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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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标准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准时准确查清事故缘由,严格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削减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三、引用标准、文件《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治理规章》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四、相关要求〔一〕事故报告应当准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挡和干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特种设备监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五、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担忧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担忧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峻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大事。

〔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600 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 15 万人以上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 人以上并且时间在 48 小时以上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600 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 240 小时以上的;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 万人以上 15 万人以下转移的;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 人以上并且时间在 24 小时以上 48 小时以下的。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处理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处理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处理管理制度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或损伤人数、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

3、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4、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以及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当对设备场地资料进行封存,由专人看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交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负责移动的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做出标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有条件的应当现场制作视听资料事故。

调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事故相关设备,不得毁灭相关资料,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应当如实提供特种设备及事故相关的情况或者资料,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6、使用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使用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7、事故责任单位应当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8、事故责任单位应当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开展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广大职工得到教育。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详细完整版)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详细完整版)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一、事故报告程序:1.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

2.直接目击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情况和可能的原因等内容。

3.设备管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事故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调查与分析:1.设备管理单位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2.调查小组应尽快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等,并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3.调查小组应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原因以及设备的运行状况等,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三、事故报告和通知:1.设备管理单位应编制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的基本信息、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等,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同时,设备管理单位应通知相关责任人和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并告知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事故处理:1.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设备管理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包括设备维修、更换、停用等。

2.设备管理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并定期跟进和检查以确保措施的有效执行。

3.如涉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设备管理单位还应积极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和赔偿工作。

五、事故预防措施:1.设备管理单位应针对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培训操作人员等。

2.设备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与评估,并及时消除隐患。

六、事故记录保存:1.设备管理单位应将事故报告、调查记录、整改措施等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询和参考。

以上是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详细完整版。

在运行特种设备时,设备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该制度,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加强设备安全管理,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处理结果
该建筑工地被责令立即整改,并接受相关 部门调查。
经验教训
应加强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关键 部件,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案例四: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处理案例
事故简述
某制造企业的厂内机动车辆在运输 过程中发生侧翻,造成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原因分析
经调查,事故原因为驾驶员操作不 当,导致车辆失控侧翻。
事故报告的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使用单 位或者气瓶充装单位报告,使用单位或者气瓶充装单位应当 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 现场组织救援,同时将事故情况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还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02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
立即停车
0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保护现
场,同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疏散人员
02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疏散事故现场的人员,特别是那些
受到伤害或中毒的人,并采取必要的急救和防护措施。
配合调查处理
03
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
事故分类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 般事故。
事故报告程序
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特 种设备使用单位或者气瓶充装单位报告。
2
使用单位或者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立即向事故发 生地的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 关部门报告。
3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监督管理。

二、安全事故的等级和分类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六条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含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人(含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含1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的报告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报告程序和报告内容。

第八条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并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九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五)事故报告单位联系方式。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5篇)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5篇)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迅速向安全质量管理部和上级主管领导报告。

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安全质量管理部按《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领导、安质部、物资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的大小,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8.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保存。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特种设备是指具有特殊危险性的设备,如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报告和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组需要全面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2. 事故责任追究:特种设备事故责任追究是指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法律或行政处罚。

对于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未经批准擅自改装维修、不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罚款、吊销执照、刑事责任等处罚。

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二篇)

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二篇)

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的处理流程,及时处理相关安全隐患,保障特殊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殊设备的安全事故报告的处理。

第三条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的处理应遵循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本单位的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小组负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小组所有。

第二章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第六条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一)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和人员。

(二)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

(三)事故的损失和事故处理情况。

第七条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的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报告中附上有关事故照片、事故处理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的流程第八条特殊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人应及时向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小组报告。

第九条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流程如下:(一)报告人向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二)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小组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

(三)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小组召开会议,对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小组制定处理方案,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五)上级主管部门对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方案进行审批。

(六)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小组根据审批结果,组织实施处理方案,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七)上级主管部门对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决策。

第十条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小组应在事故报告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召开会议,对事故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并制定初步处理方案。

第十一条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小组应在事故报告发生后的72小时内将处理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小组应在处理方案完成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维护特种设备运行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1. 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指在设备加工、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直接受压、受热、含有危险物质、危险能量或需要依靠机械力、电力、水力等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产生危害的设备。

2. 特种设备事故:指特种设备在使用、运行、检验、维护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的事件。

三、报告程序1. 发现特种设备事故应立即停机,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2. 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向公司主管报告现场情况。

3. 公司主管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指定专人前往现场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4. 事故处理完毕后,公司主管应当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并提交事故报告。

四、处理程序1. 紧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首要任务是确保人员安全。

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包括停机、排除事故隐患、疏散人员等。

2. 报告程序:根据上述报告程序,按照程序报告事故情况,并提交事故报告。

3. 事故调查:公司主管应当指定专人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

4. 处理意见: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公司主管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相关人员整改。

5. 审查:公司主管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6. 防范措施:公司主管应当提出防范措施,并加强特种设备管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五、责任追究1. 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种设备事故,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公司主管应当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追责,包括责任人、管理人员等。

3. 公司主管应当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并提出完善管理制度的意见。

六、其他规定1. 公司主管应当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并制定维护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应当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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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告。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

3、发生事故先兆、设备安全隐患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领导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单位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
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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