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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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某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

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1)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渠道1市场猎取;2内部人员推荐;3社会招聘;4校园招聘;5退休返聘(1)6人才特聘:(2)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3、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4、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5、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资深人员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规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应坚持人才优先、科学管理、公平公正、激励激励的原则,建立健全人才选拔、激励、培养、使用和退出机制,形成能够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第三条公司专业技术人才指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研发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专家等。

第四条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应当贯穿于公司人才战略规划、组织架构优化、激励机制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

第五条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人才选拔机制、薪酬激励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离职退出机制。

第二章人才选拔机制第六条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员工的专业技术能力、岗位需求、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评估。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考核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对于公司内部员工的选拔应当注重激励机制,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已有员工的选拔需求。

第九条对于外部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司应当严格依照面试程序和条件进行选拔,并注重人才的全面素质。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人才选拔档案,记录选拔程序、结果等信息,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证。

第三章薪酬激励机制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多层次的薪酬体系,并根据员工的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岗位等因素进行差异化激励。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及时调整薪酬水平,激励优秀人才不断提升工作业绩。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与薪酬激励机制相结合,使员工的薪酬与工作业绩紧密挂钩。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适时进行薪酬调研,及时更新薪酬标准,确保薪酬水平与市场水平保持一致。

第四章人才培养机制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岗位需求,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规划。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注重员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和学习平台。

某某公司专业技术技能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专业技术技能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专业技术技能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某某公司专业技术人才聘任工作,增强选拔和聘任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发挥人才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聘任类型和条件1.聘任类型:聘任分为专家、高级技师、技师、助理工程师等。

2.聘任条件:(1)专家:具备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硕士学位,或具备与专业领域相关的其他高级资格证书。

(2)高级技师:具备中级职称,或取得与专业领域相关的高级技能人才证书,或从事相关工作满15年以上。

(3)技师:具备初级职称,或取得与专业领域相关的中级技能人才证书,或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以上。

(4)助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领域的大专学历,或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以上。

三、招聘方式1.公司招聘时应通过多个渠道发布聘用需求,并向社会公开招聘,注重选拔优秀人才。

2.公司还可以通过校园招聘、海外招聘等方式进行聘用。

四、聘任程序1.聘任推荐。

任何人都可以向公司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包括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有关部门等。

2.聘任申报。

人才应填写聘任申请表,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工作经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3.资格初审。

公司审查人才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被退回。

4.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包括竞争性考核和专家评审两种形式。

竞争性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试题严格按照职业水平进行设定。

专家评审由公司选派专家对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估。

5.确定聘任。

聘任部门根据人才的考核情况和公司需求确定聘任人员,并制定聘任条件和劳动合同。

五、聘任秩序和约定1.公司与人才签订合同,规定明确的服务期限和工作内容,约定不满期限或违约赔偿等条款。

2.公司对聘任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好人才的梯队建设和继承培养。

六、聘任待遇和福利1.公司为聘任人员提供市场上合理的薪资和福利待遇,根据人员的职业水平和绩效水平进行差异化给予。

2.公司还为聘任人员提供各种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补贴、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

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 2 - 第二章专业人才管理体系.................................................................. - 2 - 第三章专业人才的选拔...................................................................... - 5 - 第四章专业人才的职责...................................................................... - 9 - 第五章专业人才的管理.................................................................... - 10 - 第六章附则......................................................................................... - 1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鼓励专业人才在专业领域潜心钻研、积极创新,促进其在公司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拓宽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人才是指能努力践行企业核心价值观,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突出的专业能力,在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重点技术、业务和管理等专业领域能独立或带领工作团队进行项目攻关,致力于专业知识技能的传播共享,为公司专业能力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专业人才管理的原则:(一)能绩并重,驱动创新;(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三)层级管理,动态优化;(四)发挥价值,有效激励。

