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doc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01•【字号】晋政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15〕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推动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集中力量重点解决旅游厕所、旅游停车场、旅游公路、景区垃圾污水处理、安全消防和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等重要旅游基础设施提质扩量问题,加强旅游目的地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旅游厕所建设要坚持“政府统筹、单位负责、坚持标准、建管并重”的原则,用3年时间新建、改建1000座旅游厕所,确保旅游景区、旅游公路沿线、城市旅游街区、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乡村旅游示范点等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免费实用、管理有效”标准。
国家A级以上景区的厕所,按要求限期达标,不能按时达标的予以摘牌处理。
新申报A级景区,不达A级景区旅游厕所规划、建设标准的不予评审。
旅游公路沿线厕所和城市旅游厕所由各地政府负责建设管理。
乡村旅游点厕所由村委会或开发企业负责建设管理。
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路沿线加油站的厕所要向游客免费开放。
鼓励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机制,各地政府在厕所建设资金上给予补助。
停车场建设要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重点建设好景区和乡村旅游点的停车场。
各地政府要做好停车场设置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在规划审批、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加大全省旅游集散网络建设力度,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到2020年底,全省新建、改建旅游公路100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城市、高速公路、高铁车站、机场通往景区景点的旅游公路畅通便捷,标识标牌、服务区、厕所、加油充电充气站、救援点等配套齐全。
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1.深化旅游业体制改革。
推动旅游业市场化、多元化、规范化发展,建立健全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机制,加强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
2.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提高旅游基础设施的质量和水平,打造多样化、高品质的旅游产品。
3. 推进旅游业数字化转型。
加强旅游业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发展,提高旅游产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4. 加强旅游人才培养。
加强旅游人才培训、引进和激励机制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5. 保护旅游资源环境。
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加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管理和监管,营造良好的旅游生态环境。
6. 加大旅游业对外开放力度。
积极推进旅游业国际化、多元化发展,开展旅游合作交流,扩大旅游市场开放度。
7. 加强旅游品牌建设。
推进旅游品牌建设,提高旅游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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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最新文件

国务院促进旅游业发展确定重点工作分工国办函〔2010〕121号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狠抓落实。
要将《分工方案》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汇总进展情况,其他部门要主动协作。
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将各项工作年度完成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将对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或单位,下同)(二)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旅游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三)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
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
(旅游局、商务部负责)(四)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旅游局、中央编办负责)(五)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六)旅游行管理及相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
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管理等部门脱钩。
(旅游局牵头负责)二、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一)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
(旅游局负责)(二)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会公示。
贯彻国办发〔2015〕62号文件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贯彻国办发〔2015〕62号文件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推动旅游投资和消费持续增长,深化旅游综合改革,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促进全省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为导向,以提高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不断扩大旅游投资和消费,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各类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构建全域旅游格局,将山东建设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重要旅游目的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全省旅游消费总额达到9000亿元,年均增长12.9%;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3.8次,年均增长10.2%。
到2020年,全省旅游消费总额达到1.2万亿元,年均增长11.2%;接待国内游客9亿人次,年均增长7%;接待入境游客550万人次,年均增长3.6%;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超过5次,年均增长10%。
旅游产品品质显著提升,旅游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全域旅游格局基本形成,全面构建起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休闲度假城市、旅游度假区、旅游特色镇村等多层次的旅游目的地体系,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基础设施完备的环境,旅游业成为全省创新发展的动力产业、协调发展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的先导产业、开放发展的窗口产业、共享发展的民生产业、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美丽文明新山东”的重要载体。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以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1.科学编制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以旅游为主导,用全域旅游思维、生态旅游理念,编制山东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融文化、教育、体育、交通、商贸、养生、养老于一体,增强宜居宜业宜游功能,将旅游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国土利用、环境保护规划,强化相互衔接和协调,统筹各类资源和公共服务配置。
近年来国家关于促进旅游行业发展的政策汇总

近年来国家关于促进旅游行业发展的政策汇总2015/8/7 15:02:21 来源:旅游规划观察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对于扩大就业,拉动内需消费、加速经济发展等具有很大的作用,为充分挖掘旅游投资和旅游消费增长潜力,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通过逐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多方资金支持等方面,全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1 2009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意见》首次明确了旅游业“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定位,并提出了近几年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等。
并指出政府要加大投入以及金融支持,大力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2 2012年2月,《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和改进旅游业金融服务,加强旅游景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要合理调配金融资源,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和方式,支持旅游资源丰富、管理体制清晰、符合国家旅游发展战略和发行上市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和参与旅游业发展,全力推动旅游产业投资发展。
3 2012年7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改革开放以来,各类民间资本进入旅游业,民间资本在旅游投资中的比重不断增加,综合效益不断提高。
《意见》指出,要坚持旅游业向民间资本全方位开放,通过民间资本推进旅游产业投资。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如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经营、管理旅游景区,开发旅游产品、经营旅游车船业等,切实将民间资本作为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
4 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纲要》指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的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大力发展旅游业、扩大旅游消费的几大措施:1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Word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进一步加快我省旅游业发展,推动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新时期旅游业发展思路(一)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全面把握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按照“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提高服务水平、继续走在前列”的要求,大力推进旅游大众化、多样化、国际化和信息化,充分发挥旅游业“兴一业旺百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建成旅游经济强省。
(二)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完善市场配置机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旅游业转型升级;坚持协调发展,着眼国内国际两大市场,统筹城乡区域旅游协调发展,注重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生态环保,合理开发资源,重视节能减排,倡导低碳发展,开展绿色消费,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二、确立旅游业战略性支柱产业定位(三)旅游业要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确定旅游业为我省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支撑作用。
到2015年,全省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63%,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3%;全省旅游业就业人数突破360万,占全省城乡就业人数的75%;旅游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55%;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3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2%;全省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旅游经济总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四)旅游业要成为转型升级的先行产业。
鲁发[2009]9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鲁发[2009]9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5864a3daee06eff9aff8078a.png)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鲁发[2009]9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步伐,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一)加快发展旅游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旅游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发展潜力巨大,是服务业的龙头。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旅游业发展迅速,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
大力发展旅游业有利于繁荣发展服务业,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二)加快发展旅游业是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必然要求。
旅游业兼具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是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最具典型性的产业之一。
大力发展旅游业,不仅可以增加经济总量,还可以有效提升文化软实力。
我省是文化大省、旅游资源大省,但旅游对经济、文化发展的贡献还不够突出。
要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努力提高旅游对经济、文化发展的贡献度,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三)加快发展旅游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现实需要。
