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拼装专项治理方案
2018年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8年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河东区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
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源头管理。
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方案

一、方案背景近年来,货车非法改装现象日益严重,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影响道路运输秩序。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本专项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全面清理货车非法改装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2. 强化货车改装源头管理,规范货车改装市场秩序;3. 加大对非法改装货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震慑效应;4. 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因非法改装货车导致的交通事故。
三、工作内容1.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货车非法改装的危害,提高驾驶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2. 强化源头管理。
加强对货车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货车生产、改装标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改装行为。
3. 开展专项整治。
对货车非法改装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以下行为:(1)擅自改变货车外廓尺寸、车长、车宽、车高等;(2)擅自改变货车车身结构,如擅自加高、加长、加宽货箱;(3)擅自增加货车载质量;(4)擅自改变货车轮胎规格、数量、品牌等;(5)擅自拆除货车安全设施。
4. 加强路面执法。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货车依法进行处罚,并强制恢复原状。
5. 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货车非法改装监管制度,加强对货车生产、改装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货车非法改装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工作步骤1.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明确整治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责任分工等。
2. 开展前期调研。
了解货车非法改装现状,分析原因,为制定整治措施提供依据。
3.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社区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货车非法改装的危害。
4. 开展专项整治。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行为。
5. 严格处罚。
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货车依法进行处罚,并强制恢复原状。
6. 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货车非法改装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1.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货车非法改装的治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货车非法改装的认识和警惕性。
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公益广告等方式,向公众普及货车非法改装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非法改装。
二、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对货车非法改装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加大对货车销售、维修、改装等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依法给予处罚。
加强执法力量的培训和引进,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
三、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货车改装行业的规范发展。
加强与货车改装行业协会、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行业自律,制定行业准则和标准,并建立举报渠道,接受各方监督。
通过规范化改装流程、加强质量控制等措施,提高货车改装企业的诚信度和产品质量。
四、加强技术监测和评估,提高治理效果。
建立完善的货车改装技术监测机制,加强对改装过程的监测和评估,确保改装后的货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同时,加强对非法改装部件的检测和取缔,提高整治效果。
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与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动货车非法改装治理工作。
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形成合力,形成对非法改装的全面打击态势。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监督性。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的宣传和曝光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对非法改装的声讨和抵制,形成对非法改装的普遍压力。
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货车非法改装的治理工作,全面提升货车改装行业的合规性和规范性,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货车非法改装是指在货车的结构、组成部分、功能以及使用属性等方面违反国家标准和规定,通过改装发动机、底盘、车厢等方式对货车进行非法改造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和隐患。
为了加强对货车非法改装行为的整治,提高货车整体安全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良好发展,制定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本次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1.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和使用非法改装货车的相关责任人,对非法改装货车进行取缔和整改。
2.全面排查已上牌行驶的货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置。
3.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对货车非法改装行为的认识和警惕,形成高压态势,净化整个社会环境。
二、整治措施1.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查处效果(1)增加执法人员数量,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2)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效率。
(3)制定严格的执法标准和程序,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行为。
2.加强信息共享,提高查处效果(1)建立货车非法改装信息数据库,对涉案货车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录和排查。
(2)加强与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
(3)加强对非法改装货车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科技应用,提高整治效果(1)通过高科技手段对货车进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非法改装行为。
(2)利用智能监控设备加强对道路交通的监管,做到全方位监控。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货车非法改装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力度,增强公众的警觉性。
(2)加强对货车司机、货车企业等相关人员的宣传培训,提高他们对货车非法改装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三、整治要求1.全面摸排,严查非法改装货车(1)对已上牌行驶的货车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
(2)对涉嫌非法改装的货车进行取缔和整改,严惩相关责任人。
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方案

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一些非法改装行为,对交通安全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社会影响极其不良。
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各级政府以及公安交通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开展车辆非法改装的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本次整治的目标是要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保障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三、整治措施1.公众宣传(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向社会宣传非法改装的危害性,强调不得随意改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篡改车辆信息等行为。