公司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强化人才培养中的传帮带效应,活跃技术交流气氛,使老同志老专家的才智和经验得到继承,使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得到弘扬,促进年轻同志尽快成长,更好地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院本部,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适用的主要对象是各专业所和院本部驻地项目团队的新入职员工和发生转岗、岗位调动的员工。

第三条导师制的培养原则(一)业务技能、职业素养并重原则(二)公开、平等、协商、自愿原则(三)培养与考核评价相结合原则第四条组织管理院人力资源部为实施导师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导师制度和方案。

各专业所和院本部驻地项目团队负责人对落实本制度负有直接责任,应把推行导师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导师任职期间合理分配其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导师第五条导师的条件(一)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端正。

(二)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能力对培养对象进行思想引导,善于听取意见,并为他人解决问题。

(三)现担任专家序列专家层级及以上岗位,并在本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第六条导师的职责(一)注重爱岗敬业教育和思想意识引导,帮助培养对象深化对设计院职业发展特点及其个性特征的认识,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追求事业的态度。

(二)了解培养对象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根据部门领导的人才培养规划要求,指导培养对象确定培养发展方向,制订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和目标。

(三)全程监督、指导培养对象开展专业技术工作,了解和熟悉所从事专业的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规定,认真传授专业技术工作的思路、方法和经验,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定期检查培养对象的工作、学习情况,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培养计划,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协助相关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1 总 则1.1 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 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 中铁工程总公司有关政策 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各子公司 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 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 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 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 主要管理职责2.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 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 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 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

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 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 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3.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1 总 则1.1 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 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 中铁工程总公司有关政策 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各子公司 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 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 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 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 主要管理职责2.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 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 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 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

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 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 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3.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 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中铁工程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 、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2.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

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专业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专业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专业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快人才强企步伐,为集团全球化战略实现提供坚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根据集团《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人才库,简称人才库,是集团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按照较高的专业条件和标准,区分不同专业类别,具有一定业务优势、专业特长的优秀员工的集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直属单位(本办法中各单位、所在单位等,均特指集团直属单位)人才库建设工作。

第四条人才库建设遵循以下原贝心(一)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高素质、专业化的原贝I。

(三)围绕战略、服务发展的原贝L(四)统筹推进、分级分类管理的原贝人第二章人才库体系设置第五条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以下称《人才发展规划》),设置产业集群及通用类型专业人才库、国际化人才库、船员人才库、党群工作人才库。

人才库中设置高级和专家两个级次,即:高级人才库、专家人才库。

高级人才库,是按照本办法由各单位负责组织遴选、考核、培养等工作的人才队伍集合;专家人才库,是按照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在高级人才库中遴选,并进行跟踪考核、培养等工作的人才队伍集合。

高级人才库是专家人才库的后备人选,高级人才库与专家人才库的入库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构成人才库的人员类别包括: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生产技能人才和党群工作人才。

每个人才库由其中一项或多项人员类别构成。

人才库体系设置情况详见附件lo第六条将每个人才库进一步划分为不同产业或业务的人才库,具体由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共享中心、特设机构(以下简称总部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设置。

第三章人才库的人员构成和建设目标第七条产业集群及通用类型专业人才库,主要从直接从事经营(或生产)管理、专业技术、科技研发和技能操作人员中遴选、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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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中铁工程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 、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
2.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

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3.9、各单位出现专业人才缺员时,应首先在集团内部
进行公开招聘。

集团内部无法满足需求时,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10、根据企业发展、施工生产的需要,各单位可自主同国内外知名专家、急需的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3.11、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专业人才的调出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3.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专业人才的退休、辞职、辞退、除名、调出、开除等变更、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4、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技术职务的聘任
4.1、集团公司根据国家人事部、中铁工程总公司关于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审的有关规定开展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并结合集团实际制订实施细则,组建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及其它系列的评审推荐小组,并授权各子公司组建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

4.2、集团公司中级评委会负责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的中、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及无评审权的技术职称的推荐上报。

