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章程定稿

合集下载

环保协会章程

环保协会章程

环保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环境意识的普及和环保行动的开展,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环保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独立开展环境保护活动。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倡导绿色生活,推动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教育、环境保护宣传、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环境法律咨询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协会的组织形式为会员制,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类。

第六条协会的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理事单位派代表组成,理事单位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第七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环境教育委员会、环境监测委员会、环境治理委员会等。

第三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九条会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协会活动、获取协会资源的权益。

第十条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利选举和被选举为协会的理事会成员,并参与协会的决策。

第十二条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并积极参与协会的捐赠和筹款活动。

第四章理事会的职权和责任第十三条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审议重大事项等。

第十四条理事会有权选举产生协会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三年,连任一次。

第十五条理事会有权决定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六条理事会有权决定协会的章程修订,并对理事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纪律审查。

第五章秘书处的职责和工作第十七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

第十八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秘书处有权根据理事会的决策,代表协会与外部机构进行协商、合作和交流。

第六章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第二十条专业委员会是协会的专业技术支持机构,负责协会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咨询工作。

以人为本,以生态为主——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的规划

以人为本,以生态为主——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的规划

以人为本,以生态为主——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的规划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绿色画报》
【年(卷),期】2007(000)007
【摘要】<正>中国·内蒙古沙尘暴研究治理促进会自2001年7月成立以来,得到全国人大、国家林业局、团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05年9月10日在包头市九原区苗圃举行了内蒙古沙尘暴研究治理促进会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的隆重揭牌仪式。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邢云同志为基地揭牌,原全国人大布赫副委员长亲自为沙尘暴研究治理促进会生态道德教育基地题写了牌匾。

【总页数】2页(P64-6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82
【相关文献】
1.全国首创内蒙古沙尘暴研究治理促进会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的隆重揭牌 [J], ;
2.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充满绿色的生存空间——中国、内蒙古沙尘暴研究治理促进会主席陈寿朋同志在包头生态道德教育基地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J], ;
3.中原经济区规划背景下的河南省生态道德问题研究 [J], 胡卫卫;郑逸芳
4.推进生态道德教育基地建设 [J], 夏家天
5.水韵生态农业观光园教育基地规划设计的特色 [J], 王婧;甘德欣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道德评议会章程

道德评议会章程

道德评议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提升,建立健全道德评议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道德评议会是一个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开展道德评议活动,推动社会道德建设。

第三条道德评议会的宗旨是:倡导道德行为,引导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道德评议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秘书处是具体执行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由道德评议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

第六条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推荐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任命。

第七条秘书处设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道德评议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

第九条个人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声誉;(三)认同道德评议会宗旨,愿意为道德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条单位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二)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道德形象;(三)认同道德评议会宗旨,愿意为道德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均须提交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预道德评议活动,提出评议意见;(二)参预理事会选举和被选举权;(三)享有道德评议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四)参预道德建设活动,获得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会员有以下义务:(一)遵守道德评议会章程和决议;(二)积极参预道德评议活动,发表真实、客观的评议意见;(三)保护道德评议会的声誉和利益;(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道德评议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评议社会各界人士的道德行为;(二)发布道德评议结果,引导社会舆论;(三)组织道德建设活动,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四)开展道德宣传和教育,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五)研究道德问题,提出建议和政策意见。

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

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

第七章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随着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日趋加深,生态问题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

倡导生态道德,已成为很多国家解决生态问题的重要途径。

我国要在21世纪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就必须在发展的道路上摆脱环境污染、能源短缺、人口膨胀、耕地减少等工业化带来的严重后果,就需要全社会成员普遍具备生态环保意识和环境伦理观念,必须努力创造一种与自然相和谐的文明模式,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党中央高瞻远瞩,在十七大上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这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在我国的研究和实践有着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在天津创建生态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进程中,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的成立,对于开展生态道德教育,普及生态道德研究成果,加强生态道德建设,推广生态道德伦理、价值观念,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的道德理念,搭建环境保护的文化价值平台,建设生态文明,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一件大事,必将在天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和谐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积聚了一大批专家、学者和有志于环保事业的热心人士,大家出于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的责任感,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自愿加入到生态道德促进会,为天津的生态道德教育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十分难得可贵。

