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纺织品与服装规则及案例.
第六章纺织品整理

第六章纺织品整理
(三)定幅设备及定幅工艺 定幅机种类及其组成: 种类:布夹拉幅机、针板拉幅机 组成:给湿、拉幅和烘干三部分 棉织物一般采用布夹拉幅机进行定幅加工
第六章纺织品整理
热风布夹拉幅机定幅
第六章纺织品整理
•6.2.1.2 机械预缩整理
•(一)织物缩水及缩水率的概念 •1、织物缩水:棉织物在织造和染整加工之后,形状往往处 于不稳定状态,具有潜在收缩性。织物在松弛状态下落水或 洗涤以后,会发生收缩变形,这种现象称为缩水。 2、缩水率:织物按规定的洗涤方法洗涤前后经向或纬向
第六章纺织品整理
2、织物缩水的主要原因在于纤维吸湿后呈现各 向异性溶胀,引起织缩增大。
织缩的概念:织物中纱线长度与织物长度之差 对织物长度的百分比。(引起织缩原因)
第六章纺织品整理
织缩增大而引起织物缩水的原因分析:
纱线在构成织物组织时的屈 曲起伏是产生织缩的原因。 纱线在织物中的屈曲越多、 屈曲波越大,织物的织缩就 越大。 当织物润湿时,纤维发生各 向异性溶胀,直径的增加程 度远大于长度的增加。
1928年开始; 二次大战后,洗可穿问世;
20世纪60年代:采用N-羟甲基酰胺类化合物-
甲醛问题;80发无甲醛防皱整理剂--热门。
第六章纺织品整理
织物产生折皱的原因: 从宏观上看:织物上折皱的形成是由于受外力时纤维弯曲变 形,放松后弯曲的纤维未能完全复原所造成的。
第六章纺织品整理
二、起毛(拉毛)整理 1、起毛:起毛整理是利用机械作用,将纤维末 端从纱线中均匀地拉出来,使织物表面产生一层 绒毛的加工过程。起毛也称拉毛或起绒。 2、起毛设备:单动式和双动式两种
•20~40 •只针辊
纺织行业法律法规及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纺织行业是我国传统支柱产业之一,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纺织行业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以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将从纺织行业法律法规概述、典型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纺织行业法律法规概述1. 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纺织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层次:(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为纺织行业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2)法律:纺织行业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3)行政法规:纺织行业相关的行政法规有《纺织行业准入管理办法》、《纺织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等。
(4)部门规章:纺织行业相关部门规章有《纺织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纺织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等。
(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纺织行业相关法规和规章。
2. 法规内容(1)产品质量:纺织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权益,我国对纺织产品质量有严格的要求。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2)安全生产:纺织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安全生产尤为重要。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环境保护:纺织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我国对纺织行业环境保护有明确规定。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4)劳动保障:纺织行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的权益。
二、典型案例分析1. 产品质量案例案例:2019年,某品牌童装被检出甲醛超标,引发消费者关注。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DOC13)(1)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各成员方:回忆部长们在埃斯特角城达成的协议,“纺织品和服装领域的谈判应旨在依据被强化了的关贸总协定规那么和纪律,制定能使这一部门最终纳进关贸总协定的方法,籍以促成贸易进一步自由化目标的实现〞;同时回忆在贸易谈判委员会1989年4月的决议中,一致同意纳进进程应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束时开始,而且应循序渐进;还回忆到各成员方一致同意应给予最不兴盛国家以特别待遇;兹达成协议如下:第1条1.本协议制订出纺织品和服装部门纳进1994关贸总协定过渡期间各成员方应适用的。
2.各成员方同意以使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小需求方进进市场的可能性有实质性增长,并使纺织品与服装贸易领域新参加方有商业价值的贸易时机得以开展的方式利用本协议第2条第18款和第6条第6款的。
3.各成员方应对未同意“1986国际纺织品贸易协定〞(以下称作多种纤维协定)延长书的成员方之处境予以适当照顾,并应尽可能地在适用本协议条款方面给予其特别待遇。
4.各成员方同意在与之协商之后,应使棉花生产出口成员方的特别利益,在本协议条款的执行中得到反映。
5.为便于纺织品和服装部门纳进1994关贸总协定,各成员方应将持续的自动的产业调整和在其市场上加大的竞争性考虑进往。
