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19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具有考评人员资格并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派,在规定的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的知识、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
考评员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评审;高级考评员承担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其他各级别的考核、评审。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鉴定项目内容及相关规定,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考评人员的权利义务第五条考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完成检测、评分任务,如实填写考评记录并签章。
考评人员具有独立判分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考评组长负责考评小组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最终裁决;每次考评工作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考评报告。
第六条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考生个人违纪行为,考评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录在考评记录和考评报告中。
对集体违纪行为,由考评组长请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意后,给予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录在考评记录和考评报告中。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必须维护考评人员的合法权益。
考评人员权益受到损害,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诉。
第八条考评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按照任务单的要求,负责对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工具和检测仪器等进行核查和检验。
关于2012年职业技能鉴定的安排意见[1]
![关于2012年职业技能鉴定的安排意见[1]](https://img.taocdn.com/s3/m/2d04228c83d049649b66581a.png)
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关于2012年度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为充分调动员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加快技能人才开发步伐,积极开展员工职业技能鉴定与技师考评工作,不断提升员工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为集团公司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持,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鉴定中心《关于印发2012年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结合职业技能鉴定与技师考评工作实际,就2012年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鉴定(一)工种、等级、条件1.工种、等级采煤工、巷道掘砌工(含巷修工)鉴定等级为初、中、高级工;矿井维修电工、采掘电钳工、煤矿机械安装工、液压支架(柱)修理工、主提升机司机、电机车司机鉴定等级为中、高级工。
2.申报条件(1)初级工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通过初级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
(2)中级工①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3年的人员;②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人员;③技校、中专毕业生,学用工种相近的工作满1年;学用工种不相近的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的人员;④参加集团公司职工技能大赛,理论和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
(3)高级工①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的人员;②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8年及以上的人员;③技校、中专毕业生,学用工种相近的工作满5年;学用工种不相近的从事本工种工作满7年的人员;④在国家级职业技术竞赛中取得前六名、在省级职业技术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被命名省级以上技术称号的人员;⑤参加集团公司职工技能大赛,取得名次并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按大赛文件规定执行)。
符合鉴定工种范围的人员,可对应上述条件进行申报相应的等级参加鉴定。
(二)报名符合鉴定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照片4张(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到矿经管科报名。
矿经管科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山东煤炭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呈批表》,并缴纳培训费、鉴定费。
能源部、劳动部关于印发《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的通知(五篇)

能源部、劳动部关于印发《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的通知(五篇)第一篇:能源部、劳动部关于印发《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的通知【发布单位】能源部/劳动部【发布文号】能源人(1991)182号【发布日期】1991-03-06 【生效日期】1991-03-06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能源部、劳动部关于印发《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的通知(1991年3月6日能源人(1991)182号)根据劳动部劳培字〔1990〕15号文的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为搞好高级技师的评聘工作,经研究,决定选择望亭发电厂、刘家峡水电厂、沈阳电业局、山东电建一公司、水电第七工程局、长春发电设备厂六个单位,为电力行业首批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单位。
现将《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进行高级技师评聘工作。
评聘高级技师是党、国家对广大工人阶级的关怀,这项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
因此,要求试点单位和企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审慎行事,积极稳妥地做好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
试点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告部。
附1: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为了稳定生产一线工人队伍,鼓励工人技师钻研技术业务,引导技师在技艺上精益求精,充分发挥技师在生产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劳动部劳培字〔1990〕14号《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见》,结合电力工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范围和职务名称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评聘高级技师是技师聘任制的组成部分。
高级技师要在有突出贡献和高超技能的技师中考评、聘任,不是技师的普遍晋升。
根据电力行业的特点,选择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进、责任重大的生产岗位按专业(工种)设置高级技师职务和确定其职务名称(试点专业范围及职务名称见附表二)。
二、高级技师的任职条件1.具有本专业(工种)较高的专业理论和高超、精湛的技艺及综合操作技能,并了解掌握相关专业(工种)的有关知识、技能。
关于电力行业通用工种技师高级技师