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愿和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一起,大力开展生态道德教育研究活动,培养生态道德意识,创造一种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善待生态环境的文化氛围,使人们全面、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科学认识自然、友善对待自然成为人们生活的理念和习惯,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价值支持。

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于2007年12月26日成立。

作为天津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市级社团组织,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Tianjin Ecological Morality Education Association)。

生态协会章程模板

生态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条名称:本协会名称为“XX生态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性质: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宗旨:本协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通过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倡导、科学研究、国际合作等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和参与,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第四条宗旨: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终止事宜。

第六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决定本协会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四)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协会设秘书处,负责本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理事会决定。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会员资格:(一)拥护本协会章程;(二)有意愿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三)具备一定的生态环境知识或技能;(四)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四)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协会提供有关信息。

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一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二)政府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2011年全国少年儿童生态道德教育计划项目工作指南

2011年全国少年儿童生态道德教育计划项目工作指南

2011年全国少年儿童生态道德教育计划项目工作指南题目:2011年全国少年儿童生态道德教育计划项目工作指南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中国儿童中心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全国妇联、国家环保部、国家林业局等部委支持下,2011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儿童生态道德教育项目,2011年全国少年儿童生态道德教育计划项目工作指南。

项目立足于发展校外教育内涵,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创新校外教育模式,积极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开展儿童生态道德教育研究、活动、培训和示范基地建设,有效提高儿童思想道德素质,全面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为了扎实有效地推动今年项目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和实施原则(一)目标1.参与项目的儿童规模更大,层次更多,范围更广泛;儿童的生态道德知识更为丰富,生态道德情感和态度更为积极,生态道德行为趋于习惯;促进儿童承担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小公民责任。

2.项目研究的成果更加丰富,活动的效果更为突出,参与儿童生态道德教育师资数量更多,组织指导开展儿童生态道德教育的能力更强。

3.以校外教育机构为主体,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广泛开展儿童生态道德教育研究、活动、培训和基地建设工作的局面,创新校外教育工作模式,促进校外教育内涵发展。

(二)实施原则1•儿童参与和行动中研究是项目工作的教育理念和原则。

儿童生态道德教育要遵行儿童发展规律、尊重儿童权利,在教师的指导下,倡导儿童参与,鼓励儿童从自身的生活和环境中发现问题、探索实践,在行动的反思和研究中提高生态道德综合素质。

2.自愿、自评与遴选、评估相结合是项目工作的组织原则。

合作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自愿申报,经项目组遴选核准后实施项目;实施项目过程中及项目终实行合作单位的自评与项目组的督导、评估相结合。

3.支持和自力是项目工作的发展原则。

生态环境协会规章制度

生态环境协会规章制度

生态环境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生态环境协会是一个先进的、积极的、自发组织的,具有公益性的组织。

会员都具备热爱环保,思想道德高尚,乐于奉献等基本条件。

为了协会不断地健康稳步向前发展,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宗旨:保护环境,拯救地球,努力宣传环保知识和法规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会长为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会员大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有每个部门轮流负责。

第三条:本组织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长一名,及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第四条:会长职责1.统领协会工作,向下级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向上反映协会各方面情况,对副会长及理事长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帮助,保证协会内部的团结,工作的顺利展开。

2.召集并主持会议,提出议案,并知道他们的工作3.在会员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4.监督社团活动及财务情况第五条:副会长职务具体社团工作,积极发现并反映问题,提出有效意见和建议,为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

