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担中央医药储备和销售,采购商品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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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合作方案

国药合作方案

国药合作方案第1篇国药合作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医药市场的快速发展,国药集团作为我国医药行业的领军企业,肩负着保障国家药品供应、促进医药产业升级的重要使命。

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提高市场竞争力,国药集团拟与合作伙伴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进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合作目标1. 提高国药集团产品市场份额,增强品牌影响力;2. 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3. 促进双方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渠道建设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4. 探索创新业务模式,提升国药集团整体竞争力。

三、合作内容1. 产品合作:双方共同研发、生产、销售医药产品,充分发挥各自在产品、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产品互补和共同发展。

2. 市场合作:双方共同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高品牌知名度。

在渠道建设、营销策略等方面互相支持,共同开拓市场。

3. 供应链合作:双方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配送等环节开展合作,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4. 技术研发合作:双方共享研发资源,共同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高研发效率,缩短产品上市周期。

5. 人才培养与交流:双方加强在人才培养、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定期开展人才交流和业务研讨,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四、合作模式1. 股权合作: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2. 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合作领域、合作目标、合作期限等内容,确保双方权益。

3. 业务合作:双方在具体业务领域开展合作,如产品代理、市场推广、技术研发等,实现互利共赢。

五、合作期限本次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协商续约。

六、风险管理1. 政策风险: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确保合作项目符合政策法规要求,防范政策风险。

2. 市场风险:充分调研市场情况,合理预测市场需求,制定灵活的市场策略,降低市场风险。

3. 技术风险:加强技术研发团队建设,提高研发能力,确保合作项目的技术风险可控。

国药中生简介

国药中生简介
关爱生命 呵护健康
中国医药集团
发展战略
国药中生 CNBG
? 集团愿景:国际知名的中国生物制药行业领军企业 ? 集团使命: 行业科技创新的推动者
行业质量标准的引领者 行业产品市场的主导者 行业社会责任的践行者 ? 企业精神:负责、成熟、规范、优质、卓越 ? 企业理念:生命航程 、中生护卫
关爱生命 呵护健康
? 十大业务版块:药品分销、药品零售连锁、生物制药、化 学制药、传统中医药、医药国际货易、医药研究、科学 (医疗)器材、制药工程设计与总包、会展
? 所辖二级企业集团10家(五家上市公司)
? 发展目标:中央企业医药健康产业平台,2012年进入世界 500强
关爱生命 呵护健康
中国医药集团
中国生物基本概况
拥有1个博士点、5个硕士点、5个博士后工作站
关爱生命 呵护健康
产学研合作
国药中生 CNBG
中国医药集团
? 合作对象
? 政府组织(863、973、自然科学基金传染病专项、重 大新药创制、地方项目)
? 国内外科研机构、大学
? Gates基金会、PATH等非盈利组织
? 国际疫苗公司
? 合作目标
? 新产品(新技术)引进 ? 质量标准提升 ? 人才培养
根除
消除
极大减少
明显减小
控制
关爱生命 呵护健康
科研开发 -----人才队伍
中国医药集团
中国工程院院士
1
药典委员会委员
14
SFDA 新药评审专家
7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员
10
6.7% 6.3%
7.7%
国药中生 CNBG
8.1%
7.9%
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

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

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

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合同编号:(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标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配送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种明细:为了保障及提高药品质量,压缩不合理药价水分,减少医保不合理支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文件等其他相关规定,经甲方集中采购确定乙方为中选品种的生产企业,经乙方确认丙方为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概况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概况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概况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设立的唯一药品分销子公司,是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的中央医药储备成员单位。

公司集医院纯销、基层医院药品配送、药品零售和商业分销为一体,系四川省综合实力最强的医药分销及供应链物流服务提供商,是国内外知名制药企业在四川地区的首选经销商。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四川省成都市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国药集团、国药控股公司的领导下,每年综合经营指标以40%速度递增,构建起完善的供应链物流服务体系,建立起遍及全省的销售网络,拥有2000多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农合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连锁药店等客户群体。

公司目前经营的品种品规约5000余种,基本药物齐全,高、中端品种优势明显,享有“购买新特药到国药西南”的行业口碑。

1、品牌优势公司是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地区的药品分销中心和物流中心,作为在川中国医药集团的中央医药储备成员单位,承担着重大灾情、疫情、事故的药品急救供应工作。

