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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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现就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方案提出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基层输送新鲜血液,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基层、以人为本,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的活力和创造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确保“三支一扶”计划科学有序进行。

二、主要任务(一)支农。

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农村能源、农田水利等工作,助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二)支医。

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

(三)支教。

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四)扶持乡村振兴。

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扶贫、生态保护、乡村治理等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三、选拔对象和条件(一)选拔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本科生、研究生。

四、选拔程序(一)宣传发动。

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目的、意义、政策和服务期限等内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与。

(二)组织报名。

各地要简化报名程序,畅通报名渠道,方便高校毕业生参与。

(三)选拔录用。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和方法,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培训安置。

各地要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岗位,确保他们尽快融入基层工作。

五、政策保障(一)生活待遇。

给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定的生活补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标准。

2023年内蒙古地方专项计划(一)

2023年内蒙古地方专项计划(一)

2023年内蒙古地方专项计划(一)2023年内蒙古地方专项计划项目概述•目标:通过实施内蒙古地方专项计划,促进内蒙古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时限:计划定于2023年实施,持续时间为一年。

项目内容1.经济发展–推动内蒙古的产业升级,特别是以清洁能源和现代化农业为重点。

–支持创新企业和创业者,鼓励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提高其竞争力和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

2.教育与科技–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改善教育条件,提高内蒙古居民的受教育水平。

–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培育创新型企业。

3.环境与生态保护–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节能减排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鼓励发展生态旅游,保护内蒙古的自然风景和文化遗产。

4.就业与社会保障–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减少失业率,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加强劳动力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实施步骤1.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目标、时间表、责任部门等。

2.调动各方资源,确保项目资金和人力的充足。

3.加强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调整项目方向。

4.做好宣传工作,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社会参与度。

5.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

预期成果•内蒙古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得到提升。

•内蒙古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有所提高。

•内蒙古的教育、科技、环境和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内蒙古的形象和吸引力得到提升,吸引更多投资和人才。

以上是关于2023年内蒙古地方专项计划的概述及相关内容的整理和解释。

通过实施该计划,内蒙古将全面推动经济发展、教育与科技进步、环境与生态保护以及就业与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发展,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目标。

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就业问题成为了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的重要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的重要省份之一,也面临着就业问题。

为了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就业,制定相关的就业政策势在必行。

二、政策目标1. 提高就业率:通过实施相关政策,提高内蒙古自治区的就业率,减少失业人口数量。

2.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鼓励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等方式,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

3. 改善人民生活:通过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优质服务等方式,改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政策措施1. 支持中小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贷款、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创新创业。

2. 加强职业培训:加大对职工培训力度,提高其技能水平和竞争力,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3.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力度,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从传统产业向现代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4. 加强就业服务: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就业服务,帮助求职者更快速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5. 鼓励创新创业: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四、政策效果1. 就业率明显提高:实施相关政策后,内蒙古自治区的就业率明显提高,失业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2. 经济发展快速增长:通过鼓励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等方式,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

3.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优质服务等方式,改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的生活水平。

五、政策建议1. 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对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内容和效果。

2. 完善政策细节: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的细节,确保政策的实施效果。

3. 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不合法、不规范的就业服务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5〕4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5〕4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5〕4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政策,切实改善小微企业发展条件,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现就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提出以下八条措施。

一、降低准入门槛(一)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股东出资实行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除27个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外)。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内蒙古国税局等部门,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切实做好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内蒙古全力保障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内蒙古全力保障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内蒙古全力保障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内蒙古全力保障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11月24日,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召开2023届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促进大学生尽早就业、顺利就业。

记者获悉,内蒙古将在稳岗拓岗、开发落实政策性岗位、增强数字化建设、强化就业育人实效、落实落细就业帮扶、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促进人才培养等7个方面下功夫,推进供需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联动的重要作用,切实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以赴保障2023届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同时,内蒙古各高校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难点,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举措,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2023届高校毕业生预计1158万人明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11月17日从教育部获悉:为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部日前启动“2023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出专场招聘会、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就业育人主题教育、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等系列活动,搭建招聘对接平台,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

据介绍,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人。

“校园招聘月”期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方面举办40场以上系列招聘活动。

此外,还将举办“24365校园招聘服务”线上招聘月活动,面向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等组织20场以上系列专场招聘;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招聘机构,启动“共建共享岗位精选计划”;组织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19个分行业就指委举办20场以上“高校毕业生行业领域专场招聘会”,为相关专业毕业生提供丰富的岗位信息。

据介绍,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将进一步简化。

教育部发布通知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31•【字号】内政字[2005]347号•【施行日期】200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字〔2005〕347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一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一)充分认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自治区党委、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

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下发后,自治区党委、政府立即行动,下发了贯彻意见,各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配套措施、办法。

通过几年的努力,已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区区情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

对就业渠道的拓宽,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建立,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深远影响。

但也必须看到,我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转岗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复转军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已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将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内人社办发〔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就业促进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

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预计在18万人左右,面对国内外环境和疫情变化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促进就业面临的形势任务更为复杂艰巨。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牵头抓好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1+7”行动,强化工作协调,创新工作举措,精准施策,多方发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现就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强化政策支撑行动。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突出位置,紧盯形势任务,围绕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各项政策措施。

要认真梳理本地区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培训等就业创业政策,形成政策清单,明确落实每一项政策的经办机构和服务流程,并简化落实手续,确保政策落实不留死角、方便快捷,切实落地生效。