目 内 容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有 目
何 及
技 获
术 奖
革 情
新 况
项
何 种
年 荣
何 誉
月 称
获 号
何
技 获
能 奖
附表6 技师(高级技师)论文答辩评分表
附表7:电力行业通用工种技师报名汇总表
附件8:电力行业通用工种高级技师报名汇总表
锦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09年4月20日
附表1:
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通用工种目录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所含工种 备注 1 维修电工 维修电工、电工 2 起重工 起重工 3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天车工、起重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内燃装卸车司机、电动装卸车司机 4 电焊工 电焊工 5 装配钳工 装配钳工、钳工 6 工具钳工 工具钳工 7 铣工 铣工 8 金属热处理工 金属热处理工 9 车工 车工
4、技能竞赛及获奖情况以近五年内获得的市级以上奖励为主。
5、荣誉称号以近五年内获得的市级以上称号为主,并按时序填写。
6、此表一式三份(高级技师一式五份)。
四、鉴定考评组织与职责
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省内通用工种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的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者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终审认定和资格证书的核发。
2. 锦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对申报者资格的复核,技能鉴定和潜在能力考核工作。
3.各单位成立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下设相应各专业(工种)考评小组。负责对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资格的初审、工作业绩考核等工作。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

附件1: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制度,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和《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职业(工种)中设置的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名称设置见附件1。
第三条高级技师鉴定考评遵循标准统一、自主报名、专业考评、综合评审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电力行业设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
(一)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负责组建。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
主任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担任,委员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公司、各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制定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2、指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3、组织开展电力行业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工作,并对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认定;4、协调解决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代章。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评审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高级技师申报材料接收、初审、汇总、分类工作;3、负责评审专家数据库的更新和管理。
(三)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属性划分。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文件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文件技鉴考…2007‟18号印发2007年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各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07年4月3日—6日,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兰州召开了2006年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资格专业考评会议。
5月11日,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专业考评会议情况工作汇报。
出席会议的委员一致同意和认可2006年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结果,并表示将继续大力支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同时对今后高级技师鉴定评审和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现将会议纪要及2006年高级技师评审结果汇总表印发给你们,以便进一步推动高级技师鉴定评审工作规范、持续发展。
二OO七年五月三十一日-1-附件1:2007年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纪要2007年5月11日,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在中电联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2006年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资格专业考核评审情况工作汇报;研究探讨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高级技师考核评审工作;如何推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持续发展。
会议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徐玉华主任主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孙玉才副理事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6家单位技能鉴定工作的负责同志及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孙建华副处长汇报了2006年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资格专业考核评审情况。
(一)考核评审汇总情况1、2006年申报人数2348人,通过1900人,通过率80.92%。
其中:供用电专业1233人,通过998人,通过率80.94%;火力发电专业665人,通过504人,通过率75.79%;水力发电专业92人,通过68人,通过率73.91%;火电建设及送变电专业198人,通过175人,通过率88.38%;水电建设专业160人,通过155-2-人,通过率96.86%。
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

附件: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完善高级技师考评制度,加快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和《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技鉴考[1999]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高级技师职业(工种)设置范围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能人员中设置的技术职务,高级技师要在具有高超技能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技师中鉴定、考评。
根据电力行业的特点,高级技师应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进、责任重大的生产岗位上按职业(工种)设置。
其具体职业(工种)限定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力行业)》中设置技师的工种范围以内(见附件1)。
二、申报高级技师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
1、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取得技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及以上;或从事电力行业特有工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及以上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4、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在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5、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在传授技艺、技能培训方面成绩显著。
6、安全文明生产,近三年内无直接责任事故。
(二)取得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在生产工作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集团、省公司级及以上重大成果的,以及在全国性技能竞赛中取得个人前5名或省级前3名的,可提前申报高级技师。
三、鉴定考评方法和内容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