1.发展发动会员,上传下达,协调各部工作。

2.做好档案,票据管理及记录工作。

3.协助会长完成各项工作第六条:理事长1.制定修改本社章程2.组织学习校团委及主席团会议精神3.对会员的考勤及工作进行考核,进行表扬处分第三章:会员第一条:凡各人个人承认本章程有意参加环保活动,通过一定考核,则可参加本协会第二条:会员权利1.有参与本组织活动的权利2.有对本社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3.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会员有退会的权利,有效期为一年第三条:注册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的义务2.参加本社活动,完成本社任务,宣传本社宗旨,维护社团的声誉3.有向大众宣传和推广环保活动,宣传本组织的义务4.会员在日常生活中尽量注意自身行为对环境的影响第四条:会员发给会员证第五条:会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或有违反本协会宗旨的行为,由会长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第四章:经费第一条:本会会费来源包括会员所交会费及其他捐助,学校拨款第二条:会费的支出由财务部做出预算报告,会长签字,即可通过执行,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收支,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第五章:协会活动制度第一条:本协会定期安排活动第二条:1.各会员每次都应配合组织部安排,准时到位2.活动和例会实行签到制度,会员有特殊情况可向会长及理事长请假,并做好记录3.无故缺席三次将会给与警告,三次警告无效将给予恰当处理。

协会促进会章程

协会促进会章程

xxxxxxxxxx促进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全称:xxxxxxxxxx促进会,英文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简称:xxxxxxxxxxxxxx。

第二条本会性质:是xxxxxxxxxx从事xxxx种植、技术培训、科学研究、生产推广、高新技术应用、原料设备供应及产品销售的直接和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合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及社会道德风尚。

搭建政府、社会与会员及贫困群众的联系桥梁和xxxx产业脱贫平台,帮助和指导会员及贫困群众做好产业规划、实施xxxx种植、推广科学技术、提高我市xxxx行业竞争能力,打造绵阳xxxx品牌;指导贫困村培育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本地区贫困人口产业脱贫奔康。

维护本会整体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加强行业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市xxxx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xxxxxxxxxx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xxxxxxxxxx民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地址:xxxxxxxxxx。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倡导爱国、敬业、守法,努力提高会员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宣传《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授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二)在我市范围内,对xxxx实行规模化种植和产业化运作,从事xxxx科学技术开发,推动会员间的技术交流、经济联合、信息互动,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转让、推广和服务,市场信息的搜集、公开与发布,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品牌建设以及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会员发展经济,排忧解困。

(三)参加市场流通和竞争,拓宽流通渠道,建立营销网络和专业市场,组织采购、供应会员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销售会员生产的产品。

开展会员所需物资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英文译名为Tianjin Ecological Morality Education Association,缩写为:TEMEA。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天津市社会各界研究、支持和从事生态道德教育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本团体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确定的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城市定位以及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结合实施《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开展生态道德教育,普及生态道德研究成果,推动生态道德建设,维护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住所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53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组织开展相关学科的生态道德教育研究活动,探讨如何履行生态道德教育的义务和责任,维护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禁止损害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行为,为生态道德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根据。

(二)大力促进生态道德教育,从普及生态知识、培养生态情感、树立生态理念等方面入手,引导全社会全面、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培育生态道德意识,使科学认识自然、友善对待自然成为全体市民的生活理念和行为习惯。

(三)利用网络、公益广告和展示场所等多种形式,组织公益宣传活动,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加强生态道德宣传力度。

积极联系和引导各类媒体、非政府组织为生态道德教育事业服务。

(四)组织会员和专家学者对生态道德教育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企业提供服务。

(五)对会员进行定期培训和业务指导,对热心生态道德教育的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培训。

(六)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高层论坛、讲座和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建立与其他生态道德教育团体和工作者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七)对生态道德教育的有关情况进行汇总,收集、分析、发布国内外的相关信息。

(八)对在生态道德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给予奖励和表彰,对有杰出贡献的人士向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推荐给予表彰。

(九)接受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的委托,从事与宗旨相关的业务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活动的权利;(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向本团体推荐会员的权利;(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积极参加本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等下设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必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热心生态道德教育事业,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实体机构等下设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等下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等下设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的资助;(四)政府资助;(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取得的收入;(六)利息;(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团体经费的支出:(一)为会员提供的无偿服务所需费用。

(二)各种会议、培训支出。

(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支出。

(四)对外活动经费(包括组织国内外专家、领导、学者讲课,学术报告等费用)。

(五)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支出和聘用人员、专家补贴。

(六)本团体工作活动场所、办公设施所需用品支出。

(七)其它合理支出。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政府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07年12月2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