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批XX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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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4.05.09•【字号】厦工信投资函〔2024〕68号•【施行日期】2024.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根据《厦门市关于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3〕4号)、《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厦工信投资〔2023〕137号)要求,为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做好2024年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兑现工作,现将《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各企业按要求申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9日2024年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

(二)聚焦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我市传统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增资扩产项目。

(三)工业固投补助资金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促进企业产品结构升级、主导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技术装备水平升级。

重点支持企业实施以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升级为重点的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政策标准(一)支持对象本市工业企业2023年实施的增资扩产(含技术改造)项目,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年度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下同);2.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工业软件、系统建设等技术投入,下同)。

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环节工作指南(暂行)

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环节工作指南(暂行)

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环节工作指南目录1总则 (3)1.1目的 (3)1.2范围 (3)1.3有效期 (3)2报送说明 (4)2.1项目信息报送说明(适用于投资50万(含)以上的项目) (4)2.2过程文档报备说明(适用于投资100万(含)以上的项目) (4)2.3涉密项目说明 (4)2.4其他重要说明 (4)3重要过程文档编制说明 (5)3.1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说明 (5)3.2需求规格说明编制说明 (5)3.3概要设计说明书编制说明 (5)3.4详细设计说明书编制说明 (6)3.5接口设计说明书编制说明 (6)3.6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编制说明 (7)3.7其他编制说明 (7)附录1:XX市XXXX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XX月进展情况表 (8)附录2:项目过程文档 (9)附录2.1:项目过程文档清单 (9)附录2.2:项目实施方案(参考) (10)1.项目概况 (12)2.项目组织管理 (12)3.项目实施计划 (12)4.项目管理措施 (12)5.系统部署方案 (13)6.数据迁移方案(如有) (13)7.项目测试方案 (13)8.项目培训方案 (13)9.项目验收方案 (13)附录2.3: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参考) (14)1.引言 (16)2.需求概述 (16)3.业务需求 (16)4.功能需求 (16)5.非功能性需求 (17)6.数据需求 (17)7.接口需求 (17)8.部署需求 (17)附录2.4:概要设计说明书(参考) (19)1.引言 (21)2.系统环境 (21)3.系统总体设计 (21)4.系统功能设计 (23)5.非功能性设计 (24)6.接口设计 (25)7.数据库设计 (25)附录2.5:详细设计说明书(参考) (27)1.引言 (29)2.程序系统结构 (29)3.详细设计说明 (29)4.非功能性设计 (30)5.接口设计 (30)6.数据库设计 (31)7.部署架构设计 (33)附录2.6:接口设计说明书(参考) (34)1.引言 (36)2.接口设计 (36)3.接口数据字典 (37)附录2.7: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参考) (38)1.引言 (40)1总则1.1目的根据《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20〕7号)和《关于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环节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配合各单位做好项目工作,提升项目交付质量,结合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特点,特制定《XX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环节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前言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计划安排,面向企业和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资金支持项目。

本指南旨在帮助申请人全面了解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以便更好地把握申报机会,获取资金支持,推动企业和组织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二、申报条件1. 申报主体:本次资金支持项目主要面向工业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新评台等相关单位。

2.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同时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创新需求。

3.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科技创新项目、产业升级项目、标准规范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等内容。

三、申报流程1. 项目立项:申报主体根据自身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需求,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确定申报项目的主题和内容,并完成项目立项申请。

2. 资金申报:完成项目立项后,申报主体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格,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3. 评审验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估。

四、申报材料要求1. 申报书:项目的申报书需包括项目的立项依据、技术方案、预期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内容。

2.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唯一识别信息明等相关证件。

3. 项目预算:详细列明项目的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包括科研经费、设备购置费、人员支出、间接费用等内容。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发布,将有力支持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在申报过程中,申报主体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挖掘创新需求,提升技术水平,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产业发展。

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总结通过本次深度探讨,我们对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有了全面的了解。

2023年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52023年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三化”改造,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

一、资金支持对象对验收合格且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未支持过的省级工业互联网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给予补助。

二、申报条件及扶持标准申报项目须是已竣工并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验收的省级工业互联网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未竣工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原则上按照单个项目补助不低于100万元,且不高于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o三、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企业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I见附件6)2.承诺书(见附件7)。

