点工程建设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青年突击队劳动专项主题竞赛活动,并根据工程的工期、技术、管理等具体情况确定竞赛周期和考核评优方案。

第十六条青年突击队各类荣誉的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级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青年突击队建队及考核评价标准》,对候选者进行打分,以评分高低确定获奖者。

第十七条青年突击队的建立和撤消、队伍名称或队长的变动,需报所属企业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年初向集团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上报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青年突击队参赛申报表》中注明。

服务型青年突击队名称由各单位自定;其它类型青年突击队应以队长名字命名。

队长变更后,队伍名称应及时相应变更,队伍所获荣誉继续保留并作为新队伍评先的重要基础。

第五章奖惩第十八条“双争”竞赛的表彰分年度进行,有各级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实施。

集团级“双争”竞赛的表彰奖项有:优秀青年突击队标杆、优秀青年突击队、优质青年工程(优秀青年科技项目、优秀青年服务项目)、优秀青年工程指挥、申报集团优秀青年突击队标杆的队伍必须具备集团优秀青年突击队荣誉称号;申报集团优秀青年科技项目的必须是已经完成、通过企业认定并应用于实际工作产生了效益或发挥了有效作用的项目;申报集团优质青年工程评比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由青年突击队独立承建的分部、分项或整体工程;2、曾经申报参加集团“双争”竞赛且已竣工的工程;3、产值在100万元以上;4、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任何安全质量事故。

集团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根据青年突击队专项主题竞赛活动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表彰;各企业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它奖项,并可评选优秀青年突击队员等个人荣誉。

集团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每两年在管理型青年突击队中开展一次“优秀青年项目经理”评选活动。

第十九条对获得集团“优秀青年突击队标杆”、“优秀青年突击队”称号的队伍、“优秀青年工程指挥”称号的个人及承建“优质青年工程”的队伍,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集体所获奖金用于青年突击队建设管理、教育培训、组织活动使用;对获得集团“优秀青年项目经理”称号的个人,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所有奖项的奖金按照电财[2002]25号文件办理。

第二十条青年突击队在施工生产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违规行为,或在经济或社会生活等方面有违纪违法现象,则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比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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