附件1: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制度,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 25号)、《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 15号)和《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职业(工种)中设置的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名称设置见附件1。
第三条高级技师鉴定考评遵循标准统一、自主报名、专业考评、综合评审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电力行业设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
(一)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负责组建。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
主任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领导担任,畐I」主任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担任,委员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公司、各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制定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2、指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3、组织开展电力行业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工作,并对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认定;4、协调解决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代章。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评审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高级技师申报材料接收、初审、汇总、分类工作;3、负责评审专家数据库的更新和管理。
(三)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属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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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
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和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的通知》(技鉴考[2004]37号)精神,结合本省电力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种范围
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主要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设备先进、责任重大的生产岗位上按职业(工种)设置。
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名称设置目录,详见附件1。
二、管理权限和职责
1、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职鉴中心)负责受理鉴定申请、资格审核、组织鉴定考评和综合评审,证书的验印、核发和管理工作。
2、职鉴中心成立技师考评委员会,负责技师综合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
3、山东省火力发供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职鉴站)负责材料整理、汇总和技能鉴定考试、考评的考务组织工作。
4、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并成立业绩考核小组,负责业绩考核和资格初审工作。
三、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工种)国家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并经技师预备班培训合格。
2、能坚持正常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三年内无责任事故。
3、具有本职业(工种)较高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相关职业(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成绩突出;能处理本职业(工种)较高难度的生产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
5、在传授技艺、技能培训方面成绩突出。
四、工作程序
1、职鉴站发布鉴定公告。
公布鉴定职业(工种)、鉴定时间、申报条件、报名办法和鉴定地点等。
2、组织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技师,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鉴定考评申报表》(附件
2)、《技师工作业绩综合考核评分表》(附件3)和《技师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4);
②能反映本人技能水平和业绩情况的技术总结或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
③本职业(工种)国家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能反映本人业绩贡献、技术水平和所获荣誉的证明材料及
复印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
3、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业绩考核和资格初审。
考核、初审合格,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将申报材料报职鉴站汇总,由职鉴中心核发准考证。
4、技师鉴定考评。
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三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由职鉴中心统一组织,职鉴站具体实施;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由考评小组负责。
(1)理论知识考试采取笔试的方法,其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三部分,所占比例为2∶6∶2。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满分100分,成绩满60分为及格。
(2)实际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口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其内容包括基本技能、专门技能和相关技能三部分,所占比例为2∶6∶2。
重点考核技能操作、现场分析、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考核时间一般为120—240分钟。
满分100分,成绩满60分为及格。
(3)论文答辩主要是对技术总结或论文进行评价,并对答辩人进行提问。
技术总结或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解决或处理过的生产技术难题、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取得的成果、传授技艺和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答辩时间为30分钟。
论文答辩满分100分(其中论文占40分、答辩占60分),成绩满60分为及格。
5、综合评审。
对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三项成绩均及格者,由职鉴中心技师考评委员会结合本人的业
绩进行综合评审。
6、证书核发。
经技师考评委员会综合评审合格者,由职鉴中心核发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行文公布。
五、其他
1、在国家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10名、二类竞赛前6名或省级一类竞赛前6名、二类竞赛前2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由职鉴中心直接办理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社会通用工种技师职业资格的鉴定考评,按山东省劳动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由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4、原《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暂行办法》(鲁电集团人[2001]37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名称设置目录
2、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鉴定考评申报表
3、技师工作业绩综合考核评分表
4、技师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附件1:
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名称设置目录
附件2:
编号:山东省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技师鉴定考评申报表
姓名
单位
职业(工种)
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制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表内容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一至六项内容,由申报人填写,如内容较多,可增加表格。
二、本人职责,指本人在工作或项目中所起作用,分为主持(主笔)、专业负责、主要参加、参与。
三、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荣誉称号,请按时序填写。
四、本表一式二份,经技师资格认定后,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留存一份。
二、主要工作经历
附件3:
山东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技师工作业绩综合考核评分表
2、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主要以取得高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后为准。
3、技术革新、设备改造、合理化建议及荣誉称号等均需附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4:
技师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