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湖南省统计局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说明 (3)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 (7)(一)综合年报表式 (7)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301表) (7)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302表) (8)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303表) (9)(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0)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401表) (10)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402表) (11)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403表) (12)(三)基层年报表式 (13)1.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湘F101表) (13)2.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2表) (15)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103表) (16)4.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4表) (17)5.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5表) (18)6.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6表) (19)(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20)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2表) (20)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203表) (21)3.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4表) (22)4.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5表) (23)5.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6表) (24)四、附录 (25)(一)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5)(二)服务业统计调查部门分工 (28)(三)服务业统计调查限额划分标准 (31)(四)指标解释 (33)(五)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及代。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范本模板】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上海市统计局印制2016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202-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6)153号补充资料: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50)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7日、二季度季后7日、三季度季后10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四季度免报。
3。
“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
审核关系:(1)01=05+06+07 (2)01≥69 (3)08=09+10+11 (4)12=13+18+195.其他:本季:时点数,1季度指:3月31日人数;2季度指:6月30日人数;3季度指:9月30日人数。
1—本季:时期数,1季度指:1—3月;2季度指:1—6月;3季度指:1-9月。
财务状况表号:F203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53号说明:1.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北京市统计局2003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4)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 (6)(一)基层年报表 (6)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103表) (6)(二)基层定期月报表 (7)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203表) (7)四、附录 (8)(一)实施办法 (8)(二)指标解释 (8)一、总说明(一)目的为了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二)对象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北京市辖区内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服务业企业包括:(1)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2)仓储业;(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贸易经纪与代理;(5)住宿业(6)金融业;(7)房地产业;(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12)教育;(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年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目录一、总说明…………………………………………………………………………………二、报表目录………………………………………………………………………………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五、其他有关解释及说明…………………………………………………………………附录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分类目录…………………………………………附录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分类目录…………………………………………附录三: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目录、权数及计算方法…………………………………附录四: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单……………………附录五: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一、总说明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统字[]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职责。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浙江省统计局2012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浙江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总说明 (3)第一部分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财务调查制度一、报表目录 (5)二、调查表式(一)年报综合表式1、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1表) (6)2、服务业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浙F302表) (8)3、银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3表) (9)4、保险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4表) (13)5、证券和期货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5表) (16)(二)定期报表综合表式)1、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1表) (19)2、服务业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浙F402表) (21)3、银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3表) (23)4、保险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4表) (26)5、证券和期货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5表 (29)(三)年报基层表式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32)2、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浙F103-1表) (34)3、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财务状况(浙F103-2表) (36)4、银行业财务状况(浙F103-3表) (37)5、保险业财务状况(浙F103-4表) (39)6、证券和期货业财务状况(浙F103-5表) (41)7、信息化情况(109表) (43)(四)定期报表基层表式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44)2、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浙F203-1表) (46)3、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财务状况(浙F203-2表) (48)4、银行业财务状况(浙F203-3表) (49)5、保险业财务状况(浙F203-4表) (51)6、证券和期货业财务状况(浙F203-5表) (53)7、物业管理经营情况(F204-1表) (55)8、房地产中介服务经营情况(F204-2表) (56)三、附录(一)服务业限额以上单位划分标准 (57)(二)服务业部门分工 (63)(三)指标解释 (65)第二部分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抽样调查制度一、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84)(一)调查范围及对象 (84)(二)调查方式和方法 (84)(三)调查内容及表式 (84)(四)调查时期和报送时间 (84)(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84)二、附录(一)服务业限额以下单位抽样调查技术方案 (85)(二)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技术方案 (94)(三)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指标解释 (98)总说明(一)为了解全省服务业的规模、结构、效益等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以及完善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简明指南_范文模板及概述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简明指南范文模板及概述1. 引言1.1 概述在当今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服务业已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监控和了解服务业的运行情况,填报服务业统计报表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然而,由于填报过程复杂、细节繁多,很多企业在填报时遇到困难和问题。