6.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否那么,本协议的条款不得阻碍各成员方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多边贸易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
7.本协议所适用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列于附件中。
第2条1.所有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日往常依据多种纤维协定第4条维持的双边协定的数量限制和依据第7条及第8条通报的数量限制,应在协定生效后的60天内由接着维持此种限制和各成员方将包括限制水平、增长率和灵活性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向按第8条设立的纺织品监督局(以下简称监督局)通报。
各成员方同意自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之日起,1947关贸总协定缔约方之间维持的所有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前一日尚有效地此种限制应按本协议的来处理。
2.监督局应将这些通报分发给所有成员方以供其参考。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一、产生背景 二、主要内容 三、案例
一、产生背景
“乌拉圭回合”把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列为 15个谈判议题之一,并确定将纺织品与服装贸 易纳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则的谈判目标。经 过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不懈努力和坚决斗争, 发达国家被迫作出较大妥协,终于在1993年 12月达成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该协议用 来取代《多种纤维协议》,为最终取消配额限 制制定了过渡性安排,也是世贸组织各项协议 中惟一规定了自行废止内容的协议。
三、案例
2005年4月,欧盟决定对来自中国的 针织衬衫,毛衫,裤子等九种纺织品进行贴别限制措 施的调查,中国表示强烈反对。5月温家宝总理在北京 会见欧盟“三驾马车”外长,就欧盟对华纺织品和服 装出口受限问题表明了中方立场,缓解当前中欧纺织 品贸易摩擦和矛盾需双方共同努力,中国政府以积极 的态度促进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的平稳过渡,主动采取 了包括对部分纺织品加征出口关税、降低纺织品出口 退税率、实行出口自动许可管理等一系列措施。 2005年9月,欧盟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化纤布征收为期 五年的最高达56.2%的反倾销税。欧盟还决定对45家 指定的中国公司实行税收优惠,最低税率为14.1%。
8.防止违规转运:为防止以转运、迂回转口、 申报不实的原产地,伪造官方文件、申报不实 的成份、数量、品名或分类规避管制,各国应 依其国内法令采取防制措施,且应相互充分合 作,包括调查、交换资料及以个案要求方式, 协助参访工厂,如经查明有违规情事,并得经 协商后采行挡关,改计扣正确原产地配额,对 运转国采取设限措施。又如证据显示有第三国 涉及违规转运行为,则得对第三国实施配额限 制。对于伪报货物成份、数量、品外及类别者, 经查明属实,相关国家应采取适当法律措施, 惩处涉案厂商。
WTO规则课后习题

WTO规则课后习题《WTO规则》课后习题第一章认识WTO1、GATT是调整缔约方对外贸易政策和国际经济贸易关系方面相互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
它包括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方面贸易的协调和管理。
()2、关贸总协定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多边贸易协定,但其实质已经成为二战以后国际贸易领域内的名正言顺的国际性组织。
()3、GATT是一个妥协性产物,是一个充满“假设”、“但是”及漏洞的折中产物,一种软法律文件,从而对缔约方的法律约束力不强。
()4、GATT调整的对象和调整内容是所有的有形货物贸易方面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
()5、简答题:简述关贸总协定的作用和它的局限性。
6、WTO的前身是GA TT,WTO与GATT所管辖的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是WTO管辖的范围比GATT大一些。
()7、简述WTO与GATT的主要区别。
8、GATT协调各缔约方之间()方面的贸易政策和贸易关系的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
A.货物贸易B.服务贸易C.知识产权D.国际投资9、WTO协调各缔约方之间()方面的贸易政策和贸易关系的权利、义务的国际多边协定。
A.货物贸易B.服务贸易C.知识产权D.国际投资措施10、WTO所管辖的货物贸易规则,其实就是GATT1994。
()11、GATT1994所管辖的货物贸易规则,包括()A.汽车贸易B.农产品贸易C.纺织品与服装贸易D.金融服务贸易12、GATT与WTO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目标是建立双边贸易体系和区域经济贸易体系,后者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更具活力、更加稳定、更加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
()13、简述WTO宗旨和目标。
14、GATT1994其实就是WTO的货物贸易总协定。
( )15、试述WTO成员应享受的基本权利。
16、试述WTO成员应承担的基本义务。
