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方案36KB-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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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联合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联合培养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和国际竞争的加剧,高校间的合作交流日益频繁。

为了提高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我校决定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与国外知名高校合作,共同培养优秀人才。

二、项目目标。

1. 提高学生的国际化素养和语言能力,增强跨文化交流能力;2. 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提高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3. 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三、项目内容。

1. 学生选拔,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通过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方式选拔具备一定基础的学生参与项目;2. 学分认定,学生在国外高校学习期间,学校将按照协议规定的学分认定标准,对学生所修课程成绩进行认定;3. 学习安排,学生在国外高校学习期间,需按照学校和国外高校的学习安排进行学习,并积极参与教学活动;4. 实习安排,根据项目要求,学生可在国外高校或相关企业进行实习,提高实践能力;5. 学术交流,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可参加国外高校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四、项目实施步骤。

1. 签署合作协议,学校与国外高校签署联合培养项目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学生选拔和培训,学校组织学生进行选拔,并进行相关的前期培训,包括语言培训、文化适应培训等;3. 学生出国,学校协助学生办理出国手续,确保学生顺利到达国外高校;4. 学生学习和实习,学校和国外高校共同安排学生的学习和实习计划,确保学生在国外期间的学习和实践顺利进行;5. 学生返校,学生完成学习和实习后,学校协助学生办理返校手续,并进行学分认定。

五、项目保障措施。

1. 学校成立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2. 学校提供专业的指导老师,协助学生解决在国外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3. 学校建立健全的学分认定制度,确保学生在国外学习所获得的学分得到认可;4. 学校与国外高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在国外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

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

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高等教育与产业界之间的紧密联系变得日益重要。

为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应运而生。

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是指学术机构与企业、机构等各方合作,共同培养研究生的一项合作计划。

本文将详细介绍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的意义、目的、操作流程以及预期效果。

二、意义和目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的实施对于学生、学校和企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1. 学生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为学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就业机会。

通过与企业合作,学生能够接触到真实的企业环境和实际项目,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此外,学生还可以借助企业资源和导师指导,进行创新研究,提高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

2. 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有助于学校提高培养质量和学术声誉。

学校可以通过与企业的深入合作,了解实际需求,调整课程设置,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同时,学校还可以借助企业的技术支持和经济资源,提升科研实力,推动学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 企业通过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企业可以招聘到具备科研能力和实践经验的高水平毕业生,满足企业技术研发、创新等方面的需求。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与学校的合作,参与课题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三、操作流程实施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需要学校、企业等各方共同合作,以下为一般的操作流程:1. 意向达成和合作协议签订学校与企业之间首先需要达成合作意向,并就合作目的、方式、内容等进行初步协商。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生源选拔和培养计划制定学校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要求,选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实践经验的学生作为联合培养研究生。

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学习、实践和科研的内容和要求。

3. 学术导师和企业导师指导学生的研究工作由学术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

学术导师负责学生的理论学习和科研指导,企业导师则负责学生在企业实践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9]34号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是指我校基于校级或院级合作协议,与国(境)外高校互派并联合培养的学生(本办法仅指派出学生)。

实施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项目是促进我校教育国际化、拓展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国际通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规范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派出学生培养模式1.学生先在我校学习,然后交换到国(境)外高校学习。

2.学生先在我校学习,然后交换到国(境)外高校学习,再回校继续学习。

3.学生赴国(境)外高校或学术机构短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学期)学习或实习。

第二条申请条件派出学生从学校全日制本科优秀学生中选拔,申请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2)学习成绩优良;(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4)符合国(境)外合作高校提出的申请条件及语言要求;(5)具有在国(境)外高校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交清应缴给学校的各项费用;(6)符合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条选拔程序1. 报名:申请学生填写《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本科层次)》,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 预审:学院依据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选拔原则,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对本学院报名学生进行初选,并将初选结果报教务处。

3. 审定: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审,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将派出学生名单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国(境)外高校推荐。

第四条学籍管理1.学生派出前须到教务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2.派出学生及其亲属在派出前与学校签订《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协议书》、《学生声明》及《亲属声明》。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协议书》由教务处代表学校与派出学生签署。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9]34号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是指我校基于校级或院级合作协议,与国(境)外高校互派并联合培养的学生(本办法仅指派出学生)。

实施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项目是促进我校教育国际化、拓展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国际通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规范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派出学生培养模式1.学生先在我校学习,然后交换到国(境)外高校学习。

2.学生先在我校学习,然后交换到国(境)外高校学习,再回校继续学习。

3.学生赴国(境)外高校或学术机构短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学期)学习或实习。

第二条申请条件派出学生从学校全日制本科优秀学生中选拔,申请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2)学习成绩优良;(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4)符合国(境)外合作高校提出的申请条件及语言要求;(5)具有在国(境)外高校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交清应缴给学校的各项费用;(6)符合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条选拔程序1. 报名:申请学生填写《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本科层次)》,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 预审:学院依据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选拔原则,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对本学院报名学生进行初选,并将初选结果报教务处。

