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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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临时工、劳务工以及外委项目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健康”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本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企业应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四)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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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公司行政管理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及班组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安保部、生产部、行政管理部或总经理进行检举、报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

生产部代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行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

各级职工代表组织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第六条安保部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管理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第八条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九条必须认真落实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一)行政管理部在拟定新产品生产工艺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行政管理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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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先进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那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

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4.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2.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2)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3)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评估;(4)负责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内容3.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职业病防治;(2)工作场所环境管理;(3)员工健康监护;(4)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5)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3.2 职业病防治(1)公司应识别和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2)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3)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4)建立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5)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及时治疗和康复,保障其合法权益。

3.3 工作场所环境管理(1)公司应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和要求;(2)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卫生监测和评估;(3)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包括良好的通风、照明、温度等;(4)建立工作场所环境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5)对工作场所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

3.4 员工健康监护(1)公司应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3)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及时治疗和康复,保障其合法权益;(4)对员工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提高员工健康意识;(5)建立员工健康监护制度,定期组织健康培训和宣传活动。

(完整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3篇

(完整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3篇

(完整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避免工伤事故,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制定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并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机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体系,对工作场所环境、生产设备、劳动过程和工作场所内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第五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采取必要措施预防职业伤害和职业病。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个人的职业健康安全。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记录、统计及分析,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条公司应当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职工的权益。

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对突发职业卫生安全事故予以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十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2/3)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措施,确保员工不出现职业病及职业伤害,并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工作场所内的职业病危害源和作业区分级,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控制。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实行控制职业病危害源的应急监测,对发现的职业病危害源及时制止、处理,并对其产生的后果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对可能患职业病的员工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对患职业病的员工及时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赔偿和补偿。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健康监测体系,对职业病危害源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测,发现职业病危害源和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4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4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职业安全健康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力素质,建立并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制度的概念、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要素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阐述。

二、制度的概念制度是人们为了实现某一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的总和。

在组织管理中,制度是指组织的一种行为规范,强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行事,确保组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规范和约束组织的安全生产行为,有效减少和防止职业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力素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可以明确职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和标准化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力素质。

3、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组织的社会责任,提升组织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4、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可以预防和减少职业事故的发生,降低组织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提高组织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要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制度文化、制度体系、制度过程和制度管理等四个要素。

1、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指一种对制度的认同和遵守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组织应该树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理念,倡导安全健康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

2、制度体系:制度体系是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组织应该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职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和标准化工作行为。

3、制度过程:制度过程是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实施过程。

组织应该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和措施,制定相关计划和策略,组织实施,监督评估,持续改进。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保障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员工和外包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健康和良好。

第四条公司将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公司将设立专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第六条公司将按照《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员工健康档案、职业危害档案等。

第七条公司将设立定期的职业病防治检测机构,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检测,确保员工健康。

第八条公司将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对各生产环节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演练和应急处理,确保员工安全。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第十一条公司将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员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对员工投诉进行及时处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对安全问题严重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安全数据统计分析体系,对安全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规定。

以上就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如下:(一)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领导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二)副主任:由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三)委员:由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项目的安全评估报告。

(四)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五)监督、检查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处理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应建立健全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三)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管理。

(五)职业健康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六)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行。

第四章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第九条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危害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场所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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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

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梁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梁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质、物设、工程、试验、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晾衣室、休浴室、厕所等。

三、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1995年11月8日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 405号)对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场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工区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2.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3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

因此,国家经贸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制,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签发,全国通用。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3.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工区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工区负责人组织实施,工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本工区的概况,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安全健康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企业新职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因此,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当用人单位内部职工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

4.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同样如此,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

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和安全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会议;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四、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

查思想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正常工作;查隐思是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查整改是检查用人单位对过去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深入车间、班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健康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为保证检查的效果,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可根据检查的目的和内容来确定。

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

这项制度的内容包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我国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经过40多年的不断总结,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1. 伤亡事故分类伤亡事故的分类,分别从不同方面描述了事故的不同特点。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标准,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伤亡事故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伤害程度分类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死亡,有职工死亡或重伤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之和计算出来的。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l一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按事故类别分类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2.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组织在进行伤亡事故报告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有关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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