本篇文章将以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为主题,提供一份简明指南范文模板及概述,帮助读者系统了解和掌握该技能。
1.2 文章结构本文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引言、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的重要性、常见的服务业统计报表和填写要点、填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以及结论。
通过这些内容的探讨,读者可以全面了解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的必要性、技巧和注意事项。
1.3 目的本篇文章旨在通过详细介绍服务业统计报表填写的步骤和方法,帮助读者提高对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本文还将讨论为什么需要进行统计报表填写,并强调其对企业决策和规划的重要性。
此外,针对填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本文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建议,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挑战并提高填报效率和数据准确度。
通过阅读本篇文章,读者将能够全面了解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的重要性,掌握常见报表的填写要点,并了解填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最后,本文还会提出一些具体建议来提高填报流程的效率和质量。
我们希望本文能够为广大读者在服务业统计报表填写方面提供实用且有价值的指导。
2.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的重要性2.1 为什么需要统计报表在现代经济中,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了解和掌握服务业发展态势以及具体经营情况对于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决策制定与规划至关重要。
而统计报表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载体,能够提供详实准确的数据,帮助相关方了解行业整体运行情况并进行分析。
2.2 统计报表的作用和意义首先,服务业统计报表能够向政府提供准确的数据,有助于制定相应政策与措施来支持和促进服务业发展。
通过收集、汇总和发布统计数据,政府能够对服务业各个领域进行全面评估,并针对问题和瓶颈制定解决方案。
第一章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数据填报说明

目 录第一章 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数据填报说明 (1)一、检验检测机构用户注册 (1)二、检验检测机构用户数据填报 (3)第二章 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审核方使用说明 (14)第一节 直报系统使用说明 (14)一、数据上报审批 (14)二、机构数据查询 (17)三、上报情况汇总 (18)第二节 审核重点 (19)第一章 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数据填报说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需填报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与业务状况表。
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点击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模块,或者直接登录系统页面(/qts/),进行注册登陆。
一、检验检测机构用户注册检验检测机构用其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注册,登录帐号即其组织机构代码。
登录帐号为检验检测机构在系统中的唯一标识,请务必牢记!注:用户注册时,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只能注册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
检验检测注册:注意事项:1.选择“是否独立法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选择独立法人。
2.选择“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请填写“7450”,即为质检技术服务。
3.选择“执行会计制度类别”会计制度类别包括: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其他。
4.机构相似性验证系统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填报的注册信息对机构相似性进行验证,并对相似性高的机构给予提醒,请机构确认相似性高的机构与贵机构是否为同一家机构。
4.密码找回若不慎丢失密码,可通过账号和注册邮箱的验证找回密码,所以请务必牢记登录帐号与邮箱地址!二、检验检测机构用户数据填报检验检测机构登录后界面如下图所示,包括数据上报、机构数据查询、申请记录查询三大模块。
(一)点击数据上报模块,填写相关报表。
请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基本情况报表、财务状况报表、业务状况报表的顺序依次填报信息!对于不明确的填报数据项,机构可根据数据项后的编号,在页面顶部的“填表说明”中查询详细的指标解释。
2023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023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提供科学依据。
二、统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一定时期内达到规定规模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等。
三、调查内容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情况等方面,具体指标根据行业特点而定。
四、调查频率与上报时间调查频率为每年一次,上报时间为每年XX月XX日前。
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
五、统计方法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于达到规定规模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实行全面调查,对于未达到规定规模的服务业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
六、数据质量监控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监控体系,通过数据核查、实地调查、专家评估等方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数据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七、统计分析报告定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对统计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挖掘数据背后的规律和趋势,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八、报送要求各服务业法人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统计义务,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
对于拒报、虚报、瞒报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数据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合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利用价值。
通过数据共享,推动部门间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
十、数据公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布统计数据,提高数据透明度。
同时,加强数据解读和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认知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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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1、统计调查对象:除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单位,均需上报各类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12个行业及其他房地产业1个大类。
2、上报网址:http://60.190.71.140:8010(温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报表在线填报系统)。
3、上报时间:2007年年报2008年1月25日前上报。
2008年定期报表:3月15日前上报1-2月份统计报表,6月15日前上报1-5月份统计报表,9月15日前上报1-8月份统计报表。
4、报表调整说明:为与2007年新会计制度做好衔接,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整了以下几个指标:(1)“财政拨款”调整为“财政拨入(补助)收入”,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2006年对应“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拨款”。
(2)“人员支出”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支出”。