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2009年甲流的危急时刻,公司按照政府和国药集团的有关指令,积极完成了储备药品调拨配送任务,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与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医改大背景下,公司将始终不忘肩负的使命,充分体现中央企业的良好形象,承担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有力保障药品供应,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2、资金优势国药控股建立了全国资金一体化平台(CBS系统),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优化配置药品采购资金,协调资信担保,利用资金池调剂余缺,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安全充裕的资金平台,为完成国药控股制定的区域发展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信息技术优势积极实现信息技术与传统领域的有机结合,将信息技术发展成公司又一个核心竞争力。

公司构建了IT局域网,利用国药控股统一定制的CMS分销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费用预算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物流配送系统等六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现了公司计算机实时管理,达到了资源共享和统一,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能力。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中选甘肃药品采购协议按照国务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甘肃省医保局等10部门印发的《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甘医保发〔2019〕号)、《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甘医发〔2019〕号),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压缩不合理药价,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促进甘肃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甲、乙、丙、丁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联采办发布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及中选结果和相关文件规定,现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四方关系(一)四方协议:是指甲(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乙(统筹区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丙(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丁(中选甘肃药品生产企业),四方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要求签订的协议。

(二)乙、丙、丁应各自根据药品购销需要,自行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带量采购和使用药品质量和及时供应。

二、采购周期依照《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甘医保发〔2019〕号)的要求,本次集中采购中选企业为2家以内的,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中选企业为3家的,采购周期为24个月,视实际情况可延长12个月。

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中选企业应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三、约定事项本协议主要约束医保基金预付政策、约定采购量、30天药款结算。

其他与药品采购、使用、支付、质量、供应等有关事项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准,本协议终止不影响采购周期内外已发生业务往来的执行。

药业公司中药材采购招标(3篇)

药业公司中药材采购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单位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招标单位所需中药材的采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1. 人参2. 黄芪3. 当归4. 丹参5. 枸杞6. 甘草7. 白芍8. 黄连9. 麦冬10. 熟地黄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中药材经营许可证;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稳定的货源和良好的供货渠道;5. 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6.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誉。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前往招标单位指定地点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地址:*************)。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换。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 供应商资质(30%):包括供应商资质证明、中药材经营许可证、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等;2. 产品质量(40%):包括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质量认证等;3. 价格(20%):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结合市场价格进行评分;4. 供货能力(10%):包括供货能力证明、供货渠道证明等。

九、其他事项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 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 如有疑问,请与招标单位联系;4. 招标单位保留对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1. 招标单位名称: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 联系人:XXX3. 联系电话:XXX-XXXXXXX4. 电子邮箱:*************5. 地址: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1. XX省公共资源交易网2. 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 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敬请广大供应商密切关注,踊跃参与投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7•【文号】工信部联消费〔2021〕195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21〕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广东省、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中央医药储备单位:现将《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17日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医药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医药储备在确保公众用药可及、防范重大突发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医药储备包括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

政府储备由中央与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医药储备组成,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中央医药储备主要储备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以及存在较高供应短缺风险的医药产品;地方医药储备主要储备应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活动区域性保障以及本辖区供应短缺的医药产品。

企业储备是医药企业依据法律法规明确的社会责任,结合医药产品生产经营状况建立的企业库存。

第三条政府储备遵循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动态管理、有偿调用原则,逐步建立起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市场有效供应的保障体系,确保储备资金的安全保值使用。

国药社会责任报告

国药社会责任报告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国药股份201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百强央企——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旗下的首家A股医药商业上市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药品及医疗保健产品分销商及领先的供应链服务商——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其前身中国医药公司的光荣传统,始终担负着党和国家赋予的保障人民群众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灾情疫情及中央药品储备的神圣使命。

多年来,公司一直把忠实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回馈社会、服务人民的重要途径之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1年,公司继续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克服竞争环境和市场形势的不利影响,知难而上,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公司下达的经营任务。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以经营为根本,,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一、以经营为根本2011年,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宗旨,恪守“质量第一,满意服务,诚信经营,观念创新”的质量方针,继续以经营麻特药品和高端处方药为主要特色,立足北京,辐射全国医药市场,同时不断强化药品供应链管理,延伸渠道,拓宽经营范围,拓展终端服务功能,打造专业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致力于提高药品经营质量和增值服务水平,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目前,公司共经营药品品规4000多个,拥有供应商559家、商业客户2825家,覆盖全国31个省份。