下发本级评委会或转发上级评委会的任职资格通知,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1〗〖2〗〖3〗
4.3、经集团公司授权的各子公司初级评委会负责本单位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及无评审权的技术职称的推荐上报。

下发本级评委会的任职资格通知,办理工程系列
初级技术职称证书。

4.4、符合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员工,均可申请参加任职资格的评审。

4.5、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均可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种职称统一考试,各类技术职称资格考试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当地组织报名。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考试结果不予承认。

4.6、集团各单位按照定编及岗位任职条件,进行技术职务的聘任。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的技术职务的聘任。

4.7、政工职称的评审、聘任按现有的规定执行。

5、高技能人才的考评和聘任
5.1、各单位应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高技能人才考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及考评、聘任工作。

5.2、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前向集团公司上报下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考评建议计划;集团公司每年一月底以前下达当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考评计划。

5.3、各单位每年二月底前须将参加培训考评的人员名单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集团公司每年二季度组织高技能人才强化培训、理论与实作考试。

5.4、集团公司每年六月中旬前公布当年高技能人才理
论与实作考试成绩;各单位须在七月中旬前按规定上报拟参加评审的高技能人才评审材料。

5.5、对掌握高技能且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按中铁一劳(XX)111号和中铁一劳(~)191号文件规定破格参加技师考评。

对已具备技师资格,并且参加中国铁道工程总公司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第一名,或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者,可破格参加高级技师考评。

5.6、集团各单位要大力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工种的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从中不断发现和培养各种高技能人才。

5.7、对具有任职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各单位可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聘任,一个聘期不超过五年;聘期届满后未续聘者,其职务自行免除。

5.8、高技能人才须在施工生产一线工作,脱离生产一线或原岗位的员工应及时办理解聘手续或不得聘用。

5.9、高技能人才享受本单位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实行津贴制度的,每月任职津贴标准技师不低于100元、高级技师不低于150元;实行岗效工资的,技师的岗位系数不低于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最低档,高级技师的岗位系数不低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最低档。

5.10、高技能人才实行津贴制度的,提前离岗时仍在职者其享受的津贴应作为计算提前离岗待遇的基数。

6、考核
6.1、对专业人才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6.2、对专业人才的年度考核,各单位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纪检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考核组织工作。

6.3、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制订考核实施细则,集团公司本部的考核执行《集团公司本部员工考核办法》。

6.4、考核结果由各单位(部门)采用适当形式,向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6.5、考核结果应坚持与工资待遇及职务晋升挂钩的原则。

6.6、高技能人才实行定期考核,聘期两年及以下者考核一次;聘期三至五年者考核不少于两次。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按中铁一劳(XX)111号文件规定办理。

《1》《2》《3》6.7、高技能人才经考核不合格者应解聘其所任职务。

7、培训
7.1、鼓励专业人才结合自己的工作,在岗位上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及职业资格考试。

7.2、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律实行一年的见习期,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按见习计划进行指导。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
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岗位的应知应会等。

7.3、各单位在引进毕业生的同时,应同毕业生一起制订因人而异的职业生涯规划。

7.4、集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加强委培研究生及出国进修等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

8、专家队伍建设
8.1、专家主要是指经国家、部(省)级、集团公司等批准选拔的各类专业人才,包括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集团公司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8.2、专家队伍建设应坚持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配置,德才兼备,代表集团公司最先进技术水平的原则。

8.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技术专家、技术骨干的选拔组织工作。

凡涉及专家及技术骨干的工作调动、奖惩和健康等重大变化情况,所在单位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告。

8.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建立各类专家数据库,政府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科技拔尖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的推荐上报均从专家数据库中产生。

各子公司要建立相应的优秀人才库,报集团公司的人选必须从优秀人才库中产生。

9、信息管理
9.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的规划和方案制订,并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人力资源信息的维护。

9.2、集团各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信息设备,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人力资源信息工作,定期作好人力资源信息的维护。

10、附则
10.1、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10.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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