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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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模版

工贸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模版

工贸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贸企业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条件和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企业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以及外包服务商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企业将建立专门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

第四条:本企业将定期组织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将检查和评估结果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本企业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具体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措施,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六条:本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本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企业要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员工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和单位给予惩罚。

第三章:环保管理责任第九条:本企业将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环保责任,包括节能减排、废物管理、污染物防控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十条:本企业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发生的环保问题。

第十一条:本企业将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规的知识水平,促进员工的环保行为和理念。

第十二条:本企业要建立健全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对企业的生产、使用、处置等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职业健康管理责任第十三条:本企业将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业健康责任,包括工作场所的卫生环境、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十四条:本企业要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认识,掌握预防职业病的知识和方法。

2024年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生产部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检举、报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各级行政主管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不知中机是否有该部门,红色加粗标注者下同)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

职业健康科代表公司安委会行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

各级职工代表____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第六条职业健康科作为公司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委会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第八条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九条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1、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____防尘,防毒工作____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____)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保障工贸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和疾病的发生,制定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贸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中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1. 职业健康:指个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受有害因素损害,身体、心理及社会适应能力处于正常水平的状态。

2. 有害因素:指影响职业健康,并可能诱发职业病或职业伤害的各种因素,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人为行为等。

3. 职业病:指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或工种而导致的疾病,包括工业性尘肺病、尘肺、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职业性中毒、职业性噪声聋等。

4. 职业伤害:指在工作岗位上或者因工贸企业工作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意外伤害。

5. 职业健康监护: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评价、职业病鉴定、职业健康指导等的活动。

6. 职业健康危害评价:指对工贸企业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及其暴露水平进行定量、半定量分析的过程。

7. 职业卫生产品:指对人体危害因素的防护设备和工艺装置。

8. 职业卫生:指通过职业健康监测、职业健康危害评价、职业卫生管理和预防措施来保障职业健康的方法和技术。

9. 职业健康管理:指对工贸企业、工种以及工人本身的职业健康负有监察和管理责任的活动。

第四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的负责人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工作,并与有关部门合作,确保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的具体部门为职业健康管理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原则第六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应以防治为主,注重预防,全面控制工作场所内各种有害因素的危害,并依法保护工人的职业健康权益。

第七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应坚持“防深度”、“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预防为主、统一管理、责任落实、全员参与的方式,确保职工的职业健康。

第八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督,并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评估与监测体系。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模版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模版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贸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贸企业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工贸企业应制定职业健康管理的政策和目标,明确职业健康管理的责任和职权。

第四条工贸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包括职业健康管理组织、职业健康管理程序和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第五条工贸企业应加强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工贸企业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健康问题。

第七条工贸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监测和报告制度,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

第八条工贸企业应建立职业健康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制度,及时处理职业健康事故。

第九条工贸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十条工贸企业应建立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组织第十一条工贸企业应成立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十二条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由高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专家和工会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职业健康管理的政策和目标;2. 制定职业健康管理的计划和预算;3. 审查和评估职业健康管理的效果;4. 确保职业健康管理的执行和落实。

第三章职业健康管理程序第十四条工贸企业应制定职业健康管理的程序,包括以下方面:1. 职业健康管理的组织和职责;2. 职业健康管理的计划和目标;3. 职业健康管理的培训和教育;4. 职业健康管理的监测和报告;5. 职业健康管理的控制措施和紧急处理;6. 职业健康管理的改进措施和效果评估。

第十五条工贸企业应审查和更新职业健康管理的程序,确保其科学合理和有效可行。

第十六条工贸企业应在职业健康管理程序中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培训和教育。

第四章职业健康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工贸企业应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以下职业健康问题:1. 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2. 职业危害物质的暴露和污染;3. 职业性粉尘、噪音、振动和辐射的危害;4. 职业性损伤和意外事故。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2篇)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2篇)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工贸企业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职业病诊断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贸企业员工,包括全体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等。

三、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与责任1.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落实。

2.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由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组成,其中包括企业安全环保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代表。

