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的管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的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基本要求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的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职责分工1. 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应配备有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关证书的工作人员,负责中心站的运行和操作。
2. 相关部门应配合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领导班子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应设立领导班子,由主要负责人、副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主管组成。
领导班子负责对中心站的管理和决策,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组织结构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的组织结构包括:领导班子、综合部、技术部、网络部、值班部、安全监控部等。
第七条职责分工1. 综合部负责中心站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资料管理、办公设备的维护等。
2. 技术部负责中心站的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工作,包括中心站软件的更新、设备的维修等。
3. 网络部负责中心站的网络运维和数据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4. 值班部负责中心站的值班工作,24小时监控煤矿的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5. 安全监控部负责中心站的安全监控工作,包括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章操作流程第八条工作流程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的工作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报警处理、事件反馈。
第九条数据采集1. 中心站通过各种监控设备对煤矿进行数据采集,包括视频监控、气体监测等。
2. 数据采集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监控到的数据能够真实反映煤矿的安全状况。
第十条数据分析1. 中心站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煤矿的安全状态。
2. 数据分析应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报警处理1. 中心站在监控到异常情况后,应采取及时的报警措施,包括声音报警、图像报警等。
煤矿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整理汇编

SD煤矿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汇编2012年3月目录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 - 1 -瓦斯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 - 5 -井下监控设备作业规程................................................ - 6 -瓦斯监控异常情况处理及上报制度................................ - 7 -监控调度处理程序示意图 .......................................... - 10 -监控调度值班制度.................................................... - 11 -监控室管理制度....................................................... - 12 -微机室管理制度....................................................... - 13 -瓦斯超限报警处理措施.............................................. - 14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 15 -计算机运行管理制度................................................. - 16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 17 -监控系统逐日报表传送审阅制度................................. - 18 -监控人员交接班制度................................................. - 19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 20 -监控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 2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 24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汇报制度................................. - 25 -瓦斯监控探头使用及处理制度 .................................... - 27 -监控系统瓦斯瞬间超限处理措施................................. - 30 -监控中心机房操作规程.............................................. - 31 -监测监控系统机构示意图 .......................................... - 33 -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 .......................................... - 34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 35 -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高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煤矿管理人员的千里眼,是防治矿井瓦斯灾害的重要手段。
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一、矿井监控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矿井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有保护矿井监控系统的责任和义务。
二、矿井监控系统是矿井主要的安全设备之一,除监控系统管理员、瓦斯检查员外,其它任何人员不得乱动本系统设备。
三、矿井建立监测队伍,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应同时具有通风和安全监测两门专业的知识。
四、安全监测员实行设备包机制,对其管辖的监测装置认真管理。
五、矿井设立监控中心室(微机房)和监测装置维修室。
六、监测管理人员必须建立设备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表、装置使用月报和季报表、监测重点日报表、监测系统图。
七、监测装置安设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电缆敷设都要符合《规程》规定。
八、各种装置(包括分站、电缆、传感器、声光报警器、远程断电控制器等)实行分片管理,并随采掘生产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调整。
各单位必须对辖区内的监测装置进行看管,发现报警或其它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生产调度室和安全调度室。
九、各单位对辖区内的监测装置的电源更改线路、断电或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提前通知安通科,由安通科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私自中断监测装置的使用,否则安通科将对其做相应处罚。
各单位的电工应对监测装置的供电线路熟知,在非常时刻,能给仪器停送电。
十、安设在采掘工作面的各种传感器,施工单位放炮时必须移到安全防护地点,放炮后在移回到原来位置,否则损坏传感器时安通科将给以相应处罚。
十一、监测装置所在区域内的瓦斯员,每班必须对本区域内的监测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安全调度室。
瓦斯员在填写瓦斯手册和瓦斯牌板时,增填传感器数值,如果发现传感器超过允许误差,立即通知安全调度室,由监测人员进行调试。
十二、矿井监控系统的所有装置必须防爆,完好标准同其它电气设备,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
十三、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____个月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是指煤矿企业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选购和安装:明确选择和购买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监控要求,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明确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责任和程序,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安全监控系统数据管理:明确安全监控系统数据的采集、存储和管理方式,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4. 系统使用权限管理:明确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权限管理制度,对不同职责的人员设置不同的系统使用权限,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的合法使用。
5. 系统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监控系统的操作规范,明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同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运用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应急处理。
