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参考模板)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根据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报送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范围与要求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机械(农机)、电子信息、化工(医药)专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3.本科(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4.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5.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6.取得发明金奖,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为解决技术难题,对技术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从事本专业工作及工程师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09年年底。
(二)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负责完成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负责完成两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级或三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申报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一、专业条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一)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二)研究、设计部门.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二、学历、资历要求(一)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
三、考核要求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四、破格晋升条件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年以上,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年的,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年)。
(一)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二)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副省级城市一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工程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工程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一)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下列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条件(以下学历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后取学历在年限要求上等同于统招学历)1、博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4年以上;3、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4、大专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5、中专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3年以上,本条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下(不含市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四)破格申报(晋升)条件1、符合认定工程师而未认定的博士、硕士统招毕业生,在原年限要求上增加3年破格申报。
2、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聘任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获得市(厅)级二等科技奖励前两名以上奖励(获奖证书有署名);(2)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完成省级高新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参与省级有较大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青岛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青岛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高级工程师是一项重要的职业资格评定,其目的是为了评价和认可工程领域中具备高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
青岛市作为中国的重要工业和经济中心,对高级工程师的需求量较大。
为了能够评定和选拔出具备高水平工程能力的人才,青岛市制定了一系列的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国国籍,拥有正当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二、学历要求1. 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专业与申请的工程类别相关。
三、工作经验要求1. 申请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实践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一般不少于8年。
2. 具备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经验。
四、职称评定要求1. 具备良好的工作业绩,能够在工程项目中发挥核心作用。
2. 在工程技术领域中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解决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
3. 在工程领域中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知识储备,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4.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地管理工程项目。
5. 在工程领域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荣誉,如专利、获奖等。
五、职称评定程序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职称评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业绩材料等。
2. 专家评审:申请材料将由专家组进行评审,评估申请人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 面试和答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参加面试和答辩环节,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 职称评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表现和专家评审结果,最终确定是否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
六、职称评定的意义1. 评定为高级工程师将获得更高的社会声誉和职业地位,有助于提升个人的职业发展。
2.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是对个人工程能力的认可和肯定,对个人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3. 评定为高级工程师还将为个人提供更多的职业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青岛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旨在选拔具备高水平工程能力和专业知识的人才。
2024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2024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2024年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学历要求:申报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要求:申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可参考当地或相关行业的职称评审文件。
3.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申报人员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相关技术工作。
4. 论文要求:申报人员需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并需经过同行专家的审核和认可。
5. 其他要求:申报人员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无不良记录。
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建议申报人员提前了解当地或相关行业的职称评审文件,以确保满足所有条件。
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2)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
(4)较熟练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
(5)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中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4)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②作为主持人,完成过省辖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③承担或主持过1项本行业(专业)或2项企业标准、技术发展规划的制订和编写。
④完成过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开发、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
⑤完成过高性能、高技术的关键部件或技术密集的复杂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
⑥完成过大、中型工程新(扩)建或技术改造(引进)成套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和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024建筑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2024建筑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1、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
通过上述手段骗取职称者,撤销其职称,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3、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二、学历、资历条件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3、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做本系列要求。
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各高级评委会相应职改办按照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在年度部署文中予以明确。
四、继续教育条件完成本部门、行业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1、在研究、规划、设计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承担1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
四川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四川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四川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可能包括以下要求:
1. 学历、资历要求:申报人员需要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工程师资格,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 论文论著要求:申报人员需要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并且需要达到申报要求的数量。
3. 业绩成果要求:申报人员需要具备申报专业的工作经历,并取得一定的专业工作业绩。
这些业绩可能包括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总结和专利等,同时需要符合省级职改办和相关部门的要求。
4.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所在省份的要求,申报人员可能需要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或获得相应计算机证书。
5. 英语要求:根据所在省份或行业的要求,可能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考试。