17、世贸组织的常设机构是什么?其职责是什么?18、世贸组织的组织结构有哪些?其主要职责是什么?19、总干事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行政领导,WTO赋予总干事至高无上的权利。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WTO组织规则与运行-四川师范大学,潘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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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制定
• 1986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开始,幵制定了反映収展 中国家立场的《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 从根本上改变了管辖纺织品与服装长达数十年之久的贸易体 制,以市场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取代了配额为基础的管理贸易, 使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逐步纳入到世界贸易组织之中,为纺织 品和服装贸易自由化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 明确了10年过渡期内取消《多种纤维安排》的数量限制幵提 高现行双边协议中的年增长率; • 在强化GATT规则和纪律的基础上,真正迈向了纺织品贸易自 由化,通过纳入化进程和提高配额增长率的方式使纺织品贸 易回归于自由化,幵废止了“市场扰乱”的规定; • 明确规定了10年过渡期满后不可延长; •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纺织品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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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存在的问题
• 实施反急增措施的进口国应给予有关的出口国公 平、适当的补偿。
7
• 第四个《多种纤维安排》
• 有效期为1986年8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 • 沿用“反急增条款”,恢复了曾被取消的“合理 背离条款”; • 产品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来棉、毛、人造 纤维产品基础上又增加了所有植物纤维,混纺纤 维和丝混产品; • 収达国家的单方面限制权利扩大。
1992
1994 1994
6540万
6160万 2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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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组认为两份声明数据相差之大使人们对“3月声明” 中数据的准确性产生疑问。美国有300个以上生产内衣的企 业,但在行业声明中只有两个企业的情况,其中只有一个 提供了利润减少、销售量减少等损失情况。但一个企业的 情况不能证明任何问题。 • 专家组还认为,美国未能证明美国产业受到的影响是产 品进口增加造成的。 “3月声明”提供的证据太弱,确实 让人怀疑美国产业是否受到了严重损害,但专家组认为, 它无法就这一问题作出明确结论。由于 “3月声明”中没 有任何一处讨论到损害和进口之间的因果关系(causality), 美国在没有证明进口增加造成美国产业损害的情况下对哥 斯达黎加实施保障措施,违反了ATC协议第6条第2款。
服装行业规范服装鞋帽等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

服装行业规范服装鞋帽等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服装行业规范:服装、鞋帽等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引言:服装、鞋帽等纺织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需的物品,保障其安全性十分重要。
为了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服装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技术规范,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针对服装行业的规范进行论述,包括纺织品的原材料选择、生产工艺、标准化检测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
一、纺织品原材料选择规范1. 原材料品质标准纺织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
为确保纺织品的质量,服装行业规范了原材料的选择标准,包括纤维的来源、纺织品的色牢度、克重等方面。
2. 纤维成分合规性纤维的选择是纺织品安全性的基础,合格的纤维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纤维行业组织的认证要求。
纺织品企业应严格控制纤维的来源和纤维成分,确保其在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有害物质。
3. 染料和助剂安全性在纺织品染色和整理过程中使用的染料和助剂,应符合有关环境和健康标准,禁止使用有害物质。
企业应当严格把控原材料的采购渠道,确保染料和助剂的安全性。
二、纺织品生产工艺规范1. 设备安全纺织品生产企业应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性,遵守国家相关的生产安全规定,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同时,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的生产事故。
2. 生产过程控制纺织品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纺纱、织造、印染等一系列工艺流程。