3. 审定: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审,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将派出学生名单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国(境)外高校推荐。

第四条学籍管理1.学生派出前须到教务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2.派出学生及其亲属在派出前与学校签订《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协议书》、《学生声明》及《亲属声明》。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协议书》由教务处代表学校与派出学生签署。

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 华南理工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 华南理工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CSC留学学号甲方: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乙方:研究生(学号)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丙方:研究生校内导师(身份证号)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公派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参加华南理工大学与大学项目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资助和支持下以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身份出国留学,留学期限为个月(自 20 年___月至 20 年月——从出境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丙方为乙方公派留学的国内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

乙方留学的研究项目(课题/领域)是:第三条:乙方公派留学期间的旅费、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及其他费用遵照乙方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出国之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办理好学籍、档案、户口以及党组织关系等手续,留学期间应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乙方抵达留学目的地后,十日内凭相关材料向所属使领馆报到。

乙方在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的法律。

第六条:乙方抵达留学目的地地后,一个月内向甲方(sfc@)和丙方告知最新联系方式(含住址、电子邮件和电话),以便保持日常联络。

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甲方和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一、二条的规定,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归国。

留学期间应保持与甲方和丙方的联系。

第九条:乙方若需更改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留学院校(研究机构),均应按《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乙方在公派留学联合培养期间发表论文时,应明确注明双重身份,即华南理工大学在读研究生、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访问研究生,并标注感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等字样。

华南理工大学培养计划

华南理工大学培养计划

1.0
1周
132242 历史建筑调查与测绘 必 3 周
3.0
3周
132199 建筑专题调研
必 3周
3.0
3周
132234 建筑业务实习
必 周 18
18.0
周 18
132233 施工图设计
必 3周
3.0
3周
132222 毕业设计
必 周 17
17.0
周 17
合计
周 55
55.0 3 周 3 周 1 周 3 周 1 周 3 周 3 周 周 21 周 17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1.0
1.0
2.0
2.0
2.0
2.0
3.0
3.0
1.0
1.0
2.0
2.0
1.0
1.0
2.0
2.0
人 艺术史 132059
选 32
2.0
文 132277 建筑经济与工程管理 选 32
2.0
经 132286 环境心理与行为学 选 32
2.0
管 132047 建筑美学
三、专业教学计划表
类 课程 别 代码
课程名称
是 学时数
否 必 修
总学 时
上 机
实 验
学 分 数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
基础 143093
(36)
3.0 3.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 143106 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48
6.0
3.0
概论
(24)

华南理工大学留学预科班中英合作硕士1+1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留学预科班中英合作硕士1+1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留学预科班中英合作硕士1+1简章项目介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日益频繁,高水平复合型国际人才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青睐。

流利的英语、海外的留学和工作经历皆是高素质人才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

英国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社会秩序和治安状况极好。

英国一流的教育水平和教育体制一直是全世界的楷模。

在最新的世界大学排名榜上,英国占据了全球前十大名校的四席。

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2001年成为“985工程”大学,被誉为中国“南方工科大学的一面旗帜”。

华工时刻恪守“博学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汲取国内外成功的合作办学经验,与英国贝德福德等公立大学合作开设了具有国际水准的一年制硕士预科课程,为广大学子在短时间内取得英国公立大学的硕士学位提供了一条捷径。

学业流程项目优势:强强联手师资精良华南理工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学校雄厚的教学力量和声誉保证了该项目的教学质量。

专业课由华南理工大学资深教师讲授;并且聘请了雅思培训专业机构的优秀教师讲授英语课程。

合作的英国大学在国际上享有很高声誉与华工合作的贝德福德等大学是英国公立正规高等院校,并且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

传统和严谨的英式教学模式,为学生未来的就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大学校园生活方便安全舒适华工的硕士预科项目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校内住宿条件,同时可享受大学校内教室、食堂、图书馆和体育馆等学习生活设施,每班均配备辅导员与班主任老师,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各方面的严格管理和充分关照。

使学生愉快地度过在华南理工大学一学年的学习生活。

提前预演海外生活,熟悉英国教育模式学生通过在华工期间的学习,可以更好地了解中西教育及文化差异,提高语言能力,掌握赴英学习的必备技能。

因此在到达英国后能够用最短的时间融入英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降低出国留学学历门槛大专毕业生、大四学生也可报读,成绩合格的预科班毕业生可直接进入英国名校硕士阶段的学习。

联合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联合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联合培养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对于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人才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培养适应全球化需求的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应运而生。