并拥有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控股子公司,形成了集商业、工业、物流三位一体的集约化经营模式。

(一)攻坚克难保增长2011年,公司克服药品降价和基药招标的双重不利影响,攻坚克难,全年共实现销售收入70.4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41亿元。

在行业内继续保持较强的赢利能力。

2011年公司资产总额达到35.5亿元,上缴国家 8699万元,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分红配送,回报股东2011年公司为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15元,占每股收益0.65元的23.08%,共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7182万元,为股东提供了良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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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公告编号:2003-临005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担中央医药储备和销售、采购商品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1、关联交易内容为国药股份与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之间关于承担中央医药储备的关联交易和国药股份2003年度计划向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所属的沈阳公司、北京站、大连中大、北京新特药、陕西新特药、贸易公司销售或采购商品以及向上海公司、广州公司、天津公司、粤兴公司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与以上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重要影响。

公司2003年度关联交易公告:一、国药股份与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之间关于承担中央医药储备的关联交易(一)关联方情况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7803.66万股,占总股本的58.67%,本公司董事长付明仲、总经理孙诚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的董事。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法定代表人郑鸿,注册资金85,749万元,主要经营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医药实业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举办医疗器械的展销展览;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批发等。

(二)交易内容依据二○○一年国药股份同国药集团签订的《中央医药储备责任书》及国药集团国药总规[2003]35号文《关于调整部分中央医药储备资金的通知》内容,国药股份承担的国家特种储备资金(以下简称特储资金)以2002年末的49,938,186.94元减少1000万元,调整后,国药股份仍承担储备资金39,938,186.94元。

特储资金系国家为保证战备、疫情、灾情、重大急救需要而用于储备医药商品的专项资金,该项储备资金只能用于医药商品的储备,不准挪作它用。

对于所承担的上述金额特储资金,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二、国药股份2003年度计划向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所属的沈阳公司、北京站、大连中大、北京新特药、陕西新特药、贸易公司销售或采购商品以及向上海公司、广州公司、天津公司、粤兴公司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其中商品销售总金额12,300万元,商品采购总金额40,704,025.74元。

(一)关联方情况1、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和本公司的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为钢为本公司董事。

上海公司成立于1952年11月,住所为上海市福州路221号,法定代表人陈为钢,注册资本4,023.7万元,主要经营西药,医疗器械,兽用药械,医药商品广告,中成药,中西复合制剂。

2、中国医药(集团)广州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广州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甫为本公司董事。

广州公司成立于1952年12,住所为广州市站前路22号,法定代表人李光甫,注册资本2,100万元,主要经营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血液制品、诊断药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含1-9类化学危险物品)玻璃仪器等。

3、中国医药(集团)天津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天津公司法定代表人魏玉林为本公司董事。

天津公司成立于1952年12,住所为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73号,法定代表人魏玉林,注册资金3,254万元,主要经营西药制剂及原料、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限分支经营);中成药、保健用品、滋补药品、医用化妆品、医药卫生用品、驱蚊剂、仓储运输、医疗器械售后修理安装、提供与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信息服务、劳务服务。

4、中国医药(集团)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沈阳公司成立于1949年3月,住所为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35号,法定代表人夏云梅,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西药、中药、化学试剂、医疗器材、化学药制剂、中成药、麻醉药品、防疫保健品、医用化学原料、仓储运输、医药产品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玻璃仪器。

5、广东粤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兴公司)的母公司中国医药(集团)广州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粤兴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3日,住所为广州市站前路22号5楼,法定代表人陈达铭,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经营销售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中成药、中成药饮片、中药材、医药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工产品。

6、中国医药北京采购供应站(以下简称北京站)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北京站成立于1956年4月,住所为北京市崇文区永定门外三元西巷甲12号,法定代表人孔祥义,注册资本1,503万元,主要经营销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西药制剂、生物制品、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材、化学试剂、包装食品等。

7、国药集团大连中大医药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中大)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大连中大成立于1988年6月8日,住所为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9号,法定代表人高钰,注册资本643万元,主要经营中西药原料药、中药材、化学试剂、医用化工原料等。

