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师范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院部留存)编号:同学(学号:专业:年级:):你在20 至20 学年第学期学习成绩经统计,已达到下列学业警示条件:1.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2门次或6学分(含)[ ]2.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次或8学分(含)[ ]希望你接到《学业预警通知书》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主动查找原因,端正学习态度,珍惜美好的大学时光,刻苦努力,认真学习。
在收到此通知书后一周内向辅导员书面提交《学业改进计划书》,以顺利完成学业。
院(部)负责人签字:(院部盖章)学生签字:年月日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留存)编号:同学(学号:专业:年级:):你在20 至20 学年第学期学习成绩经统计,已达到下列学业警示条件:1.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2门次或6学分(含)[ ]2.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次或8学分(含)[ ]希望你接到《学业预警通知书》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主动查找原因,端正学习态度,珍惜美好的大学时光,刻苦努力,认真学习。
在收到此通知书后一周内向辅导员书面提交《学业改进计划书》,以顺利完成学业。
院(部)负责人签字:(院部盖章)学生签字:年月日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编号:尊敬的同学家长(或监护人):您的子女(亲属)同学在我校院(部)专业班级学习,现住号公寓寝室,寝室电话。
您的子女(亲属) 同学在20 至20 学年第学期学习成绩经学院统计,已达到下列学业警示条件:1.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2门次或6学分(含)[ ]2.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次或8学分(含)[ ]您的子女(亲属)学业存在很大问题,请家长(或监护人)收到此书后,及时与学校联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工作,辅导员联系电话是: ,欢迎家长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附:学生不及格课程一览表院(部)负责人签字:(院部盖章)学生签字:年月日请沿此虚线剪开,以下部分寄回注:本预警通知书一式三份,寄送学生家长一份,学生和院(部)各存一份。
学业警示制度

学业警示制度学业警示制度是高校教育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措施,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及时发现学业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
本文将从学业警示制度的必要性、实施方法和效果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学业警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必要的。
现代社会对高等教育人才的要求日益增高,良好的学业表现是衡量一个学生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学生在学业上可能出现问题,如学习成绩下滑、课程挂科等。
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将可能对学生的未来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学业警示制度,及早发现学业问题,是保障学生学习发展的重要措施。
其次,学业警示制度的实施方法多样且灵活。
学业警示制度既包括量化指标,也包括质性评价。
量化指标可以通过学生的平时成绩、考试成绩等进行测评,超过一定的评判标准即触发学业警示。
而质性评价则是通过教师对学生的日常表现、交流、作业等进行综合评价,从而得出学生是否需要学业警示的结论。
此外,学业警示制度还需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并应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年级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公正性。
最后,学业警示制度的实施效果显而易见。
学业警示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习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通过学业警示,学生可以及时调整学习方法、加强学习动力,从而提高学习效果。
同时,学业警示制度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培养他们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
在实践中,一些高校已经通过学业警示制度帮助了众多有学习问题的学生,使他们取得了较好的学业成果。
因此,学业警示制度的实施可以说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学业警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高校教育管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它不仅有利于及时发现学生学业问题,也有利于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通过学业警示制度,我们可以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促进其学业进步。
因此,在未来的教育管理中,应当进一步完善学业警示制度,提高其操作性和可持续性,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落实以学生为本理念,增强学生学业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发挥学校、学生、家庭三结合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更好成长、成才,根据《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选课程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业修读要求,所给予的学业预警提示,并做出相应学籍处理的制度。
本办法中的“课程”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补考、缓考合格的课程视为正常获得学分。
第二条学业预警分为一般预警、留级、退学三个等级。
(一)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一般预警处理。
1.一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12学分(含12学分)以上的学生;2.一学年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18学分(含18学分)以上的学生。
(二)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留级处理。
1.一学期或一学年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的学生;2.已经受到学业一般预警,再次达到一般预警条件的学生。
(三)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退学处理。
1.一学期或一学年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0学分(含30学分)以上的学生;2.在校期间留级1次,再次达到留级条件的。
第三条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1.在每学期补考成绩登录完毕后,教务处将教务管理系统中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下发到有关学院。
3.各学院对名单上的学生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反馈教务处。
4.教务处发文,及时将学生学业预警情况通报全校。
5.各学院在收到教务处正式学业预警通知后,以学院名义向预警对象及家长下达《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针对被预警学生具体情况确定教育和帮扶措施,并予以实施。