3.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和政策;(2)组织职业健康监测与评估工作;(3)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4)负责协调应急措施和事故紧急处理工作;(5)对职业健康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6)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估。

四、职业健康管理流程1.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企业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对生产过程和工作岗位进行危害因素评估,并记录评估结果。

2.职业健康监测企业应根据工种特点和岗位要求,制定职业健康监测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监测工作。

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4.职业健康防护企业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配备防护设施、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等。

5.职业健康事故应急处理企业应根据职业健康事故的发生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演练和培训。

6.职业健康管理考核与改进企业应定期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职业健康档案管理企业应设立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测结果、职业病诊断情况、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记录等进行档案管理。

六、职业健康投诉与申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投诉与申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员工的投诉与申诉,并进行调查与处理。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度背景工贸企业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其员工的职业健康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减少企业因职业健康问题而面临的各种风险,制定一套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工贸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减少企业因职业健康问题而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职责企业•组织制定、实施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安排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对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和控制;•保证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的稳定进行;•设立职业卫生监测机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

职业健康委员会•负责协调、推进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宣传;•参与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制定和完善相关职业健康制度。

员工•遵守职业健康制度;•积极参与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发现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和工作环境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职业健康管理实践策略预防职业危害因素薪酬策略•给予重体力工作的员工合理的薪资待遇,避免过度劳累;•给予使用有害物质的员工相应的加薪补贴,以补偿职业危害因素带来的风险。

技术策略•通过工艺改进和技术升级,减少职业危害因素的排放;•引入优秀的工艺和技术,减少员工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

环境策略•保证工作环境的洁净,减少职业危害因素的分散与传播;•加强环境监测和防范,避免职业危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职业健康检查•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系统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从事高风险、高危工种的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严格保密。

总结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员工职业健康的重要法规和工具,其制定和执行不仅关系到员工的健康和劳动权益,也影响到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工贸企业在实施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时,应该依据自身的特点和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实践策略,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

工贸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范本

工贸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范本

工贸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本责任制范本。

第二条工贸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加强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条工贸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相关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权力,并将其纳入员工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工贸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序进行。

第五条工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工贸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工贸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本部门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八条工贸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工贸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企业的生产设施、工艺流程和职业危害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组织和指挥体系,提前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

第三章环境保护责任制第十一条工贸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责任制,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十二条工贸企业应当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监测和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2023年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023年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023年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二、职责与义务1. 工贸企业职权健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职业健康管理活动,保护自己的健康与安全。

三、职业健康管理的内容1. 职业健康检查:所有员工必须每年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职业病检查和心理健康检查。

2. 职业危害防护:企业必须对各类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提供个人防护用品、改善工作环境等。

3. 职业健康培训:企业必须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培训,包括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和相关操作技能的培训。

4. 职业病报告与记录:企业必须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记录职业病病例,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和预防措施。

五、职业健康管理的措施1.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对员工的体格、职业病和心理健康的监测和评估。

2. 加强对职业危害的评估和管理,对各种职业危害源进行识别、监测和控制,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加强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 建立健全职业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记录职业病病例,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和预防措施。

5. 加强对员工心理健康的关注,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

六、职业健康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2. 监督与检查内容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的实施情况、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职业健康培训的开展情况等。

3. 监督与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估企业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进行指导和整改。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工贸企业。

2. 本制度由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涉及的问题,可以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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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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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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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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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职责
3.1.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3.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1.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3.1.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3.1.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3.2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职责
3.2.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3.2.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
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3.2.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2.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3.2.5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3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3.3.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3.3.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
器具和防护;
3.3.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3.3.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四、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
4.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
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志;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1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
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5.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5.3.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5.3.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5.3.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5.3.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3.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5.3.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5.3.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
料。

5.4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5.4.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5.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6.1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

6.2新职工进企业,必须先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转换工作岗位,也应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6.3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其它空余时间,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6.4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职业卫生教育。

6.5结合生产特点开展国家的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培训。

6.6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制度
1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

2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3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八、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2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4车间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安全
管理部门负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

放发标准由安全委员会制订。

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视同岗位正式工。

九、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及时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应当立即采取
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1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12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
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
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3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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