6. 监控记录保存和归档:规定安全监控系统的记录保存和归档要求,确保监控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 违规处理和追责制度:明确对违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违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煤矿企业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规范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和流程,保障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使用,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本(2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控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各类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矿井视频监控系统、气体监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
第三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稳定可靠、准确敏感、安全高效的功能,满足煤矿生产实际需求,提高事故预警、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并由煤矿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应根据煤矿生产工艺特点、设备布局及安全生产需要进行设计,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应按照设计方案、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采购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证设备的位置正确、连接可靠、操作方便。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调试和测试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系统的运行稳定和功能正常。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培训应对相关人员进行,确保其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寿命。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和更换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保持系统的连续运行和信息完整性。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数据和报警记录应按照规定进行存储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和隐患应及时处理,确保系统的及时响应和有效治理。
第四章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效果评估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效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评估依据包括系统运行数据、事故处理情况、设备维护质量等,要求全面、准确、客观。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值班制度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值班制度一、制度目的二、值班人员的组织与管理1.值班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合理安排值班数组织,确保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值班人员应严守纪律,服从领导和监控室主任的指挥,按照规定值班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离岗位。
3.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操作方法,严禁将设备用于非工作用途,确保设备长时间稳定运行。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矿井进行全天候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2.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信息的采集、处理和传输,及时发送煤井瓦斯、矿震、煤尘等预警监测数据。
3.值班人员有权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上报到监控室主任和领导进行处理。
4.值班人员应按照程序与其他部门进行及时、准确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确保信息的及时流转。
四、值班岗位的安全措施1.值班人员进入监控室前,应查验个人携带物品,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2.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有问题及时向监控室主任汇报,不得私自调试设备或进行其他未经授权的操作。
3.值班人员离开监控室时应保持岗位整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作设备,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处理。
五、不可抗力情况处理1.如遇到特殊情况例如停电、网络断开等,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监控室主任,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值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2.值班人员在工作中如遇危险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自救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六、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每季度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对执行中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者将依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3.对于值班人员工作中的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七、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可由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商议决定,并及时通知到值班人员。
八、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值班制度模版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值班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的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进行。
适用于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职责与权限1. 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控煤矿的各项安全指标,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2. 值班人员具有监控系统操作权限,并负责日常维护和巡检监控设备的工作。
3. 值班人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部门或煤矿联络员进行沟通、协调工作。
三、值班制度1. 值班班次:根据煤矿安全指挥中心的需要,将24小时划分为3个班次:早班、中班、晚班。
2. 值班人员轮岗制度:按照预先编排的值班表进行轮岗,确保每个值班人员按时到位,不得迟到早退。
3. 进入工作岗位: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岗位,进行交接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 交接班:每个班次交接班时,必须进行班次交接记录,详细记录前一班次的工作情况、异常情况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5. 工作期间: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专心工作,不得在监控室内进行娱乐、闲聊、上网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工作内容1. 监控系统操作: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包括实时监视和录像回放等功能。
2. 指标监控: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的监控指标进行监视,如瓦斯浓度、矿井温度、通风系统状态等,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异常情况。
3. 信息报告:值班人员要及时记录和报告各类异常情况、事故发生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4. 设备维护:值班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和巡检监控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协助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 定期报告:值班人员要按照要求提交工作日志和报表,包括当班值班情况、异常情况记录等,确保工作的规范和透明。
五、工作纪律1. 服装整洁:值班人员要注意自身形象,工作时着装整洁,不得穿拖鞋、短裤等不合适的服装。
2. 禁止私自离岗: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私自离开监控室,如需离岗,必须找到替班人员接替工作后方可离开。
3. 禁止私自调整监控系统: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整监控系统的参数和配置,如需调整,必须有上级领导的批准。
监控中心各种规章制度汇编范文

监控中心各种规章制度汇编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监控中心的工作秩序,保障监控设备和信息安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监控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监控设备管理人员、监控操作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
第三条监控中心的工作原则是公平公正、服务为本、保密安全、依法合规。