(2)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告知书和海报,加强对驾驶员和车主的宣传教育,提醒他们杜绝非法改装行为。
2.加强检查(1)开展日常检查,加强对车辆外观、内饰、发动机以及底盘等方面的检查。
(2)实施巡逻,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查处力度。
对发现的超标改装和不合法改装车辆,要立即予以暂扣、拍照和罚款。
3.完善法律法规(1)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意识。
(2)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惩罚条例,对非法改装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行为。
4.强化监管(1)建立完整的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非法改装的监管。
(2)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如无人机、视频监控、智能辨识等技术工具,提高整治效果和效率。
四、总结本次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方案,旨在打击和遏制非法改装行为,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非法改装隐患。
希望广大驾驶员和车主都能合法合规使用车辆,共同建设安全、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交通方案】2018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交通方案】2018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大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力度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县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工作,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有效打击和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证全县各级公路不受侵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从4月1 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公路建设成果、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和为社会提供通畅、安全的交通环境为目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全力打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治理原则(一)政府主导,统一步调。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统一政策、区域联动、联合执法、混合编组”的工作模式。
(二)依法治理,强化监管。
深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治超职责,切实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对治超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三)标本兼治,多措并举。
坚持专项治理和长效治理相结合、阶段性整治行动与常态化日常管理相结合、源头治理和路面治理相结合,逐步实现治超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治理目标(一)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三)治超相关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四)治理超标准装载的货源头企业。
(五)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
(六)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中的暴力抗法、闯卡、集结车辆恶意阻断交通和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提供有组织保护的黑恶势力。
(七)坚决遏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上路行驶。
(八)全县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8.05.09•【文号】交办运函〔2018〕702号•【施行日期】2018.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7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办运〔2016〕107号)相关部署,2018年6月30日前要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退出,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为确保全面完成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任务目标,经征求国内主要乘用车制造企业、整车物流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现就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整车物流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核查不合规车辆更新退出计划执行情况与新车购置情况,按月上报辖区内重点企业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更新改造情况,督促工作进展滞后的企业加快更新退出进度,不得使用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超出退出期限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运营,要引导本地区整车物流企业更多使用铁路、水路运输,提高乘用车长途运输中的铁路、水路运输比例,保持治理期间铁路、水路运输价格平稳。
要督促乘用车制造企业根据整车物流企业车辆更新进度提前安排好运输计划,合理确定公路运输价格,保障整车物流市场有序运行。
二、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执法检查,强化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未在申报系统申报、与申报信息不符、超出退出期限的,依法对车辆驾驶人及物流场站进行处罚,并将查处情况和涉及的车辆运输车所属企业信息逐级报告至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由交通运输部取消违规整车物流企业所有不合规车辆的过渡期。
市场监督管理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货车非法改装现象严重,不仅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频率增加,还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为了保障公众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1. 打击货车非法改装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2. 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3. 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推动整个行业良性发展。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货车非法改装的认识。
通过媒体、宣传册等形式,向公众普及货车非法改装的危害性,提醒大家要警惕非法改装行为。
2.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行为。
加强执法团队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3. 加强执法合作,形成合力。
与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货车非法改装行为,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
4. 加强监管措施,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对货车改装车间、改装配件的监管,提高准入门槛,规范市场秩序,让合法经营者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5. 加大宣传惩治力度,形成舆论压力。
通过大力宣传查处非法改装案例,引导公众形成对非法改装行为的抵制,形成社会共治的氛围。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专职工作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2.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活动,对工作进展、问题及时跟进,并提出解决方案。
3.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效能。
制定并落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五、工作要求1. 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货车非法改装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3. 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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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拼装专项治理方案