8、北京新特药品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特药)的母公司中国医药北京采购供应站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北京新特药成立于1956年5月30日,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甲8号,法定代表人张强,注册资本342万元,主要经营销售新药、进口药、医疗器械、包装食品、生物制品等。

9、国药集团西北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西北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30日,住所为西安市东大街139号,法定代表人李全,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西药原料药及制剂、中成药、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仪器仪表、日用化工产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凭证经营)的批发零售。

10、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外贸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法定代表人李志新,注册资本4,497万元,主要经营自营或代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和实际核定公司经营的商品以外的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医药行业技术进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易货贸易,医药行业对外咨询及技术交流。

(二)交易内容1、上海公司依据国药股份同上海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书》,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上海公司销售下列商品:大扶康针(2mg×100ml)、大扶康针(50ml)、优立新(750mg)、沐舒坦糖浆(0.6g/100ml)、开瑞坦糖浆(60ml)、凯福隆(0.5g)、沐舒坦针(2ml/15mg*5)、爱全乐气雾剂(10ml)、爱喘乐吸入液(20ml)、艾通立(50mg)、艾通立(20mg)、可比特(10ml)、可比特(5ml)、可比特(2.5ml×10)、美平(0.25g)、美平(0.5g)、潘龙(4mg×2ml×10)、静可福(6.25mg×20)、百普素(126g)、能全素(430g)、敏定偶(28’s),麻药及神经类药品等,协议总金额3,000万元。

依据国药股份同上海公司签订的《医药商品采购意向合同》,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上海公司采购下列商品:多美康针(15g/500×5’s)、多美康针(15g/500×10’s)、利其丁(10g×5)、异舒吉(10g×10),合同总金额为7,482,230元。

2、广州公司依据国药股份同广州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书》,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广州公司销售下列商品:大扶康针(2mg×100ml)、大扶康针(50ml)、艾通立(50mg)、艾通立(20mg)、美平(0.5g)、潘龙(4mg×2ml×10)、他格适(200mg)、思密达(3g×10),麻药及神经类药品等,协议总金额1,500万元。

依据国药股份同广州公司签订的《医药商品采购意向合同》,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广州公司采购下列商品:希罗达片剂(500mg×60)、罗忧素粉针剂(300万单位)、罗氏芬(0.5g)、罗氏芬(0.25g)、弗隆片(2.5mg×10)、弗隆片(2.5mg ×30),合同总金额为10,514,018.90元。

3、天津公司依据国药股份同天津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书》,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天津公司销售下列商品:艾通立(50mg)、沐舒坦针(15mg/2ml×5)、沐舒坦糖浆(0.6g/100ml)、开瑞坦(10mg×6)、开瑞坦糖浆(60ml)、碧兰麻(1.7ml×50)、派丽奥(0.5g)、静可福(6.25mg×20)、思密达(3g×10)、潘龙(4mg×2ml×10)、爱维治(400mg×10ml×5)、达利全(6.25mg)、达利全(25mg×10)、罗可曼(2000iu)、赛尼可(120mg×21)、卫萌(50mg/5ml)、泰素(30mg/5ml)、伯尔定(150mg/15ml)、先福吡兰(1g)、美平(0.5g)、百普素(126g)、能全素(430g)、他格适(200mg),麻药及神经类药品等,协议总金额1,500万元。

依据国药股份同天津公司签订的《医药商品采购意向合同》,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天津公司采购下列商品:华法林(3mg×100)、欧必停(5mg/5ml)、瘤可然(2mg×25’s)、丝裂霉素(20g)、伯利康尼雾化液(2.5mg×20)、耐乐品(10mg/10ml×5),合同总金额为4,376,845元。

4、沈阳公司依据国药股份同沈阳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书》,2003年度内国药股份计划向沈阳公司销售下列商品:大扶康针(2mg×100mlL)、大扶康针(50ml)、开瑞坦糖浆(60ml)、开瑞坦(10mg*6)、艾洛松(5g:5mg)、荷洛松(5g)、思密达(3g ×10)、贺普丁(100mg×14’s)、万可松(4mg×50)、爱可松(50mg/5ml×12)、美平(0.5G)、敏定偶(28’S)、能全素(430g)、百普素(126g)、斯巴敏(40mg ×30)、雷替斯(50ug×100、100ug×50、50ug×50),麻药及神经类药品等,协议总金额1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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