3.2023年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申请报告(见附表2)o6.项目备案、土地、环评等相关材料。

7.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申报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8.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并体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质量品牌实力的专利、标准、品牌等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9.其他与申报资金有关的材料。

注: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审查。

四、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王林,*************o附表:1.2023年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2.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提纲3.2023年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州市推荐汇总表(州市工信部门填写)。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概述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是由国家专门用于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金,用于推动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

申报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是企业或单位获取资金支持的重要途径,本指南旨在帮助申报者了解资金申报的相关要求和流程,以便更好地申请资金支持。

二、资金支持范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制造业升级:包括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智能制造等方面的支持。

2.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工作,包括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支持。

3.产业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包括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支持。

4.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包括大数据应用、云计算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5.人才培养:支持人才培养计划,包括技术人才培养、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三、申报要求1.申报资格:申报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应当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包括注册资格、纳税资格等。

2.项目计划:申报者应当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期效果等内容。

3.财务状况:申报者应当提交企业财务状况证明,包括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

4.技术能力:申报者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包括研发团队、技术设备等方面的能力证明。

5.风险评估:申报者应当提交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方面的评估报告。

四、申报流程1.资料准备:申报者应当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计划、财务资料、技术能力证明、风险评估报告等。

2.在线申报:申报者可以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定的在线平台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资料。

3.审核评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项目可行性评估、财务审核等方面的审核。

4.资金发放:经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将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资金将直接发放到申报者指定的账户中。

五、注意事项1.审核标准:申报者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审核标准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1103申报指南-数字化转型

1103申报指南-数字化转型

附件1—32020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类项目)根据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全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宿工信发〔2020〕37号)精神,制定如下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1、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3、企业上云项目4、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5、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二、申报条件1、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已列入《2020年度全市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重点项目统计表》;(2)项目信息化实际投入(包括设备终端、系统集成、网络设施的数字化适应性改造、软件和技术服务投入)不低于50万元,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项目已完成建设。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1—列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计划,并实施实质贯标、2020年取得评定证书。

3、企业上云项目(免申报)被省工信厅认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

4、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免申报)被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为工业互联网平台。

5、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免申报)被省工信厅、市工信局认定为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三、申报材料:1、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1)2020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表1);(2)财务证明资料。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使用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投入清单,见附表2),项目投入相关发票复印件(按附表2项目投入清单顺序排列),相关合同复印件;(3)其他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项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团队基本情况和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1)2020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表3);(2)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列入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计划文件、与咨询机构签订的商业合同、—2—认定机构出具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等。

XX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贴申报要求【模板】

XX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贴申报要求【模板】

XX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贴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一)本通知所指的智能化技术改造是指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对车间或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建立数字化模型及实际的智能化产线,搭建产品数据管理系统、企业资源计划、车间制造执行系统、仓储物流系统、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等,推进企业数字化升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精益化升级,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提升的应用项目。

(二)申报企业必须是XX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企业(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原则上要有智能化改造系统解决方案。

(三)申报单位必须是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企业。

(四)产品采购时间为2018年8月1日之后。

二、申报材料(按此顺序装订,不同内容用彩页隔开)(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二)资金申请表;- 1 -(三)含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区县(市)工信局、园区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含改造前后质效提升评价表);(五)产品购买合同、发票及采购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六)审计机构出具的申报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七)项目智能化技术改造系统解决方案或可研报告;(八)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后的照片或视频(视频通过光盘或U盘提交);(九)其它相关材料。

附件1—1- 2 -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材料- 3 -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附件1—2资金申请表- 4 -- 5 -附件1—3项目绩效提升评价表-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附件1—4- 20 -XX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贴申报汇总表(区县(市)、园区填报)推荐单位(盖章):附件2- 21 -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专项项目、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配套奖励类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在XX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020~2021年度深圳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请书模板