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拼装专项治理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切实抓好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XX 市国省干道及县(区)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内府办发〔2014〕81号)、《XX市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道安整办〔2015〕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由县政府主导,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牵头,公安、交通运输(路政、运政)、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参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查处一批非法改拼装车辆,警示教育一批违法驾驶人,强力整治一批非法改拼装企业,切实增强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运输企业以及车辆改拼装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货运源头单位规范装载的自觉性,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坚决遏制因货车非法改拼装、超限超载引发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监督全县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县工商、质监、交通、公安、农机部门为主战部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专项行动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三、整治重点
以大中型货运车辆和农用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非法加高栏板、加装假轴为重点,集中查处以下严重违法行为:
1.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2.机动车维修企业、维修点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3.货运车辆加装假轴(悬浮轴)的违法行为;
4.擅自加高货箱栏板、加装钢板、改变灯光装置的违法行为;
5.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车型结构的违法行为;
6.货车超限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行驶、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未按规定安装车辆尾部标志板及其他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8年7月1日至7月10日)。
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统一编制宣传资料,并利用县电视台、微博微信、LED显示屏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县安监局负责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县水务局负责河砂料场;县经信局负责冶金、化工、水泥企业;县住建局负责建筑企业、施工工地;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和货运场站,县质监局负责改装、拼装车辆企业;县工商局负责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县农业局负责农用车主;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货车车主;各镇人民政府要充分采取逢场天集中宣传、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学习培训。
各镇、各部门宣传工作及学习培训情况小结于7月12日前报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
(二)自行拆卸阶段(18年7月11日至7月15日)。
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统一组织,交通、交警、农机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采取每天工作时间定点检查(凉风坳、吴家湾)与流动检查形式,以空载货车为主、载货货车为辅,对在路面检查中发现的非法改拼装行为,采取劝导形式,要求被查处对象自行拆除、整改,并做好检查登记。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
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公安:交警大队4人、应急处突大队6人,交通运输:路政大队4人、运管所4人,工商:2人,农业:4人,质监:2人,以上各部门需明确一名带队领导),按照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表(附件1)开展以下工作:1.路面检查:公安、交通、农业部门依次负责组织路面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每周不得少于三次。
对路面检查中发现的加高栏板行为,空载货车由运管部门组织当场切割并予以相应处罚,切割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载货货车由交警部门暂扣证件并勒令车主3天内消除违法行为并予以相应,消除违法行为所需费用由车主承担。
交警、农业部门要对做好加高栏板、非法改拼装行为的判断工作,县公安局应急处突大队做好维稳工作。
2.源头管控:运管、工商、质监牵头组织对货物运输企业、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车辆维修企业、机动车生产、销售等领域开展检查行动,对发现的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依法严管重罚,检查行动每月2次。
(四)巩固完善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全力推进我县普通公路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五、工作措施
(一)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对货运车辆销售企业(含品牌汽车4S店)和交易市场等销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协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严厉打击汽车修理企业(点)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二)公安部门:负责对货运车注册登记、查验及道路行驶车辆情况进行检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现场查获的货运车辆非法加高的货箱栏板,一律在现场予以切割恢复原状并依法收缴;对装载有货物,或现场无法切割的,应当依法暂扣行驶证和驾驶证,责令车主或驾驶员限期恢复原状,并依法给予处罚。
对现场发现的非法拼装车和报废车依法扣留,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强制拆解、报废。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查处货物运输企业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车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查处机动车维修厂(点)非法改装拼装和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行为。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车辆营运证,严禁进入运输市场。
(四)农业(农机)部门:把好上户关,负责对农用牌照车辆的非法改拼装进行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质监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查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违反国家标准检验货运车辆的行为。
各部门要以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货物运输单位、治超站、收费站等为依托,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应当责令改正,强制其恢复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恶意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
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专项整治是普通公路治超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加强与相邻县(区)的区域合作,要强化部门之间联勤联动,通过在路面执法、货运单位、运输企业、改装企业和维修厂(点)、汽车生产、销售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各镇、各部门要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严禁粗暴执法。
要坚持查处与教育并举,讲究方式方法,加强对当事人的教育疏导,争取理解支持,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纠纷。
(四)加强预防,维持稳定。
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聚众堵路、罢运、暴力抗法、非正常上访等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属地公安机关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聚众围攻、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等行为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
同时,要积极疏导、化解矛盾,防止引发大的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组织,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官方微博等载体,多层面、全方位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线索,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举报电话:8215962)。
(六)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行动迟缓、路面管控不力、源头整治不到位的,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将严肃通报,约谈整改,对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超限超载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将协同安监、监察等部门严格按照《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严格倒查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强信息报送。
专项整治期间。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在每周五17:00前报送本周查处情况统计表,当月倒数第三个工作日报送当月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