(3)“公用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公用支出”扣除“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后的数据。
(4)“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调整为“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对应数据都可以从当年“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相应科目加总得到。
该指标由原来“公用支出”的小项调整为“商品和劳务支出”的并列项,对应的平衡关系也作了调整。
5、主要指标审核关系:(1)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F103-1):04≥05;05-06-07-08=14;当13≥0时,08≥09+10+11+12+13。
(2)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F103-2):01≥02;04≥05+06+07+08;09≥10+11+16+17;11≥12+13+14+15;17≥18+19;20=03+04-09。
6、其他填报、操作说明:(1)修改信息:点菜单项“修改信息”,可以在此页面修改密码,输入旧密码和两次输入新密码后,点“确定”,即可修改登录时的密码;同时也可以进行单位用户信息修改,比如修改统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要求所有单位都填写正确的服务业统计人员的手机号码,以方便我们短信群发,有利地工作开展)。
(2)查看与修改报表:点菜单项“查看与修改报表”,进入查看与修改页面,点击列表中相应月份上的“查看”,即可查看该月报表,同时点击页面上的“打印本页”即可打印报表留底存档。
如果报表仍处于填报期内,则用户还可以点击“修改”,对报表进行相应改动;若已超出上报截止日后,则不允许修改,显示“---”。
(3)公告栏:点菜单项“公告栏”,可以看到管理员的联系方式以及公告信息(包括主要指标解释、工作通知等)。
7、联系电话:市统计局(88967589)鹿城(88030255)龙湾(86966795)开发区(86995502)瓯海(88509932)洞头(63482212)永嘉(67222186)平阳(63733857)苍南(68881663)文成(67862462)泰顺(67592446)乐清(62522484)瑞安(65812928)服务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对应项目填报。
12、上缴的各种费用:是指企业报告期内实际交纳的工商管理费、税务代理费、年检费、消防费、卫生费、联防费、绿化费等。
13、 利息净支出: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利息支出扣除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科目归纳计算填列。
14、 营业利润: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损益表”中“营业利润”项的本期累计数填报。
15、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期末累计数填列。
16、 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报告期应交的所得税。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年(期)末累计数填报。
17、 应付工资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它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提取的应付工资总额,而不是会计“应付工资总额”科目的余额。
根据会计“应付工资总额”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如果企业工资不计入“应付工资总额”科目,可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填列。
18、 应付福利费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累计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总额,它反映本期应付福利费总额的全部发生额,而不是会计“应付福利费总额” 科目的余额。
根据会计“应付福利费总额”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如果企业提取的福利费不计入“应付福利费总额”科目或不提取福利费,而是直接在有关费用中直接列支,其福利费可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分析填列。
不包括企业按净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本期发生额。
19、 保险费:包括劳动、失业保险费和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
劳动、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休、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疗费(包括支付离休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根据会计“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中的相关项目归纳计算填列。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如果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总额中列支,则不包含在此。
根据会计“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中的相关项目归纳计算填列。
20、 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指报告期内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支付的职工住房补贴。
根据会计“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项目归纳计算填报。
21、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平均人数。
包括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其它人员。
计算方法:报告期内月数平均人数之和报告期内各月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其中:从业人员月平均人数=(月初从业人员数+月末从业人员数)÷2二、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F103-2)本表适用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填报。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包括各类行政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1、年(期)末资产: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末(或报告期末)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年(期)末数。
2、固定资产原价: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该指标根据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资料计算填列。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年(期)末数。
3、上年结余:指行政、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的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及经营亏损。
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上年结余”项填报。
4、本年(期)收入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在本年(或报告期)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收入合计”项填报。
5、财政拨入(补助)收入:拨入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预算经费。
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拨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经常经费和专项资金,不包括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
行政单位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项填报,事业单位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项填报。
6、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上级补助收入”项填报。
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事业收入”项填报。
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经营收入”项填报。
9、本年(期)支出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支出情况,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结转自筹基建等。
根据“收入支出表”中的“支出合计”项填报。
10、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上述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项填报。
11、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暧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填报。
12、福利费:指单位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的其中“福利费”项填报。
13、劳务费: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的其中“劳务费”项填报。
14、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边准发放的住房补贴)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
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的其中“工会经费”项填报。
15、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出国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的其中“差旅费”项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