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17个功能区获准设立
温州过去区划调整情况汇报

温州过去区划调整情况汇报温州市位于浙江省东南部,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地方。
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温州市的行政区划也经历了一些调整和变化。
本文将就温州市过去的区划调整情况进行汇报,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温州市的历史发展。
一、温州市的行政区划调整历史。
早在1958年,温州市就进行了第一次行政区划调整,当时将原来的温州市划分为6个县,分别是鹿城县、龙湾县、瓯海县、洞头县、乐清县和瑞安县。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温州市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对行政区划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于是在1983年,温州市进行了第二次行政区划调整,将原来的6个县合并为2个市和3个县,分别是温州市、乐清市、瑞安市、洞头县和永嘉县。
随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温州市在2002年进行了第三次行政区划调整,将原来的5个县升格为市辖区,形成了现在的温州市区划格局。
二、温州市区划调整带来的影响。
温州市区划调整的历史,不仅反映了温州市的发展历程,也对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在行政区划调整后,温州市的行政管理更加科学高效,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制度保障。
其次,行政区划调整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蓬勃发展,各个市辖区的经济实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全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另外,行政区划调整也有利于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提高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功能。
三、温州市未来的区划调整展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温州市的行政区划调整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未来,温州市将继续优化行政区划,推动城市群发展,加强城市间的协同合作,形成更加完善的区域发展格局。
同时,温州市还将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总之,温州市的行政区划调整历史丰富多彩,对当地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未来,温州市将继续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完善行政区划,推动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温政发〔2011〕2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省委“两创”总战略,扎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制定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
本纲要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各级各类规划、制定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二五”面临形势(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沉着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宏观环境重大变化,组织实施“五大工程”、着力强化“五大支撑”,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局面不断巩固,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23个主要指标,除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等外,多数指标将顺利完成。
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9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
产业提升稳步推进。
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建成133万亩标准农田,农业品牌化、产业化程度提高。
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打造,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优势轻工产业和装备制造业继续提升,完成工业总产值6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接近30%。
服务业持续稳步增长,商贸、旅游等较快发展,赢得“中国十大品牌城市”称号,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4.1%。
基础设施不断优化。
交通、水利、能源、信息、防灾减灾等五大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以深水港、高速公路、铁路、航空、国省道、城市快速路为依托的立体型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甬台温铁路、温福铁路建成通车,融入全省“3小时铁路交通圈”。
杨府山——七都岛分区规划说明书

序言改革开放近二十年来,温州人自主改革,自担风险,自求发展,自强不息,大胆探索,不断突破。
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经过十五年的第一次创业,又经过五年的第二次创业,温州的社会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按照市委、市政府二次创业的总体部署,温州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工作,城市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批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相继竣工,一批优雅别致的城市住宅小区先后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的城市配套工程陆续落成,整个城市形象已经大为改观,现代化都市气息日益浓厚。
今年8月,根据国务院批复,温州市对全市实施了新一轮的辖区行政区划。
鹿城区新的行政区划将七都镇等若干乡、镇、居委会并入,使之拥有了更大的空间和社会经济基础。
鹿城区新的行政辖区面积294.0平方公里,是温州市发展最早、建成度最高的地区,是温州市多年来城市建设在探索中飞速发展的缩影。
随着该区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人口迅速膨胀,不断突破规划的控制规模,土地过度开发、道路拥挤、公共设施短缺、市政设施不堪负荷,已给城市的正常运转造成负面影响。
在新世纪到来之际,温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辐射浙南、闽北的区域中心城市的现代化新温州的战略目标,城市建设的指导方针转向新区的集约开发及已建成区的整理工作。
与此同时,新一轮的温州市总体规划又将中心城区的建设提上了日程,对杨府山·七都岛片区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发展方向。
这些新的情况,使杨府山·七都岛片区在全市的功能定位将发生重大变化。
为了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编制杨府山·七都岛片区分区规划,需要尽快在分区规划这样一个中观层面上对杨府山·七都岛片区的整体发展提出相应的调整对策,确定未来发展的方向,控制总量、疏解人口、缓解交通、完善配套,提高整体环境质量水平,以适应二十一世纪温州城市发展的需求,并有效地指导下层次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此,温州市规划局于2001年9月下旬委托我院与温州市规划院合作编制杨府山·七都岛片区分区规划。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9〕6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9〕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5日温州市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加快项目落地,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区域评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9〕2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且可开发工业用地面积在400亩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以下统称平台);有必要开展区域评估的其他平台。
