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简称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有粉尘、有噪音、有化学物品、有放射性物质等危害因素的岗位。

三、主要内容1. 防护设施的配备:(1)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和程度,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2)防护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其质量和性能的可靠性;(3)防护设施的数量、种类和规格应根据岗位的具体需要进行调整。

2. 防护设施的使用:(1)职工必须按照规定佩戴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2)禁止职工私自拆卸或修改防护设施;(3)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4)在必要时,使用防护设施的职工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3. 防护设施的管理:(1)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使用档案,登记、记录和统计防护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2)单位应定期开展防护设施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其合格;(3)发现问题或存在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4)对于恶意破坏或故意不使用防护设施的职工,依法进行纪律处分。

四、责任和监督1. 单位负责人:(1)负责制定、落实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确保防护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3)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并采取预防措施。

2. 部门负责人:(1)负责本部门防护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2)组织开展防护设施的培训和宣传工作;(3)定期检查和评估防护设施的情况,并及时报告上级。

3. 职工:(1)按照规定佩戴和正确使用防护设施;(2)发现防护设施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3)参加防护设施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本制度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生效,并定期进行评估,如有修改,经批准后重新颁布。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管理制度(三篇)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管理制度(三篇)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促进职业病防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相关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单位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 维修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3. 使用人员:按照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时反馈设施问题。

四、维修管理流程1. 日常巡检: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

2. 设施维修:根据巡检记录,及时组织维修人员进行设施维修工作。

3. 维修记录:对每次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包括维修内容、维修人员和维修时间等。

4. 维修验收:维修完成后,由专人进行验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5. 故障分析:对设施故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和改进措施。

五、维修管理要求1.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和知识,并定期进行培训。

3. 维修记录必须真实准确,保存至少三年。

4. 维修工作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六、违纪处理对于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针对特定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管理制度(二)是为了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和维护,减少职业病发生的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该制度旨在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修责任和权限,规范维修流程,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该制度包含以下内容:1. 维修管理责任:明确维修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维修管理流程:规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的流程,包括故障报修、维修申请、维修计划安排、维修实施、维修验收等环节。

3. 维修计划与预算: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修计划,包括维修周期、维修内容和预算安排。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范文(3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范文(3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范文职业病是由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严重威胁职工的身体健康。

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在工作场所建立和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显得非常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范本,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的职业病防治规定要求,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责任人,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度,公司各级经营管理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工作环境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方案。

第八条公司应当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进行相关验收。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建设由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委员会牵头,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配合。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方案,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和使用安全。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具体维护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修、保养、检修等工作内容和周期,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加以执行。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提高职工劳动保护意识,防止职业病发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工业生产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对其中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职工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

三、责任主体1.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作负总责,并制定相关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工作,并对设施的维护、更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设施安全使用。

4. 职工应当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规定使用相关设施,并严禁私自拆卸或使用不当。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1. 设施选用: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工艺、生产工序、使用材料及产生的危害因素来选用适宜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符合生产安全标准。

2. 设施保养: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保养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设施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有效使用。

3. 设施更新:企业应根据设施的使用寿命及时进行更新,安排专人对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的设施。

4. 设施使用:职工应按照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安全有效使用,严禁私自拆卸或使用不当。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教育培训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确保职工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技能,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意识。

六、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1. 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施的有效使用。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设施的维护、更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的奖惩制度对于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职业病防护设备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防护设备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防护设备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三、人力资源&行政部主管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所在部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公司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保证职业防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职业防护设施要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故购置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如下要求:(一)产品名称、型号;(二)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四)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结论。

(五)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六、建立防护设施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二)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三)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七、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一)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二)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三)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四)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八、日常维护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报批。

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项目车间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未经上级行政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负责填写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6、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岗前按规定做好设备点检工作,班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后做好清扫工作。

7、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故障扩大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8、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9、设备设施经技术鉴定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护要求,要及时进行更新。

10、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外包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车间。

11、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车间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整改。

12、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13、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6篇】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6篇】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6篇】【第1篇】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简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全矿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应用,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正常使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各单位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确保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应购置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

五、各单位应对正常使用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六、安全员、生产单位带班人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的完好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

七、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八、安全培训中心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九、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防护设施。

如因损坏维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个人防护用品,维修后及时恢复使用。

十、主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频次1、主要进、回风巷道的红外线自动喷雾装置,由所辖单位负责安装、检查、维修及日常管理,要求每周检查一次。

2、各采煤、掘进巷道所安设的风流净化水幕,由所属单位检查、维修及日常管理,要求每日检查一次。

3、井下主要进、回风巷道,由巷道管理单位负责每10天冲刷一次,回采、掘进巷道由巷道使用单位负责每日冲刷一次,井上运输皮带机走廊由运输工区负责每周冲刷一次。

4、各自动喷雾装置,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维护。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切实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疾病的发生,提高工作安全和职业卫生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是供本单位全体员工遵守的,执行的总要求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的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该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疾病的发生。

2. 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职业卫生保护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3. 提高公司职工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认识,加强安全防护意识。

三、管理范围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作场所提供的各类卫生防护设施。

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防护。

3. 职业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

4. 职业卫生设备和器具的维护和管理。

5. 职业卫生事故的应急处理。

6. 其他与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相关的管理工作。

四、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配置1. 各岗位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防护设施配置。

2. 公司应定期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防护设施的配置。

3. 防护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五、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使用1.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正确使用。

2. 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时,必须进行相关培训并经过合格的考试。

3.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使用时间应符合国家标准,不能超过规定的使用寿命。

六、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护1. 公司应定期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发现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或修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3. 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维护工作应有专人进行,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七、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更新和改进1. 公司应根据职业病防治的需要,及时更新和改进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2.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更新和改进的决策应经过相关专业人士的评估和审核。

3.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更新和改进后,应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业新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简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全矿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应用,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正常使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各单位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确保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应购置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

五、各单位应对正常使用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六、安全员、生产单位带班人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的完好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

七、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八、培训科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九、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防护设施。

如因损坏维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个人防护用品,维修后及时恢复使用。

十、主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频次
1、主要进、回风巷道的喷雾装置,由所辖单位负责安装、检查、维修及日常管理,要求每周检查一次。

2、各采煤、掘进巷道所安设的风流净化水幕,由所属单位检查、维修及日常管理,要求每日检查一次。

3、井下主要进、回风巷道,由巷道管理单位负责每10天冲刷一次,回采、掘进巷道由巷道使用单位负责每日冲刷一次,井上运输皮带机走廊由机电队负责每周冲刷一次。

4、各自动喷雾装置,由使用通风队、机电队单位负责维修维护。

5、采煤区队所使用的悬移支架喷雾必须保持完
好,正常使用,压力达到规定标准。

6、局部通风机的消音设备必须完好,定期检查消音器效果。

7、主通风机扩散塔及其他降噪设施每季度检查、维修一次。

8、井上风机房、压风机房等噪声工作地点所使用的隔音室应定期检查,确保密闭完好。

职业病防治办公室
2018年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