同时,各地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借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站、电视广播和微信、快手等各类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开展政策宣传系列活动,让高校毕业生对就业创业政策应知尽享。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4月底前报送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清单。

《2024年内蒙古人才引进的政策文本分析》范文

《2024年内蒙古人才引进的政策文本分析》范文

《内蒙古人才引进的政策文本分析》篇一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文本分析一、引言在全球化、信息化深入发展的今天,人才已成为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竞争和发展的核心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加快人才集聚和流动,特制定了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

本文将对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的背景、主要内容、政策实施及其成效进行分析。

二、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的背景内蒙古自治区为了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创新为核心的经济体系,以及响应国家对人才强国战略的号召,实施了全面、细致的人才引进政策。

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自治区对人才的重视和渴求,也是为了满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的主要内容(一)人才引进计划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明确了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引进方向,涵盖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经济管理等各个领域。

(二)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给予人才落户补贴、住房补贴、科研经费支持等。

同时,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提供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便利。

(三)人才培养与交流除了引进外部人才,内蒙古还注重内部人才培养和交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人才。

四、政策实施及其成效(一)实施情况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自实施以来,已成功吸引了大批高层次人才来内蒙古工作和生活。

这些人才的到来为内蒙古的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文化繁荣等方面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成效分析1. 经济效应:人才的引进推动了内蒙古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2. 科技效应:高层次人才的加入,提升了内蒙古的科研水平,推动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3. 社会效应:人才的集聚也促进了内蒙古社会的文化交流和融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五、结论与建议(一)结论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政策的出台不仅满足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体现了自治区对人才的重视和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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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 号)和《内蒙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 号)精神,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就做好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实施人才储备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人才支持和保障力度,提高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层次和水平;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在生产实践第一线储备、培养和锻炼高校毕业生,增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培养造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经过实践锻炼的管理人才、研发人才和生产技能人才,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储备人才、积蓄智力。

二、储备计划
2009年,全区计划选拔3000 名高校毕业生储备到在自治区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培养锻炼。

储备期为 2 年(储备计划见附表)。

三、选拔对象及选拔标准
(一)选拔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选拔标准
1.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
2. 学习成绩合格;
3.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 身体健康。

四、储备企业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储备企业为自治区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二)储备人才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经营证照完备;
2. 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 年以上;
4. 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 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6. 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五、储备人才的选拔
储备人才的选拔在自治区人事厅下达的储备计划内,由各盟市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自治区人事厅对储备人才选拔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储备人才的选拔一般按照征集需求信息、制定计划、动员和发布公告、考试或考核、确定和公布入选名单、体检、签署储备协议、备案等。

(一)征集储备人才需求信息与确定人才储备计划
盟市政府人事部门面向本盟市辖区内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征集储备人才需求信息,并对征集到的储备人才需求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自治区下达的储备计划数内确定储备计划(包括确定储备单位及具体专业、人数),并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二)动员和发布公告
盟市政府人事部门根据确定的人才储备计划、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发布人才储备公告。

公告主要宣传实施人才储备的重要意义、储备人才的选拔条件、方式和程序、储备人才的待遇和优惠政策等。

(三)考试或考核
盟市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储备人才的选拔应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的方式可以为笔试,也可以为面试。

考试由盟市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对事业发展急需的特殊人才,可以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确定和公布入选名单
盟市政府人事部门根据考试成绩或考核情况和选拔条件,按照择优的原则等额确定入选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盟市政府人事部门应统一组织入选的储备人才进行体检。

(六)签署储备协议
盟市政府人事部门应组织入选且体检合格的人员签署储备协议。

盟市人事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旗县人事部门与储备企业和选拔的高校毕业生签署《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参考范本附后)。

储备人才签署储备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

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盟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同意。

(七)备案
盟市人事部门应将签署储备协议的入选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人事厅核准备案,作为享受自治区经费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的依据。

六、管理和服务
(一)盟市政府人事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旗县政府人事部门应定期对企业储备使用人才情况进行督查。

(二)储备人才的日常管理由储备企业负责。

盟市人事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旗县政府人事部门协助储备企业对储备人才进行管理,并将储备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储备库。

(三)储备企业对储备人才的工作表现进行日常考核。

盟市政府人事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旗县人事部门对储备人才进行年度考核。

(四)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转至储备企业所在地盟市人事部门确定的人才中
介服务机构。

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储备单位。

(五)储备人才的户口,本人要求留在学校所在地,可由所在地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为其办理所在地户籍。

按规定保留两年,也可根据本人意
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七、待遇及经费保障储备人才享有所在储备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政府对储备到企业的人才每人每月给予500 元的补贴,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企业补齐。

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政府补贴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企业税收入库的地方财政按照3:2 的比例承担。

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按照自治区人事厅核准的储备人才数,据实拨付盟市财政部门;地方财政承担的部分,由盟市财政及企业税收入库的地方财政落实。

补贴期限为 2 年
政府补贴由盟市人事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旗县政府人事部门直接向储备人才按
月发放。

八、储备优惠政策
储备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储备企业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

(二)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高校毕业生参加旗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三)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报考专升本考试的,按照内党办发[2006]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分。

(四)凡在自治区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储备期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

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五)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储备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六)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七)在本人自愿、储备企业同意及旗县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可申请延续储备期一次。

延长储备锻炼的,占当年选拔储备计划。

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高校应为其重新办理并发放就业报到证。

九、组织实施
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在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自治区人事厅牵头,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和各盟市共同组织
开展。

自治区人事厅负责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盟市负责储备人才的选拔、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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