为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企业应建立严格的生产过程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检验、生产环境控制和产品质量监控等。
三、纺织品安全标准化检测规范1. 物理性能检测服装、鞋帽等纺织品的物理性能对产品的使用寿命和舒适性影响较大。
相关标准对纺织品的物理性能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纱线强力、织物断裂强力、防水性能等,企业应依照标准进行检测,并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和材料,确保产品达到要求。
2. 化学物质安全检测纺织品与人体接触密切,有些化学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
为了保证纺织品的安全性,企业应进行严格的化学物质检测,禁止使用有害物质,并确保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的限量要求。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10. 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阻止已按照第6款至第8款提交纳入计划的一成员在该计划规定的时间之前将产品纳入GATT 1994。但是,任何此种产品的纳入均应在每一协定年度开始时生效,且有关细节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TMB,供散发所有成员。
3. 如就仅构成一项限制一部分的一产品根据第2条的规定作出纳入通知,则各成员同意该限制水平的任何改变不得打破本协定项下有关成员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4. 但是,如第2款和第3款所述的改变属必要,则各成员同意进行此类改变的成员,只要可能,应在实施此类改变之前通知受影响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并与其进行磋商,以期就适当和公正的调整达成双方接受的解快办法,各成员进一步同意,如在实施前进行磋商不可行,则在受影响成员请求下,进行此类改变的成员将与有关成员进行磋商,以期就适当和公正的调整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如可能,磋商应在60天内进行,如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则所涉及的任何成员可按第8条的规定将此事项提交TMB,请其提出建议。如TSB未能有机会审议因在《WTO协定》生效之前所进行的改变而产生的争端、则TMB应依照MFA中适用于此种审议的规则和程序进行审议。
(b)在《WTO协定》生效后第85个月的第一天,纳入不低于占一成员附件所列产品1990年总进口量18%的产品。各成员纳入的产品应包括下列4组产品中的每一组:毛条和纱线、织物、纺织制成品和服装;
(c)在《WTO协定》生效后第121个月的第一天,纺织品和服装部门应全部纳入GATT 1994,本协定项下的所有限制均应取消。
3. 各成员对于那些1986年以来未接受《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延长议定书》(本协定中称"MFA")的成员的情况应给予适当注意,并在可能的限度内,应在适用本协定规定时给予它们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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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主要内容
二、协定的中心条款 (二)反规避行为条款 (1)不准货物进入;(2)若货物已进入,在 考虑了实际情况和真正原产地(国)卷入 情况后,将费用调整到限制水平;(3)若 某一成员方领土被作为货物过境地使用, 可对转运地成员方实行限制。
案例1:欧盟对华自行车反规避案
1993年,欧盟对中国输欧自行车征收30.6 %的反倾销税,随后,中国自行车企业开 始向欧扩大出口自行车零部件,这些零部 件通过不同的进口港进入欧洲,这些零部 件在欧组装后以低价销售。欧自行车制造 商协会于1996年向欧委会提出申诉,要求 对中国自行车企业提起反规避调查。
2.《国际棉纺织品贸易长期安排》:LTA
对进口的限制分为两类:一类是对维持进口限 制的国家规定了以一定比例增长率的形式开放 其市场的义务;另一类是规定未维持进口限制 的国家在受到市场扰乱时可以采取限制措施。 有效期:5年
二、多种纤维协定(MFA) 目标:扩大贸易,减少纺织品贸易壁垒, 逐步实现国际棉纺织品贸易的自由化,避 免进口产品对进口方市场的干扰。 有效期:4年 给发展中国家每年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法律依据是19%年欧共体理事会第384/96号反
倾销条例(其全称为《关于对来自非欧洲共同 体成员国的倾销进口产品加以抵制的欧盟理事 会第384/96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 13条第l款、第2款。
第2(a)条规定:“同二税号下的商品应包括 这种商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这种商
第二节《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主要内容
二、协定的中心条款
(一)一体化进程条款
1.数量限制的通知 协定生效后的60天内,各成员方必须将 其保持着的一切数量限制,详细通知纺织 品监督局,凡未通知的限制应立即取消。
第二节《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主要内容
二、协定的中心条款 (一)一体化进程条款 2.一体化进程的规定
义务,即若其声称组装业务转移至欧盟或第三 国不是为了规避原反倾销令的约束,那么他要 说明将组装业务转移至欧盟或第三国的最合理 的理由。勿需赘言,欧盟对华自行车反规避案 对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影响不可低估。
问题
1、此案例涉及什么规则?该规则的那个条款?