6.留级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同一专业重新学习,下一年级没有相同专业的,编入相近专业学习,下一年级没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可跟班试读;退学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1)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建立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过程管理机制,实现对学生学习的过程化管理,加强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构建学校、学生、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预警,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方案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干预机制。
第二条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
学业预警级别按如下标准划分:(一)一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即达到一级预警标准:1.平均每学期所获得课程学分未达到14学分;2.上学期所获得全部课程学分未达到6学分;3.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5学分及以上;4.上学期学分绩点低于1.7o对达到一级预警标准的学生,学院(系)向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二)二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即达到二级预警标准:1.平均每学期所获得课程学分未达到12学分;2.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3.连续2次受到一级预警。
对达到二级预警标准的学生,学院(系)向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家长,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与家长沟通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S)三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即达到三级预警标准:1.平均每学期所获得课程学分未达到10学分;2.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5学分。
对达到三级预警标准的学生,学院向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教学副院长与学生谈话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并邀请家长面谈并做记录,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第2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教学[2005]5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陕西师范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践行“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校训,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学术、科研、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资助;(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七)获得学校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2002年6月11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也为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学校决定,从2002级本科生开始全面实施学分制。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即可毕业,成绩优良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四年制本科学生修业年限,可在3一6年内浮动。
第三条在学分制下,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修读的课程,可以自主选择授课教师,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间,可以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优秀学生还可以副修另一专科专业或本科专业。
第二章 教学计划第四条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制定出各专业的学分制教学计划,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
第五条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各类课程的结构及学分分布大致如下: 1.课程结构:必修课公共必修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任意选修课 课 程专业选修专业必修公共限定选修公共任意选修专业限定选修第三章学分管理第六条文科本科专业的学分总额为150~160学分,理科本科专业的学分总额为155~165学分。
第七条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办法如下(学分最小单位为0.5):1.理论课教学每18学时计1学分。
2.实验(技术)课教学(1)实验课、体育和舞蹈专业技术(法)课,每36学时计1学分。
(2)音乐、美术专业技术法课,每27学时计1学分。
1.为了综合反映学习的“质”和“量”,对于必修课(含“两课”中的考查课)和专业限定选修课实行学分绩点制。
学分绩点分为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两种:(1)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表示学生学习某一门课程的质和量,它等于课程的学分数与表征该课程考核成绩的绩点数之乘积。
即: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绩点数其中,课程的绩点数与该课程百分制成绩的关系如下:平均学分绩点表示学生在某一学习阶段的学习质量,它等于学生在某一学习阶段所得的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除以所修相应课程学分数之和,即: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相应课程学分数之和2.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意选修课考核实行及格和不及格两级制。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风建设,帮助有“学业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实际,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和未缴费注册的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协作,对学生全方位、多层次给予帮扶引导,以督促学生及时调整自己,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催促学生及时补交学费或制订缓交计划的信息沟通和预警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
第二章学业预警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帮助对象是因旷课、缺交作业或实验实训报告、课程考试不及格、未缴费注册、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不合格等原因对正常学习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
第五条学业预警实行五级预警制。
(一)一级预警。
