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管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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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2.17•【字号】浙财科教〔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7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宁波不发),省属有关单位:为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2月17日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科技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或中央授权省级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我省开展科研攻关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科研环境条件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实行滚动预算,具体支持范围原则上以三年为一周期,到期(中期)后进行综合评价,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下达,会同省科技厅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申请编号:盖章)项目名称:盖章)申请单位:申请日期: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二OO二年制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向省科技厅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填表前,请先仔细阅读《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目录及代码》。

报各类计划项目,须附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二份,项目可行性报告使用 A4 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整齐。

申请表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

表述要明确、字迹要清晰。

为适应计算机管理的要求,项目申请表有关栏目,要求既用汉字,又用代码,以便计算机输入和校核申报单位名称要按公章填写全称。

本申请表须由市科技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综合计划处,一式二份。

申请表中名词术语,由省科技厅综合计划处负责解释。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类别代码代码技术领域代码学科领域代码技术来代码开始日期完成日期项目经费(万元)项目总经费自筹部分银行贷款部分向省科技厅亍申请部分其中第一年拨款经费开支预算(万元)设备费能材料费试验外协费资料印刷费会议及调研费租赁费人员经费管理费其他费用预计经济效益年增产值(万元)年增利润(万元)年增税金(万元)年创汇(力美兀)年节汇(力美兀)预计其他成果论文数专禾其中发明专利备注、承担单位第一申请单位单位名称单位简称法人代码所在地代码单位类型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单位E-mail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主管部门代码合作单位单位名称法人代码职责12345678合作单位总数△承担单位数参加单位数: 0—承担,1 —参加△:包含第一申请单位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E-mail学历代码学位代码专业技术职务代码专业在本项目中的分工工作单位单位法人代码项目组成员姓名出生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工作单位在本项目中分工四、主要研究内容和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可行性报告1、有2、无五、计划进度目标起始年月进度目标要求(每栏限80字)至至至至至至至六、需增添的仪器及用途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用途说明七、初审意见县科技局初审意见:市科技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日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135新开展项目申请表

135新开展项目申请表
新开展项目申请表
HZJC/J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2020-135
新项目名称
关于土工、集料、混凝土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20大类项目开展申请
项目负责人
颜威项目参加人恒正检测公司全体人员
申请原因:计量认证及等级评审参数及嘉兴市恒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业务需要。
主要参数:1±2粗集料3细集料4矿粉5水泥6水泥混凝土7砂浆8外加剂9无机结合料用粉煤灰10混凝土用粉煤灰11粒化高炉矿渣粉12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13石灰14沥青15沥青混合料16钢筋焊接接头17机械连接18钢筋19路基路面20混凝土结构。
主要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人员要求:
设备配置按计量认证申报项目配置,试验室面积740M?检测人员9人,管理及其他人员4人.
计划安排:
2020年11月15∙2020年12月15号
经费预算:
场地建设IOo万、设备投入80万、人员投入40万、样品筹备1万。
审核意见:
技术负责人/日期:
批准意见:
总经理/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单位,部管有关社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规范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管理,我部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科技项目申报书、验收申请表、验收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请从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网址: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

第三条科技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统一归口管理科技项目。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更高,且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

第六条软科学研究优先支持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科技项目。

第七条科研开发优先支持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科技项目。

第八条科技示范工程优先支持选用住房城乡建设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和技术公告中推广技术的工程项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确定的示范工程项目。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1: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申请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二年制
填报说明
1.本表适用于向省科技厅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2.填表前,请先仔细阅读《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目录及代码》。

3.报各类计划项目,须附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二份,项目可行性报告使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整齐。

4.申请表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

表述要明确、字迹要清晰。

为适应计算机管理的要求,项目申请表有关栏目,要求既用汉字,又用代码,以便计算机输入和校核。

申报单位名称要按公章填写全称。

5.本申请表须由市科技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综合计划处,一式二份。

6.申请表中名词术语,由省科技厅综合计划处负责解释。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一、项目情况
二、承担单位
* :0—承担,1—参加
△:包含第一申请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四、主要研究内容和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五、计划进度目标
六、需增添的仪器及用途
七、初审意见。

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

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

苏州市建设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苏州市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推动建设事业的技术进步,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建科〔2002〕41号),结合苏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产品(技术)的活动,实施对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的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新产品(技术)研发或生产供应商(以下简称新产品供应商),是指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建设新产品(技术)的生产单位、进入市场销售的总代理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新产品(技术)是指:适用于建设领域并通过鉴定、评审或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

本办法所称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是指已无法满足建设领域的使用要求,阻碍技术进步与行业发展,且已有替代技术,需要对其应用范围加以限制或禁止使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

本办法所称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是指对建设领域新技术的申报、评审、认定、发布、推广应用和发布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第五条苏州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领域新产品(技术)的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项目备案第六条苏州市建设领域的各类新产品(技术)实行推广应用备案制度。