第四条监控中心的工作目标是保障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监控信息的准确记录和传输,及时响应各类紧急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章监控设备管理规定第五条监控中心的监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巡检,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修。
第六条监控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七条监控设备管理人员应当保证监控设备的信息安全,禁止私自更改、删除或泄露监控数据。
第八条监控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监控录像进行存储和备份,确保监控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九条监控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整监控设备的布局和参数,以提高监控效果。
第十条监控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监控设备的技术更新和升级,保障设备性能达到最佳状态。
第三章监控操作规定第十一条监控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监控设备进行操作,确保监控效果的准确和及时。
第十二条监控操作人员应当熟悉监控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监控操作人员应当认真记录监控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各类问题和事件。
第十四条监控操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岗位,忠诚履职,杜绝违规操作和不当行为。
第十五条监控操作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保卫规定第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保卫监控中心安全的职责,保障设备和信息的安全。
第十七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加强巡逻和防范意识,确保监控中心的安全环境。
第十八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依法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九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合理调配警力和资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监控中心的安全稳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严格遵守矿规矿纪。
二、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三、做好监测设备的调校台帐和出入井台帐。
四、对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主机每月调校一次;采用截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必须每7天调校一次。
五、瓦斯探头应垂直挂于顶板下0.3米内,距巷道侧壁不小于0.2米。
六、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使用瓦斯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做好检查记录;出现误差时,以较大值为依据,同时必须在8小时内调校完毕。
六、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由专人负责进行校验,监控主机每月调试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1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七、安全监控系统发故障时,必须即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并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在处理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八、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由瓦斯员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告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处理无数据的措施:
有计划的无数据:
由相关科室制定好安全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宣贯、签字.
提前向郑新四公司监控中心、新密市煤炭局监控中心请示、汇报并发送传真件。
得到二级监控中心的许可后,操作人员方可按措施实施,并用视频、电话等手段监督相关区域人员撤离情况。
数据恢复正常后填写好中断时间再向郑新四公司监控中心、新密市煤炭局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
九、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拙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设置专职人员负责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报警仪的零点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十、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报警浓度、断电浓度为大于或于0.8%;复电浓度为小于0.8%;断电范围为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备。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和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报警浓度、断电浓度为大于0.5%,复电浓度为小于0.5%;断电范围为采掘工作面进风巷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被串采掘工作面及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机电设备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七、负责对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收发及维护,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八、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井下监控设备作业规程
一、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器下井之前必须在地进行调试,稳定运行后方可下井。
三、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接线时必须遵守井下机电防爆要求。
得到二级监控中心的许可后,操作人员方可按措施实施,并用视频、电话等手段监督相关区域人员撤离情况。
恢复正常后填写好中断时间再向郑新四公司监控中心、新密市煤炭局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
无计划的瓦斯超限:
一旦发现瓦斯超限,应立即向郑新四公司监控中心、新密市煤炭局监控中心,同时通知调度室撤离相关地点人员,查明原因,在三分钟内向郑新四公司监控中心、新密市煤炭局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
二、在每一个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设计监控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三、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都功能;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2个小时;具备防雷电保护;必须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主机有两台,1台备用。
SD煤矿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2012年3月
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高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煤矿管理人员的千里眼,是防治矿井瓦斯灾害的重要手段。我矿特制定了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一、建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领导组,并配备了专职的人员进行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如果在三分钟内查不清原因的,应先向郑新四公司监控中心、新密市煤炭局监控中心发出超限传真,待真正弄清原因后,再向郑新四公司监控中心、新密市煤炭局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
处理主扇停风的措施:
有计划的停风:
由相关科室制定好安全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贯、签字。
无计划的无数据:
一旦发现无计划的无数据,应立即向二级监控中心汇报,并通知调度室查明原因。
待查明原因后,再向郑新四公司监控中心、新密市煤炭局监控中心发送传真件。
处理瓦斯超限的措施:
有计划的瓦斯超限:(比如:试验分站瓦斯超限断电、检修相关设备等)
由相关科室制定好安全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贯、签字。
提前向郑新四公司监控中心、新密市煤炭局监控中心请示、汇报并发送传真件。
四、安装监控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五、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并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矿调度室,由调度室指挥监控室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由调度室下达命令进行。
四、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有故障闭锁功能,当其与闭锁控制的有关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五、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没各,需要安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矿调度室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瓦斯监控异常情况处理及上报制度
鉴于目前煤矿安全形势日趋严峻,而监控系统的异常情况不可避免,为了适应越来越严峻的安全形势,特制定以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