旅游消费是大众消费、最终消费,拉动社会消费作用明显。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外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对扩大消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按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培育和发展旅游消费,努力把我省巨大的旅游消费潜能转化为现实的旅游消费能力,拉动社会消费快速增长,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明确发展旅游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解放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参与联动、旅游品牌带动、大企业大项目拉动,努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旅游强省,打造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竞争力的观光与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精神,努力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强省跨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转变发展方式。
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加快推动旅游产品由观光为主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旅游开发由景区、线路建设向产业聚集、融合发展转变,旅游服务由低层次、单一化向标准化、个性化优质服务转变,旅游发展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
到2020年,全省旅游业总收入达到8000亿元左右,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7%左右。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
省旅游局承接国家下放的外商投资旅行社及中外合资旅行社设立项目审批、4A 级景区评定等职能,将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3A级旅游景区评定权限下放至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旅游管理部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旅游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标准制定、信息咨询、人才培养等工作,完善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
三、创新景区管理体制。
在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探索建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行政管理权由景区管理机构负责、经营权由企业承担的管理运行模式。
按照责权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加强对景区的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协调服务力度。
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专业管理团队,发展混合所有制旅游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实现景区运营规范化、市场化、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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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8月21日国务院今日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
《意见》明确,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
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
附:国务院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动作用大。
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推动中西部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意义重大,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科学旅游观(一)创新发展理念。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发展格局;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广大游客游得放心、游得舒心、游得开心,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更加注重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
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二、增强旅游发展动力(三)深化旅游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切实发挥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发展。
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
各地要破除对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
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民族品牌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现对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抓紧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
统一国际国内旅游服务标准。
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取消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和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至省级旅游部门。
(四)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
进一步深化对外合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完善国内国际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加强区域性客源互送,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旅游合作体。
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在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地区开发合作以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采取有利于边境旅游的出入境政策,推动中国同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中东欧的区域旅游合作。
积极推动中非旅游合作。
加强旅游双边合作,办好与相关国家的旅游年活动。
(五)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
完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国家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
建立多语种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网站,加强国家旅游形象宣传。
研究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推动符合规定条件的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外国人签证业务,逐步优化完善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数量适当、布局合理。
统筹研究部分国家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优化邮轮出入境政策。
为外国旅客提供签证和入出境便利,不断提高签证签发、边防检查等出入境服务水平。
三、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六)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
在城乡规划中要统筹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
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合理优化布局,营造居民休闲度假空间。
积极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
推进整形整容、内外科等优势医疗资源面向国内外提供医疗旅游服务。
发挥中医药优势,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产品。
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发展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医疗旅游。
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建设慢行绿道。
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推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铁路旅游产品。
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海洋旅游。
继续支持邮轮游艇、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国产化,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
(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
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旅游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加强规划引导,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保持传统乡村风貌。
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统筹利用惠农资金加强卫生、环保、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
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专业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八)创新文化旅游产品。
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
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规范整合会展活动,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
杜绝低水平的人造景观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
支持传统戏剧的排练演出场所、传统手工艺的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建设。
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反对低俗、庸俗、媚俗内容,抵制封建迷信,严厉打击黄赌毒。
(九)积极开展研学旅行。
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
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规范中小学生集体出国旅行。
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
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
(十)大力发展老年旅游。
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
规划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适当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辅助器具。
鼓励地方和企业针对老年旅游推出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和优惠措施。
抓紧制定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推动形成专业化的老年旅游服务品牌。
旅游景区门票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措施要打破户籍限制。
(十一)扩大旅游购物消费。
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
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加大对老字号纪念品的开发力度。
整治规范旅游纪念品市场,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
鼓励各地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
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可按照规定设立出境免税店,优化商品品种,提高国内精品知名度。
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
在切实落实进出境游客行李物品监管的前提下,研究新增进境口岸免税店的可行性。
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发展购物旅游。
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十二)完善旅游交通服务。
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机场建设要统筹考虑旅游发展需要。
完善加油站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
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完善指引、旅游符号等标志设置。
推进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重点旅游景区要健全交通集散体系。
增开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列车和旅游专列,完善火车站、高速列车、旅游专列的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对旅游团队火车票价实行优惠政策。
加强高铁车站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
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和增加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航线,支持低成本航空和旅游支线航空发展,鼓励按规定开展国内旅游包机业务。
规划引导沿江沿海公共旅游码头建设,增开国际、国内邮轮航线。
制定旅游信息化标准,加快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设,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十三)保障旅游安全。
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
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
旅行社、景区要对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进行风险提示,并开展安全培训。
景区要加强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将其纳入当地统一的应急体系。
重点景区要配备专业的医疗和救援队伍,有条件的可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基地统筹建设。
(十四)加强市场诚信建设。
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
行业协会要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
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的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旅游者文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