进入苏州市建设市场应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发展方向的新产品(技术),应当按规定申请苏州市新产品(技术)项目推广应用备案;已经取得《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有效期内也应向苏州市建设局备案。

第七条凡实行备案管理的建设新产品(技术),其研发或生产供应商应当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的申请条件第八条申请备案的建设新产品(技术)应是已经市级以上新产品(技术)鉴定、评审或验收,并通过不少于两个工程项目的试应用,且使用情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技术)政策和发展方向。

杭州市科技项目申请表

杭州市科技项目申请表

杭州市科技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申请时间:
备注:
项目计划类别:科技拥军项目、产学研项目、产学研奖励项目、种子资金项目、创新资金项目、创新资金奖励项目、星火培训项目、情报调研项目、重点专病专科、科技特派员项目、科技扶贫项目、资源节约型项目、区域、生态及可持续发展项目、推进社会发展项目、制造业信息化项目、成果转化项目、攻关、科研、招标项目、农业推广项目、农业园区、农头企业项目、孵化器建设项目、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项目、市属高校重点实验室项目、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特色工业区研发中心项目、科研院所项目、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

技术领域:电子信息、软件与网络、光机电一体化、化工与新材料、生物医药、轻工与纺织、城建与环保、医疗卫生、种植业、养殖业、软科学。

技术来源:自有技术、产学研合作、引进技术、模仿创新
项目主管处室:高新处、农社处、合作处、人事处、政法处、合作处、信息院、计财处
职责:承担单位、合作单位
主管部门: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桐庐县、临安市、建德市、淳安县、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政府拨款。

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本报告于 202 11
*竞争对手是指,共同竞标同一个项目入围的供应商。 *竞争对手中标率是指,竞争对手中标数与投标数入围数的比值。(竞争对手中标率=竞争对手中标数/竞争 对手投标总数*100%)
3.2 重点竞争项目
序 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万元)
公告时间
是否中 标
1
[市本级]谈家扇单元 HD-01-02-01P、K 地块开发建 设项目(住宅部分)-绿色建筑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绿建
浙江湖州梓 城建设开发 有限公司
浙江联泰 建筑节能 科技有限 公司
36.0
二星级)...
2023-05-15 未中标
湖州经开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 湖 州 经 开 智 浙 江 省 建
24.8
4
[南太湖新区]长田漾生态湿地 文化体验中心节能评估技术服 务项目开标结果公示
湖州沁春文 化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 设科技推 广中心
16.6
5
[吴兴区]吴兴区常溪单元 HD-05-02-03 Ⅰ 号 地 块 住 宅 开 发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筑咨询 服务开标结果公示
湖州鸿裕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浙江联泰 建筑节能 科技有限 公司
[南太湖新区]长田漾生态湿地文化 湖州沁春文化有限公 体验中心节能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开 司
16.6
标结果公示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公告时间 2023-03-09 2023-04-19
1.4 地区分布
近 1 年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浙江等省份,项目数量分布为 2 个,占比企业近 1 年项目总数的 100%。从中标金额来看,浙江的中标总金额较高,表现出较高的地区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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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盖章)填表时间
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
二O一四年制
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凡符合规定
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产品一表(表格内容请用电脑打印),并由申报单位及地市级主管单位盖
章;外省(含直辖市、国家计划单列市)企业由该辖区建设厅(建委)盖章。

三、递交申报表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壹份,请装订成册)
1. 企业概况(产品样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2. 项目研究开发试制总结报告。

基本内容:① 项目来源和技术开发试制要点, 技术的可靠性和新颖性
② 生产工艺流程控制要点及相关技术参数;
③ 技术或产品的应用范围、条件;
④ 试点工程应用情况介绍;
⑤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⑥ 投产条件报告(生产场地及设备、检验设备、技术人员配备等);
⑦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3. 产品现行执行标准及指导工程应用的技术规程等配套技术资料。

4. 有效期内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抽样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5. 企业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2名以上)及试验人员上岗证或培
训证明(复印件)。

6. 二例以上加盖公章的工程实例(附相关照片)的用户意见复印件(原件核查)。

(内容
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建筑物构造,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应用时间,应用面积或数量,工程的甲方联系电话等重要工程信息)。

7. 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或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规范的使用说明、质保书、出厂合
格证。

8. 省外的申报项目需提供鉴定或评估等证书(复印件)。

9. 境外企业由中国总代理申报。

请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境内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进关产
品的抽检合格报告、产品产地有关材料、三家以上的用户意见及相应的技术水平评估材料。

(采用中文申报)
10.上述各款中所需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如发现有虚假伪造的情况,本中心将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

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安吉路20号二楼
邮编: 310012
联系电话: 8、88059869、88805254、88051324
网址: (申报表可从《申报指南》栏目中下载)
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申报表
一、产品(技术)分类
二、生产设备情况
三、检测设备仪器装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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