本项目旨在通过与国外高校合作,为学生提供跨文化学习和实践机会,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二、项目目标。

1. 为学生提供国际化的学习环境,增强其跨文化交流和合作能力;2. 提升学生的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人才;3. 促进学术交流,加强国际合作,提升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三、项目内容。

1. 学生选拔和培训。

根据项目需求,学校将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联合培养项目。

选拔标准包括学术成绩、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

选拔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培训,包括跨文化交流、国际商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以提升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

2. 学习和实践。

学生将前往合作高校进行学习和实践。

学习内容将包括专业课程学习、实习实践等。

学生在国外的学习生活将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国际化环境,提升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

3. 学术交流和合作。

学校将积极促进与合作高校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通过联合培养项目,学校将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国际学术会议等,以加强与合作高校的合作关系,提升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四、项目保障。

1.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包括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经费保障等,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2. 学校将加强与合作高校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学生出国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签证办理、住宿安排等;3.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学生在国外的学习生活顺利进行。

五、项目评估。

学校将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估机制,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学生学习情况、学术交流成果、项目管理情况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为今后项目的改进和提升提供重要参考。

六、项目推进。

学校将积极推进联合培养项目的实施。

通过与合作高校的深入合作,学校将不断完善项目内容和管理机制,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国际化学习和实践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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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员会—华南理工大学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方案
为充分利用华南理工大学(简称华工大)与广州仲裁委员会(简称广仲)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有效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增强法学毕业生就业能力,培养兼具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人才,广仲与华工大拟开展在校生联合培养计划。

现制定相关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1.增强在校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
2.为各部门、岗位发展提供后备人才队伍;
3.通过优先录用优秀联合培养对象(简称联培对象),降低用人成本及风险。

二、运作机制
联合培养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制,双方自行确定己方指导导师,共同负责对联培对象的指导。

三、培养性质
作为华工大在校生的一项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其法学实践经验。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培养时间
培养期间为6个月,每2月为一阶段,共分三阶段。


一阶段连续不中断计算,每周在广仲培养时间应≥4天。

具体培养阶段起止时间由华工大与广仲商定。

(二)确定联培对象
联培对象应为优秀在读研究生,华工大统一推荐并由广仲办公室结合广仲需求进行择选,最终确定10-14人左右。

(三)确定培养内容
培养内容阶段性有所侧重,具体由华工大与广仲商定:第一阶段:培养内容侧重于仲裁理论知识方面。

1.熟悉《仲裁法》、《仲裁规则》、《办案秘书工作指引》等基础理论知识;
2.学习广仲新聘秘书培训材料;
3.学习广仲优秀裁决书并撰写心得体会;
4.与上述理论知识相结合,协助从事相关办案秘书助理工作;
5.旁听庭审、本委业务学习、讨论及专家咨询委员等业务会议;
6.阅读法律书籍≥1本,并书写读书笔记;
7.其他工作。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基础上,侧重于仲裁实务方面。

1.熟悉整理卷宗及归档等基础性工作;
2.学习制作仲裁法律文书;
3.学习制作笔录及庭审提纲并旁听庭审、总结争议焦
点;
4.协助仲裁员、办案秘书处理一般法律事务;
5.陪同仲裁员、办案秘书外出调查;
6.阅读法律书籍≥1本,并书写读书笔记;
7.其他仲裁实务工作。

第三阶段:在第一、第二阶段基础上,形成研究成果。

研究应结合培养实践经验,研究当前仲裁业务或仲裁制度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及实际意义。

可采用研究形式包括:
1.毕业论文(推荐采用);
2.案例分析(应注意案件信息保密事项);
3.调研报告(应注意案件信息保密事项);
4.学术报告(应注意案件信息保密事项)。

研究形式可由联培对象与指导导师共同商定。

(四)培养期间的待遇
广仲在联培期间给予联培对象3000元/月的津贴,并提供工作午餐。

(五)联培对象的管理
1.办公室对联培对象进行系统管理,具体见《广州仲裁委员会实习生管理规定》(见附件);
2.指导导师对联培对象纪律管理;
3.对于联培期间表现优秀的联培对象,广仲将在后期招
聘时予以优先考虑。

(六)联培对象的考评
培养期间结束,由双方指导导师就培养期间培养对象的表现进行考评。

考评实行百分制评定,校内外导师考评成绩各占据50%,即:联培对象考评成绩=华工大导师考评成绩×50%+广仲导师考评成绩×50%。

考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1.联培对象所提供的记录、仲裁法律文书、报告、论文及心得体会、读书笔记等书面材料;
2.指导导师对联培对象的具体评价(含工作态度、工作纪律遵守情况等方面)。

双方在联合培养期间,可就具体问题进行补充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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