内容是什么?对案件进行分析。
第二节《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主要内容
一、序言及一般条款
序言部分:主要声明协定的宗旨是为了实 现纺织品和服装部门与关贸总协定的一体 化,并规定对不发达国家应予以特别对待 一般条款:协定的第1条,主要规定见教材
第二节《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主要内容
二、协定的中心条款
(一)一体化进程条款 1.数量限制的通知 2.一体化进程的规定 3.配额限制的取消进程
第二节《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主要内容
二、协定的中心条款 (一)一体化进程条款 3.配额限制的取消进程
——分阶段提高受限产品进口配额的增长率
每一发达国家成员方,过渡时期内仍受限制
的产品进口配额的年增长率必须不断增加。
第二节《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主要内容
二、协定的中心条款 (二)反规避行为条款 规避行为:成员方以转运、变更航线、谎 报原产国或原产地和伪造正式文件以及谎 报纤维成分、数量、货品名称或商品归类 等手段,阻挠纺织品、服装部门纳入关贸 总协定的一体化进程。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反规避案中,如何正确
确定组装产品的原产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而欧盟委员会在反规避调查中所采用的原产地 规则是“非优惠的原产地规则”(non一 preferentialrulesoforigin),这些规则包含在 1994年1月l日生效的《欧共体海关法》 (EuropeaneommunityeustomsCede, ECCC)及其实施条例(即欧盟理事会第2454/93 号条例)中。
第六章
WTO纺织品与服装规则
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具体内容, 在何种情况下实施过渡期保障措施;了 解其产生背景、产生过程、对发展中成 员的意义。
第六章
WTO纺织品与服装规则
学习重点及难点:
重点:《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主要内容 难点:一体化进程和配额限制取消进程
第一节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产生
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在报关时具有这种商 品的必不可少的特性(essentialeharae-ter);同 时它也应包括未组装的或拆散的完整品或制成 品(或者根据本规则所认定的完整品或制成 品)。”
评价
欧盟对华自行车反规避案是欧盟首起终裁裁定
课征反规避税的案件,它开创了欧盟对组装商 也征收反倾销税(即反规避税)的先河,因而无 论对组装商还是对出口商来说,其意义是本案 所涉及的直接的商业利益所不能充分体现的。
•《国际棉纺织品贸易短期安排》 •《国际棉纺织品贸易长期安排》 缺点:对棉纺织品实行有选择的歧视 性限制 •《多种纤维协定》 •缺点: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一、 国际棉纺织品贸易短期及长期安排
1.《国际棉纺织品贸易短期安排》:STA 基本目标:增加纺织品进入实行限制市场 ;有秩序地进入相对开放的市场;寻找一 种限制出口国的措施,以避免增加对进口 国产生市场扰乱。 有效期:1年
二、协定的中心条款 (三)过渡期保障机制 在纺织品、服装贸易回归关贸总协定的10
年过渡期内,当证明某一产品进入某一成 员方的境内,其增加的数量对该国工业生 产的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造成严重危害或 实际威胁时,可援引保障措施。
三、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ATC)
该协定的目的:把纺织品和服装部门最
终(2005年1月1日)纳入关贸总协定, 并规定给最不发达国家以特殊待遇。
第二节《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主要内容
一、序言及一般条款
序言部分:主要声明本协定的宗旨是为了 实现纺织品和服装部门与关贸总协定的一 体化,并规定对不发达国家应予以特别对 待。
《欧共体海关法》第25条规定:如果认定或在
事实基础上可推测到在欧盟或在第三国对一种 产品进行的任何加工或作业的唯一目的是为了 规避欧盟对特定国家所采取的贸易制裁措施 (包括课征反倾销税),那么无论如何也不能赋 予这种产品以加工或作业国(包括欧盟)原产地 资格。
这样在反规避调查中组装商承担着一项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