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_41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公共活动场所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食堂、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
第三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
第四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和改进。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校长是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场所的管理人员为本场所的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消防器材、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照明等。
第十二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避险能力。
第十三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
第十五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应加强外来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____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
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____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沙道中心小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____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____,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沙道中心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食品卫生监督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____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
第三条学校各单位(学院、部门)负有对其管理范围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评估与改进。
第五条所有使用学校公共活动场所的师生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场所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学校将严格管理公共活动场所的进出,凡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七条公共活动场所应按照安全标准进行装修和维护,以确保场所的安全性能。
第八条学校将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九条学校将加强对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学校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分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第十一条公共活动场所的管理责任由场所所在单位负责,需确保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二条公共活动场所的使用人员需遵守场所的使用规定,如有安全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将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和个人的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位。
第四章处理与惩罚第十四条对于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与惩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撤职等。
第十五条对于故意破坏学校公共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的行为,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他人生命财产损失的,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经学校审议通过后生效,并不时修订、完善。
第十八条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
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公共活动场所,包括体育馆、礼堂、图书馆、实验室、活动中心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学校将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校设立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定期对公共活动场所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场所的安全设施完好,并及时修缮和更换。
五、消防安全1.公共活动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疏散指示标识、喷淋系统等。
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共活动场所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熟悉灭火器使用方法,了解疏散通道和求生自救知识。
3.公共活动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及师生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4.公共活动场所应定期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
六、安全工作台账学校应建立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台账,记录每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情况,及时整改和处理隐患,并保存相关记录。
七、安全警示标识公共活动场所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疏散通道指示、紧急出口指示、火灾报警器示意图等,以提醒师生注意安全。
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应编制公共活动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反应和自救能力。
九、场所秩序管理1.公共活动场所应设置警察岗位或工作人员进行巡查,维护场所的秩序。
2.禁止在公共活动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保持场所的整洁和良好的环境卫生。
3.活动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携带或放置大型物品妨碍疏散通道。
十、安全教育宣传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班会、校报、墙报等形式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对于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教育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并严格执行一套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场所划分与使用管理1.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将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分为教室、食堂、操场等不同区域,对每个区域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规定。
2. 教室的安全管理包括定期检查教室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制定并强制执行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等规定。
3. 食堂的安全管理包括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卫生规定,对食品供应来源进行严格审核、检测,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4. 操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定期检查操场设施的安全状况,确保操场地面平整无障碍物,制定并强制执行不允许乱扔垃圾、不允许乱玩危险器具等规定。
三、安全设施的配备与维护1.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应根据学生年龄和特点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例如教室内应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操场应配备安全护栏、安全警示标志等。
2. 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可用,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3. 学校应设立安全设施维护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向学生宣传各类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学校应组织安全培训,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急救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教职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3. 学校应制定安全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以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五、安全检查与整改1.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校内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安全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场所的安全设施、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学校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公共活动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四条责任主体:学校行政部门、公共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以及使用人员共同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安全设施与保障第五条公共活动场所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包括疏散通道、紧急报警装置、监控设备等。
第六条公共活动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共活动场所应制定紧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八条公共活动场所应建立保安力量,做好安全巡逻工作,维护场所的秩序与安全。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九条公共活动场所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目的使用场所,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条公共活动场所使用人员应遵守场所的秩序和规章制度,禁止吸烟、酗酒等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公共活动场所的使用人员应保管好个人财物,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进入场所。
第十二条公共活动场所的使用人员与他人发生纠纷,应及时报告场所管理人员进行处理,不得自行采取暴力行为。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三条公共活动场所发生火灾、地震、爆炸、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时,使用人员应迅速按照预案进行疏散和自救。
第十四条公共活动场所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使用人员应立即报警并提供相关救护措施,同时通知场所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公共活动场所发生盗窃、抢劫等纵火事件时,使用人员应妥善保护现场,尽量获取涉事人员的特征信息,并配合警方的调查。
第十六条公共活动场所发生网络攻击、电力设备故障等非人为突发事件时,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场所管理人员,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学校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知场所管理人员。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学校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公共活动时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原则和内容:1. 安全责任:学校负有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校长及相关教职员工都应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监管机构:学校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事宜。
3. 活动前期准备:学校应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地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4. 安全培训:针对参与活动的学生,学校应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学生应具备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5. 监督与管理:学校要安排专门的人员对活动场地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6. 紧急救援:学校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并确保教师和工作人员熟知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理程序。
7. 事故报告与处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汇报和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
8. 监督和评估:学校定期对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学校能够更好地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公共活动时的安全,并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二)1.确定责任主体:学校领导团队对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负总责,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工作。
2.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学校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公共活动场所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3.完善安全设施:学校应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应急疏散通道等,确保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
4.加强巡查和维护:学校要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检查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安全培训与演练:学校要对师生进行安全培训,提醒大家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以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6.建立报警机制:学校要建立报警机制,准备应急电话号码和紧急事件处理流程,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制度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楼、校医院、操场等。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条学校应定期对校内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安全职责第六条校长是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安全工作。
第七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措施。
第九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条后勤部门负责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教师和学生应遵守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三、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校内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气设备、楼梯通道、门窗等,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校内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应急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对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对校内公共活动场所的传染病防控管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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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报告厅、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
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
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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