6. 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需要完成继续教育的要求,即完成一定学时的学习并参加考试。
请注意,以上条件可能因年份和政策变化而略有不同。
为了确保您能满足四川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所有要求,建议您在评审前仔细查阅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文件,并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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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O一五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二O一五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组织机构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电气装备高评委),负责本市电气装备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学科组设置及参评人员范围三、申报范围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受聘相应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符合以下申报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接受申报。
四、申报条件(一)政治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学历、资历要求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在取得学历后任工程师职务不得少于一年。
且须参加专业学科组答辩。
5、任职资历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算)。
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09版)》( “表格下载”栏目),或其他有关聘任证明。
6、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电气装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申报转评电气装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尚不具备相应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符合《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沪人[2007]18号)中的“七项”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可以破格申报评审。
(三)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提交在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2、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合作撰写论文不得超过三人)。
3、结合本人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2篇(含)以上。
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
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
申报者的论文在省、市级以上[有书刊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经专家审阅可以酌情加分。
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申报者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
论文原稿必须用A4纸打印。
主审论文一式二份。
其他论文一式一份;发表论文同时附上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文章)。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产品说明书,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四)面试答辩要求为更好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本年度将继续加强对申报人员的面试答辩工作。
答辩对象:1、对因学历、资历尚未达到评审要求,且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申请破格评审者。
2、未提供发表论文的申报者。
3、工程师任职年限不满6年者。
4、转系列申报评审的、近3年内曾参加过评审而未通过者。
5、专家认为需答辩的其余申报者。
通知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答辩,面试答辩情况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情况近3年业绩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六)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类别、合格标准按本市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应通过两门相应等级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知识产权班、创新知识中级班、项目管理中级班)。
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
五、申报要求(一)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一旦发现多处申报立即由相关评委会取消资格。
(二)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申报职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臵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必须递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申报证明(见附件七)。
(三)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人员,必须提供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的材料,否则不予受理:A、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B、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C、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D、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
(四)在网上申报截止日前,需提供完备的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截止日后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发表论文的正式出版物,不作为今年申报的依据。
六、网上申报办法201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
登录 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
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
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审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
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
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然后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
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高评委办公室如对申报材料有疑问,可要求申报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书面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打印受理凭证,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携受理凭证报送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审委办公室。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㈠对申报者的要求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3份要求: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网上生成。
(须正、反面下载打印)。
非申报系统下载《申报表》,不予受理。
2、《自荐综合材料》上传在《相关表格附件》中 3份《自荐综合材料》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
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地填写,真实反映自己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
网上上传《申报自荐材料》时,申报人必须在《申报自荐材料》“申报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后扫描上传。
《自荐综合材料》格式见附件一,(必须正、反面打印),并分别装订成册。
具体打印格式要求见(附件二)。
提示:《工作业绩》中参与或负责的项目要表达三个要素1.为什么(立项背景);2.怎样做(个人在项目中如何解决技术问题);3.做得怎样(效果、效益)。
3、主审论文上传在《论文专著附件》中。
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其他论文上传在《论文专著附件》中。
一式1份(正、反面打印)论文是提供审定的又一主要材料。
递交的主审论文须打印3份,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后装成3册,“主审论文”的word文档打印格式要求见(附件二),一式三份。
发表论文除提交正式刊物1份外,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1)刊登的论文内容;(2)期刊封面、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
主审论文一式三份,其他论文一式一份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4、上传单位对申报表中的“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须盖章原件),上传在《单位意见附件》中。
注:《申报表》内“核实意见”页和“单位留存”页应单面打印,并加盖审核单位部门骑缝公章。
5、各类评审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一册、复印件一册(1)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可要求申报者提供学历、学位验证材料);上传在《附件资料附件》中。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传在《附件资料附件》中。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上传在《附件资料附件》中。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上传在《附件资料附件》中。
(5)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上传在《附件资料附件》中。
(6)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上传在《附件资料附件》中。
(7)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上传在《附件资料附件》中。
(8)本人承诺书。
上传在《附件资料附件》中。
(9)“制证信息表”,上传在《相关表格附件》中。
(10)申报者身份证(上传在《上传身份证照片》中。
)或居住证及居住证副联(超过有效期的须提供延续证明)上传在《附件资料附件》中。
上述材料请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1)二寸彩照(背面写好名字,贴于受理凭证右上角) 1张㈡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须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申报表中“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内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者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必须写具体内容,不能只有“情况属实”之类);对“学历、经历等情况核实意见”栏内请按实填写,并盖章。
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2、对申报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逐一核实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人事部门章。
3、提供申报者近三年《工程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上传在《相关表格附件》中。
4、《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上传在《上传单位意见附件》中。
三份(见附件六),请装订在《自荐综合材料》前面。
5、评审材料袋(竖式有搭扣的档案袋)上请贴“材料清单”(附件四),并注明申报评审的学科组。
6、《申报高级工程师对象花名册》(附件三)上传在《相关表格附件》中。
八、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及费用(一)报送材料时间1、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7月20日起至8月7日截止。
对截止申报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5日(9:3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