(二)实施内容。
各平台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规划环评、能评、压覆矿、地质灾害、水土保持、防洪评估、水资源论证、雷电灾害、地震、文物保护评估等10个事项实施区域评估。
(三)实施清单。
建立区域评估实施清单,分两个批次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区域评估。
第一批实施清单,除洞头区、文成县、泰顺县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平台列入,包括2019年度省清单和基础条件较好的其他平台,从2019年开始实施考核,共12个;第二批实施清单,包括符合条件的其他平台,从2020年开始实施考核,共7个(见附件1)。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10•【字号】温政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全省对外开放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温州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推动温州迈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意见》(浙委发〔2018〕2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23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1.支持招引新动能重点项目。
“三大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高端化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亿元(或实到外资超过1000万美元)、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增产业项目(不含产业园区类),从正式投产年度起5年内对其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前3年参照项目所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总额确定,后2年减半。
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年度起两年内累计实到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世界500强企业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且投资我市“三大产业领域”项目,投产年度起5年内,对年个人薪酬形成的地方贡献度8万元以上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分三档参照年个人薪酬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8万元(含)的部分、8万元至25万元(含)、超25万元所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50%、70%和100%确定。
2.扩大重点领域外资招引。
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或总投资2亿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当年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企业200万元奖励。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15•【字号】•【施行日期】202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1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温州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统筹实施《全面推进高水平法治温州建设的意见》《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市县两级党校开设“法治思维”专题辅导课,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建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共开展专题宣讲732场,累计组织38.11万人次参加,相关工作成效受中央督察组充分肯定。
实行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制度,全域推进第一责任人述法。
推动法治建设纳入巡视巡察全覆盖。
推进重点法治领域创新攻坚,深化法治化改革六大抓手,培育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51项。
(二)坚持良法善治,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地方自主性、创制性立法,完成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全民阅读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和市政设施管理等5个年度立法项目,年度立法数量全省领先。
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市累计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38个。
出台《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核市本级各类文件、合同等346件,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88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09件。
在瓯海试点开发“合同钉”场景应用,率全省之先实现涉公合同全生命周期监管,获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肯定。
(三)坚持系统推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实施《温州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2021—2022年)》,全面梳理完成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事项,统一整合形成了“1+8”执法队伍构架,划转了11个条线共计527项行政处罚事项,深化龙港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特色实践,加快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26•【字号】温政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发〔201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26日温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温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温州国家高新区)品牌效应和辐射作用,全面统筹全市创新资源,促进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双提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和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60号)精神,结合温州国家高新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温州国家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一区”是指温州国家高新区,“多园”是指各县〈市、区〉及功能区中的专业园或产业集聚区)发展模式,构建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创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新时期温州市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部署,打造全市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增长极,实现温州国家高新区和各园区品牌输出、产业联动,为温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条成立温州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配置全市资源,领导“一区多园”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温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区多园”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推动落实各项工作。