2020~2021年度深圳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请书模板

项目顺序编号:自动填充大厅受理编号:所属产业:自动填充所属处室:自动填充申请计划类别:自动填充申请项目类别:自动填充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请书(仅供参考,以资金申报系统为准)项目名称:必填(100字)申报资助金额(万元)必填(根据项目申报投入金额*资助标准手动填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向下取整)申请单位:必填自动填充(盖章)单位地址:必填自动填充项目负责人:必填(100字)移动电话:必填项目联系人:(不可与项目负责人一样)(100字)移动电话:(不可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一样)(11位数)财务负责人:必填(100字)移动电话:必填(11位数)电子邮箱:必填(50字,数字、字母、特殊符号)传真:必填(数字,50字)单位网址:必填(100字)申请日期:必填(自动生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二〇二〇年承诺书本单位承诺遵守《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并自愿作出以下声明:1、本单位对本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与上报市统计部门数据口径一致。

如有虚假,本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3、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和审计依据,本单位同意将本申请材料向依法审核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公开,对依法审核或者评审过程中公开的信息,由审核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承担保密义务,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免予承担责任。

4、本单位承诺不存在已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未满3年或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所申报项目无下列情形之一:(1)知识产权争议;(2)同一投入已获得政府投资或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扶持或奖励;(3)同一投入在市级政府资金中多头申报(政策允许的除外)。

5、本单位不存在被国家、省、市各相关部门列为联合惩戒对象情况,如因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执行导致财政扶持资金被扣划、冻结的,本单位有义务申请撤销项目将财政扶持资金全额退还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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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第一批XX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智能产业及新兴产业(一)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二)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三)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四)信息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智能制造及绿色制造(一)智能化改造(二)工业互联网(三)绿色制造(三)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三、企业技术创新(一)技术创新(二)工业设计(三)首台套推广应用四、兑现重点政策(一)龙头企业配套产业链培育提升(二)智慧园区建设- 1 -(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程(四)管理会计示范一、智能产业及新兴产业(一)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1.集成电路投资补助。

支持方向: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

支持条件:(1)实际到位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类企业,或实际到位投资5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类企业;(2)项目投资进度80%以上。

补助标准:集成电路设计类项目: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实际发生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采购软件、硬件、IP、网络、系统集成、研发费用等)按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补助,2018年8月以来实际发生投资按不超过12%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集成电路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类项目:2018年8月以来项目实际发生的贷款(含通过银行发生的委托贷款/关联企业借款,或融资租赁)利息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左翊君,********。

2.集成电路企业培育。

支持方向:本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研发全掩膜流片(Full - 2 -Mask);本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研发多项目晶圆工程流片(MPW);本地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为本地设计企业代工;本地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为设计企业代工流片;本地企业采购本地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的芯片、装备及原材料等产品。

支持条件:申请全掩膜补助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际到位投资2000万元以上。

补助标准: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其2018年8月以来每款产品完成首次全掩膜(Full Mask)工程流片费用(包括IP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按照2018年8月以来MPW流片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单个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封装和测试代工的企业(不含整合元件制造商企业),按照2018年8月以来封测费用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开放产能为本地企业代工流片的,按照2018年8月以来每片(折合8寸片)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3 -对采购本地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的芯片、装备及原材料等产品进行生产的企业,按照2018年8月以来采购金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左翊君,********。

(二)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

1.全新中高端车型研发奖励。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全新中高端车型。

支持条件:(1)2019年1月以来的企业自主研发全新中高端车型;(2)年产销量超过1万辆;(3)智能化等级达到L2级或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达到500公里;(4)在XX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整车企业可同等享受此政策。

补助标准: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研发奖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明元,********。

2.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专项融资产品贴息。

支持方向:对2019年1月以来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申请取得用于垫付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融资产品给予贴息。

支持条件:(1)申请专项融资产品用于垫付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2)销售车辆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3)在XX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整车企业可同等享受此政策。

- 4 -补助标准: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60%,对2019年1月以来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申请取得用于垫付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融资产品给予贴息补助。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明元,********。

3.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平台。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新建或者升级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平台。

支持条件:(1)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硬件、软件等投入)500万元以上的;(2)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

(3)在XX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整车企业可同等享受此政策。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2019年1月以来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硬件、软件等投入)的20%给予补助,对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明元,********。

4.新能源汽车物流补助。

支持方向:对整车企业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物流补助。

支持条件:(1)本地生产车辆;(2)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车辆;(3)2019年1月以来整车企业销售且未获得过物流补贴的新能源汽车;(4)在XX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整车企业可同等享受此政策。