学生一学期出现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下,或有一门课程缺交作业、实验实训报告三分之一,或补考后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第二课堂活动学分(1.5学分/学期、5个学期)累计不合格,或文明素质养成学分(1学分/学期、6个学期)不合格的情况。
(二)二级预警。
学生一学期出现累计旷课10-20学时,或有两门课程缺交作业、实验实训报告三分之一,或补考后有两门课程不及格的情况。
(三)三级预警。
学生一学期出现累计旷课21-30学时,或有三门课程缺交作业、实验实训报告三分之一,或补考后有三门课程不及格,或每年秋季学期入学3周仍未缴费注册的情况。
(四)四级预警。
学生一学期出现累计旷课31-40学时,或有四门课程缺交作业、实验实训报告三分之一,或补考后有四门课程不及格,或每年秋季学期入学9周仍未缴费注册的情况。
(五)五级预警。
学生一学期出现累计旷课41及41以上学时,或有五门以上课程缺交作业、实验实训报告三分之一,或补考后有五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每年秋季学期入学15周仍未缴费注册的情况。
高校本科生学业全过程“预警—警示—帮扶”机制的构建与实施

[收稿时间]2023-04-20[作者简介]李易宸(1993—),男,甘肃人,硕士,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为高教管理、大学教育、高校思政。
October,2023University Education[摘要]为解决大学生学业困难问题,部分高校建立了学业警示制度,但部分高校现行的学业警示制度存在适用性不强、警示效果滞后以及警示形式单一等问题。
文章在分析我国高校现行学业警示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构建了纵向“入学—培养—毕业”、横向“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以及“课、绩、活、业、家”多元化的高校本科生学业全过程“预警—警示—帮扶”机制,同时提出了该机制实施的保障措施。
[关键词]高校;学业困难;学业警示;“预警—警示—帮扶”机制[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23)19-0001-05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高校人才选拔方式的转变,我国高等教育已由精英教育阶段逐步转向大众化、普及化教育阶段[1]。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998年的9.8%[2]提升至2020年的54.4%[3]。
高校本科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在校生人数急剧增长,高校的高质量培养面临一定的压力和挑战。
同时,在“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要求下,高校本科生课程的深度、宽度和维度均有所提升,高校学生学业压力增大[4]。
由于就业困难和就业焦虑、学生个人情绪性格以及家庭环境等因素叠加影响,部分高校学生出现学习动力不足、学业困难甚至未能毕业的问题。
为合理引导高校学生加强自我学业管理,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困难问题,部分高校建立了学业警示制度,但存在警示形式单一、只警示无帮扶以及“事后警示”等问题[5]。
因此,如何科学构建高校本科生学业全过程“预警—警示—帮扶”机制,实现学生学业全过程管控,降低挂科率和退学率,做到学业预警、警示和帮扶良性互动,真正发挥学业预警及警示的效果,成为高校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高校现行学业警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针对本科生学业困难及相关问题,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已逐步开展学业预警、警示和帮扶工作[5],但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和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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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对我校本科生学习过程的人性化管理,增强在校本科学生主动学习与奋发向上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我校良好学风和考风的形成,提高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依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二、《办法》中所称学生,是指陕西师范大学自2010级起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办法》中所称课程,是指各类必修课程。
三、本实施细则与之前相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起始学期
一、学业警示分为学业预警与退学警示两种。
二、学生属于《办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者,按本细则执行。
三、各年级《办法》实施起始学期
1. 2010级本科生从第六学期开始执行,即于2010级本科生第六学期开学初,统计该年级学生第五学期必修课成绩,对属于《办法》第一条、第二条者,给予学业警示。
2. 2011级本科生从第四学期开始执行,即于2011级本科生第四学期开学初,统计该年级学生第三学期必修课成绩,对属于《办法》第一条、第二条者,给予学业警示。
3.《办法》从2012级本科生开始全面执行,即于2012级本科生第二学期开学初,统计该年级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成绩,对属于《办法》第一条、第二条者,给予学业警示。
第三章实施程序
一、每学期第一周,各院(部)依据学校教务系统,统计学生上一学期所修必修课成绩和学分,凡属于《办法》第一条、第二条的学生,由教学秘书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统计表》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明细表》,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审批。
二、每学期第二周,各院(部)教学秘书依据教务处和学生处的审批意见,将应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名单及成绩单交院(部)学工组。
辅导员填写学业预警通知书或退学警示通知书。
通知书一式三份,学生签字后由院(部)学工组寄送(快递或挂号信)受警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一份,交给学生本人一份,院(部)留存一份,并电话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三、每学期第三周,辅导员约受学业预警的学生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使其重新端正学习态度,并组织对受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第四章留级试读
一、属于《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学生,可给予一次留级试读机会。
收到退学警示的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留级试读申请表》,学校将视其为放弃留级试读机会,对其做退学处理。
二、留级试读的执行
1. 学校受理并批准受退学警示学生提交的《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留级试读申请表》,确定将跟随下一年级相同专业留级试读。
留级试读学生原来修业通过课程的成绩和学分给予保留。
2. 新生第一学期受到退学警示,如提出留级试读申请并被批准者,第二学期可跟原班级学习并参加考试或申请休学,待下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转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学习。
3. 留级试读学生要缴纳第五年学费与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章补考与重修
一、考试及成绩管理详见《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补考或重修申请制实施办法(试行)》。
二、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