温州市区域调整

温州市区域调整鹿城区:撤销七都镇、南郊乡、双屿镇、仰义乡,在其原行政区域内分别设立七都街道、南郊街道、双屿街道、仰义街道;撤销上戍乡、临江镇、岙底乡、双潮乡,以上4个乡镇行政区域并入藤桥镇。
调整后,全区辖16个街道、1个镇。
龙湾区:撤销状元镇、瑶溪镇、沙城镇、天河镇、灵昆镇,在其原行政区域内分别设立状元街道、瑶溪街道、沙城街道、天河街道、灵昆街道。
以滨海园区范围新设兴海街道。
瓯海区:撤销潘桥、郭溪、瞿溪、丽岙、仙岩等镇建制,在原行政区域内设立街道办事处。
调整后,瓯海区辖景山、新桥、娄桥、梧田、三垟、南白象、茶山、潘桥、郭溪、瞿溪、丽岙、仙岩等12个街道和泽雅镇1个镇;洞头县:撤销北岙镇、东屏镇,设立北岙街道、东屏街道。
元觉乡改为元觉街道,倪屿乡改为倪屿街道。
文成县:撤销龙川乡、樟台乡、金炉乡、里阳乡、周壤乡、金垟乡建制,原龙川乡、樟台乡、金炉乡、里阳乡的行政区域和原周壤乡除周龙村外的行政区域,以及原金垟乡部分行政区域(李山、小龙、横培、谷山等4个行政村)并入大峃镇;调整后,大峃镇辖6个社区、92个行政村。
撤销仰山乡、桂山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珊溪镇;调整后,珊溪镇辖1个居民区、47个行政村。
撤销东溪乡、金星乡、朱雅乡、上林乡建制,其行政区域以及原周壤乡周龙村的行政区域并入玉壶镇;调整后,玉壶镇辖44个行政村。
撤销十源乡、黄寮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南田镇;调整后,南田镇辖31个行政村。
撤销云湖乡、富岙乡建制,原云湖乡行政区域和原富岙乡除土盖后村外的行政区域并入黄坦镇;调整后,黄坦镇辖45个行政村。
撤销石垟乡、岭后乡、下垟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西坑畲族镇;调整后,西坑畲族镇辖27个行政村。
撤销二源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和原富岙乡土盖后村并入百丈漈镇;调整后,百丈漈镇辖31个行政村。
撤销峃口乡、双桂乡、公阳乡、平和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和原金垟乡部分行政区域(溪口、良坑、渡渎、驮垟尾等4个行政村)合并设立峃口镇;调整后,峃口镇辖35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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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 日,鹿城区、瓯海区、洞头县、泰顺县和苍南县等5个区县的13个都市型功能区获市政府批复,同时,4个以生态旅游资源相对集中地区为依托的生态型旅游功能区,也获准设立,分别位于永嘉、文成、平阳和泰顺。
作为我市“1650”大都市总体布局的重要支点,这些功能区的构建,将有力推动我市新型城市的发展。
行政区划调整改变了温州市乡镇规模过小、都市区功能不强、农村中心镇太少的问题,但镇一级审批权限、经济发展权限和社会管理力量的匹配等问题上,仍是经济强镇、中心镇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
因而,设立功能区不仅有效突破现有镇级权限障碍,还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有助于温州真正建立有实力的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的培育以及新兴区块的开发。
今年4月底,自我市全面完成区划调整报批并启动相应重组后,都市型功能区建设前期调研随即展开。
作为本次区划调整的一大特色,都市型功能区按照功能导向、资源集聚、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实施综合开发等一系列措施,为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搭建起平台。
本次鹿城区获批设立的4个都市型功能区,分别是鹿城藤桥生态新区,面积164.57平方公里,定位鹿城西部的生态游园、宜居家园、创业乐园;仰义都市休闲区,面积28.09平方公里,定位市区都市休闲度假区、生态品质居住区;双屿都市经济区,包括双屿、黄龙两个街道办事处,面积25.5平方公里,定位企业总部经济集聚区、城市西部交通枢纽和城市大型生活居住区;七都现代商住区,面积23.9平方公里,定位现代品质居住区、高端商务集聚区。
瓯海区获批设立的5个都市型功能区,分别是瓯海中心区,范围包括景山、新桥、娄桥、潘桥4个街道办事处,面积92.8平方公里,定位为公共服务中心、城市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生态宜居新城区;梧白科技城,范围包括梧田、南白象两个街道办事处,面积35平方公里,定位为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创意创业高地、宜商宜居现代城区;郭瞿工贸新区,范围包括郭溪、瞿溪两个街道办事处,面积77.9平方公里,定位市区的都市生态农业区、特色工贸产业区;仙丽侨乡文化区,范围包括仙岩、丽岙两个街道办事处,面积71.7平方公里,定位花卉园林之乡、侨乡文化集聚区、都市工业基地;泽雅城郊休闲旅游区,面积145.4平方公里,定位宜居宜游生态旅游新城。
洞头县获批设立洞头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都市型功能区,范围包括大门镇、鹿西乡行政区域,陆域面积45.86平方公里,功能定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先行区、温州对台经贸合作试验区。
泰顺县获批设立泰顺罗阳中心城区都市型功能区,面积约428.48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生态宜居城区、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
苍南县获批设立两个都市型功能区,分别是灵溪综合经济区,面积167平方公里,定位浙南闽东北生态宜居城区、商贸物流中心,苍南县现代都市工业集聚区;龙港综合经济区,面积176.6平方公里,定位鳌江流域城市核心区、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主平台、浙南先进制造业基地。
同时,结合“1650”大都市总体布局,市委、市政府还决定在永嘉、文成、平阳、泰顺等生态旅游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通过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保护、统一开发,布局建设4个生态型旅游功能区:永嘉楠溪江风景旅游区,总面积670.76平方公里,涉及大若岩、枫林、沙头、鹤盛、岩坦、岩头6个镇,以全力打造在国内独具特色的山水人居旅游区,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目标;文成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总面积675.9平方公里,包括南田镇、百丈漈镇、西坑畲族镇、叶胜林场、石垟林场以及珊溪镇和黄坦镇的部分区域,将全力打造成浙南休闲养生度假胜地、生态环境示范区;平阳北港生态休闲旅游区,范围包括水头、腾蛟、山门、
顺溪、南雁、青街畲族6个镇(乡),总面积530.3平方公里,将努力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内具有影响力的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乡村旅游目的地;泰顺廊桥-氡泉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范围包括泗溪、雅阳两个镇,面积317.29平方公里,将依托氡泉、廊桥等特色资源,开发建设泰顺国际影视城、廊桥文化园等项目,打造集养生、影视、非遗等于一体的具有高端品质的国际旅游目的地,争取建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据悉,目前我市市县两级共有38个功能区,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功能区1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