补助标准:按整车企业2019年1月以来销售新能源汽车运- 5 -输费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俊,********。

5.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费用补助。

支持方向:支持整车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

支持条件:在本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利用XX市范围内国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测试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项目。

补助标准:对2019年1月以来利用测试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给予每款测试车型不超过测试费用30%的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俊,********。

6.新能源汽车车联网通讯流量费补助。

支持方向:新能源汽车车联网通讯流量费补助。

支持条件:(1)在本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用于经营的新能源车辆已安装车联网通讯设备并投入使用的运营单位;(2)2019年1月以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3)测算补贴资金在1万元以上的可享受此政策。

补贴标准:给予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每车50元的新能源汽车车联网通讯流量费补助。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俊,********。

(三)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 6 -1.医药工业企业新产品及重点品种培育。

支持方向:获得新产品生产注册批件的化学药、中药和天然药物、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原料药及辅料;新引进并在重庆生产、结算的产品;通过国际注册的产品;新产品临床供应奖励。

申报条件:本地研发的化学药、中药和天然药物、生物制品、医疗器械获得生产注册(2019年1月1日后首次获得生产批件的产品,二类医疗器械申报时需实现生产,销售产值超过50万元);取得登记号的新原料药和辅料(2019年1月1日后首次登记,且所关联制剂首次获得上市批准或首次关联已上市制剂品种通过关联审评);新产品外地已经获得生产注册的产品转移至重庆落地(2019年1月1日后转移至我市的产品,申报时需实现生产,销售产值需超过50万元);达到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流市场认证标准并在当地首次完成产品注册(首次完成产品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后);2018年以来新上市的药品单个品种年应用采购量首次突破1亿元的或5亿元的;2018年以来新上市的医疗器械单个品种年应用采购量首次突破500万元或2000万元的。

补助标准:(1)创新药物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500万元,化学仿制药给予100万元(同品种全国前三家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再奖励200万元),中药经典名方产品100万元。

(2)纳入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 7 -疗器械250万元,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100万元,第二类医疗器械40万元。

(3)对取得登记号的新原料药,所关联制剂首次获得上市批准或首次关联已上市制剂品种通过关联审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对取得登记号的新辅料,所关联制剂首次获得上市批准或首次关联已上市制剂品种通过关联审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4)对新引进并在重庆生产、结算的产品,参照产品对应项目予以补贴和奖励;对新引进落地至重庆,委托外地生产,但在重庆结算的品种,每个批文给予50万元的补贴。

(5)首次完成产品国际注册的制剂品种每个奖励100万元,高风险医疗器械每个奖励50万元,低风险医疗器械每个奖励20万元;关联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流市场上市的制剂品种的原料药每个奖励50万元、辅料每个奖励10万元。

(6)药品每突破一个标准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可累计),医疗器械每突破一个标准给予60万元的奖励(可累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柳,********。

2.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支持方向:参比制剂补贴。

体外药学研究费用补贴。

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费用补贴。

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费用补贴。

转移到我市并按照GMP规范进行生产的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市外药品批文补贴。

在全国前三家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奖励。

- 8 -申报条件:(1)产品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已经启动并购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公布的参比制剂或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参比制剂(使用其他参比制剂的产品不在本阶段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待该品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以后统一申请发放)。

(2)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平台的公告》的要求,将开展试验的项目、临床试验机构、样本分析机构、参比制剂等信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审评机构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并开展临床试验(含生物等效性试验)。

(使用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公布的参比制剂或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参比制剂的产品,不在本阶段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待该品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以后统一申请发放。

)(3)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审评机构核发批准证明文件。

(4)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相关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评通过、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市内产品(5)已经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致性评价,药品生产注册批件转移到我市,并在我市按照GMP规范进行生产。

(6)全国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

注:企业可根据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品情况同时申报多个产品及该产品不同阶段补贴。

- 9 -补助标准:(1)对市内现拥有生产批文的仿制药品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每个批文补助100 万元,分三个阶段补助:对已购买经国家公布确认参比制剂的,拨付10%;对已完成药学研究并向国家指定平台登记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拨付50%;剩余补助资金待一致性评价通过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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